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晚,更深露重,舊友打來電話,說她在看張愛玲的傳記,越看越像年輕時的我。我陡覺不安,說自己沒那么孤僻自戀吧。她回,你“看起來”很正常。
她是我青少年時期的閨蜜,那時跟她去某家玩兒,走到樓下我突然駐足不前,說咱們該買點水果吧?她大笑,后來還把此事當做笑話反復傳出去,說你相信嗎,她會提議買水果。她這樣驚訝不是說我不懂禮儀,實際上我人際關系非常好,但我不知在別人眼里,自己竟如此不食人間煙火。
十八歲時老媽突然說,我知道,你看不起我,你覺得我這樣平庸的女人不該活在世上。我訝異萬分,從小到大自己可是最乖的乖乖女啊。疑問存到現在,才想到人的凜冽和遺世是不是可以從骨縫里透出來,但如今,歲月卻讓我更接近溫暖的混沌。
這些對話,他們都忘記了。
記憶中,整個青少年時期我甚少說話,每天課余時間都在看書,寒暑假更是從不出門。中學有段時間,父母聽說有個孩子看書瘋了,便每天藏書。我只好跟他們斗智,常常躲在閣樓或者廁所里,一直看到天黑。我承認,從九歲開始,我就想寫小說,但每次鋪開紙,都不知道該寫什么,直到讀完中文系,我連微型小說都沒寫過。但那些年,聞著空氣中茉莉玫瑰的香味,在夜燈中給自己取各種文青式的筆名,把喜歡的詩歌抄在軟面抄上,拿起筆又老寫不出一個字的漫長歲月,其實是我此生最文學的階段。
畢業后我突然拋棄了文學理想,辭掉教師工作,擠進商海,貌似攪起一點小浪,很多年后我才知道,也許上帝不過是要我借那幾年時間,最大限度了解所謂的現實。
我想人的類型可能是早就注定的。在我了解漢口商界那些名企業家的生活后,感覺自己要的,不是那樣的人生;我的一位同事卻由此下定了決心,要成為他們。我不鄙視錢。錢總是多點好。我若有足夠的錢,起碼可以建個莫奈小鎮,我心中的天堂。我說的是,自己當時確知企業家們的生活如踩鋼絲,而我那時,也已是常為勾心斗角及業績壓力睡不著覺的高管。我不想這樣活。
我喜歡簡單,喜歡慢,喜歡靜,喜歡離現實世界遠遠的。我活在這世上,最大的樂趣包括看好書,寫小說,聽音樂,研佛經,鉆玄學,還喜歡不求上進,半夜起來喝咖啡,在黃云翻卷的秋日看落葉,不出門旅游只看風景圖片,沒事連陽臺都懶得去等等。
我安放了自己,盡管有時有些生存的憂慮,但那種激射很遠的喜悅,外人難以懂得。
大約是2003年的時候,我買到了一本書,叫做《我愿意這樣生活》。那本書是那樣切合我當時的迷茫和尋找。我欣喜若狂地看了若干遍,幾乎能背下來,然后一一比照上演。當然,我不會被她們書中描述的優雅清閑等迷惑。寫作于我更像一種艱苦的職業,或者一場莊嚴的游戲。我不信任靈感和才氣,也對那些自稱天才的作家不感興趣。我喜歡博爾赫斯的手工匠說法,盡管我知,那更指的是一種心態。開始兩年,我發得比較多,后來幾年一直以閱讀為主,每年只發兩三篇,直到最近兩年才開始多寫點。去年發了兩個長篇十幾個中篇,算個小高潮,而今年,則又微調轉向。
幾年前,有個五百年一遇的日食降臨時,很多人擠到江邊去看,我獨自在平臺上照相。無邊落葉蕭蕭下,世界陷入一片黑暗,我不停地按動快門。按照媒體公布的時間,我至少該有三十幾張照片,可最后卻只剩兩三張——有一段時間不存在了——而且,我在照片上看到了神秘的光團。我把照片發給兩位作家,他們都說是我的相機鏡頭臟了。我刪掉了照片,分不清自己有沒有把想象與現實混在一起,猶如小說。
那次以后,我每每抬頭看太陽和星空,都會感覺靈魂的故鄉在那里。我站在世界的邊緣,并不關心里面的繁華。這感覺很奇妙很浪漫,語言難以說清。后來我想,每個寫小說的人,也許一生都在訴說某種難以說清的感覺。也許我要說的,就是比真實更真實的某種不真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