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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幾本書,我一直偏愛有加:張岱的《陶庵夢憶》、《西湖夢尋》,李漁的《閑情偶寄》,沈復的《浮生六記》,汪曾祺的《晚飯花集》,周作人的《雨天的書》。如果一定要從專業的角度來闡述理由,我還真的說不清楚。但我就是喜歡。稍有閑暇,便會翻翻它們。像《閑情偶寄》,我對其中大名鼎鼎的“詞曲部”、“演習部”之類總是視而不見,卻十分迷戀“飲饌部”、“居室部”、“種植部”中的諸多篇章。《晚飯花集》其實也并非汪曾祺最好小說的結集,但其中的大多數小說都是我心中的短篇妙品,包括《鑒賞家》、《晚飯花》等。
時間長了,我也在不斷反省。我為什么喜歡這些作品?它們并沒有什么宏大高深的歷史意義,也沒有多少艱深玄奧的人性探索,只是一些日常生活經驗和內心體驗的細細玩味和復述,卻讓我常常讀來,猶若甘酪。每與一些友人閑聊,我發現,喜歡這些作品的朋友并不少見,遂有“與吾心有戚戚焉”之快意。這也讓我逐漸意識到,文學作品的審美價值,并非僅僅靠宏大而深刻的“意義”來建構的。有深遠的意義固然很好,沒有高深的意義同樣也能成為人間佳構。
倘若對這個問題深而究之,我以為,這無疑涉及到文學的“意義”與“意味”。“意義”和“意味”雖只有一字之差,但內在的區別卻是耐人尋味的。“意義”是文學作品所呈現出來的主旨或思想,即作品所載之“道”。它包含了創作主體對歷史、社會、自然、人性等諸多方面的思考,在接受層面上側重于理性認知的交流。而“意味”則是作品中所蘊藏的某種情調、意境和趣味,即作品所言之“志”,在審美接受過程中偏重于感性經驗和倫理情感的呼應。徐復觀曾解釋道:“‘意義’的‘意’,是以某種明確的意識為其內容;而‘意味’的‘意’,則并不包含某種明確意識,而只是流動著一片感情的朦朧縹緲的情調。”這也就是說,“意義”是比較明確的,可以說清楚的;而“意味”則是相對含混的,難以言說的。當然,將作品的“意義”等同于所載之“道”,“意味”等同于所言之“志”,可能并不嚴謹,因為傳統文學中“道”與“志”的內涵十分復雜,迄今尚未有定論。但話又說回來,“道”與“志”的核心差別就在于,前者推崇理性意義,后者主張情感意趣,這大體上也能說得過去。
比較有力的例證,便是周作人在《中國新文學的源流》中的相關論述。在該著中,周作人曾將中國文學的傳統歸納為“載道”與“言志”兩脈,認為“載道派”的創作,總是一味地追求人間大義或宇宙大道,自韓愈之后,便問題多多,“沒有多少好的作品”;即使有幾部看起來很不錯的作品,也恰恰是忘了“載道”后的率性之作。而“言志派”的創作,則忠于情感,獨抒靈性,“古今來有名的文學作品”,多源于此。在周作人看來,真正的文學“只有感情沒有目的。若必謂是有目的的,那么也單是以‘說出’為目的。”這種“無用之用”的藝術立場,使他從骨子里就拒斥文學的“意義”,崇尚文學的“意味”。所以,他對文學的定義是,“文學是用美妙的形式,將作者獨特的思想和感情傳達出來,使看的人能因而得到愉快的一種東西”。
周作人的這一判斷,多少有些偏頗。文學作品的“意義”與“意味”,其實并不沖突,只是受制于作家個人風格和審美趣味等因素,會各有側重。有些作家特別注重文學的“載道”功能,突出作品中的“意義”;有些作家則迷戀于“言志”,強調作品內在的“意味”。最典型的,或許就是周作人和他的老哥魯迅。盡管這兩兄弟的生活經歷與教育背景都差不多,但魯迅的創作顯然更自覺地追求“意義”,有著明確的“立人”思想與啟蒙意愿,而周作人的創作則更多地徜徉于“意味”,倡導文學是人類精神的“體操”,并不刻意追求作品的深刻“意義”。所以,讀魯迅先生的小說或雜文,少不了腦力激蕩或思想交鋒,無論是阿Q的辮子里,還是醮著人血的饅頭中,都隱藏著深邃的意義。雖然周作人也寫過一些“金剛怒目”式的文章,但他的大多數散文都是“悠然見南山”式的,像《雨天的書》中,談蒼蠅,談“跛腳骨”,談茶食,談初戀,談苦雨……旁征博引之處,皆是知識的拼接;由人及己之說,均為生活的感受,沒有多少明確的“意義”,字里行間卻“意味”深長。
周氏兄弟在創作中的差異,既有個性氣質上的制約,也有審美觀念上的原因,但這并不影響他們都成為中國現代文學的杰出作家。尤其是魯迅先生的作品,其思想的深刻性和豐富性,迄今仍有目共睹。這也意味著,“載道”并非違背了文學藝術的本質規律;文學的認知功能和教育功能,決定了作品“意義”的重要作用。如果所載之道皆屬作家個體的獨特思考,且與作品形式渾然一體,有著深遠的“意義”,同樣也能成為優秀的經典之作。而周作人之所以不喜歡文學的“載道”傳統,主要是因為有些作家過于強調作品的主旨或意義,使作品成了“變相的文學”(周作人語)——借文學之形式,傳播某些功利性或虛夸高蹈的思想或觀念。
周作人所論及的這種“變相的文學”,確實是一種值得深究的現象。表面上看,它突出了文學的“意義”,展示了文學在“載道”上的巨大功能,但在本質上,它削弱了文學的審美價值,也傷害了文學作為語言藝術的內在韻致。坦白地說,這種“變相的文學”,在很長一段時間里,也是中國當代文學的主要癥結。從藝術層面上說,它主要體現為創作主體為了迎合某些觀念或思想,將自身的理念直接灌注在作品中,導致形式與“意義”之間的錯位。這也我們通常所說的“意義的裸奔”,或者叫“主題先行”。這類作品,“意義”很鮮明,很突出,但缺乏豐沛的情感,也缺少豐實的形象,很難引起人們在審美情感上的共鳴。同時,由于這些“意義”多半是某個時期的主流性價值或主導思想,并非作家獨立思考的特殊產物,有些“遵命文學”的嫌疑,很容易導致作品中“所載之道”似曾相識,大同小異。
更重要的是,由于對那些宏大“意義”的過度崇拜,還導致一些作家沉迷于各種“史詩”性作品的建構。譬如,很多小說,動輒全景式敘述,多卷本書寫,在時空上盡可能囊括更多的歷史事件,呈現出各種復雜的社會風云,氣勢看似恢宏,結構看似繁富,但讀者卻少有問津。而且,這種創作思維逐漸將文學的“所載之道”引入極為仄逼的精神范疇,使“意義”片面地集中在意識形態化的“大生活”之中,拒絕正視個體平民的日常生活形態,特別是日常倫理情感和人性面貌。所以,在很長一段時間,我們的文學似乎形成了對某些特定“意義”的固定化的表達范式——全力聚集高大上的思想主題,突出宏大的社會或歷史意義,展示個體生命的非凡性和獻身精神。這些宏大的意義固然可以振奮人心,激發人們的崇高理想,但是畢竟遠離了日常生活經驗,遠離了正常人的情感體驗,難以形成廣泛的情感共鳴。這也是我們的文學史中常常反思的文學“工具化”問題。
與備受寵愛的“意義”相比,“意味”就沒那么幸運了。至少在中國當代文學中,它很少被當作一個重要問題來關注,無論是文學理論上的探討,還是批評實踐中的運用,都遠不如“意義”來得普及。這是否表明“意味”真的不那么重要?我看未必。別的不說,在中國傳統詩學中,它就一直占據著重要地位,并延伸出諸多的美學概念。劉勰就認為,天下真正的好文章,應該“深文隱蔚,余味曲包”,“使玩之者無窮,味之者不厭”,既要有“意義”,更要有“意味”。鐘嶸在《詩品》中也強調,優秀的詩歌當屬“文已盡而意有余”,按徐復觀先生的解釋,“意有余之‘意’,絕不是‘意義’的‘意’,而只是‘意味’的‘意’。……一切藝術文學的最高境界,乃是在有限的具體事物之中,敞開一種若有若無、可意會而不可以言傳的主客合一的無限境界。”(《中國文學論集》)的確,在一首優秀的詩歌中,“意味”有時比“意義”更重要,因為“意味”可以讓讀者的審美體驗和情感融入作品之中,使其反復品嘗,長久玩味,仍得各種妙悟。譬如,李商隱的《錦瑟》,李煜的《虞美人·春花秋月何時了》,包括陸游那首情天恨海的《釵頭鳳·紅酥手》,之所以讓我們一代代人能夠反復詠吟,沉醉其中,終究還是那些綿綿無絕的“意味”。
文學的“意味”之所以不被強調,首先在于它是一種高度綜合、主客合一的審美體驗,可以意會、感知、察悟,卻很難準確地言傳、闡釋,更難從理論上對它進行系統性的建構。“意味”集納了文學作品的各種要素,從情感姿態到生活趣味,從表達形式到語言運用,同時,它還會在不同的讀者心中產生不同的體驗。最典型的,就是中國古典詩詞。無論節奏、意象、情感,都是“意味”形成的核心元素。如馬致遠的《天凈沙·秋思》,就是通過“枯藤”、“老樹”、“昏鴉”、“古道”、“西風”、“瘦馬”等一系列蒼涼而頹敗的意象,構成了某種無所歸依的孤獨情境,烘托出“斷腸人在天涯”的絕望意緒,由此激起人們體悟到漂泊、孤寂、茫然的人生處境,也感受到“斷腸人”的悲秋之苦。惟因如此,古人在談論文學的“意味”時,通常也是以虛帶實,著眼于抽象的歸納,諸如“氣韻”、“韻致”、“意境”等等。若真的逼急了,就將“道可道,非常道”掄了過來。
對于這種情形,海外學者歐陽楨曾做過頗有意思的分析。他認為,中西詩學的差別在于,西方詩學是對應詩學,追求意義,而中國詩學乃共鳴詩學,講究意味。“我們不妨假定在一方是生存真理(對應詩學),在另一方是存在之‘道’(共鳴詩學)。這樣,我們便可看到兩種不同的模式:一個是模仿的,一個是內在性的。按照模仿模式,未知同已知成對應關系,而且由于這種關系的建立并得到不斷地重申,未知便也顯得越發地實在與合理。按照第二種內在性模式,則一切內在的,一切此時,現在,如此這般的才是唯一的實在。在第一種模式里,真理盡管不易把握,但還可援引為例,是可以企及的;在第二種模式里,道雖無時不在,但卻不可具指引稱。”這段話讀起來有些拗口,但意思還是非常明白的,即對應詩學是一種通向意義的詩學,在一部作品中,意義雖難確定,但終究可以企及;而共鳴詩學是不追求意義的詩學,它講究內在的、此情此境的體悟,呈現的是一種非確定性的意味。所以,歐陽楨嘲笑西方人讀中國詩歌,尤其是閱讀翻譯之后的中國古典詩歌,總是想弄明白其中的意義,“結果常常是徒勞一場”。
其次,作為一種綜合性的審美體驗,“意味”常常集納了創作主體的生活感受、情感姿態和倫理趣味。這些創作主體的主觀感受和體驗,有時并不是特別明晰,只是一種“毛茸茸”的混沌狀態,滲透在作品之中,形成某種特別的氛圍、情調或趣味,需要不同的讀者在共鳴性閱讀中細細琢磨和體會。像張岱的《陶庵夢憶》和《西湖夢尋》,都是追敘一些舊景舊事,且多半已經物是人非,成為往日之夢。如果一定要從“意義”上說,它們無非體現了一位明朝遺臣的落寞心態,以懷舊的方式抒發了作者對大明王朝的眷戀。但是,它們讓人迷戀的,倒不是這種“意義”,而是其中所蘊含的多重“意味”——江南舊式文人超然于外的閑適情懷,對日常生活精致性的病態追求,自然景物與作者內心的無縫對接,以及語言中不斷滲出的癡戀之態。“人無癖不可與交,以其無深情也;人無癡不可與交,以其無真氣也。”很多時候,我在張岱筆下所讀到的,都是一個舊式文人的“癖”與“癡”,真實,率性,坦誠,卻又異常的豐饒。李漁的《閑情偶寄》也是如此。他對居室、美食、植物等日常生活環境的要求,差不多有著病態般的苛刻,但又沒有一般的市儈氣息,而是洋溢著一個藝術家的浪漫與想象。讀這類文字,每每能感受到作者的生存心態、生命情趣和精神氣質,品味到異常坦率的生命意趣。這種生命意趣,在《浮生六記》以及周作人的許多散文里,也是非常的突出,甚至讓人體察到作者靈魂深處那顆躍動不息的“初心”。
有經曰:不忘初心,方得始終。初心是真性情,也是真赤子。“素手撣紅塵,靜心觀世俗”,有意味的文字,求的往往不一定是豪言壯語,而是赤子的心志與情懷。盡管這些作家常常沉浸在那些微不足道的日常生活里,但他們都能夠從這些日常生活的皺褶里,發現各種意想不到的“意味”,甚至讓生活本身也成為一種審美的存在。或許,這也是周作人不斷推崇“言志”傳統的內在原因吧。遺憾的是,由于長期飽受“載道”倫理的熏陶,我們對文學的“意義”幾乎有著本能的迷戀,卻對作品的“意味”喪失了應有的評析能力,有時甚至是故意地回而避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