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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按
鈴木虎雄提出曹丕時代開始了“為藝術而藝術”的中國文學的“自覺時代”的觀點。后因魯迅的推介,這個觀點影響了20世紀中 期以后的中國古代文學研究。20世紀后期,一些中國古代文學研究者對“魏晉文學自覺說”乃至于“文學自覺說”提出了質疑。本刊于2015年11月26日登 載的題為“文學的自覺是不是偽命題”的對話,以及本期刊載的幾篇回應性文章,反映的就是學術界對這一問題的思考。
雷恩海《“自覺”是魏晉文學的特征》認為,魯迅的魏晉文學自覺說是對魏晉時期文學的特定面貌的概括,對描述魏晉時期的文學仍然是具有實踐意義的。吳中勝《文學自覺不能提得太早》認為,中國文學自覺的說法還是以魏晉時期自覺說為宜,不應該提前。
賈學鴻《問題是如何發生的》梳理了魏晉文學自覺說提出和流傳的過程,認為鈴木虎雄和魯迅都是在特定的語境中提到了曹丕的創 作理論符合“為藝術而藝術”的文學觀,并不是對中國整個文學發展進程的判斷,而有人放大了這一觀點,導致這個觀點偏離了正常軌道。劉娟《中國文學史的本與 末》認為,魯迅“文學的自覺時代”本來是為了嘲諷新月派與創造社“為藝術而藝術”的文學主張,后來卻被異化為“魏晉文學自覺說”;中國文學史上并不存在一 個“為藝術而藝術”的時代,描述中國文學的發展歷程,不能背離中國文學發展演變的根本特征。(李炳海)
1927年7月,魯迅在廣州作了一場題為《魏晉風度及文章與藥及酒之關系》的演講,其中提到曹丕的詩賦觀:“他說詩賦不必寓教訓,反對當時那些寓訓勉于詩賦的見解,用近代的文學眼光看來,曹丕的一個時代可以說是‘文學的自覺時代’,或如近代所說是為藝術而藝術 (Art for Art`s Sake)的一派。”同年8月,《民國日報》的《現代青年》版連載了魯迅的演講記錄,后經過兩次修改,多次刊印。此后半個多世紀,魯迅的這一命題固化為“魏晉文學自覺說”,被眾多學者接受、強化與傳播。直至20世紀80年代初,龔克昌先生提出“漢賦”是文學自覺的起點,才打破這一冰封的局面。在此之后,各種說法紛紛登場,莫衷一是,似乎中國文學一直處在“自覺”之中,抑或說一直都沒有完全“自覺”。
1919年10月至1920年8月,日本《藝文》雜志分五期連載了鈴木虎雄的論文《魏晉南北朝時代的文學論》,1925年該文被收入他的 《中國詩論史》(舊譯為《支那詩論史》)。第二篇第一章的標題即是“魏代——中國文學的自覺期”。鈴木認為,自孔子到漢末,中國文人一直用“道德論的文學觀”看待文學的存在價值,到了曹丕以后,“魏的時代是中國文學的自覺時代”。曹丕對詩賦語言審美性和作家個性氣質的推崇,契合鈴木虎雄“從文學自身看其價值”的文學觀。魯迅也正是從這一立場出發,評價曹丕的詩賦“華麗以外,加上壯大”。
魯迅對鈴木虎雄說法的借鑒,除體現于二人表述話語的相似性外,還有實踐和思想的依據。根據《魯迅日記》,1925年9月15日,“往東亞公 司買《支那詩論史》一本”;1926年2月23日,“往東亞公司買書九種”,內有鈴木虎雄的《支那文學研究》。同年8月,魯迅赴廈門大學講授中國文學史課程,同時編寫《漢文學史綱要》,其中《屈原與宋玉》章后的“參考書”中,有日本鈴木虎雄的《支那文學之研究》。鈴木的兩部著作,最早都由日本京都弘文堂書房出版,時間分別是1925年(日本大正十四年)4月和11月,也就是說,在兩書問世后的三四個月內,魯迅即在北京購得,由此可見他對鈴木著作的關注。
漢語的“文學”一詞最早見于《論語·先進》篇,文學與德行、言語、政事并行,是孔子開辦私學的四個學科,指六藝之學,即后世所謂經學。戰國諸子中,文學不僅指讀書人所明習的人文經典,有時也借稱研習經典的人。由于經典種類在不同時代會有變化,直至清代,《四庫全書》也無文學類。因此,中國古代的“文學”概念具有很強的變動性,內涵是不確定的。這與魯迅所說的“文學”,絕不是同一個概念。
魯迅在使用“文學的自覺時代”這一表述時,對“文學”一詞作出限定,即“近代的文學”中“為藝術而藝術”的一派。“為藝術而藝術”是19世 紀歐洲很有影響的唯美主義文學觀念,興起于法國,壯大于英國,但思想內涵卻是對德國康德和席勒古典美學的粗淺表述,強調藝術的獨立性、非功利性和純形式自律,脫離生活,反對服務于宗教和道德。①它對道德的摒斥,也正是鈴木虎雄否定中國漢代以前存在文學自覺而承認魏代開始自覺的根據。
16世紀初期,西方傳教士開始對中國進行文化輸出。據王韜《泰西著述考》統計,從1552年到1674年的123年間,來華的著名教士有92人,用漢文譯介西洋知識著作多達211種。然而,傳教士們煞費苦心的漢文譯作,大多數中國人不加理會。相反,日本人對西洋的學問卻極為熱衷。1720 年,利碼竇的《乾坤體義》《經天說》等漢譯著作由中國傳到日本,倍受歡迎。隨后,日本人不滿足于西洋人為中國人譯的書,開始自己動手翻譯西文典籍。當然,譯解過程異常艱辛,由于難以找到與新事物對應的日語詞匯,日本人便開始借漢字制作新語,哲學、美學、人格、主體、藝術、想象、散文、文學等詞便由此產生。目前,中國人使用的來自日本的詞語至少有870多個。日本人所制作的“文學”一詞,是借用中國成語“文章博學”的字匯合而成的;維新以后,這個詞匯在日本 被用來代表西洋所謂Literature的意義。日本人借漢字制作新語時,有時用中國成語的字匯,然而新語卻不含這個成語原來的意義,只當作包含一種新鮮 意義的詞語使用。此外,像“~觀”“~學”“~感”“~性”“~時代”等包含“類詞綴”的構詞模式,也出自日本人。由此可見,新的“文學”概念,是西學東 進的產物,中國本土的文學一詞已經被日本人“偷梁換柱”,裝入了西洋的觀念。
中國政府在1896年至1937年42年期間,派往日本的留學生不下五萬人,魯迅便是其中的一員。當時,中國留學生翻譯了大量日文書籍。據 實藤惠秀編的《中譯日文書目錄》統計,只“文學·語學”類書就有324種,并且當時“實凡以‘教科書’為名的書籍,都可以看作‘從日文翻譯過來的東西’。 說起來,‘教科書’這個詞匯,也是從日本輸入的”。中國新文學的主要人物,無論是語絲派還是創造社的成員,幾乎全是留日學生。郭沫若曾說,“中國文壇大半 是日本留學生建筑成的”,“日本書籍使用大量漢字,中日‘同文’的要素甚多,故此中國人翻譯日文較容易。那些用漢字制成的新語,乍一看,有的字面上與漢語 相同,其實含義與漢語迥異”。②魯迅提出“文學自覺說”,并不是用新“文學”概念去考察中國文學發展的整體歷程,只是就事論事,與曹丕的“詩賦觀”相對 照,這符合曹魏時期文壇的具體情況;同時,也說明他對“文學”概念的“真假孫悟空”現象心知肚明。曹丕所謂“詩賦不必寓教訓”,“詩賦欲麗”,正好與鈴木 虎雄的觀點和“唯美主義文學觀”相印證。西方“文學”觀念傳到中國,本土文學與之呼應的便是詩賦。1917年,劉師培在北京大學講授《中古文學史》課程時也提出:“儷文律詩為諸夏所獨有,今與外域文學競長,惟資斯體。”
同時,“自覺”的含義也染上時代色彩,指西方文藝復興以來的“人性的自覺”。魯迅關注“國民性”,意在喚起國人的注意,促發民眾的覺醒,這 也是他在日本放棄醫學轉向文學啟蒙的根本原因。毛澤東將魯迅與孔子相比,稱他為“中國第一等圣人”。魯迅的觀點公開發表后近六十年中,中國學者在傳播與接 受這一命題時,不斷把它延伸、放大,作為中國古代文學發展的普遍規律看待,視曹魏時期為文學自覺與否的分水嶺和里程碑,從而使這個命題偏離正確軌道。直到改革開放之后,才開始有學人提出質疑,對“文學”及“自覺”的內涵進行本土化思考,因此,出現對這一命題的論爭,也就很自然了。
(賈學鴻,作者單位:揚州大學新聞與傳媒學院)
①周小儀:“為藝術而藝術”口號的起源、發展和演變[J]。外國文學,2002(3):P47-54。
②實藤惠秀著,譚汝謙、林啟彥譯:中國人留學日本史[M]。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12,P193-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