今天記者從海淀法院獲悉,作家劉心武以侵犯其著作權為由,將五車信息技術(北京)有限公司告到法院。劉心武認為對方未經他許可,將其作品上傳到網站進行銷售,因而提出近3萬元的索賠。海淀法院現已受理此案。
原告劉心武稱,他系《如意(第3版)》、《劉心武海外游記》二書的作者。今年2月,他在被告的網站內發現了自己的上述作品,這是被告未經他許可,擅自將上述作品上傳到網站進行銷售。
劉心武認為,被告侵犯了他的著作權,給他造成了嚴重的經濟損失。而且,自己為調查、追究被告的侵權行為,還支付了一定數額的律師費、公證費。
為此,劉心武請求法院判令五車信息技術公司停止侵權,從其網站上刪除上述作品,并賠償他的經濟損失26320元及維權費用3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