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子誠:承繼與告別的難題——談1990年代初王安憶的兩個中篇
形式創造意義
這里討論王安憶的兩篇小說,它們都發表在90年代初。一篇是《叔叔的故事》(下面簡稱《故事》,刊于《收獲》1990年第6期),一是《烏托邦詩篇》(下面簡稱《詩篇》,刊于《鐘山》1991年第5期)。雖然故事看起來完全不搭界,不過從一個角度看也可以把它們看作是“姐妹篇”;也就是構成呼應、對話的關系。它們是在時代轉折的時刻,對承繼與背叛這一主題的不同變奏,或是在不同側面的展開。前者涉及對虛妄事物的“拆解”,后者涉及精神重建的追尋。在這個歷史轉換的“季節”,敘述者遠遠沒有另一位作家張承志那樣的自信、決斷。敘述者講述在這一問題上的困惑,無解的思考。試圖釋放心理壓力卻并未獲得快樂,而重建的追尋也深陷困惑之中??傊疾皇强鞓返墓适隆?/p>
讀這兩篇作品,首先要關注“形式”問題。正如有批評家指出的那樣,“文本形式”在這里不僅是形式,甚至也不僅是形式與內容不可分離的那種理解;“所有那些思想上的深刻探索都正體現在作品的寫作方式中,這方式不是一個容器,而是自身便產生著意義”(宋明煒《〈叔叔的故事〉與小說的藝術》,《文藝爭鳴》1999年第5期)。因為我這里是解讀文本,所以用“形式”的概念來取代“寫作方式”。這兩個中篇的形式特征可以歸納為這樣幾點:第一,敘述是文本展開的方式,這其實也是王安憶小說的主導風格;第二,敘述的多層性;第三,敘述人與敘述對象的結構性關系。
先看《故事》。敘述者“我”的長輩(小說中用“叔叔”來稱呼),在50年代因為寫了一篇關于一頭驢子的文章,被認為是污蔑農民,成為“右派”下放勞動改造。他在蘇北的小鎮娶妻生子,后來當上學校教員,經歷了許多磨難。平反改正之后,由于發表了引起矚目的作品,成了知名作家,人生進入輝煌的階段,就嫌棄小鎮里的妻子,離婚……這些情節、故事,我們從一些當代作家的經歷,也從80年代不少“復出”作家寫的傷痕、反思小說中見過,并不陌生。王安憶對這一熟極而膩的故事的“復制”,本身就蘊含著反諷意味。除“復制”之外,還有點“不厚道”(我在臺灣清華中文系講課時,一個學生課堂發言用的詞)地讓時來運轉的“叔叔”,在遭遇和心理上,失去得意和輝煌,讓“叔叔”最后明白他的命運并非愜意的詩篇,明白命運的真相是,“原先我以為自己是幸運者,如今卻發現不是”。
《詩篇》寫的是另一類型的“叔叔”。敘述者的“我”已經是成功的作家,生活順暢,井然有序,但在一次旅行堵車的偶然事件中,突然感到生命出現一次“受阻與中斷”,如“離軌的行星”,失去了目標,便回過頭來質疑原先那種按部就班的生活的合理性。在關于生命意義的追問中,“我”通過對“海島”上一個作家的關系和懷想——小說沒有點明這位作家的名姓,但是許多讀者都知道他是陳映真——想以他為榜樣來試圖回答、解決這個“自找”的難題。這個追尋充滿激情,但似乎也并不完滿,“孩子”并沒能得到有效的,可以信服的答案。
為什么表面看來這兩個不相干的中篇可以串聯起來讀?可以從幾個方面來分析。第一,從主旨上說,它們都討論時代更易時的承繼和告別的問題,探討個體與社會、世界的關系;這是這一特定時間里還不太倦怠,也還肯思考的人都會遇到的問題。王安憶說,《故事》是對一個時代的檢討、總結;容納了她多年來最飽滿的情感和思想。她又在另一個地方說,“前輩,供我們承繼,也供我們背叛”。這兩個中篇,都是“時代更替”時刻,“孩子”曾經仰望的“前輩”形象坍塌,“孩子”精神出現危機時候,對克服困境的追索。
第二,都采用第一人稱敘事,敘述者“我”也常常替換為“孩子”、“孩子我”的稱謂。敘述者不是冷靜的旁觀者,在作品中扮演著敘述策動、故事編排和評論的角色。敘述來自有關生活意義的動機,這個動機很重要,難以回避,也預先知道可能沒有結果。所以,《故事》開頭這樣交代,“我選擇了一個我不勝任的故事來講,甚至不顧失敗的命運,因為講故事的欲望是那么強烈,而除了這個不勝任的故事,我沒有其他故事好講。或者說,假如不將這個故事講完,我就沒法講其他的故事”。
作為思想隨筆的小說
第三,從體裁說,它們是“小說”,不過,作為讀者的我也會把它們讀作思想隨筆;用時髦的話說,涉及“跨文體”的問題。文體的變異和交叉,在90年代初不是單一現象。面對晦暗不明的社會境況,和人們遭遇重大挫折發生的精神危機,既有的形式似乎難以有效承擔探索、表達的需求。于是,出現了不像詩的詩(于堅《0檔案》、西川《致敬》),文學和歷史邊界的模糊(張承志《心靈史》),紀實對虛構的“入侵”(王安憶《故事》、《詩篇》,以及《紀實與虛構》),詞語構成小說的“人物”(韓少功《馬橋詞典》)……王安憶說,“敘述的方式”是她這個階段寫作的主要方式;“我以為敘述方式是小說真正的本質的方式。在這種方式中,我將人物的對話也作為敘述部分,以敘述來處理。任何景物的描寫我都將其演化成敘述的存在,畫面由敘述來處理,而不是直接展現,時間和空間的秩序也以敘述的條件為原則。” (王安憶《近年創作談》,見《隨筆集》,中國華僑出版社1995年) “敘述”是否是小說真正的本質方式姑且不論,但對敘述的重視,80年代初王安憶的許多作品都已有這樣的實踐,如《小鮑莊》等。重視敘述,將現代小說朝“講故事”的方向靠攏,并在虛構的故事框架中嵌入“真實”的人、事,這確是這一時期王安憶小說的傾向。生活中的和文本中故事難以截然分判,是她這個階段寫作有意識的藝術方法。她賦予敘述以“無限”的權力,可以聚攏、處理所需的廣泛信息,打破敘述的時空限制,打破寫實與虛構的邊界,讓各種情景、材料處于對比、互否、以至拆解的關系中。她熱衷的不是現實主義的“典型環境典型人物”,是要對某一時代的某類人物進行概括評議。在這里,“紀實”包含了現實批評指向的犀利,“虛構”則面對“時代人格”的思考高度的提升?!皵⑹觥惫δ?、權力的擴張,也為敘述人留出推論、闡釋、評議的余地。這是我為什么將王安憶這一類型的寫作,在性質上看作特殊的思想隨筆的原因。
重述:讓器皿碎裂一地
《故事》對80年代的“叔叔”們講述的故事的解構,是通過重述、“仿作”來實現的。它將故事的構思、編造的過程置于“前臺”,借助對原有“故事”的仿作、改寫,以及對情節的多種設計,因果的假設推論,來破除80年代“叔叔”對時代和自身歷史的“真實反映”的幻覺。這是“多層敘述”。我們都知道,在80年代,許多復出作家都寫作了以自己的經歷為“底本”的“災難小說”,他們情節的基本模式是:災難發生(因某篇文章,或有某種“異端”言論遭罪);災難降臨(被發配到偏遠山區、農村勞動改造,忍饑挨餓,受到凌辱);精神得救(底層民眾,尤其是“民女”的同情的救贖);災難解除(時來運轉,落難者原先不實“罪責”解除,也憑借其寫作才情轉化為“文化英雄”)。王安憶的《故事》也是仿照這樣的模式敘述。不過,她在重述、改寫中,既改變了思想情感基調,賦予反諷意味,也改變了“叔叔”幸福生活,讓這種生活具有悲劇性質。舉一個大家熟知的小說中“叔叔”讀書的場景,這樣的情景出現在如《綠化樹》這樣的作品中。
我(指章永璘——引者)每晚吃完伙房打來的飯,就夾著《資本論》到她那里去讀……我偶爾側過頭去,她(指馬櫻花——引者)會抬起美麗的眼睛給我一個會意的、嬌媚的微笑。那容光煥發的臉,表明了她在這種氣氛里得到了一種精神上的享受;她享受著一個女人的權利。后來,我才漸漸感覺到,她把有一個男人在她旁邊正正經經地念書,當作由童年時的印象形成的一個憧憬,一個美麗的夢,也是中國婦女的一個古老的傳統的幻想。
王安憶的《故事》重述了這個情景,不過,精神享受的所有權由男性主人公轉移給了“妻子”:
讀書的時候,叔叔的心境是平靜和愉快的。當他在燈下靜靜讀書的時候,他妻子的心境也是平靜和愉快的,一針針咝咝啦啦地納著鞋底,看著他魁偉的背影貓似的伏在桌上,感到徹心的安慰。她想她降住了一條龍,喜氣洋洋的。她溫柔地想:我要待你好,我要一輩子,一輩子,一輩子地待你好!這樣的夜晚總是很纏綿,直到東方欲曉。
這確實是存在于不少古代和現代小說中的“中國婦女的一個古老的傳統的幻想”。不過,王安憶無情地讓有著“世俗”生活邏輯的妻子拆解這一嫵媚、溫情脈脈的幻夢,其情景如掉落的器皿碎裂一地,擊碎章永璘接過馬纓花“寶貴的饃饃”時,“心中便升起威爾第《安魂曲》的宏大規律”的悲壯、神圣的自戀。王安憶寫道:
……會有那么一天,當叔叔的妻子對他說:看書吧!叔叔突然地勃然大怒。他抬起胳膊將桌子上的書掃到地上,又一腳將桌前的椅子踢翻,咬牙切齒道:看書,看書,看你媽的書!……開始,叔叔的妻子驚呆了,嚇壞了,因為她沒有想到叔叔還會有這么大的火氣,……可是她僅僅只怔了一會兒工夫,就鎮定下來。她不由得怒從中來,她將大寶朝床上一推,站到叔叔跟前,說:“你有什么話盡管直接說,用不著這樣指著桑樹罵槐樹;這個家有什么虧待你的地方,你如不滿意盡可以走;燒你吃,做給你穿,我兄弟借書給你看,我媽這么大歲數給你帶孩子,你有什么不滿意的?你擺什么款兒?你拿上你的東西走好了,現在就走!”
《故事》被看作是與80年代的告別,告別那個理想的,普遍認為“明天會更好”的時代,質疑了80年代以個體為中心的現代化的邏輯。不過需要補充的是,80年代并非是一個沒有裂痕的整體,事實上存在不同(這一不同也是不同的敘述所構造)的80年代。80年代的“新啟蒙”需要反思,而啟蒙的任務卻并未完結?!豆适隆匪氨撑选薄⒉鸾獾模菑姾?、自信但也孱弱的“叔叔”們塑造的那個時代圖景,那種“歷史終點”的意識。它尖銳地揭示了這些“幸運的人”其實不幸。揭示了那些熟讀《資本論》,經歷了血與火的淬煉,“在清水里浸泡三次,在血水中沐浴三次,在堿水里再煮三次”(《綠化樹》的題詞,來自阿·托爾斯泰《苦難的歷程》)的,靈魂已經凈化的曾經落難者,骨子里其實深藏著傳統文人的優越感,他們一心想憑借知識以求聞達。“叔叔”的那種“紅袖添香夜讀書”的故事其實毫無創造性,延續的是塑造美麗溫柔女性的“拯救者”以提升自己,自我宣揚的俗套。他們不肯勇敢承認“復出”之后“所獲得的一切”,成為“文化英雄”, “只是體制的一種威懾性的補償”,這種補償,“在社會體制中甚至超出50年代的地位和聲譽” (賀桂梅《人文學的想象力》,河南大學出版社2006年),他們不愿正視得到的“恩典”,“既是賜予或饋贈,又是威脅”這一事實(特雷西《詮釋學、宗教、希望——多元性與含混性》,上海三聯書店1998年),也沒有能正視他們的寫作不斷重復渲染曾經的受害者身份,不厭其煩地采用自傳性(或類乎自傳性)的材料來維護受害者的“地位”,是為了長期保持利益索取的權利。這正如一位學者分析的:
保留受害者角色比接受對所受傷害(假設傷害是真實的)的修好更有利:與短暫的滿足不同,您保留著長期的優勢,其他人對您的關注和承認得到了保證?!^去的傷害愈大,現在的權利愈大。(托多羅夫2007年10月24日在北京大學世界文學研究所題為《惡的記憶,善的向往》的演講,《跨文化交流》第23輯)
自然,這里并不是要全面質疑、否定“叔叔們”在80年代的敘述,他們在“新啟蒙”思潮的具有積極意義的傳播中的功績。事實上,《故事》的質疑、探索的強烈欲望的火種,恰恰就來自80年代個體的覺醒。因此,“孩子”在質疑、告別的同時,也要對“叔叔”保留充分的敬意。
另尋“拯救者”
不過,對這樣的“叔叔”,“孩子”一段時間的強烈失望也是可以理解的。這種失望對重視生活意義的“孩子”的打擊具有“震撼性”;他(她)不能沒有可以依靠的傳統,不能沒有可以扎根的土壤,他(她)要執著地另找到生活的力量和信念。于是,在《詩篇》中,“孩子”找到一個人,那個海島上的一個理想主義者。他也是個作家,懷著對世界未來的理想主義信仰,并從這一信仰出發來確立他的克服現實缺陷的拯救態度和行動。敘述者“我”與“這個人”的關系,對他的精神的理解、接近,構成克服精神危機的憑借?!斑@個人”的思想行動,人的精神,成為“解救我的力量”,他“使我處在一雙假想的眼睛的注視之下”,推動我對生命意義的尋找。這樣,“孩子”的精神困境似乎獲得了“拯救”。
不過,我們在《詩篇》中,同樣發現敘述的不確定性。與《故事》一樣,《詩篇》也不是封閉式的結構。這種開放式與《故事》不同,更多地體現為以敘述為基本展開的方式中,存在著不同的時間點,作品中用“當時”、“后來”、“成年之后”、“多年之后”來表征?!皶r間”是構成小說不確定性的因素。在第一人稱的敘述中,經常出現這樣的時間標識:“我現在回想”“現在我想起來了”“我現在覺得”……如小說寫到我去美國愛荷華,“這個人”來機場接我,“他的眼睛很‘仁慈’?!蚀取俏页赡曛笾饾u找到的兩個字,當時我是用‘親切’這兩個字來替代的”。又如寫到“我”對這個人寫“三角臉”的小說(指《將軍族》)感興趣的原因之后,說“這原因是我成年之后所總結的”。也就是說,對同一事件的情感、判斷、感覺有不同時間點的遞進、變化。這些時間上的“當時”和“后來”,又都是在寫作、敘述的“現在”整理的,因此也包含著“現在”的評價和情感。《詩篇》明確劃分經驗、感受的時間點,是服務于小說講述心理過程的需要,但反過來又常常模糊了這種時間性。敘述上時間點的強調和模糊,敘述語調上存在的不確定性,在表達確然的同時,也帶來干擾,質疑了這種確信??梢哉f,《詩篇》也存在著不同的聲音。對這位具有烏托邦理想精神的前輩的信仰,也包含了疑惑和猶豫。不同的聲音提出的問題是,沒有烏托邦精神支持的生活是可能的嗎?但是從感悟和信仰作為依托的理想是可靠的嗎?因此,《詩篇》和《故事》一樣,它們都不是提供答案的快樂的故事,自然不快樂的性質各不相同。無論是背叛還是追尋,都充滿掙扎,原先的榜樣形象坍塌,新的偶像也未能堅實穩固。“我總是從他的期望旁邊滑過去”,“我一直追索著他,結果只染上了他的失望”;“我從來沒有趕上過他,而他已經被時代拋在身后,成了掉隊者,就好像理想國烏托邦,我們從來沒有看見過他,卻已經熟極而膩……” 結論是:“我一直以為自己是快樂的孩子,卻忽然明白其實不是”。
這是寫在90年代初,如果放在30多年后的今天不知道作家重寫《詩篇》,對“海島”上那個理想主義作家思想的現實意義,對他的評價會不會發生變化?
自取的痛苦
這好像是一個預言,此后二三十年中,理想主義“重建”的命題一再提出,并不斷困擾著一代又一代的“孩子”。這讓人想起1976年的一首詩,盡管世情已經發生巨變,王安憶寫到的“叔叔”們大多離世,而作品中的“孩子”也進入中年階段,他們的生活境況和情感性質自然也各自變化和分裂。總之,不再能以“總體”的形象出現。不過,執著于尋找生活意義的追尋者仍存在,他們的探求和困惑仍在延續。1976年的這首詩的關鍵詞是“自覺”,也是“不幸”。其中的一段是:
他們的不幸,來自理想的不幸
但他們的痛苦卻是自取的
是自覺讓思想變得尖銳
并由于自覺而失血
因而不能與傳統和解
雖然在他們誕生之前
世界,早已不潔地存在很久了
他們卻仍要找到
第一個發現“真理”的罪犯
以及拆毀記憶
所需要的時間
令人感動的是這種“自取”的痛苦,和不放棄的“仍要找到”的自覺,以及不避掙扎的對虛假記憶的拆毀和渴望重建。只是《故事》中的“孩子”不知道是否會料想到,在講述“叔叔”的故事的同時或稍后,“孩子”這一代的功成名就者在90年代之后,也在大量重復他們曾經“反叛”的“叔叔”們的思想邏輯和行為方式。這種承繼、反叛的循環,是難以掙脫的歷史宿命嗎?而“孩子”們總是要生活在這種拆毀記憶的痛苦中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