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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人始有意為小說”對嗎?

    http://www.donkey-robot.com 2016年04月28日08:59 來源:光明日報 陳文新 程國賦 劉勇強

      對話嘉賓:陳文新(武漢大學文學院教授)程國賦(暨南大學文學院教授)

      主持人:劉勇強(北京大學中文系教授)

      時間:2016年1月15日             

      地點:北京語言大學光明文學遺產研究院

      主持人:2015年以來,光明日報《文學遺產》組織了幾場對話,就“文學史研究是否應該回歸中國文學本位立場”“中國文學的源頭是什么”“文學的自覺是不是偽命題”等文學史的基本問題與重要觀點展開學術史的清理,這無疑對古代文學研究的進步展開有引導性意義。 我相信,對這些基本問題與重要觀點進行基于豐厚學術積累層面的反思,有助于我們把握古代文學發展的關鍵,從而以新的認識為起點,推動相關領域的研究。

      在古代小說領域,也存在諸多值得反思的重大命題,“唐人始有意為小說”,即唐代以后中國才有有意識的小說創作,可以說是重中之重。因為這一命題不僅牽涉到唐代小說的定位,又關聯著古代小說的文體性質、創作特點以及歷史演變等。表面上看,這一說法早已成為小說史的一個定論或常識,如董乃斌教授的《中國古典小說的文體獨立》和日本學者小南一郎的《唐代傳奇小說論》都認同“唐人始有意為小說”的看法。但是,由于唐代小說自身的豐富性,更由于古代小說 的多樣性和特殊性,“唐人始有意為小說”的說法并非沒有討論的必要與商榷的空間。僅從小說史上看,早在魏晉南北朝的志怪小說中,就已經出現了數量不菲的優秀作品,在敘事特點上并不遜色于唐代傳奇。而在唐代以后,筆記體小說仍然是古代小說的一大宗,并沒有因小說達到了所謂有意為之的新高度而消歇。換言之,即使“唐人始有意為小說”是一個事實,可能也只是小說發展中的一個節點,而非一個突如其來且凌駕一切的高峰。怎樣恰如其分地看待“唐人始有意為小說”的論斷,確實是唐代小說乃至古代小說史研究中一個不能繞行的問題。程國賦教授是主張“唐人始有意為小說”觀點的,請程教授先發表高見。

      程國賦:魯迅《中國小說史略》第八篇《唐之傳奇文(上)》提出唐人“始有意為小說”的觀點,這一觀點是在明代胡應麟看法基礎上進一步地闡發而來的。胡氏《少室山房筆叢》卷三十六《二酉綴遺中》指出:“凡變異之談,盛于六朝。然多是傳錄舛訛,未必盡幻設語。至唐 人乃作意好奇,假小說以寄筆端!蔽艺J為,魯迅的這一觀點客觀、真實地反映了中國古典小說的發展歷程與內在規律,其內涵主要體現在這樣幾個方面:唐代小說作家的主體意識增強,他們有意識地采取虛構、夸張、想象等文學手段進行創作,逐步擺脫了子書和史學的束縛,小說文體趨于成熟;小說表現手段、表現技巧逐步多樣化,場面描寫、細節描寫、人物塑造頗有特色;小說敘事藝術明顯提高,敘事視角新穎獨特,敘事時間、敘事結構上也是獨具一格。

      主持人:程教授從唐代小說各個方面的特點肯定了“唐人始有意為小說”的判斷。我們知道,陳文新教授對小說史、特別是文言小說史作過系統梳理,并且不認同“唐人始有意為小說”這一命題,請陳教授發表高見。

      陳文新:魯迅關于唐人傳奇的具體論述有許多精彩之處,但“唐人始有意為小說”這一命題則顯然不能成立。對這一命題至少可以從三個方面提出質疑:

      第一,魯迅所謂“唐人始有意為小說”,其立論前提是:“傳奇者流,源蓋出于志怪!彼^“有意”是相對于六朝志怪而言的。一般的文學史著作也都認同魯迅的唐人傳奇源出于志怪的判斷。但自20世紀80年代以來,已陸續有學者提出就唐傳奇的文體淵源而言,應當向漢魏六朝的雜傳、雜記類作品追溯,而不是向六朝志怪追溯。從古代書籍的著錄情形看,唐人傳奇也一向被視為傳記類作品,《郡齋讀書志》《直齋書錄解題》《遂初堂書目》《通志·藝文略》等都是這樣歸類的!短綇V記》也在“雜傳記”類大量收錄唐人傳奇。直到清代,紀曉嵐在批評《聊齋志異》“一書而兼二體”時還說:“劉敬叔《異苑》、陶潛《續搜神 記》,小說類也;《飛燕外傳》《會真記》,傳記類也。”所謂“小說”,指的是子部小說;所謂“傳記”,就包括了《會真記》(即元稹《鶯鶯傳》)這些傳奇小說。所以,與其說唐人傳奇源出于志怪,不如說唐人傳奇源出于傳記。

      第二,有意以虛構的方式敘事寫人是否就是“有意為小說”?從《中國小說史略》的行文脈絡可以看出,魯迅雖然沒有說穿,但確有這樣的意思。胡應麟只說唐人與六朝人的區別在于“有意幻設”,魯迅則由此推出了“唐人始有意為小說”的結論,把“有意幻設”當成了“有意為小說”。事實上,不少學者經常在這樣的意義上引用魯迅的論述,并延伸出一個觀點:唐人傳奇標志著中國古典小說的基本成熟;而成熟的小說必須具備三個要素:有意虛構,塑造了較為鮮明的人物形象,情節完整。有些學者為了提出新觀點,往往故意與這個觀點唱對臺戲,其實采取的還是同一路子,都認為有意以虛構的方式敘事寫人就是成熟的小說。比如有學者提出,中國古代小說在先秦就已經成熟,先秦的很多作品,如《莊子·盜跖》等,都符合有意虛構、人物形象鮮明、情節完整的要求。更進一步,甚至有學者提出傳奇小說史要從先秦寫起的論斷。理由何在呢?很簡單,即:一部包含了有意虛構成分、故事情節較為曲折、人物形象較為鮮明的作品,就是成熟的小說,而成熟的小說也就是傳奇小說。是否虛構往往成為這一類論述的關注焦點。這些意見有助于唐人傳奇虛構手法的溯源研究,但從整體上將旨在說理的子書如《莊子》和旨在總結歷史經驗的史書如《戰國策》一概納入傳奇小說范疇,無論如何是不妥當的。我們當然不能將這類失誤歸之于魯迅,但失誤之所以產生,無疑與魯迅的命題不夠嚴謹有關。

      第三,說“唐人始有意為小說”,這里包含了一個假定:唐人已有一種與今人小說觀相近的小說觀念。否則的話,怎么能說“有意為小說”呢?而從歷史的事實看,唐人雖有其小說觀,但絕不同于今人的小說觀,當然也就不可能“有意”地來寫一種符合現代標準的小說。或者說,唐人傳奇的確大體符合現代的小說標準,但唐人傳奇不是為了符合這種現代小說標準而“有意”寫出來的。

      主持人:陳教授對“唐人始有意為小說”這一命題邏輯前提的三點質疑確實是不容回避的。我想,程教授也會認同虛構等文學手段并不是自唐代小說才開始出現的。因此,問題可能還與對虛構等方式的實際運用所達到的程度有關,請問程教授是怎樣具體看待“唐人始有意為小說”的表現或水平呢?

      程國賦:唐人傳奇取得了卓越成就,只有“唐人始有意為小說”這一命題才與其卓越成就相稱。

      第一,在對待小說創作虛實關系的問題上,相對于六朝小說而言,唐代小說是一次質的飛躍。六朝作家對鬼神怪異往往信以為真,因此在小說中采取“實錄”法記載鬼神之事,干寶在《搜神記序》中曾經公開聲稱寫作的目的是“發明神道之不誣也”。唐人雖然相信鬼神之事者甚多,但是對鬼神之事普遍表示懷疑。六朝作家從信實的角度描寫鬼怪,往往混淆了生活真實與藝術真實的關系。唐人對鬼神普遍持懷疑態度,他們在小說中記載神鬼怪異,并非把它們當成真人真事,而是假托鬼物,以增強小說情節的曲折性。《任氏傳》作者沈既濟自稱“志異”,李公佐在《南柯太守傳》中也說“稽神語怪,事涉非經”。他們明知狐女與世人結合、 淳于棼夢入蟻穴的事情是怪異離奇的,卻有意識地對此進行描寫,這些做法體現了唐人小說創作的自覺性。

      明代謝肇淛《五雜俎》指出:“凡為小說及雜劇、戲文,須是虛實相半,方為游戲三昧之筆!痹谇楣澋奶幚砩希拼≌f創作基本上做到了虛與實的有機結合。唐代小說作家并沒有建立像劉勰《文心雕龍》那樣比較完整的理論體系,但是他們通過自己的創作實踐,使小說擺脫了長期以來作為子、史附庸的地位,藝術上逐漸走向成熟。

      第二,唐代小說強調情節的傳奇性與現實性的有機統一。中國古典詩文自《詩經》開始,便建立了“寄托”的傳統。古典小說在其發生、發展的起初階段,這種“寄托”的特點不太明顯,到了唐代小說才充分體現出來,宋代洪邁在《容齋隨筆》曾經指出唐人小說“鬼物假托”的特點,《任氏傳》《李娃傳》《枕中記》《南柯太守傳》《謝小娥傳》《虬髯客傳》等唐代小說作品都清晰地傳達出作者的創作意圖,抒寫個人情懷,反映時代背景!堆a江總白猿傳》《周秦行紀》《異聞集·韋安道》等更是具有明顯的創作動機。這些小說構筑人狐相戀、人仙相戀、人猿結合、夢入蟻穴、弱女報仇等等離奇怪異的情節,表達自己對社會、人生的看法。由此可見,唐代小說作家在注重情節傳奇性的同時,也十分注重情節的現實性。

      第三,唐代小說將情節的虛構、想象與作品的藝術性融為一體。史傳作品“實錄”的方法要求做到事件真實、用詞凝練、語氣平緩,這樣必然限制了作品藝術的發揮;唐代小說創作突破了“實錄”的束縛,在作品的藝術性上向前邁進了一大步。

      趙彥衛《云麓漫鈔》曾對唐人小說的“詩筆”加以稱贊,所謂“詩筆”,主要指作品的抒情性。唐人作家在創作過程中傾注著大量的感情色彩,使作品中人物形象塑造得十分成功。如《霍小玉傳》成功塑造小玉美麗而癡情的形象,《鶯鶯傳》中的崔鶯鶯、《柳氏傳》中的柳氏、《無雙傳》中的劉無雙、《云溪友議·韋皋》中的玉簫女等女性形象也像霍小玉一樣多情、善良,感人至深。唐人小說作家津津樂道于情節之“奇”,往往在情節的跌宕起伏、情感的劇烈沖突之中塑造人物形象,取得突出的藝術成就,這是不少史傳作品無法與之比擬的。

      唐人小說作家還注重細節描寫和場面刻畫。塑造人物形象離不開作品的細節描寫,《任氏傳》有個細節,鄭生知道任氏是狐精后,并沒有嫌棄她,一天遇到任氏,“鄭子連呼前迫,(任氏)方背立,以扇障其后,曰:‘公知之,何相近焉’”。任氏愛戀鄭生,但身份是狐,為此感到羞怯,所以見到鄭生時,“以扇障其后”,以防露出尾巴。作者沈既濟在敘述人狐之戀的過程中,刻畫這樣一處狐女所特有的細節,體現了任氏作為狐女的羞怯與謹慎。諸如此類的例子在唐代小說中是很多的,而沒有成功的細節描寫、合理的藝術想象,一味追求情節的傳奇性,很容易陷入荒誕。場面描寫也是唐代小說創作走向成熟的一個重要標志。運用夸張、 白描等藝術手法,烘托小說氛圍,如《柳毅傳》中錢塘君出場一節,“大聲忽發,天坼地裂,宮殿擺簸,云煙沸涌。俄有赤龍長千余尺,電目血舌,朱鱗火鬣,項掣金鎖,鎖牽玉柱,千雷萬霆,激繞其身,霰雪雨雹,一時皆下。乃臂青天而飛去”。這里有聲音、有色彩,還有動作,構成一幅宏偉、壯觀、氣勢磅礴的場面,有力地襯托出錢塘君威猛、剛烈、神力無邊的形象。

      胡應麟《少室山房筆叢·九流緒論下》曾經將“唐人以前”與“宋人以后”的小說創作進行比較:“小說,唐人以前,紀述多虛,而藻繪可觀;宋人以后,論次多實,而彩艷殊乏!碧拼≌f作家注重想象、虛構,因而使作品具有較高的藝術性;而宋傳奇則過分偏愛于人物、事件的真實,所以缺少文采,文學成就遠遠不如唐人小說?梢,在情節的虛實關系上,采取不同的處理方法,對于作品的藝術性也會帶來迥然不同的影響。

      主持人:程教授很全面地總結了“唐人始有意為小說”的表現,我記得陳教授在《文言小說審美發展史》中也曾為“至唐人乃作意好奇”單獨立章,充分肯定了傳奇小說成熟于唐代的歷史意義。既然您認為“唐人始有意為小說”的命題存在諸多可以質疑之處,那么,對于唐人傳奇顯然具有的重大突破,您覺得怎樣表述才更準確?

      陳文新:唐人傳奇與唐詩并稱“一代之奇”,其輝煌成就有目共睹。要對這種成就作出闡釋,有必要提出一個比“唐人始有意為小說”更為妥當、更有闡釋空間的命題。我認為,這個命題可以這樣表述:唐人用辭章的方式改造傳記,才成就了唐人傳奇這一獨特的小說文類。換 句話說,傳記辭章化是唐人傳奇基本的文體特征。

      第一,傳記是歷史著作的常用文體,它在敘事上有哪些特點呢?回答這個問題,有必要強調一個事實:歷史著作的職能是經由對事實的記敘總結或揭示關于政治、軍事、經濟、文化等方面的經驗或教訓,它不是以怡情悅性為宗旨的讀物。理解了這一事實,我們對歷史著作選材方面的特點就會予以“同情”和認可:一,歷史著作必須全心全意地面對社會生活,尤其是面對意義重大的社會生活,私生活和自然山水不在史家的關注范圍之內。二,實錄是對歷史著作的核心要求,它涉及到歷史文本的取材和表述。就選材而言,史家必須遵守一個原則:他不能編造和虛構。就表述而言,他不能直接進入人的內心世界,他不能寫那些只有當事人才能知道的言行——實際上,這種表述方面的限制也是為了約束史家,不給他提供越軌的便利。不是說沒有史家越軌,而是說史家越軌是一種錯誤,是可以批評的。

      與歷史著作的宗旨有關,它在藝術表達上也有幾個顯著特點:一,歷史著作從不采用限知敘事,無論是第一人稱限知敘事還是第三人稱限知敘事。其原因在于,所謂限知敘事,表明作者對歷史進程缺少了解,他只能扮演陌生人的角色;如果真是這樣,就與史家的身份不符了。從理論上說,史家是一個文化階層的代言人,他具備闡發種種歷史事實及其相互之間的因果關系的能力,否則,他就沒有資格以史家自居。二,注重語言的簡潔。歷史著作以敘事為主,因為這是歷史經驗的 載體,“文”是次要的,所以辭藻的經營一向受到史家的輕視,駢儷辭藻尤其不受待見,文簡事繁是史家向往的境界。三,其人物語言,看重的是理性化,而不是個性化。生活中的歷史人物,并非總是使用理性化的語言,但歷史人物為史家所關注的是其理性化的語言,原因是在傳達歷史經驗方面,理性化語言較之個性化語言具有更多的優勢。

      第二,唐以前的辭章以詩、賦、駢文為主體,從敘事的角度看又有哪些特點?一,在題材選擇上,辭賦對私生活和自然景物傾注了濃厚的興趣。《神女賦》《登徒子好色賦》《洛神賦》涉及女性之美的評鑒,屬于私生活題材!毒呸q》《高唐賦》《蕪城賦》描寫山川風物,在自然景物的描寫方面有較大規模的拓展。二,辭賦的故事是虛構的。不僅《高唐賦》《神女賦》所寫屬于虛構,即使是《登徒子好色賦》,想來也絕不會實有其事。三,史家注重語言的簡凈樸質,修辭則注重華美、絢爛,注重色彩聲韻的講究,具有顯著的駢儷傾向。這表明,辭章與傳記各有其理想的語言風格。

      第三,唐人是如何用辭章的方式改造傳記的?唐人傳奇基本包括傳、記兩種體制!皞鳌陛^多地繼承史家紀傳體的傳統,對人物的生平、出處、歸宿等有相當完整的交代,文末通常還有一段論贊式的議論;“記”不大注意交代人物生平,而是截取人生的某一片段加以記敘。但無論是“傳”,還是“記”,它們都屬于六朝人所說“文、筆”中的“筆”,屬于史書一脈。這里重復一句:唐人傳奇源出于傳記。

      但是,尚未辭章化的傳、記是不具備傳奇小說品格的,或者說,只有與“文”(辭章)融合的“筆”(傳、記)才算具備了傳奇小說品格。唐人傳奇“有意幻設”的虛構特征,唐人傳奇對私生活感情和日常生活的關注,唐人傳奇對自然景物的鐘情,唐人傳奇的第一人稱限知敘事(即以“我”的身份敘事),唐人傳奇的駢儷句式與華麗辭藻(即魯迅說的“藻繪”與“文采”),凡此種種,無不取之于辭章,或者說,主要取之于辭章。所謂用辭章的方式改造傳記,也就是用寫作辭章的方式來寫傳記。其情形有點像我們常說的“以文為詩”“以詩為詞”,但又有所不同!耙晕臑樵姟薄耙栽姙樵~”并沒有改變文體的性質,而以辭章的方式來寫傳記,則使文體的性質有了不同?梢哉f,在融合了辭章的旨趣和表現手法后,傳、記就成為了傳奇。唐人傳奇的那些符合現代小說標準的特點,就是這樣產生的。因此,可以有把握地說一句:傳記辭章化開創了小說發展史的一個重要階段。

      主持人:從傳記辭章化的角度把握唐人傳奇,是從中國古代文學內在品質出發分析中國小說文體的生成與特征,我很贊成這樣的思路。程教授如何看待唐代小說成熟過程呢?

      程國賦:我認為,與唐代以前的小說創作相比,唐代小說的出現標志著中國古典小說文體的逐步成熟,是小說創作的自覺時代的體現。魯迅提出“唐人始有意為小說”的觀點,對唐人小說創作的成就給予高度肯定,不過我認為,提出這一觀點,并不意味著古典小說創作自唐代才開始。

      唐傳奇的出現代表著中國文言小說創作的第一個高峰,但是在這個高峰之前,古典小說創作已經大量出現,并經過漫長的發展歷程。神話傳說、先秦寓言故事、史傳作品都對古典小說的形成與發展起到有力的推動作用,孕育著小說文體的雛形,提供了大量的創作題材、“寄托”的文學傳統以及敘事手法。不過,神話傳說、先秦寓言故事、史傳作品都不是小說,沒有具備作為小說的所有要素。

      漢魏六朝時期無論在小說觀念上還是在小說創作實踐上,都表明小說這種文體受到時人的一定重視。

      首先,我們從小說觀念的角度來看,漢代桓譚在其所著《新論》一書中指出:“若其小說家,合叢殘小語,近取譬論,以作短書。治身治家,有可觀之辭。”意思是:作為小說家,是用零碎瑣細的語言寫作雜記,這些文字對治身治家有一定的幫助。桓譚指明了小說的內容即“以作短書”,何謂短書?秦漢時期,經書、律書用二尺四寸的竹簡寫成,用短于二尺四寸的竹簡寫成的稱為短書,后來多指小說、雜記之類,包括寓言、神話傳說,也夾雜議論,內容龐雜。桓譚認為小說對于治身治家而言,有可觀之辭,肯定了小說的價值。

      比桓譚稍晚一些的班固在《漢書·藝文志》中將小說家劃入諸子的行列,雖然他說“諸子十家,其可觀者九家而已”,但值得我們注意的是,他仍將小說家列在末尾,這在小說觀念發展的歷史進程中,是一個極大的飛躍。應當說,班固在一定程度上肯定了小說的地位和影響。

      六朝時期小說理論的發展較為薄弱,東晉干寶在《搜神記》序中說自己創作此書是為了“發明神道之不誣也”,以信實的眼光將鬼神之事寫入小說,這是受當時社會風氣的影響。雖然六朝的小說理論建樹不太突出,但這一時期的小說創作實踐卻大放異彩,張華的《博物志》、王嘉的《拾遺記》、劉義慶的《世說新語》《搜神記》等一批相當成熟的志怪小說與志人小說都在這一時期出現。因此,我們認為,“唐人始有意為小說”,并非意味著古典小說創作自唐代開始,而是早在唐代之前,小說已經經歷漫長的發展過程,為唐代小說作為成熟文體的出現奠定了扎實的基礎。

      陳文新:古典小說創作是否始于唐代?對這個問題的回答,可以有許多種明顯不同而又各有理由的答案,原因在于,古今人的小說觀念不同,或者說中西小說觀念不同,討論問題的標準也就不同。標準不同,結論自然不同。為了簡化問題,我采取回到古人語境的方法。得出的 答案有兩個:一,有意用辭章的方式改造傳記,這一文學風尚是唐代才形成的,因而傳奇小說只能成熟于唐代;二,就子部小說而言,唐代以前不僅有了穩定的術語,實際創作也取得了輝煌的成就,《世說新語》就是一部歷久彌新的名著。

      在唐人傳奇興起的時代,以辭章的風格寫作論說文、敘事文,已經成為一種風尚,其典型例證就是“以辭章為古文”的韓愈。如果說唐人傳奇是以辭章為傳記,那么,韓愈古文的主要特征則是以辭章為論說,即論說的辭章化。在今人看來,論說出于子部,傳記出于史部,兩者區別很大,但在魏晉南北朝時期,論說與傳記都劃在“筆”一類,而與劃在“文”一類的辭章相對。所以,盡管韓愈古文與唐人傳奇在現代文體分類中,一個是散文,一個是小說,好像八竿子打不著,不過,在唐人看來,論說與傳記都曾是魏晉南北朝時期的“筆”,用辭章的手法來寫傳記,和用辭章的手法來寫論說文,其實沒有大的不同,它們的共同特征都是文、筆的融合。

      說唐人傳奇成熟于唐代,并不是說在唐代之前,就沒有出現過帶辭章意味的傳記作品。其實六朝時就有了這樣的作品。程毅中先生在《唐代小說史話》中舉過幾個六朝的例子,“如《趙飛燕外傳》《神女傳》《杜蘭香別傳》等,就可以看作傳奇文的早期作品,與六朝志怪有所不同”。其他作品如王嘉的《拾遺記》,用的是史家體例,寫法上卻頗多辭章風味。這說明,用辭章的方式來寫傳記,并不始于唐人。但是必須強調,六朝時期那些帶辭章意味的傳記作品,只是個別現象,具有偶然性。用辭章的手法改造傳記,在唐代才成為一種風氣。

      就子部小說的概念而言,正如程教授說的那樣,這一術語在漢代就已定型并且廣泛使用,表明漢人寫作子部小說是自覺的,是有明確理念的,王瑤先生的《小說與方術》一文曾就此作過討論。從《漢書·藝文志》到《隋書·經籍志》,子部小說的概念沿用不衰,表明子部小說在大傳統中長期保持了清晰而穩固的身份。

      就子部小說的創作而言,《世說新語》體現了子部小說的一些重要特點:第一,子部小說的職能是傳達人生智慧,《世說新語》就是教人如何做名士的,所以一向被稱為“名士教科書”;第二,子部小說并不關注軍國大政,而是關注日常生活,所以它雖大量涉及軍政要人,但視野總在朝政之外;第三,講究可讀性,所以重視語言的雋永,重視細節的魅力。

      就子部小說而言,唐代之前就已成熟,并取得了極高的成就。以往的小說史著述常常將六朝的《世說新語》等作品作為“小說雛形”來看待,其實并不妥當,《世說新語》作為子部小說的經典之作,它不是“雛形”,它代表了一種成熟的小說類型。

      主持人:陳教授在這里又提出了一個“子部小說”的概念,這又是一個重要問題。事實上,古代小說的文體認定本身就存在爭議,上面的討論中,“唐人小說”“唐傳奇”等概念的兼用并陳,雖是學界慣例,是否恰當,卻值得考慮,可惜沒有時間和篇幅請二位展開了。依拙 見,一個文學史命題的意義,也許不在于它揭示了確鑿的真理,而在于它是引導我們探究真理的路標!疤迫耸加幸鉃樾≌f”也許就是小說史研究中一個這樣的路標,循著這一路標,我們發現的可能不只是唐人是否“有意為”小說,而是他們在怎樣“為”,即怎樣創作小說或創作了怎樣的小說。也就是說,“為”不僅僅受制于是否“有意”的主體意識,也與各種創作效果的客觀呈現有關。宋人洪邁有一段評論唐人小說的話也屢見稱引,他說:“唐人小說,不可不熟,小小情事,凄婉欲絕,洵有神遇而不自知者,與詩律可稱一代之奇!(《唐人說薈·凡例》)我們知道,洪邁的《夷堅志》同樣在繼承傳統小說的基礎上有所創新,他是對小說文體 有著良好自覺的優秀小說家。洪邁對唐人小說的這一評價,可以說是小說家的會心之見。不過,這又是一個難以落實為小說史定論的看法。很難說唐以前的小說絕對沒有“小小情事,凄婉欲絕”的描寫,洪邁這一說法的意義,主要可能在于敏銳地捕捉到了唐人小說的一個藝術特征。而深入探究唐人選擇怎樣的“小小情事”、又如何將其敷演得“凄婉欲絕”,有可能需要從文本內部確立考察唐人小說時代特點與價值的角度。歷史的真相,有時就潛藏在這種細節之中。

      我注意到,二位的看法雖然不盡相同,但在對唐人小說具體特點的認知與分析上,又有一致的地方,比如都強調了唐人小說的細節描寫。我一直相信,一旦小說史深入到小說文本構成的細節中去,必將呈現出更為真實、可靠的歷史發展脈絡及前因后果。

      謝謝二位的高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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