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曲《牡丹亭》
國務院辦公廳最近下發《關于支持戲曲傳承發展的若干政策》,第一次在國家層面上,深刻認識并明確提出了傳承是戲曲 發展的前提與基礎的重要思想。中宣部劉奇葆部長在全國戲曲工作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更具體地從傳藝、傳神、傳德三個層面,清晰地闡述了繼承戲曲文化偉大傳 統的豐富意蘊與具體內涵。
戲曲凝聚了中華傳統藝術之精華,然而,戲曲藝術的傳承卻面臨諸多不易逾越的障礙。從20世紀80年代后期始,戲曲迅速陷入整體上的困境,劇 種消亡現象嚴重,尚無消亡之虞的劇種,其經典劇目的傳承情況也極不理想。新世紀以來,戲曲整體上的生存狀況雖有所好轉,尤其是得益于非遺保護,劇種消亡的 趨勢得到根本逆轉,但是,戲曲傳承最基礎和最根本的“傳藝”這一環節,前景仍不容樂觀。在幾乎所有劇種,人們感覺普遍缺乏優秀的精品力作,其中最令人憂慮 的,就是經典劇目大量失傳,表演藝術水平也因之迅速下降。因而,實現戲曲傳承這一目標,最迫切的任務就是為劇目建設推出更多切實有效的政策措施。
戲曲藝術的傳承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工程,對任何劇種而言,劇目建設都是重中之重。戲曲有悠久和輝煌的歷史,任何劇種的劇目建設都應該秉承經典 劇目傳承和新劇目創作并重的基本原則,而在各劇種的經典劇目體系均受到不同程度破壞的今天,必須將傳統經典的挖掘與繼承放在更重要與更緊迫的位置。劇目建 設的首要環節就是傳承,所以必須在戲曲行業建立新的政策引導機制。在這方面至少有三項措施可以實施。其一,近年里,文化部兩度在全國范圍內開展了“優秀保 留劇目大獎”評選活動,對戲曲劇團的劇目建設起到了非常積極的推動作用。在此之前的很長一段時間里,各劇種的劇團與藝術家們之所以缺乏傳承的動力,一定程 度上就是由于文化主管部門的各類評獎活動均限于新劇目創作,公共資源的支持方向也幾乎完全向新劇目創作傾斜。如此,劇團和戲曲藝術家們只能為應付名目繁多 的評獎活動疲于奔命,即使偶有基礎較好的新劇目也無暇精心打磨,并通過持續的演出使其成熟,這一現象,即使不是新劇目難以轉化為保留劇目的所有原因,也是 其最主要的原因之一。因而,如果有可能持續開展“優秀保留劇目大獎”評選工作,于戲曲傳承而言,實際效果都非常直接且顯著。
其二,始于2014年的國家藝術基金,對戲曲劇目創作的支持力度逐漸加大,體現了文化部門對民族藝術的高度重視。但是,戲曲所在的“舞臺藝 術創作資助項目”中,資助范圍只限于新創作劇目和對近年創作的“已有較好基礎作品的重大加工修改提高”。對戲曲劇目建設而言,目前最為迫切的,是大量挖 掘、整理多年來逐漸流失的保留劇目,讓這些千百年積累了歷代藝人智慧與創造的劇目重新回歸舞臺,這既是為了讓那些承載在傳統經典劇目中的戲曲各劇種特有的 表演技藝得到傳承,同時也是豐富演出劇目、用高水平的演出激活市場的重要手段。實際上,優秀的傳統劇目的挖掘、整理一方面意義重大,另一方面十分艱難,對 劇團和演員的要求都很高,因而理應得到像新劇目創作同樣的重視。國家藝術基金或可設立專項資助,鼓勵多年失傳又確實非常優秀的傳統劇目的挖掘、整理和高水 平舞臺呈現,對于戲曲劇團和藝術家來說,這是引導他們將更多精力與資源用于經典傳承的極重要的激勵措施。
其三,20世紀90年代以來,國家級和各級地方政府相繼舉辦多種形式的藝術展演活動,其初衷無不包含推動劇目建設之動機,但由于深受片面鼓 勵劇目創作的錯誤導向支配,各類藝術節紛紛演變成新劇目展演,經典保留劇目的演出基本上無緣參與,因而也就很難對劇目建設起到積極健康的推動作用。假如各 類藝術節的劇目遴選中,能夠明確給予經典劇目的高水平展演以一定比例,劇團就無須為追逐參與藝術節的機會而急功近利地創作新劇目,同時,藝術節也能夠真正 成為舞臺藝術最高表演水準的檢閱,更可利用經典劇目的影響力吸引觀眾,一舉多得。
戲曲傳承的核心,是確保歷史上戲曲藝術家創造的優秀傳統劇目和精湛表演代代相傳,其中劇目又是戲曲獨特表現手法之精粹最重要的載體。戲曲中 的許多絕活,單獨提取出來只是雜技,運用在劇目中才有藝術內涵。戲曲各劇種,尤其是那些歷史積淀深厚的劇種,都曾經擁有以“江湖十八本”“江湖三十六本” 為核心的完整的劇目體系,可惜由于復雜的原因,在近幾十年里均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壞,亟須修復。20世紀50-60年代,全國各地都曾經大規模地開展了傳統 戲曲劇本抄錄工作,舞臺表演形態的傳承卻不幸未能得到同樣的重視,這是各劇種曾經擁有的保留劇目普遍流失嚴重的主要原因。因而,優秀保留劇目的傳承,重點 是舞臺表演形態的傳承。即將開展的全國性劇種普查,首先應把保留劇目的普查納入其中,尤其是要從各劇種歷史上曾經有過的數以百計的劇目里,精心選擇一批具 有代表性,且尚存部分熟悉該劇目表演形態的老藝人,因而具有傳承可能性的保留劇目,為每個劇種制定“優秀保留劇目基礎名錄”和“擴展名錄”。一般的大劇 種,基礎名錄中至少應該包括50個以上的劇目,京劇的優秀保留劇目數量應該更多;即使是那些多年瀕危的劇種,其基礎目錄也應該至少含有10個左右保留劇目 (否則就很難支撐起一個真正意義上的“劇種”)。通過這樣的名錄與目前仍在上演的劇目之間的差異的對照,各劇種經典劇目流失的比例可以表現得更直觀,而通 過普查與名錄的制定,劇種和劇團的劇目傳承工作就有了更明確的努力方向。
在名錄的基礎上,國家在全國范圍內遴選一批在各劇種的傳承發展中成績突出的代表性和示范性劇團,授予其“傳承單位”的榮譽稱號,對于進一步 喚醒劇團和藝術家繼承傳統的自覺性和積極性,效果將十分顯著。同時這也將引領戲曲文化遺產保護工作進入更符合戲曲發展規律的軌道。鑒于目前多數戲曲劇種都 已經進入非物質文化遺產國家名錄,而戲曲文化遺產的保護需要劇團群體的傳承,因而劇種的傳承,“傳承單位”的認定比“傳承人”的認定,更符合戲曲文化遺產 傳承的實際需求。有保留劇目名錄為基礎,“傳承單位”的認定就有了標準,可以對戲曲傳承發展工作提出有明確針對性和操作性更強的要求。每個“傳承單位”至 少應挖掘、整理并且高水平地上演20個以上基礎名錄中的優秀保留劇目,并且在日常演出中,至少有三分之一甚至更多的演出場次上演納入“名錄”中的優秀保留 劇目。至于在晚近的院團體制改革中以“傳習所”或“傳習中心”的名義保留了事業編制的劇團,則更有責任與義務承擔起保留劇目傳承和演出的重任。這些措施聯 動實施之后,若干年里我們就可能擁有一個新的、更具規模的戲曲優秀保留劇目體系,這個體系不僅僅有紙質的劇本,更有通過劇團和演員在舞臺上實際演出所呈現 的活態的戲劇樣式,是可以讓觀眾們在劇場欣賞的杰作。形成這一文本與舞臺相互支撐的體系,才是戲曲偉大藝術當代傳承發展的最有說服力的標志性成果。
為了努力實現戲曲藝術傳承發展這一目標,政府文化主管部門應該通過正確的政策引導和積極的財政支持等多方面的手段,為經典劇目的傳承提供切 實有效的制度性保障。只有通過劇目傳承實現了傳藝這一首要目標,傳神和傳德才成為可能。努力傳承戲曲經典,讓更多經典保留劇目高水平地呈現在當代舞臺上, 用實際行動建構中華戲曲藝術的輝煌體系,就是時代賦予我們的重任。戲曲傳承發展對中華民族文化偉大復興的重要價值,已經得到全社會越來越清晰的認知,然而 從觀念的改變到產生實際效果之間,道路還很漫長、崎嶇,還需要政府各部門、社會各界和戲曲從業人員進一步凝聚共識,盡量避免再走彎路,協力前行。
(作者系中國文藝評論家協會副主席,中國戲曲學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