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言詩的筮域書寫——以《易經》《焦氏易林》為中心
談及中國詩歌史的發端,很多文學史教材或學人著述一般會追溯至《詩經》,《詩經》也因此被冠以我國第一部詩歌總集的稱號。但也有部分學者提出了不同認識,如二十世紀七八十年代以前郭沫若、李鏡池、高亨等老一輩學者認為《詩經》之前存在一些與《詩經》相類似的古歌片段、韻文詩歌或短歌。據現存文獻而言,最早探究《周易》古經(以下簡稱《易經》)古歌問題的是郭沫若的論文《周易時代的社會生活》,其初步分析了《屯》《賁》《離》《井》等卦爻辭中的古歌片段。李鏡池在《周易筮辭考》“周易中的比興詩歌”中認為,《易經》的卦爻辭是處于散體的筮辭(即卜辭時期)和韻文的詩歌(即《詩經》時期)之間的散、韻合寫的“兩種體制不同的文字”,而此類文字中的詩歌具有“‘比’與‘興’這兩種詩體”,“卻從來沒有人知道,更沒有以說《詩》之法說《易》了”。高亨在《〈周易〉卦爻辭的文學價值》一文中,從“賦”“比”“興”三個維度梳理了《易經》部分爻辭中短歌的藝術表征及其與《詩經》的異同,并指出“由《周易》中的短歌到《詩經》民歌,也顯示出由《周易》時代到《詩經》時代,詩歌的創作藝術逐步提高的過程”。一言以蔽之,《詩經》之前的《易經》中存在與《詩經》內容、風格等相類似的古代詩歌,應是毋庸置疑的。據黃玉順等學者研究,此類詩歌有二言、三言、四言、五言、六言等,主要以四言為主,在語言藝術等方面與《詩經》又有一定差異;與同為筮占之書的《焦氏易林》中整齊劃一的四言詩,在風格、內容等諸方面亦有不同。這樣四言詩在由《易經》到《詩經》再至《焦氏易林》的過程中經歷了萌芽、成熟、嬗變三個階段,但行筮者出于占筮需要,基于筮占語境,對引用的古歌或創作的林辭進行了概括性、隱喻性和神秘性的筮域書寫,使四言詩在先秦至兩漢時期的不同歷史階段中具有了不同特點。
語言等由“質”至“文”。“群經之首”“大道之源”是古代經學研究對于《周易》的定位和評介,古代前賢多以其為基礎或架構學說,或引以為政。正因如此,《四庫全書總目》贊其“易道廣大,無所不包”,雖有夸大之嫌,但也在某種程度上揭示了《周易》在我國思想、文化、文學等方面所產生的肇始性作用。《詩經》四言詩的濫觴與《易經》卦爻辭應有一定關系,這些卦爻辭去掉“吉、兇、悔吝、無咎”等占辭后,多為句式變化多樣、有一定韻律和“賦比興”手法雛形的古代歌謠,大部分歌謠是《易經》的編撰者取自當時的古代民歌,也有小部分來自歷史文獻。古代歌謠多產生于當時的生產勞作或其他社會生活,句式有二言、三言、四言、五言、六言等,變化多樣。如二言古歌“樽酒,簋貳,用缶,納約,自牖”(《坎卦》六四爻),用“賦”的手法描述了一個人按照約定時間通過窗子用瓦器給被囚之人送酒食的情景,用韻簡單,節奏緊湊,與反映原始先民緊張、明快狩獵生活的《彈歌》“斷竹,續竹,飛土,逐宍”極其相似。可見,《周易》借“象”、《詩經》以“比”說理達情,而《易經》融“比”于“象”,即把生動鮮活的社會自然之“意象”與卦爻之“象”相結合,進而闡釋趨吉避兇的道理。占有一定比例的四言爻辭韻語,亦將“比興”用于表情達意,如《明夷卦》初九爻“明夷于飛,垂其翼。君子于行,三日不食”,前兩句說野雞鳴叫欲飛,但左翼受傷下垂;后兩句言君子雖欲離家遠行,但多日無法進食。顯然此古歌作者用野雞受傷不能飛翔的情景“興”起君子因不能進食無法遠行的傷感情懷,語言質樸,讀之就如讀《邶風?燕燕》“燕燕于飛,差池其羽。之子于歸,遠送于野。瞻望弗及,泣涕如雨”、《小雅?鴻雁》“鴻雁于飛,肅肅其羽。之子于征,劬勞于野。爰及矜人,哀此鰥寡”等一樣,韻律相協,樸實無華。卦爻辭編撰者取“明夷于飛”與“君子于行”情景的相似性、隱喻性、神秘性,喻示了人在條件不利或危險之時應該韜光養晦的道理,為了讓筮者在行筮時便于知曉這種道理,于是附加了“有攸往,主人有言”的占辭,從而完成了從古代歌謠到爻辭的筮域書寫。相比較而言,四言體歌謠在內容含量、表情達意等方面比二言體歌謠更具優勢,所以從《易經》至《詩經》的發展中,四言詩也漸趨興盛成熟起來。四言詩以上的優勢,再加上其又便于誦讀、記憶、傳播,所以漢代一些易學家以其為載體架構了新的筮占體系,如焦延壽演一卦為六十四卦、六十四卦為四千零九十六卦而創寫的《焦氏易林》,楊雄擬《易經》而撰成的《太玄》,前者幾乎全是四言詩,后者三言、四言兼而有之。與《易經》引用現成的古代詩歌不同,《焦氏易林》《太玄》為作者自作,因此更能彰顯筮占語境下,四言詩在筮域書寫中的變化。如《焦氏易林?乾》之《家人》:“三女求夫,伺候山隅。不見復關,長思憂嘆。”此處,焦氏秉持“觀象系辭”的象思維賦詩為筮,其所用之象有:初、二、三爻為《離》卦,為中女;三、四、五爻互為《離》卦,為中女;四、五、上為《巽》卦,為長女;二、三、四爻互為《坎》卦,為中男;二、三兩畫互為《艮》,為山半見,四、五兩畫互為《艮》,為山半見,兩山之間為關隘。所以焦氏認為《家人》卦象呈現出兩位同齡女子與一位年齡稍大的女子在山中關隘之處共同追求同一男子的情景,因此種行為與禮法相悖,故男人不與三女在關隘之處相見,求筮者如筮得此卦,結局必定不圓滿,所以焦氏以上述卦象為依據,又援引《衛風?氓》“不見復關,泣涕漣漣”創為林辭,闡釋了違背禮法的婚戀行為必定悔吝的道理。細讀此林辭,兩句一韻,其思“深”、其言“麗”,在語言風格、意境呈現等方面與《詩經》清新自然、藏巧于拙的“質”而無“文”的風貌相比,顯然打上了刻意為之的雕琢痕跡。
教化、美刺等由“隱”至“顯”。儒家思想的教化途徑在于法天地設政教即由天道至人道,所以內含天道人道、以六經為主體的儒家典籍就承擔了品行教化、知識教化、技能教化的重任,所以孔子說:“入其國,其教可知也。其為人也,溫柔敦厚,《詩》教也;疏通知遠,《書》教也;廣博易良,《樂》教也;潔靜精微,《易》教也;恭儉莊敬,《禮》教也;屬辭比事,《春秋》教也。”(《禮記?經解》)作為融詩歌與占辭為一體的《易經》卦爻辭和《焦氏易林》林辭,無疑應該兼具《詩》和《易》的教化功能,但因受筮占形式限制或四言詩被掩蓋的程度不同,《詩》的教化之功在從《易經》到《焦氏易林》的演變中具有了由“隱”至“顯”的過程與特點。如“鳴鶴在陰,其子和之。我有好爵,吾與爾靡之”(《中孚卦》九二爻),顯然這是一首未被行筮者或卦爻辭編撰者改寫的、以四言為主的古代詩歌。單就這首詩歌而言,作者欲通過摹畫母鶴親切呼喚、幼鶴積極回應的一種其樂融融的意境,告誡人們在為人處世中要以德服人、真誠待人、與人分享快樂或功績的道理。其意境和目的與《小雅?鹿鳴》“呦呦鹿鳴,食野之蒿。我有嘉賓,德音孔昭。視民不恌,君子是則是效。我有旨酒,嘉賓式燕以敖”極為相似,都內蘊人唯有高尚的品行才能吸引他人效仿、親附的意味,只是前者被置于筮占語境中,《詩》教的清新自然被《易》教的神秘隱喻掩蓋而變得模糊了。如前文所述,到《焦氏易林》時,因林辭多為整齊劃一的四言詩,很少含有“吉兇悔吝”之義的占辭,所以四言詩的《詩》教功能較之《易經》又得到某種程度的加強或恢復。另外,與《詩》的教化之功變化相一致,《詩》的美刺傳統隨著四言詩被占辭所掩蓋或割裂也被逐漸弱化,或化為隱喻形式繼續告誡執政者“觀風俗,知得失,自考正也”(《漢書?藝文志》)。但到《焦氏易林》時,隨著四言林辭的大量出現,《詩》的美刺傳統又得到了某種強化。
要之,從《易經》到《焦氏易林》,四言詩經過卦爻辭編撰者或林辭作者的割裂、融合等筮域書寫,不論在語言、形式,還是美刺、教化等方面都具有了由“質”而“文”、由“隱”至“顯”的特點。值得注意的是,四言詩在經歷《詩經》巔峰后,在兩漢時期雖未再現輝煌,但本為卜筮之書的《焦氏易林》無形中保存了四千零九十六首四言古詩,成為先秦兩漢時期規模最大的四言詩集,從而延續了四言詩的發展,在某種程度上我們可以說,沒有《焦氏易林》就不會有后來碣石遺篇的四言余響。
(作者:王長紅,系齊魯師范學院文史學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