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睿:在城市潛伏
孫 睿
北京電影學院導演系碩士,寫小說為主,也寫劇本。出版長篇小說《草樣年華》系列、《我是你兒子》、《路上父子》、《背光而生》、《斜塔》等,小說集《酥油和麻辣燙》《火車不進站》。作品入選各類年選及城市文學排行榜、中國當代文學研究會年榜,獲《北京文學》優秀作品獎等獎項。
《青年文學》:《青年文學》于二〇一七年開設“城市”欄目,二〇一八年推出“城市文學排行榜”,你曾在此欄目發表多篇小說,也曾入選“城市文學排行榜”,可以說你近年來一直深耕于城市文學,如今的你怎樣看待城市文學?
孫睿:溯源至寫作的原始沖動,當想寫一篇東西的時候,我并沒有“現在要寫的是一篇城市文學小說”這樣的概念,只是寫了該寫的東西。因為生活的局限性(沒有非城市生活的經驗),寫出的東西離不開城市,所以看上去就屬于城市文學了。若沒有“城市文學”這個說法,還是該寫什么就寫什么。這個概念出現了,經過這么多年的確立,逐漸成為我對自己的一種提醒:當我們談論城市文學的時候,最應該談論的是什么?作為創作者,我想“城市文學”這個概念是在對文本的現代性提出要求。
“現代性”可用于各個領域,落在文學上,用一句話概括,我覺得就是,對人的處境從內部、外部進行逼真的展現。涉及表現手法,也關乎表達內容,必須對人的精神世界(尤其困境)進行探索才算數,不是說寫了現在的事兒就有了現代性。的確,是小說就有人的行動,是行動背后自然會折射人物的精神世界,對精神世界的展現達到一定深度和濃度,方算有了現代性。這是我看待城市文學的標準。
強調現代性不是說一定得寫“花哨”的東西——形式的多樣固然有助于展現現代人復雜的精神世界,和當今復雜的物質世界也相稱——在做形式上的探索之前,回到內容本身,比如對城市元素的使用,明確該元素在城市中的意義、對人的意義,物盡其用。
像酒吧這個空間,在很多文學作品中都會出現,它的作用和餐廳、商場差不多,只是人物在此見個面,傳遞信息或簽個合同,并展現一下人物的階層(消費習慣),小說是在用“游客眼光”看待這個空間——就像二十年前北京后海酒吧火的時候,導游會安排逛什剎海的游客順道游覽一圈酒吧,頂多是喝個東西坐半小時就走,貌似體驗了一把生活在北京的人怎么“泡吧”——人物并沒有“長”在這里。美國作家麥金納尼的作品里,酒吧屢屢出現,和人物的精神連在一起,他們除了在這里買醉,還在這個昏暗的空間里彷徨,一直待到天亮,城市沒有其他地方能給他們溫暖。等天亮后走出酒吧大門,他們才發現又一次搞砸了自己的生活。城市的冰冷和殘酷,人的無助與迷茫,在人與城市空間的結合中都被寫出來了。
再如莫泊桑的《項鏈》,這個短篇小說的核心動力是“去party”。Party是城市文化的一種,大家見面時除了進行精神交流,也會展示物質成就。如果簡單地把party寫成一次熱鬧,那就沒什么意思。莫泊桑在party里安放了“借面子”和“買假貨”,也算某類典型的城市文化。如果能不僅僅停留在故事層面使用城市元素,我們寫出的城市文學的現代性也會得到提升。
《青年文學》:《北京文學》推出“新北京作家群”,你也被納入其中,北京這座城市,在你的城市文學版圖中意味著什么?
孫睿:我差不多九成以上的小說里,都會出現北京。如果每篇小說都是一個杠桿裝置的話,撬起每一個故事的支點就是北京,沒有這個支點,那些人物在小說中的行動就不對。現實中我最了解的人,也是北京人和“北漂”。每個作家最好的作品寫的都是他擅長把握的人物。
“作家群”這個說法很準確,因為現在一個作家根本無法寫出當下的北京。從空間上看,北京太大了,每個區的節奏不一樣,人的背景也各不相同,朝陽區搞文藝的比較多,海淀區科技人才扎堆兒,東西城北京土著多。可以說北京相當于好幾座城市,不同區域的作家寫他那個區域的北京生活,相當于待在各自“城市”中寫作——大氣候一致,局部氣溫各異。這是橫向空間,從縱向空間看,北京的城市高度肯定比三十年前高了幾十米。我小時候住平房,看北京的高度就是我的身高,所以那時候我們都特愛找個樓頂上去,因為能看到不一樣的東西。現在北京小孩的視角和我們小時候不一樣了,他們的北京印象肯定也不一樣,當然跟林海音《城南舊事》中的“冬陽下的駱駝隊走過來,聽見緩慢悅耳的鈴聲”更不一樣。北京城市向下的空間也在拓展,地鐵總長度快一千公里了,相當于北京到南京的距離。在有些地方,能覺察到地鐵在腳下穿過的震動,讓人本能地心生不安,這都在影響著一個人的日常情緒。
從時間上說,一個寫作者也很難把握“今天”的北京,因為這城市發展得太快,“明天”下一秒就來了。三十年前,姜文在《陽光燦爛的日子》里說,“記憶中那時候北京總有一股燒荒草的味道”,說的是五十年前的北京,現在半個世紀過去了,這種味道已是記憶中的記憶了。機動車早就搖號限行了,想燒荒草也沒地方燒了,關鍵是沒地方長草了,都被蓋了樓。面對這些迅猛的不以人的主觀意志為轉移的客觀變化,“新北京作家群”的創作可以此起彼伏,今天你寫,寫完明天我接棒,等你有了新發現,再接下一棒,靠集體的力量跟上北京的節奏。
從內容上說,北京既有超一線城市的特征,又有二三四五線城市的生活痕跡。北京有了越來越多的房子,有了越來越多的家庭,飛機、高鐵、高速路把鄉村生活和倫理也拉到了北京。比如這些年,我發現北京街頭晚上“燒紙”的人明顯多了,過去老北京人里這么祭奠逝者的不多。但北京這座城市的典型性并沒有消失,它依然是中國最能聚攏追逐夢想人群的城市,這也是我覺得北京一直有故事可寫的原因。
北京故事自然屬于典型的城市文學,由此可見,城市文學的一個核心特征就是復雜性——因為城市本身太復雜了——這也是今天對文學的基本要求。所以在我看來,城市文學等同于“當代文學”。
《青年文學》:城市和北京跟你如此密不可分,你是如何從城市生活中找到自己的創作題材的?
孫睿:表演藝術上有個理論是“真聽、真看、真感受”,同樣可以用到寫作上。現在出行,能坐地鐵我都會坐地鐵,坐地鐵是一個很好的集中看人的機會。我家門口有七號線和十號線地鐵,七號線終點站或者說始發站是北京西站,坐在這條線上,總能看到拉著行李箱和腳下放著行李袋的人,他們來了又去,去了又來。根據他們的年齡、衣著,以及和同行人的交流,有時候我的腦子里就會浮現出故事。十號線可以看作是三環沿線,途經國貿,早晚高峰上班族多,我是“沒班可上族”,要寫職場人物的時候,就會拿瓶水坐上十號線,看那些背著雙肩包的男士和穿著板正服裝的女士,坐夠了再出來。有時候我會拼車,很多拼車的人,從上車到下車會一直打電話。我也愛聽別人打電話。從單方的話語中,大概能知道對方說了什么。兩人所說之事肯定有一個我不了解的背景,無異于對話中故事的留白。下車后聽不到后面的對話了,相當于故事未完待續,作為聽眾(讀者)我會為此感到遺憾,但作為寫作者,我可以在這種遺憾中思考:小說一定要在故事維度有個結尾嗎?遺憾不正是一種很好的結尾嗎?
以上是“真聽、真看”。“真感受”對于寫作者,每天都在發生,生活本身就有一種巨大的力量,參與其中自然會有體驗。最近幾年我寫家庭題材的小說比較多,因為身處其中,每天都面臨著孩子的長大、父母的老去,人近中年被無形的膜包裹住等問題。這時候不用外求,越在家,越能感受到城市中親人之間的需求矛盾、代際矛盾和人與現代化的矛盾。
一個寫作者就是主動、被動地潛伏在日常生活的各個時空,“文學的心”時刻準備著。哪怕現實生活中這些問題解決不了,但它們促生出文學作品,在某種程度上會對“現實的心”產生撫慰。這樣一來,就不光是從現實生活中找創作題材,還是創作治愈現實。
《青年文學》:本期《青年文學》發表的短篇小說《摳綠大師Ⅲ·肥臀》是“摳綠”系列的第三部,前兩部的故事也發生在城市,當初為什么選擇這個主題?未來還會將這個主題寫下去嗎?
孫睿:二〇二一年,我參加《收獲》APP舉辦的匿名寫作大賽,那期的主題是“我已成仙,法力無邊”。我看到這個題目特別興奮,覺得可以用寫實的手法創作一個帶點兒荒誕色彩的小說。當時的社會氣氛,讓我覺得人人都渴望一步成仙(做產品、創業熱、網紅經濟等等),哪怕百分之九十九的人都被現實打回原形,仍有人前赴后繼。我想自己熟悉的領域里,什么事情跟“成仙”沾邊兒,自然想到特效,影視劇中的那些仙境,都是靠“摳綠”技術做出來的。我也跟特效公司的人打過交道,看過他們的工作環境,跟仙境比起來,太“現實主義”了,由此想到他們背后的生活,是不是更加“現實主義”。于是我選定“劇組副美術師”的人設,他一邊過著一地雞毛的日子,一邊為影視劇搭建仙境,生活很割裂。與此同時,未來觀看這些影視劇的觀眾,也許也是現實中并不如意的人,肉身無比沉重,仍向往著仙境的光鮮。這種背景下,我寫了《摳綠大師》,當時沒想著寫第二部。
后來《收獲》APP又舉辦了一個小說轉化短片的活動,我在把這篇小說改成劇本的過程中突然覺得,小說里“摳綠”做出了假背景,如果短片里“摳綠”后做出一個人——一個已經不存在于這個世界的人——是不是更能體現“摳綠”的意義?于是就有了第二部。
之后我又想,當所有人都需要“摳綠”才能活得更精彩的時候,能不能有人死活不“摳”,活在自己的節奏里,成為一個值得尊敬的異類?《摳綠大師Ⅲ》的主人公就是這種異類,但出于對故事性的需要,最終還是靠“摳綠”完成了主人公的異于常人。不過“不摳”已經成為我心里必須寫的一個東西,將來會寫進第四部,主題就是“還原”。我們這個世界已經被過分裝飾和渲染了,還原是遲早的事兒,也是必需的事兒。
從已寫出的這三篇《摳綠大師》看,確實挺“城市文學”的。“摳綠”是“城里人”干的事情,有技術門檻,鄉村沒有這個行當。“摳綠”是一面放大鏡,放大了城市人群的欲望和悲涼。
《青年文學》:你的九成以上作品的背景是北京,那么非北京背景的那一成作品,是否也屬“城市文學”范疇?
孫睿:從小說展現的外部空間看,似乎寫過三四個中短篇,故事不是發生在城市。但細究文本,還是城市作者在做表達。比如有兩篇是偏重寫自然文明的,這種對大自然法則的崇尚,也是基于對城市文明的疲勞和不甘受限,跳出城市去尋找出路。讓城市文明和自然文明發生碰撞,暴露問題,人物從中領悟到什么是適合自己的。
去年發表過一篇寫牧民放生的小說,他們不僅僅是做善事,還關乎信仰。寫這篇小說不是為了展現這種信仰,而是展現城市人缺乏信仰。我想通過小說給混沌眾生開一個小口兒,讓他們知道自己的繭房外面還有一片天地。
說到這兒我想起王小波的《黃金時代》,今年無意中又翻到這部小說,看完非常感動。小說的背景是云南鄉下,主人公是城市男女,干的事情也是農活兒,通篇散發著追求自由和純真的氣息,這是城市人才會考慮的事情。有意思的是,小說里“純”的東西是體現在城市人物身上的,人物所處的非城市環境(原始的、自然的環境)反而是荒誕的,跟絕大多數的文學作品正好相反。所以城鄉各自代表的符號意義,一旦在作品中被模式化,也會讓文學思維僵化。有人說《黃金時代》是“知青文學”,有人說是“苦難文學”,我覺得它在某種意義上也是城市文學的一種變形,就像印章上的凸凹,陽刻陰刻不重要,重要的是刻了什么。
總之,無論是城市的文學,還是非城市的文學,都要觸及人的終極才稱得上文學。無論在文學前面加上什么定語,最后還是要回到文學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