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文藝報》有之章提出,讓巡演成為藝術團體的常態,很有同感。表面看這是個演出方式的問題。其實是個深層次的文化問題。牽涉到我們的文藝創作為什么、為什么人的根本問題。總之,這是一個嚴肅的文藝命題。
文藝的“二為”方向,其中就有赫然醒目的“為人民服務”幾個大字。我自己也曾就藝術團體的巡演多次發表意見,甚至在工作中,異想天開地設想,京滬兩地院團對接、聯動,搞以普通百姓生活,以他們的情感、命運為主題,小投入、低票價的“平民戲劇”,雙方對接,南下、北上,一路巡演過去,把藝術的種子播撒到京滬鐵路沿線的百姓中間。作為評委,我多次參加國家和各地的戲劇評審活動。雖然不能說,所有評出的劇目都是當之無愧的藝術精品,但其中確實有一些思想性、藝術性俱佳,真正的堪稱藝術精品,甚至可能成為經典的劇目。每次評完后,我心里都會涌上一陣忐忑。評完以后會有多少百姓有幸一睹藝術精品的真容和風采,能分享到這些文化成果呢?如果做不到這點,支撐我們工作的意義究竟在哪里呢?這是我從事文藝工作十多年,最為不安最為揪心的事情。毋庸諱言,有關部門也為此作了一定的努力。譬如,保留劇目的評選等。
但我覺得,巡演是一個好主意。巡演,有助于文化成果為更多的尋常百姓共享、分享文化成果,陶冶性情,凈化靈魂。有助于攤薄演出成本,降低票價,減低觀眾進劇場的門檻。有助于劇團和藝術家在繁忙的演出中“拳不離手,曲不離口”,不斷提高自己的藝術水平。有助于劇團和劇目擴大社會影響,提高社會地位。我們看柏林愛樂樂團、費城交響樂團一些名團、大團的每一次出國,都會有一個漫長的巡演路線。過去,我國的戲班子也有“走碼頭”傳統,云游四方,名播四海。
但好主意要落地還要有好機制。巡演是一個系統工程。需要院團、市場、政府、社會四者的互動、合作。院團作為演出主體,要有積極性,主動出擊,規劃巡演路線,摸清沿途市場底細,精心策劃、組織劇目、宣傳營銷、成本核算。市場要有比較完備的票務機制、足夠的運營回報。政府要著眼于長遠文化建設需要,提供必要的政策便利,廣泛動員整合社會力量,企業、媒體和社會名流更要支持巡演。當年梅、周等京劇大師走碼頭的轟動,背后都可以看到社會各界名流支持的身影。社會各界、尤其是企業也要從回報社會出發,對于優秀劇目的巡演給予力所能及適度的財力支撐,劇場也要力所能及地降低場租。大家都要克服急功近利的短期行為,以藝術的眼光和品味,選擇真正優秀的劇目。
巡演,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但我們必須走。同樣是水,河流永遠鮮活,池塘難免淤積。就在于動。巡演就是藝術之“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