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北京市東城區法院對作家畢飛宇和人民文學出版社訴編劇陳枰、西苑出版社侵權一案作出判決:認定被告陳枰、西苑出版社侵犯畢飛宇《推拿》著作權,賠償畢飛宇經濟損失5萬元;同時認定兩被告未對人民文學出版社構成侵權。
畢飛宇的《推拿》2008年9月由人民文學出版社出版發行,2011年獲得第八屆茅盾文學獎,至今已經銷售近30萬冊。小說推出之后,已經被翻譯成英、法、西班牙、阿拉伯等語言,接連被改編為同名電視劇、話劇和電影。
2013年9月3日,人文社與畢飛宇聯合向北京市東城區法院提起訴訟,稱陳枰未經畢飛宇許可,擅自授權西苑出版社出版長篇小說《推拿》,該書直接在版權頁標注為“長篇小說”,并在封底注明“建議上架:當代小說”,侵犯了畢飛宇《推拿》著作權,同時也混淆市場誤導讀者,侵犯了人文社的權利。訴訟請求為:1.停止出版發行西苑版《推拿》;2.連帶賠償畢飛宇經濟損失20.4萬元;3.連帶賠償人民文學出版社經濟損失40.8萬元及合理支出20129.4元。
昨天的判決結果讓人文社和畢飛宇均感不滿。人文社表示,僅判罰5萬元,無法對侵權者形成警示作用。同時,認定兩被告對人文社不構成侵權,明顯為其“免除”責任。畢飛宇和人文社均表示要繼續上訴。
另據了解,南京作家葉兆言小說《馬文的戰爭》改編成電視劇后,該劇編劇陳彤未經授權出版了《馬文的戰爭》,南京市中院終審判決認定陳彤及北大出版社侵犯葉兆言的署名權、改編權等權利,共同賠償33.2萬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