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話人:張 江(中國社會科學院副院長、教授)
王 杰(上海交通大學人文學院院長、教授)
陸天明(中國作家協會主席團成員、作家)
陳眾議(中國社會科學院外國文學研究所所長、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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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美學上說,文學和藝術其實是現代社會人們最需要的“共同文化”的基礎部分。承擔個人與他人、個人與社會之間凝結和認同的功能,是文學在社會的現代化過程中最重要的價值
●當下中國處在空前巨變的時代,其使命之一就是“立人”,促成靈魂深處的變革、社會風尚的變革,也就是世道人心的變革,對此文學可以也應該發揮引導功能
●作為文學的功能之一,娛樂也是分高低層次的。低層次的娛樂訴諸耳目,滿足于感官刺激,誘人一笑了之;高層次的娛樂直抵人心,讓人在大笑之后有所思。現在的娛樂,大多停留在感官刺激的低俗層面
●唯美主義者倡導美就是一切,把美提升到至高無上的位置,是不是教化?非理性主義執著于發掘人的原始本能,將非理性置于理性之上,是不是教化?就是“去教化論”本身,也是在推廣一種價值理念,打著“去教化”的旗號實施教化
張江:文學似乎總是兩難。一方面,文學是個人的,需要表達最真切的個人感受。另一方面,文學又是社會的,文學家在用自己的思想和情感影響社會。看起來它們是矛盾的,實則是統一的。優秀的文學,從個人獨特的體驗出發,超越個體,成為面對社會的思想者與發言者。文學是關乎世道人心的,它的每個表達,都會或多或少地影響受眾。這是文學與生俱來的品質,改變不了。
文學是社會性“事件”
王杰:文學和藝術,特別是優秀的文學和藝術,的確與主體的情感甚至欲望有關,但決不能說與個人自我有關的文字、與主體情感或欲望有關的敘述都是文學。英國作家羅斯金舉過一個例子,少女可以歌唱失去的愛情,而守財奴卻不能歌唱失去的金錢。錢財的失去是一個私人事件,而美好的愛情故事卻可以引起廣泛的共鳴。文學是一個社會性的“事件”,是一個有社會公共性的“審美對象”。
文學屬于社會,這方面的道理,本來很明白,但這些年卻變得不那么清晰了。在我看來,這是對西方現代派文學和藝術的簡單化理解造成的。19世紀后期以降的西方現代派文學藝術的確轉向了個人化自我,轉向生理性的欲望表達,學術上稱之為“非理性主義思潮”,對此應該有正確的評價,而不是不加分析地簡單模仿。文學和藝術都是在具體的社會和歷史條件下產生的,簡單地模仿不會創作出真正的文學和藝術,更談不上偉大的作品。對現代派作品也要有分析和區別。卡夫卡、普魯斯特、喬伊斯、莫奈、梵高等偉大的文學家和藝術家,他們的作品決不僅僅是個人化情感的直接表達,而是包含了十分深刻的對現代社會的思考,包含了豐富的文化隱喻和文化記憶,表達了他們在艱難和困頓中對生命、對人類社會的新的希望。他們的作品所達到的精神和文化高度決不是簡單的個人化自我和情感宣泄能夠定義的。
“文學的公共性”是當代中國文化建設中的一個很重要的問題。中國正在迅速發展,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都在邁向現代化。在人的審美經驗和文學表達中,一方面,由于社會的現代化過程所造成的擠壓,個體性的情感經驗會進一步分化和個體化,這就造成了人與人之間隔膜感的加深和情感焦慮;另一方面,作為社會進步和發展的重要力量,文學應承擔起個人與他人、個人與社會之間的凝結和認同的功能,這是在社會的現代化過程中文學最重要的價值,它是孤獨的個人和各種類型的社會個體在情感上實現交流,在文化上和心理上相互認同的最重要的媒介。
關于文學,人們有很多形象的比喻,例如“燈塔”“火炬”“詩意地棲居”等等,但是從美學上說,文學和藝術其實是現代社會人們最需要的“共同文化”的基礎部分。在現代化的過程中,利益的沖突容易導致我們經驗的割裂和斷裂,從而陷入孤獨和焦慮。文學和藝術從歷史的文化傳統和現實的深刻反省中汲取詩情和動力,借由多彩的審美變形使我們的日常生活經驗得到升華,呈現出新的意義。對于現實中的人們來說,通過對文學藝術的感受和體驗,隔膜的人群獲得新的認同,達到一種新的情感境界,生活因此充滿希望。
文學還是要“立人”
張江:歷史上,文學曾經是啟蒙的工具、救亡的工具。它完成使命的基本方式是“立人”,即在靈魂深處促成人的覺醒和成長。歷史發展至今,時代語境發生了根本變化。但是我們認為,“立人”仍然應該是文學不變的主題。在實現夢想的征程中,困惑、惰性甚至抵觸無處不在。優秀的文學疏解壓力、砥礪共識、凝聚勇氣,打造適應現實挑戰的完善人格和成熟心智,這是今天文學“立人”的主要任務。
陸天明:我們曾經歷過一個痛苦的歷史階段,即讓作家消除個性,否認自我在文學創作中的基礎作用。文學所遭受的歷史傷害記憶猶新。經過艱難的撥亂反正,作家找回了自我,文學擁有了燦爛的春天。
現在需要進一步探討的是,作家自我中的這個“我”,究竟應該是一個什么樣的我?它當然代表著它居在體的那個主人。這種代表呈現在文學創作中越充分,越“各色”,越獨特,越與眾不同,就越會被人們認為具有“文學性”或“藝術性”。
作家的個體勞動成果是要以“作品”的形式發表、出版、面世的。因此,歸根結底,它是一種社會存在。這就決定了文學創作和文學家生命歷程中本有的公共性。
前不久,偶然讀到19世紀德國著名的藝術史家格羅塞的一段話:“無論什么時候,無論什么民族,藝術都是一種社會的表現,假使我們簡單地拿它當作個人現象,就立刻會不能了解它原來的性質和意義”。這啟發我們,作家的自我意識中不可能沒有公眾意識,只是在用不同的方式和深度“包孕天下”。無論他是否愿意,或是否清醒地意識到這一點,只要他是一個真正的作家,他總是以代言人的身份在場。宏大者如“何處望神州?滿眼風光北固樓。千古興亡多少事?悠悠!不盡長江滾滾流”,細微者如“大兒鋤豆溪東,中兒正織雞籠。最喜小兒無賴,溪頭臥剝蓮蓬”,無不因為它們深切的天下情懷和對底層平民生存狀態的真誠關愛,以及生動的呈現,而打動了無數人的心,成為千古絕唱。
更應該看到的是,當下中國正處在一個空前巨變的時代。毫不夸張地說,這場巨變將決定中國今后數百年的歷史行程。而這場巨變的重要使命之一,在我看來就是“立人”,造就新型的現代化的中國人。唯有此舉,中國方能扎扎實實地推進現代化進程。而要造就一代新型中國人,關鍵的一點,是促成靈魂深處的變革,社會風尚的變革,也就是世道人心的變革,這就需要文學的引導。而文學是可以也應該承載這種引導功能的。歷史上的一些文學巨匠,他們通過自己的作品深刻影響著一個民族理念、性格的塑造和成長。同時,這也使得文學成為真正的文學,獲取了旺盛的生命力。
文學警惕“娛樂至上”
張江:當今時代,娛樂化作為一種文化癥候,正在以難以抵抗的力量沖擊著文學。文學有沒有娛樂,娛樂該不該至上?不能否認,文學有娛樂功能,但不是文學的根本目的。我們還是主張“寓教于樂”,娛樂為教化服務。娛樂還是要有所寄寓,以發揮好文學的教化功能。我們反對單純以“笑”為目的的低俗娛樂。這種“娛樂”,目的不在啟迪人、引領人,而在迎合人、麻痹人,讓人在娛樂中沉醉于淺表層次的官能撫摸,放棄理想和奮斗。這是對文學公共性的一種拆解。
陳眾議:近年來,娛樂化成為文學發展的重要趨向。形形色色的閉門造車,新武俠、新玄幻、新志怪、新恐怖、新宮闈,以及穿越、盜墓、僵尸等“新新文藝”層出不窮。與此同時,“元文學”理念在文藝界盛行,文藝虛無主義和碎片化、庸俗化及“面書虛構”成為時尚;一些文藝工作者或熱衷于天馬行空、裝腔作勢的胡編亂造,或沉溺于雞毛蒜皮、哼哼唧唧的無病呻吟。一些媒體推波助瀾,樂此不疲,以至于窺隱癖、窺私癖無遮無攔地招搖過市,“八卦”“花邊”如癩婆娘的裹腳布又長又臭;各種炒作及評獎、排名更是名目繁多、令人瞠目。“戲說”和“大話”作為一種話語方式,以極其夸張乖謬的形式調侃生活和歷史,竭盡插科打諢、裝瘋賣傻,是謂“無厘頭”癲狂。這種癲狂或故作幼稚迎合討好低俗和粗俗,以莫名其妙和玩世不恭的所謂喜劇化表演使崇高和莊嚴在傻笑中轟然坍塌。對優秀的民族文學傳統和文學經典施行顛覆,對現實主義方法和主流意識形態實施解構,這無論在近期的文學作品,還是影視戲劇中都十分“紅火”,并受到一些評論家和媒體的追捧。
我們不反對娛樂,這也是文學的功能之一。但娛樂是分層次的。低層次的娛樂訴諸耳目,滿足于感官刺激,誘人一笑了之;高層次的娛樂直抵人心,讓人在大笑之后有所思,激發思想的力量。客觀地講,我們現在的文學所追求的娛樂,十有八九停留在感官刺激的低俗層面。有的靠饒舌調侃制造幽默效果,有的以消費歷史和文化娛人身心,有的甚至以犧牲公德和倫理為代價博人一笑。凡此種種,讓文學變得輕浮而淺薄。這樣的娛樂,即便達到了引人開懷的效果,除了把讀者也引向輕浮和淺薄之外,還有什么另外的意義嗎?
笑有笑的哲學。我們不妨回頭看看歷史上那些大師們如何讓人發笑。卓別林是聞名遐邇的世界級喜劇大師。他的作品總讓人捧腹,但他的幽默絕不僅僅來源于肢體和舉止的怪異,在他的表演背后,滲透了對時代和制度的深刻反思。歐·亨利的小說也是如此。他的《警察與贊美詩》《麥琪的禮物》等名篇都不乏幽默。但這些作品又絕不止于讓人發笑,它更真切的旨歸,是笑過之后對社會和人生的沉思。在我看來,這就是有所寄寓的娛樂,是寓教于樂。
有人說當下是一個娛樂的時代。如果這是一個不可更改的事實,那么我們唯一的期望,就是讓這種娛樂高雅一點,深刻一點,有意味一點,讓人們在娛樂中有所悟、有所得。
文學的教化功能不能卸載
張江:近年來的文學中,“去教化論”風行。在有些人眼中,對于文學,教化是一種附加。他們宣稱,文學就是文學,它只屬于自己,不應該被文學之外的責任“綁架”。更有極端者認為,教化是對文學的致命傷害,有了教化便失去文學。
一切文學都是教化的,這種教化功能是“去”不掉的。文學只要生產出來,進入流通傳播環節,它所蘊含的思想、精神和情感必然要對受眾產生或明或暗的影響。每一個創作者,無論他是“精英”,還是“草根”,其動機都是要推廣自己的價值理念,期望獲得認同,讓更多的人同他自己一樣思考和行動。這就是教化,無論你承認還是不承認。具體作品如此,大的思潮亦如此。那些否定文學教化功能的理論本身就是在教化。唯美主義者倡導美就是一切,把美提升到至高無上的位置,這是不是教化?非理性主義執著于發掘人的原始本能,將非理性置于理性之上,這是不是教化?就是“去教化論”本身,也是在推廣一種價值理念,打著“去教化”的旗號實施教化。
現代敘事學流行一種理念,倡導敘事主體在文本中完全隱匿。在傳統敘事中,敘事主體經常跳出來赤裸裸地發表評論,表達對事件的看法,從而實現對受眾審美和價值判斷的引導干預;現代敘事學則主張中性的“零介入”,作家的任務,就是客觀、公正、冷靜地呈現“事實”,不附帶任何情感色彩和立場表達,一切交由讀者裁處。有人認為這就是“去教化”的文學。這是一種誤見。純粹“客觀、公正”的敘述要求是不可能實現的。即便敘事主體在文本中退場,他的意圖、傾向、立場還是會不可避免地以各種各樣的方式滲透到文本之中,影響無處不在。可以借助敘述者的聲音或作品中的人物“以人之口傳己之見”;可以利用情節組合、語詞差遣、情境閃回,隱晦地傳達敘事主體的立場和意圖;哪怕就是幾行看似斜漫出去的景物描寫、一抹無意潑灑的淡淡色彩,都會含有敘事主體強烈的情感和愿望。唯有這些情感和愿望才是作者真正想表達的東西,只不過他要用更高明的手法把它們偽裝起來,以求了無痕跡地深刻影響你而已。敘事本身就是選擇、支配和操作。它的每個環節,都蘊含著作家的情感立場和價值判斷,都是一種意義的生產和遞送。必須明確,以上種種,以及另外諸多現代敘事手法,它們的意義不僅僅限于修辭維度,也不僅僅限于產生與傳統敘事方式不同的審美效果,更重要的是,通過這些手法,進一步強化了文學的教化功能,讓受眾在審美享受過程中接受了教化。當然,這是一種高明的教化。
文學自古就有教化的傳統。逃避沒有可能。消解亦是徒勞。對文學家而言,明智的選擇就是直面它、接受它,完善和提升這個功能。文學的尊嚴和地位,也恰恰在“化人”和“立人”過程中被賦予。卸載了教化功能,文學一定“失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