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大眾文藝”:從命名到命題
“新大眾文藝”的提出是與“新傳媒時代”聯系在一起的
無論現代意義的“大眾”概念何時形成,大眾始終是一個頑強的表述主體。從古老的民歌、地方戲到現今的卡拉OK、廣場舞,大眾的活躍身影從未缺席。很大程度上,傳媒歷史的逐步進化,間接證明了大眾的巨大吸引力。甲骨、青銅、竹簡、紙張、平裝書、報紙、電視、互聯網,傳媒的演變線索始終圍繞一個主題持續延伸:接納更多的大眾共同參與。如何表現?表現什么?作為一個龐大的群體,大眾的強烈吁求匯聚為演變的巨大動力。這種動力同時傳送到文藝形式。古代文學之中的詞、曲、章回體小說無一不是對大眾的積極響應。如果沒有大眾的推波助瀾,五四時期白話文的崛起與興盛是不可想象的。
現代意義的“大眾”概念具有紛雜的脈絡譜系。無論是勞苦大眾、工農大眾、群眾、人民這些不同的稱謂,還是西方文化之中的mass與popular,大眾概念背后隱藏多種觀念的角逐。概括地說,人們可以解讀出三種涵義:一、僅僅表示人數眾多,一個中性的形容;二、帶有明顯的貶義,譬如蒙昧的烏合之眾或者缺乏獨立見解的庸眾;三、正面的肯定性命名,譬如工農大眾、革命群眾。馬克思主義學說在歷史發展的意義上肯定了大眾的巨大作用。歷史唯物主義認為,大眾才是真正的歷史創造者。當然,這時的大眾不僅表明一個人數眾多的群體,更重要的是階級的身份特征。階級被視為社會構造的基本單位,同時成為鑒別大眾性質的基本范疇。“勞苦”大眾、“工農”大眾以及他們身上的革命性質,恰恰是無產階級的理論肖像。少數壟斷財富的剝削者發號施令,旁若無人,然而,這些財富由大眾的雙手創造出來。大眾必須充當歷史的主人公——這個事實長期遮蔽于層層疊疊的傳統觀念背后,而文藝則應發揮其“還原真相”的作用。五四新文學與二十世紀三十年代“大眾文藝”運動的一個重要目的是,重新描述大眾的歷史地位,歸還他們應有的文化權利——表現與被表現。1942年,毛澤東的《在延安文藝座談會上的講話》論述了大眾的構成、文藝的表現對象與接受主體、藝術家的任務以及大眾喜聞樂見的傳媒與文藝形式等一系列問題。如果說,文學史上的“老嫗能解”顯現為一種藝術個性或者一種藝術風格的選擇,那么,大眾文藝的倡導基于新型的歷史文化構圖。這時,“以人民為中心”的大眾文藝不僅包含“人民”的歷史地位認識,而且廣泛涉及大眾傳媒與文藝形式。
很大程度上,“新大眾文藝”的提出是與“新傳媒時代”聯系在一起的。文藝家已經察覺,以互聯網為中心的大眾傳媒正在發生重大改變。圍繞互聯網的虛擬空間,文字與影像符號、圖片、聲音匯聚成一個前所未有的區域,并且催生出眾多富有活力的文藝形式。更為重要的是,技術革命帶來一場突如其來的文化革命。互聯網果斷撤除各種多余的限制,大眾紛紛作為表述主體坦然進入這個空間:“‘新大眾文藝’是一場創作者的革命。創作者無須再像紙媒時代那樣,苦心孤詣地構思寫作,等待發表。新時代的所思所想,或鍵盤輸入,或音像錄制,須臾之間,心中塊壘得以紓解,腦中所想得以傾吐。無論身份,不論階層,門檻消弭,圈子打破,人人皆可為作者,老少皆可成博(播)主。”二十世紀上半葉,多數工農兵大眾還無法自如地使用文字敘述自己的見聞,然而,當代的大眾業已今非昔比:“現在不同了,義務教育普及,勞動者文化水平普遍提高,勞動者參與文學有了更廣泛的基礎。這個時代,幾乎每一個勞動者都能拿起筆,記錄他們的生活,表達他們對生活的感受、情感和認知。”(《延河》編輯部:《新傳媒時代與新大眾文藝的興起》,《延河》2024年7月)這個意義上,以互聯網為中心的大眾傳媒恰逢其時。
“新大眾文藝”之“新”來自歷史聚焦的轉移
按照上述觀點,“新大眾文藝”首先對紙媒文化擁有的編輯出版體系發出挑戰。對于空前活躍的大眾說來,編輯出版體系仿佛退化為一種桎梏。如果每一個人都有資格發表作品,編輯出版體系并非紙媒文化固有的技術性障礙,而是來自根深蒂固的精英主義。從審美趣味到敘述技術,大眾必須接受精英觀點的篩選。當然,哪怕是察覺到編輯的保守、狹隘、囿于小圈子趣味,哪怕陳陳相因的出版規則抑制了大眾的自由發揮,這仍然是一個需要嚴肅論證的問題:紙媒文化的編輯出版體系真的已經完成歷史使命了嗎?
必須承認,精英/大眾之間的張力仍然構成許多文化生產模式的內在結構,只不過大眾介入的環節不同。科學技術領域,大眾無法介入實驗室的專業研究或者編寫軟件程序;大眾作為消費者守候在市場的出口,市場的評價僅僅以反饋意見的形式重返研發與生產環節。事實證明,這種循環仍在產生正面效應。體育競賽是另一種精英/大眾的互動范本。盡管大眾對于許多體育項目相當熟悉,但是,社會成員的體能與技能存在種種落差。體育競賽遴選機制的意圖是,期待落差的彌補促成大眾的提高。顯而易見,精英/大眾的循環不可避免地形成等級的區隔,形成主從之分或者中心與邊緣對于大眾的壓抑。“新大眾文藝”甩下精英/大眾的文化生產模式,展示理想的文化平等狀態。這時,種種傳統的理論預設不得不面臨考驗。“文藝”是不是某種邊界清晰的專業?這將成為一個有待商榷的學術問題。大眾能否突破精英構成的防線,作為歷史的主人公進駐“文藝”?這涉及文化權利的重新分配。
大眾踴躍地寫出自己的故事——與“新大眾文藝”相輔相成的另一個觀念是,作為讀者,大眾同時對于自己的故事高度關注。他們的雙手正在創造歷史,這種自信是將目光轉移到自己身上的理由。大眾可能快樂豪邁,可能痛苦悲傷,但是,他們不再卑微渺小以至于可以忽略不計——甚至自己也忽略不計。許多時候,大眾遺忘自己的存在從而對那些異己的“遠方”表現出超常的興趣,例如帝王將相、宮闈秘事,或者武俠神魔、玄幻穿越。二十世紀三十年代討論“大眾文藝”的時候,許多左翼批評家已經尖銳地指出這一點。生活在別處,大眾將拯救苦難的希望寄托在“遠方”的救世主身上,從未意識到自己身上隱藏的力量。迄今為止,這些廉價的安慰性想象仍然匯聚在各種“通俗”的類型文學領域,占有很大的市場。“新大眾文藝”與各種類型文學分道揚鑣,大眾的覺醒是不可或缺的前提。帝王將相的文治武功,武俠神魔的驚險奇幻,這些情節帶有多數人無法涉足的傳奇性——傳奇制造誘惑乃至迷醉;相對地說,“新大眾文藝”充滿煙火氣息,甚至瑣碎絮叨、家長里短,但是,這時的大眾不再是英雄背后無名的平均數,他們的面容、經歷、獨特的悲歡浮現出來,跨出抽象的背景進入舞臺中心。打開閘門,喧嘩的日常生活景象一擁而入,堂而皇之地占用“新”的名義。“新大眾文藝”之“新”來自歷史聚焦的轉移。
從“傳統”“市場”“大眾”等維度深化對命題的思考
從五四時期“人的文學”“平民文學”到一個世紀之后的“新大眾文藝”,這一條歷史線索始終與三個問題相互纏繞,此起彼伏,或者針鋒相對,或者遙相呼應:一、文藝形式與傳統;二、市場的意義;三、大眾的范圍。
數千年的文藝史,遺存了相對獨立的文藝形式體系。形形色色的文藝形式來源不一。一些文藝形式源于民間的自發創造,繼而獲得文人雅士的加工、修飾、完善;另一些文藝形式來自專業人士之手,例如詩歌之中繁雜的象征系統、電影鏡頭剪輯、交響樂譜曲,如此等等。這些文藝形式凝聚為傳統,逐漸形成表述的規范,并且承擔聚焦審美愉悅的功能。相對于個別文藝家,這些文藝形式是獨立的、先在的,必須刻苦研習才能熟悉與掌握。追溯各種文藝形式的起源可以發現,它們曾經在當時的歷史語境之中顯示出強大的表現力,這種表現力恰恰是它們得以固定、獨立、獲得承傳并且晉升為傳統的重要原因。然而,對于“新大眾文藝”說來,這是珍貴的遺產還是多余的累贅?無視《詩經》、楚辭、唐詩宋詞的詩學積累,拋開王羲之以來的書法傳統,從零開始的詩歌與書法能夠跑多遠?另一方面,相當一部分文藝形式與大眾生活存在距離:古代文人雅士的情趣、感想以及農業文明的意象與大眾的粗獷、風風火火或者現代社會的車水馬龍存在距離,來自口頭文化、紙媒文化的表述方式與互聯網為中心的符號體系存在距離。“新大眾文藝”多大程度地接受或者拒絕先在的文藝形式?這不僅涉及文藝家的認定,而且涉及審美標準的認定。“新大眾文藝”的積累必將形成自己的文藝形式。這些文藝形式被視為傳統文脈的延續,還是重鑄另一種性質迥異的新型藝術語言?古往今來,相似的問題一直化身為各種理論命題盤旋在文藝史上,“新大眾文藝”再一次要求理論的明確表態。
進入現代社會,文藝之所以脫離“我手寫我口”的原始狀態,文藝形式的規范僅僅是原因之一。與文藝形式緊密相連的是傳媒體系。傳媒決定文藝的符號品種。聲音、文字、影像分別對應舞臺、紙張與屏幕。多數傳媒是人工產品,并且按照一定的模式運行。如果說,古代的傳媒體系時常由王公貴族或者宗教勢力掌控,那么,市場與商業愈來愈多地介入現代社會的大眾傳媒。無論是報紙、書籍還是電影或者電視節目,大眾傳媒的運行需要相當高的成本,同時可能獲取高額利潤。現代工業為文藝的生產與傳播制造了一個嶄新的平臺,電影或者電視的導演、演員、主持人以及企業經營者贏得的報酬是古代社會無法想象的。這個意義上,商業集團對于大眾傳媒的操縱乃至壟斷絲毫不奇怪。商業的力量不僅影響作品的傳播范圍,而且干預作品的內容與文藝形式。商業與市場對于大眾傳媒具有不可否認的積極意義,但是,二者的邏輯并非“新大眾文藝”的軌跡。無論是紙媒鼎盛時期還是電視機主導的年代,人人皆為作者只能是一種虛幻的渴望,多數人無法負擔書籍出版或者電視節目錄制的成本與技術要求。“新大眾文藝”的希望由互聯網點燃——個人的手機操作足以完成文藝生產的全部流程。盡管如此,人們沒有理由無視另一個事實:互聯網并非遠離商業與市場,而是二者激烈爭奪的中心地段。手機屏幕背后的商業博弈從未停止。“新大眾文藝”如何棲身于市場與商業的環境?這個問題很快就會浮現。
“新大眾文藝”之“新”不僅可以修飾“文藝”,還可以修飾“大眾”。任何一個歷史時期,當“大眾”成為一個贏得贊譽或者遭受貶抑的社會群體時,另一些社會群體通常成為相對的參照。相對于勞苦大眾或者工農兵大眾,不勞而獲的剝削階級或者書齋里的知識分子無形充當了“他者”。當然,各種社會群體的相互參照具有清晰的歷史烙印。“新大眾文藝”提出的同時必須考慮,誰是現今的大眾?如果說這個問題過于籠統,那么,另一種反向的概括或許相對精確:誰不是現今的大眾?諸多社會學文獻表明,知識分子與企業家業已納入現今歷史階段的大眾成員,共同匯入歷史的創造。這種認知與“新大眾文藝”是否一致?文化的意義上,知識分子與大眾之間界限的改變意味著什么?
“新大眾文藝”的提出顯示了特殊的文化敏銳,現在是展示這個命名內部理論涵義的時候了。醒目的命名轉換為深刻的命題,理論涵義的充實是最為重要的條件。
(作者系福建社會科學院文學所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