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5月,雜文家林放先生記述了1957年夏天毛澤東關于雜文的一段談話。毛澤東說:“我愛讀雜文,假如讓我選擇職業的話,我想做個雜文家,為《人民日報》寫點雜文。可惜,我現在沒有這個自由。”毛澤東沉吟了一會兒接著說:“雜文家難得。因此,我要保護一些雜文家。”
林放又說:“不幸的是,后來事態的發展,并不符合毛澤東的初衷。有相當一些寫雜文的同志被卷入那個大漩渦的中心去了(指反右派斗爭。筆者注)。就連毛澤東談話時提到名字表示欣賞的一位只不過偶然寫了幾篇雜文的朋友,也終于不能幸免(見文匯出版社2000年8月版 《夜光杯雜文精選·序文》)。”
再后來的“反右傾”、“四清”、“文化大革命”,尤其是“文化大革命”,就更令雜文作者毛骨悚然了,管你是什么“三家村”、“四家店”,都成了不可逃遁的“牛鬼蛇神”,何止頭上有“高壓線”,而是拉了一條無形的高壓電網,雜文家們幾乎被一網打盡。
判斷任何事物的現狀及其變革,都不可以孤立地思考,尤其要與國情與國際國內的大趨勢聯系起來。記得在上世紀80年代召開的中國作家第四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當時黨的總書記胡耀邦說:今后再不會因為作品給作家戴什么“帽子”了。胡啟立在代表黨中央作的大會致詞中說:要保證作家的創作自由。到會代表受到了極大的鼓舞,歡呼中國文學的春天到來了。
會后,有一位加拿大作家訪問我時問道:“你認為 ‘創作自由’這個口號能實行嗎?能實行許久?”我覺得這個問題不太好回答,就以半官腔的口氣說:“創作自由只能相對的講,世界上沒有絕對的創作自由,也沒有絕對的不自由。”
他說:“不,不,我不是從哲學的層面跟你談這個問題,是從政策層面提出這個問題的。你以為‘創作自由’這個政策,在中國會不會堅決下去?”他說的“堅決”,我理解是指“堅持”而言。我覺得作為一個作家回答這樣很敏感、且“政治性”極強的意識形態的話題,既沒有把握也不一定合適。好在我已經不是第一次接受外國友人的訪問了,比較冷靜,還是較為誠實地回答了他。
我說:“這就要看中國現行的改革開放能否堅持下去,能否成功。如果堅持下去了,成功了,國家發達富強,人民生活有了很大的改善,絕大多數老百姓安居樂業,社會和諧安定,‘創作自由’就能實行下去; 若是改革開放失敗了,半途而廢,中國仍然‘一窮二白’,老百姓吃不飽,穿不暖,生存權毫無保障,甚至倒退到‘十年浩劫’那種歲月,不但‘創作自由’保證不了,怕是連文學的生存也是個問題。”他沉思好久,最后拍拍我的肩膀,說道:“也斯、也斯……”表示同意我的見解。
本來是說雜文頭上有沒有“高壓線”,一扯就扯了這么遠,似乎跑了題。其實不然。有沒有“創作自由”,是雜文頭上有沒有“高壓線”的前提。1998年離休后,我已經寫了十幾年雜文,有的題材相當敏感,以前大多屬于禁區;有的雜文語言潑辣,詞鋒逼人,比我1956年、l957年寫的雜文、諷刺詩尖銳多了。但是這些雜文在各報刊都比較順利地發表了,大多已結集出版,沒有給我惹過麻煩。
雜文是一種迅速反映社會世相的文體,好比是大千世界中的一只“電子眼”,它能發現一些以常規觀察方式難以發現的弊病。古人常講“盛世危言”,愈是盛世愈需要這種“電子眼”,如同愈是繁華熱鬧的市井,愈需要安個“探頭”一樣。因此媒體不薄雜文,讀者喜愛雜文,大多數領導干部也不反對雜文。
雜文有刺。但有刺的東西并不一定就不好。玫瑰花有刺,恰恰象征著愛情。魯迅在《什么是“諷刺”?》一文中說:“諷刺作者雖然大抵為被諷刺者所憎恨,但他卻常常是善意的,他的諷刺,在希望他們改善,并非要捺這一群到水底里。”諷刺與一本正經地勸說之區別,就在于讓某些在習慣中已經麻痹的心理引起特殊的刺激與震動。俄羅斯偉大的詩人普希金說:“法律和劍達不到的地方,諷刺的鞭子可以達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