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鑒于馮偉林(湖南省)、周鎮宏(廣東省)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已被定罪判刑,根據《中國作家協會章程》第26條規定,中國作家協會書記處決定,取消上述2人中國作家協會會籍。
中國作家協會201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