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一南:你可能背了假的絕句
絕句是漢語最短小的詩體。在今天的理解中,絕句在短短四句中,就要營造一個完整的意境,是很需要技巧的。
從漢代開始,樂府里一直有四句的小短歌,確實是在四句之間就能說明白一件事。后來的唐詩中,也不乏四句的名篇。但是今天的我,看到四句的唐詩,特別是四句的初盛唐詩,卻經常不敢直接管它們叫“絕句”,更不敢高談闊論它們的結構如何精巧。
因為,我老覺得這些詩不一定是完整版。
請先擱置我的這些奇談怪論,我們一起來重新欣賞一首我們從小就很熟悉的詩 ——駱賓王的《鵝》:
鵝鵝鵝,曲項向天歌。
白毛浮綠水,紅掌撥清波。
我們今天覺得這首詩很好玩。一個是音節好玩,開頭這里怎么是“鵝鵝鵝”,好像是那種說不利索話的小孩子,看見大鵝了,著急了,指著那鵝說:“鵝!鵝!鵝!”一個是色彩好玩,“白毛浮綠水,紅掌撥清波”,這個顏色對比,特別適合畫成兒童畫。還有一個原因,是據說駱賓王寫這首詩的時候才七歲,可以鼓勵小朋友好好學習 ——最后這個原因,小朋友是無論如何不會覺得好玩的。
今天的我重新來看這首詩,首先注意到,后面的這兩句,是一組非常工整的對仗句。這兩句的寫法,體現出齊梁體的很多特點。首先是非常華麗,雖然寫的就是一個鵝,但是色彩設置上非常鮮艷,大紅大綠的,這是一種齊梁式的審美。齊梁的審美,很多時候跟小孩子的審美是一樣的,越鮮艷越好。其次是特別注重形象。齊梁體非常重視寫事物的形象,很多時候甚至都忘了表情達意了,但一定要把一個形象“拍”給你。我們看這里,很明顯寫的是鵝的形象。
這兩句的句子結構,也是一種非常典型的六朝五言詩的句子結構。我們今天一般管它叫“二一二”句式。最典型的“二一二”,就是用一個兩個字的名詞做主語,一個字的動詞做謂語,再用一個兩個字的名詞做賓語。這其實是一種非常笨的句法,方方正正的,好像大象走路一樣,一步一步的,很扎實。這種句式的好處是非常過癮,就好像吃大塊肉一樣,料很足,尤其是特別適合表現形象。缺點是如果幾個“二一二”連在一起用的話,缺少變化,會讓人覺得壓抑。唐人管“二一二”連用叫“長擷腰”,視為一種詩病。多用“二一二”句式,是初學者容易犯的一種毛病,也是六朝人容易犯的一種毛病。
初唐的詩,還是齊梁體,這是一種自然的繼承。可以想象,像魏徵他們那代人,在唐朝建立的時候已經三十多歲了,他們的詩學早就定型了,跟南北朝晚期的詩不會有太大差別。不過,初唐跟初唐也不一樣,因為初唐有一百多年,前后有四五代人都可以叫“初唐人 ”。像駱賓王,就是唐朝的第三代人中比較年長的,類比當今的話,就相當于 70后。他是完全在唐朝成長起來的,所以他跟魏徵那代人必然有很多不同。
不過,之前的兩代人,都不曾創造出一種屬于唐朝的詩風,駱賓王小的時候,應該還是會老老實實地學寫齊梁體。等他長大了,將由他這代人為唐詩開創出很多新變。
駱賓王能寫出“白毛浮綠水,紅掌撥清波”,也是跟齊梁體的底子分不開的。
不過,駱賓王七歲的時候,就把齊梁體寫得這么好了嗎?他真的在大喊“鵝鵝鵝”的時候,就能一開口念出這么漂亮的對仗句嗎?而且,這首詩寫的還是很日常的鵝。這倒也不奇怪,齊梁時代也已經發展出了寫日常生活的詩。典型的齊梁體雖然是寫宮廷的富貴生活,但是天天金的玉的,很容易就寫膩了,所以齊梁詩人也會把眼光投向日常,寫寫像鵝這樣的家禽。不過,一般是寫詩很熟練的老頭子會這么干。
我們老覺得,小朋友寫作文,應該從身邊的事寫起。其實,寫身邊的事是非常難的,要很熟練的筆才能寫。我們現在一來就讓小朋友寫“我的爸爸”,以為好寫,其實,“我的爸爸”是最難寫的,要老頭子才能寫“回憶我的父親”。小朋友不應該寫“我的爸爸”,小朋友應該寫“大鬧天宮”。小朋友寫東西,就喜歡寫現實生活中沒有的,特別熱鬧,特別貴的東西,也就是浪漫主義題材。在我看來,“白毛浮綠水,紅掌撥清波”,不像小朋友能有的觀察,倒像老頭子的游戲筆墨。
包括前面的“曲項向天歌”五個字,也非常老練,看起來非常有寫作經驗。
再說,鵝這種家禽,雖然日常,在中古的時候卻也不失為一個風雅的文化符號,因為王羲之就喜歡鵝。王羲之喜歡鵝,是一種風雅,那么后來的人吟詠鵝,也會是一種風雅。知道追步這種風雅的人,也不大像是七歲的孩子。
那么,到底是誰最早說的,這首詩是駱賓王七歲時候寫的呢?是康熙年間編定《全唐詩》的曹寅。清朝的人,要怎么才能知道初唐的一首詩是作者幾歲寫的呢?
《全唐詩》是不注明出處的,不知道編者是從哪知道這個信息的。或許,編者是從歐陽修的《新唐書》獲得的靈感。《新唐書》里提到,駱賓王七歲就會作詩。但是,駱賓王七歲時候作的詩,就是這首《詠鵝》嗎?并不一定。
再說,宋朝的歐陽修,又怎么知道初唐的駱賓王幾歲會作詩呢?
我們今天看到的很多唐朝人的故事,其實最早都是宋朝人說的。宋朝人說的是不是真的呢?反正比我們說的真,但并不保證是真的,不保證沒有摻進去宋朝人的理解和想象。我們今天看到的唐人軼事,其實都是透過了宋朝人的濾鏡的。宋朝的時候,書比唐朝便宜了,文化下移,讀書的人相對多了;讀得起書的孩子也就多了,神童也就比以前多了;神童的故事講多了,就形成了某種套路了。像“七歲詠某某”,很像是一種民間傳說的固定說法。杜甫說自己七歲詠過鳳凰,那首詩也沒有留下來。然后后世又冒出來一個駱賓王七歲詠鵝的說法,這也太巧了吧。
后來神童“通貨膨脹”,鬧到什么都非得是七歲詠出來的才厲害。其實,這樣一首詩,就算是老頭子寫的,也很厲害。
這首詩在形式上,還有一點奇怪。我說這首詩是齊梁體,那么標準的齊梁體,應該都是五言,但是這首詩第一句,來了個“鵝鵝鵝”。這個“鵝鵝鵝”,不是真的小朋友說不利索話,而是歌行體的一種句式,表示一種呼喚,也是歌行體節奏自由的一種表現。我們說歌行,一般是指七言的那種,但是實際上,漢朝的歌行是五言的,這種五言的歌行,到李白那個時候還在寫,再往后就少了。
不過,要說這首詩是歌行,這也太短了。
我們再看,這首所謂的“絕句”,是用對仗句收尾的。這種情況相對比較少,因為用對仗句收尾,操作上難度很大,容易收不住。可是我們發現,初唐的絕句,用對仗結尾還是挺常見的。這是為什么呢?是說初唐的人本事格外大嗎?
你有沒有想過,有這樣的可能:你看見的唐詩,是假的唐詩?我的意思是,你看見的唐詩,不是作者寫出來的原貌。
駱賓王的時代,還是手抄本的時代,那時候印刷術還沒有廣泛應用,書還是手抄的,而且是抄在卷子上。所以說,唐詩的每一個字流傳下來,代價都是高昂的。代價高昂,就意味著,能不抄就不抄,抄一首詩不一定要抄全,稍微可抄可不抄的,就不抄了。一首詩很可能只把最好的那兩句抄下來,不用把整首詩都抄下來。
唐宋時期有很多類書,我們今天看到的唐詩,很多都是類書保留下來的。
這種類書引詩,往往不是引全的,而是只引那最有用的兩句,還會偏向于引對仗句。
這樣,一首很長的詩,可能只被類書引用了四句。后來這整首詩丟了,我們就會以為類書里引的那四句就是全詩。又因為類書喜歡引對仗句,所以引的這四句大概率是用對仗結尾的。如果你看見一首詩,特別是一首初唐詩,是用對仗句結尾的,要想到一種可能性,就是這個結尾不是真正的結尾。也許,駱賓王這首《鵝》,是一首比較長的歌行。一開始是一個三言句,后面是幾個五言句,再往后還有呢,也可能全是五言,也可能還有七言。對仗的這兩句,只是它的第三句和第四句,并不是它的結尾。只是某個類書,或者某個唐人軼事的筆記,就截了這四句,就截到這兒了。這也就能解釋,為什么這么短的一首詩,還要拿個“鵝鵝鵝”起頭,擺出一個大歌行的陣勢來。
駱賓王學齊梁,已經沒有那么老實了。他不像前兩代人,只會摁著五言寫,他已經能寫好多七言歌行了,一寫就寫好長。對他這代人來說,寫歌行就是一種復古行為,把爸爸和爺爺都不會的傳統藝能重新撿起來。如果《鵝》真的是一首歌行的話,那這應該是他的一首復古的作品。只不過,因為他從小學的就是齊梁的那一套,所以還會帶出來一點齊梁的句法。
總之,不能因為這首詩有童趣,就認定它是作者七歲時候寫的;也不能因為這首詩現在只有四句,就認定作者寫它的時候就只有四句。這種時候,雖然我們沒有證據,不能寫論文說,這首詩是不全的,但是至少,你在寫論文的時候,不要把話說得太滿,不要說這兩句就一定是這首詩的結尾,不要拿著這首詩說,絕句的藝術怎樣怎樣,因為作者寫的時候,不一定是按絕句寫的。
我并沒有說,這首詩一定不是絕句,一定不是少作,只是覺得,這里面還有疑點。
那么,我說了這么多,完全都是臆想嗎?有沒有例子證明,唐代確實有類似的情況呢?有的。
比如,《全唐詩》收了劉長卿的一首“古體五絕”,題為《聽彈琴》:
泠泠七絲上,靜聽松風寒。
古調雖自愛,今人多不彈。
看起來,非常的神完氣足,又留有無限的遐想空間,簡約而高古,言有盡而意無窮,達到了很高的藝術境界。
然而,《全唐詩》轉頭又收了劉長卿的一首五言古詩,《雜詠八首上禮部李侍郎 ·幽琴》:
月色滿軒白,琴聲宜夜闌。
飗飗青絲上,靜聽松風寒。
古調雖自愛,今人多不彈。
向君投此曲,所貴知音難。
可以看到,中間的四句,跟剛才那首《聽彈琴》大同小異,只有“飗飗”和“泠泠”的區別。這是怎么回事呢?難道說,劉長卿太喜歡這四句了,拿絕句寫了一遍,又拿八句的五古寫了一遍?應該不會。
或者,有沒有可能,有好事者在五絕版的基礎上,加頭加尾,偽造了一首五古?也不太可能。因為八句版說得有鼻子有眼的,指名道姓地說了詩是送給誰的,而且還是組詩中的一首,另外七首也都還在,前面的頭、后面的尾,也都銜接得很合理。
更大的可能是,有一位抄書人,在這一組八首詩里,只喜歡這一首;在這一首里,又只喜歡中間四句,然后就抄下來了;因為題目毫無詩意,太長太麻煩,所以也沒有把題目抄下來。后人看見他抄的這四句,以為這是一首獨立的詩,也不知道前因后果,就擅自給取了個“聽彈琴”的題目。
不得不說,精簡后的四句版,確實比原來的八句版更有古體詩的韻味,擁有了獨立的藝術生命。但如果你拿著四句版大談特談,古人的留白藝術有多么高妙,劉長卿也是禁不住你夸的。因為在劉長卿寫的時候,“今人多不彈”明明并不是結尾。誠然,“今人多不彈”做結尾更好,但是很可能,劉長卿只想拿這句當一個過渡,甚至不覺得這里出彩。
還有一個更有名的例子,生動地說明了某些對結的“絕句”是怎么來的。
宋人計有功編纂的《唐詩紀事》里說,盛唐詩人祖詠在參加科舉考試時,拿到的詩題是《終南山望馀雪》,他寫了四句就交卷了:
終南陰嶺秀,積雪浮云端。
林表明霽色,城中增暮寒。
考官問,你這是怎么回事啊?祖詠高冷地說了兩個字:“意盡。”想說的意思說完了,不用再往下寫了。
僅就這四句而言,“意盡”的評價是很恰當的。短短二十字,不僅意境全出,而且很好地詮釋了題目。第一聯散句,點破地點“終南”、動作“望”。并進一步詮釋:“終南”的樣子是“陰嶺秀”,靠近長安的北坡,山勢秀美;而從遠“望”的視角來看,可以看到高高的山頂上殘留著積雪,覆蓋著積雪的山頂,高出浮云之上。因為是遠望,才能看得這么全。在寫山高的同時,把題目中的“雪”也帶了出來。第二聯對仗。出句寫山林的情況,晴空下皚皚的積雪,讓寒氣中的終南山顯得格外明亮。對句寫長安城中的情況,終南山的雪色,好像讓長安城的傍晚都變冷了。這是寫終南山離長安很近,點出終南山的特點,而且是就著“雪”來說的。終南山近到這種程度,連終南山上的雪都可以讓長安變得更冷,這個角度是很新的。這一聯很好地寫出了,終南山既有山林的疏野,又不遠離都市的繁華,確實把終南山的清高與華貴都寫盡了。
順便說一個小問題,《唐詩紀事》記載的這個題目是錯的,“馀雪”應該是“殘雪”。唐代的試律詩,需要從題目里選一個字做韻腳,“終南山望馀雪”六個字里,沒有這首詩的韻腳,如果有個“殘”字,就是這首詩的韻腳了。清人宋宗元在《網師園唐詩箋》里,說這首詩“寫‘殘’字高渾”,意思是這四句把題目中的“殘”字寫得很好,說明宋宗元看到的版本是“殘雪”,這個版本應該是對的。
按照唐代試律詩的要求,考生應該寫一首排律,最好是十二句。如果按《唐詩紀事》的說法,祖詠寫了四句就交了,這也太狂了。如果死摳今天的文體定義,祖詠甚至寫的文體都不對,人家讓你寫排律,你竟然寫的是絕句。
實際上,我們仔細看看就知道,這四句,是一首排律開頭的四句。祖詠至少在下筆的時候,是在寫一首排律,并沒有決定要寫一首絕句。如果祖詠真有那么狂的話,他可能是寫完“城中增暮寒”之后,覺得自己寫得太好了,特別是把題中應有之義說盡了,所以決定這首排律到此為止,有兩韻就足夠了。那么所謂的“絕句”,其實是一首超短的排律。
但我覺得還有另一種可能,就是祖詠跟我們一樣,是不那么狂的普通人。他其實是老老實實地寫完了一首排律,因為前四句寫得太好,被大家傳閱。可能后面的句子不像前四句那么精彩,而前四句又恰好形成了一個完整的意境,也完美地解釋了題目,所以,大家都傾向于只抄錄、背誦前四句。沒過多久,這首排律就只剩下前四句了。當有不明真相的遙遠受眾問起“這首詩為什么只有四句”的時候,就有人編了這么一個故事。
也就是說,有些對結的四句詩,可能是排律被歲月剝蝕后遺留下來的殘跡。你可以相信這是全詩中最優秀的四句,是可以獨立行世的四句,但作者當初真的沒有“我要寫一首絕句”的意思。稱對結的四句詩為“絕句”,需要謹慎。
唐詩名篇中,對結的“絕句”還是不少的。一旦接受了這樣的設定,我們再去看這些詩,可能感受就不同了。
這也提示我們,“意盡”二字,是寫詩應該追求的境界。一首詩如果四句就“意盡”了,就不必硬撐著再寫下去,再多寫,也都是浪費,大家記住的還是那四句。我們寫絕句,只需要追求意境上的圓滿,不一定刻意追求語氣上的結束感。只要把好句子寫出來就夠了,如果覺得沒寫完,我們可以假裝這是從一首長詩里掉落出來的,而不需要真的湊出一首長詩來。這樣的不完美感,或許恰恰是絕句的藝術魅力所在,也就是一直以來常說的“留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