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兆言:小說和字數的關系
很多年前,估算了一下,自己大約寫了四百萬字。當然只是大約,具體是多少,說不清楚。然后又是很多年,網絡上的介紹還是四百萬字。當然不止這個數字,我也沒去糾正,沒必要糾正,不知道怎么糾正,因為真的不清楚自己究竟寫了多少字。
后來有人幫我估算,說這家伙應該寫了有八百萬字。最近新書要做宣傳,看見材料上介紹,說某某已寫了一千萬字。這樣的宣傳通常會產生兩種效應,往好里說,在下著作等身,好勤奮,很勞模,往不好里說,寫那么多有什么用,難免濫竽充數,白忙乎。
好的小說應該是十年磨一劍,不鳴則已,一鳴驚人。我的寫作跟“驚人”向來沒什么關系,就知道吭哧吭哧寫,跟農民種地似的。給別人印象是這樣,給自己印象也是這樣,辛勤是有的,畝產多少斤,根本就不在乎。治本于農,務茲稼穡,俶載南畝,我藝黍稷。
有人問我,長篇小說和中篇短篇有什么區別,我回答說不知道,真的不知道。在我看來,就是字數區別,多少字算短篇,多少字算中篇,再長一些,就是長篇。這種隨口一答,內行聽了,覺得可笑,外行聽了,也覺得可笑,我自己回想,同樣覺得可笑。
對我來說,這就是實話實說,不管內行外行同意不同意,想來想去,要讓我再次回答,就算這個答案是錯誤的,還是得這么說。過去這么想,現在仍然這么認為。小說就是小說,沒有那么多神神鬼鬼,很多講究都是人為,很多規定都是自言自語,都可以忽略不計。
這個世界上,很多道理,都是沒道理。總是有人信誓旦旦,煞有介事,說小說應該怎么寫,不應該怎么寫。長篇應該怎么樣,中篇應該怎么樣,短篇又應該怎么樣。反正各有各的規矩,各有各的標準,隔行如同隔山,井水不犯河水。
我的想法很簡單,寫就是了,寫就行了。想得太多,反而不知道怎么寫。寫得短就是短篇,比短篇長的是中篇,再長就是長篇。一個作家一生的作品,打包放在一起,便是一部大長篇。寫能解決一切問題,寫就是王道,寫才是王道。威廉·福克納曾說過,一個作家需要百分之九十九的天賦,百分之九十九的自律,百分之九十九的辛勤工作,他需要對自己的作品永遠不滿意。
沒有人會想到偉大的福克納先生是高產作家,大家的刻板印象中,作為小說家,跟同時代文化人相比,他寫的字數顯然不能算太多。福克納只活到六十五歲,比中國的蘇東坡先生多活了一年。我們不知道蘇東坡一生中寫了多少文字,不高產的福克納,僅長篇小說就寫了十九部。
沒有人能準確統計,只活了四十五年的契訶夫,一生中寫了多少小說。有說四百多篇,有說五百多篇,還有說七八百篇,都言之有理,都不是隨口亂說。還是在很多年前,我寫過一篇短文,叫《多多益善》,時至今日,寫了以上文字,無非還是那意思,關于寫小說,別想太多,老老實實去寫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