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 源:立足互聯網科技行業 不斷提升履職能力
周 源(全國政協委員、知乎創始人兼首席執行官)
周源 一名互聯網科技行業的連續創業者,2006年碩士畢業后,曾加入科技媒體;2008年初次創業,開發了Meta搜索;2010年再次創業,創建了知乎。2018年、2023年分別當選第十三屆、第十四屆北京市政協委員,2023年當選第十四屆全國政協委員。
深入調研 持續關注產業發展
過去幾年的履職經歷,讓我對全國政協委員的身份和責任有了諸多體會。全國政協委員是一份榮譽,更是沉甸甸的責任。委員職責不僅包括努力為國家發展建言獻策,還肩負團結凝聚各界人士的重任;更要緊跟黨的步伐,在重大原則問題上堅定立場,不論是履職還是企業管理,都要牢牢把準前進方向。我始終以此為要求,立足互聯網科技行業,主動聯系界別群眾,持續關注民生與產業發展,提出更多有價值的建議。
每年兩會我都會做大量調研工作,知乎是一個以專業討論為核心定位的問答社區,這讓我有很多機會與各行各業的專業人士在線上交流;同時我也會線下走訪調研,以獲得第一手的真實信息。
今年我帶來了三份提案。其中,《關于推動科普資源優化配置的提案》聚焦科普資源優化配置問題。我國科普事業在信息化建設、公民科學素質提升、科普活動普及和科普場館建設等方面取得顯著成就,但依然存在資源配置結構性失衡突出、供給質量與需求存在代差、市場激勵機制尚未健全等問題。我建議,在新法的具體實踐中,聚焦解決當前科普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難題,為推動我國科普事業再上新臺階、建設創新型國家和世界科技強國奠定堅實基礎。另外兩份提案分別是:聚焦網絡盜版問題的《關于借鑒“楓橋經驗”深化網絡盜版綜合治理的提案》;關注互聯網廣告產業的發展的《關于推動文化建設事業費改革,助力互聯網廣告產業高質量發展的提案》。
AI應用過程中不可避免的三個問題
對于當下火爆的人工智能,我看好它在內容領域的價值潛力。2023年大模型技術興起時,很多人認為AI有可能顛覆內容行業,有這樣的擔心是正常的。但我始終認為,先進技術最終服務于人的需求。AI也終將服務于人,賦能于人,是人類能力的擴增。人工智能可以輔助創作,提高創作效率,但不能替代人類的創作。我認為,未來這兩樣東西會非常有價值:一個是體育競技,真人在賽場上突破生理和物理極限;一個是真人創作的內容,讀者希望看到人如何解決真實的問題。我覺得文化行業處理好AI與人這一對工具和目的的關系,會在人工智能時代有一個很好的發展。
人工智能作為一項新生事物,不可避免地帶來一些問題,同時也需要一定的發展空間。因此,既要解決法律滯后的問題,又要防止立法過早抑制創新。當前,需要持續完善知識產權等法律法規,兼顧公共利益與激勵創新;同時需要發揮司法裁判規范的指引作用,鼓勵基層探索前瞻性研究,為完善規則制度積累經驗,避免立法過早帶來的弊端。
我認為,不論是新聞出版業還是互聯網內容平臺,AI應用過程中都不可避免地面對幾個問題。
第一,原創性認定模糊:AI生成內容是否具備“獨創性”尚無法律共識。例如,AI根據用戶指令生成的文本或圖像,其版權應歸屬開發者、用戶還是AI本身?
第二,數據來源合規性:訓練AI的數據可能包含未經授權的作品,若生成內容與源數據高度相似,易引發版權糾紛。
第三,侵權隱蔽性增強:AI技術降低了盜版內容的生產門檻,如自動洗稿、跨平臺搬運等行為更難監測。
知乎作為以專業討論為定位的問答社區,很早就注意到AI生成內容在社區中的流通問題。我們始終堅持生態第一的最高原則,鼓勵AI以賦能的姿態加入社區討論。因此,第一時間上線了“AI 輔助創作”聲明標簽,呼吁創作者對自己發布內容的負責。我們認為,社區以人為先,每個人也要對自己的身份、關系、創作和互動負責任。同時,也開始用大模型識別AI生成的劣質內容,這個能力在快速提升,幫助我們提高AI時代的社區治理能力。
與此同時,知乎作為內容平臺,在AI應用過程中積極履行社會責任。比如探索防止虛假信息傳播、保護個人信息和隱私,以及保護知識產權。
呼吁深化網絡盜版綜合治理
2024年全國兩會,我提交了一份有關版權保護的提案,建議從完善數字法律框架、推動數字版權保護的技術創新與應用、提升公眾的數字版權保護意識與參與度等幾個方面,強化版權保護。這一年來,隨著AI應用的深入,有些層面已經得到完善和強化,有些層面還需要社會各界的共同努力推進。
今年全國兩會,我繼續關注版權保護議題,提交了《關于借鑒“楓橋經驗”深化網絡盜版綜合治理的提案》。網絡盜版行為侵蝕原創者權益、擾亂市場秩序、阻礙文化創新,已成為制約數字經濟發展的頑疾。其根源在于利益驅動下的產業鏈化運作,以及現行治理體系中存在的取證難、維權慢、懲戒弱、意識薄等短板。因此我建議借鑒“楓橋經驗”中“依靠群眾、預防為主、源頭治理、多元協作”的核心思想,構建以版權監管為主導、多平臺協同共治、全社會參與的盜版治理體系。推動版權治理從政府單向監管向社會多元共治升級,構建尊重創新、保護原創的數字生態,為文化強國建設提供堅實保障。
第一,建議由國家版權管理部門牽頭,聯合內容生產機構(如影視公司、文學原創平臺、出版社)、分發渠道(視頻平臺、閱讀平臺)、社交媒體、電商平臺、網盤及技術服務機構,建立常態化協作機制,形成“侵權發現-證據固定-快速處置”的閉環治理體系,推動版權保護從被動應對向主動預防轉型。
第二,建議依托群眾開展的基層社會治理模式,借“楓橋經驗”打擊盜版,還要通過普法教育,筑牢全民版權意識防線。比如針對公眾,實施“反盜版公益宣傳”;針對青少年,推動版權教育進教材。
第三,建議加大盜版行為的司法懲戒力度,通過提升違法成本來增強法律的威懾力。比如,推行“懲罰性賠償+黑名單”雙重威懾機制,對惡意重復侵權主體適用頂格懲罰性賠償;試點“版權簡案快審通道”“司法確認+訴前禁令”模式,壓縮審理周期,提升立案審理效率;強化跨境執法協作,建立“跨境盜版線索交換機制”,有效打擊跨境侵權行為。
作為全國政協委員,我始終積極投身于各項工作,努力為國家發展建言獻策。未來,我會繼續立足互聯網科技行業,深入了解行業發展面臨的實際問題,為提出相關建議提供有力支撐。同時,我也會加強與其他委員的交流學習,彌補對行業外領域缺乏關注的不足,不斷提升履職能力,積極協商議政。(陳 麟 采寫/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