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宣懷的當鋪
1908年左右的盛宣懷
一
兵燹之際,往往是文物珍寶易主之時,尤其是當戰禍發生在文物淵藪之地時,光緒庚子年的北京城即是如此。1900年8月15日,八國聯軍占領北京后,“將校率軍士,軍士約同輩,白晝公然大肆掠奪”,“各王公大臣官紳府第,所有銀庫之銀,以及各項珍寶,無不被劫一空”。時人記載,“德人將大內鎮庫之大寶運去,所有搶掠之珠寶玉器,以及大內珍奇之物,悉被回民集資,以賤價得之。宮殿內貴重之物,掠劫無遺,除五色花板之外,一無所存耳”;“太常寺祭祀所用金銀器皿,光祿寺延宴時所用金銀各器,均被洋人搜索一空,其分起出城之兵,無不滿載而去”。(《義和團運動史料叢編》第1輯,34、36頁)
英美等國要求士兵將搶劫品上交,公開拍賣,其收入作為獎賞金,按照職務等級進行分配。劫掠品的公開拍賣,吸引了“其他通商口岸的外國僑民以及上海、香港的古董商紛紛前來參加拍賣,據說其中有人身負歐洲拍賣行和藝術商的委托”。更常見的是“隨時隨地進行的”和“異常活躍的”街頭市場,由于風聞軍官很快就要沒收所有劫掠物品,士兵們寧愿非常便宜地把這些東西賣出去。(何偉亞:《道德話語:1900—1901年對北京的劫掠》,《歷史研究》2002年第5期)時人記載,“南橫街學堂學生某,在前門大街以洋二十元易五十兩重之寶一錠,蓋洋兵不喜銀而喜元也……有回民以兩元買得四兩重之金釧一對,如是者不一而足”;“某翻譯隨德兵官住南海,以洋二元向德兵售【購】得數斤重之璧璽一方。其余珍奇古畫玉器等不計其數,悉以賤價得之”。(《義和團運動史料叢編》第1輯,31、38頁)
當時在京城內大肆搶劫的并非只有洋人,許多中國的“莠民土棍”也加入了這場瘋狂的劫掠中,庚子年間生活在京城的齊如山表示,“平心而論,外國人搶的不過十分之三,本國人搶的總有十分之七”。那些搶劫來的贓物,都要趕快出手,因而價值極廉。時人記載,八國聯軍占領北京不久,“騾馬市大街自虎坊橋直至菜市口以西,清晨出賣估衣、珠寶、綢緞、古玩,何止數千攤。皆系上等之物,價值亟廉。比如值十兩銀之貨,一二兩即可買來,多半是搶劫而得,并不知物之貴賤,急于出售,恐防失主認贓也。凡有錢有膽之人,莫不爭買留存,以備太平之日,可漁數倍之利。”(《庚子記事》,53頁)
兩宮西逃,除少數親貴隨扈外,“近支王公、貝子、貝勒及宗室諸人留京者尚多”。這些王公貴族,“財產既盡,俸祿又無從支領,生計日絀,往往自懷其寶石頂,沿街求售”。(《義和團》第1冊,265頁)很多京官無以謀生,也只能靠變賣家中僅有的一些珍物來勉強度日。云南籍京官宋廷模的日記中不時出現相關記載:“到龔處,售出瓶二”;“代友售玭硒與賈處,價二十六金”;“小市售物八件,得銀十八金。至公司取洋十五元,購得張得天等字畫三十五件。至陳宅,代售什物已成價六十六金,交洋五元作定”;“賢良寺晤楊蓮浦售珠,楊彝卿售珊瑚頂”;“售梅花一幅,徵明行書,共十二元;紅頂二十元;字畫十五件三十元”等。宋廷模到處買物售物,甚至與人合開公司,專門經營此類生意。(《庚子事變史料四種(外一種)》,24-45頁)
江蘇籍京官葉昌熾起初為生活所迫,不得不將其藏品“開元善業塑”售之同好,后收到南方好友的匯款接濟,就到處搜購各種文物古籍。他在日記中一一記載了相關收獲:十月十八日,“又在城外得吏部南曹石幢一通,廖州智城山碑一通,舊拓圭峰碑,后有道光廿五年劉寬夫先生跋,其題簽云,道光丁亥重裝于蜀,神采煥發,的真國初拓本,三種共價銀一兩五錢,在承平時,雖十倍之值,其可得乎”;十月十九日,“至西長安街口,得石刻二通,一為圣武年范陽虛嗣治墓志,當是新出土者,安史偽朝又增一種,一為宣和六年李邦彥造幢,在河南孟縣求之十余年未得者,不意流離瑣尾中得此,為五百經幢館補缺,回京后第一愜心事也”;十一月十七日,“至瀏陽館訪旭林,沿途瀏覽,得漢四楊碑雙鉤本,四楊者楊統、楊馥、楊震、楊著也,后有上海徐紫珊跋兩行,并摹晉府書畫印,又有天津樊文卿藏印,共京錢二千,不抵當時裝訂錢也”等。諸如此類,難以盡述。
從葉昌熾日記可知,當時手中有錢的京官們紛紛在覓寶。十月二十日,“佩鶴來談,攜示滇南畢扆臣新得醴泉銘一本,明初拓本也,氣韻尚存,筆盡已多失真處。又梵鏡一面,中為準提象,四邊環刻準提呪,背為梵書外,復以嵌金細字,周圍釋之呪象,并鍍金,制作絕精,審其筆跡,當是元明番僧之物,愛不忍釋,請留置案頭,摩挲旬日”;十一月廿七日,“經士又出示新得書畫,金冬心畫梅花,立幀超入神品,又分書立軸及羅雨峰畫佛次之,劉石庵、陳玉方、祁文端諸家書又次之,又見高宗純皇帝御書佛經及米南宮山水,……適藥階來,亦欲自炫其鼎,偕至寓齋,傾筐倒篋而出之,以瑤華道人及查二瞻山水冊葉為冠,其余等之”;十二月十五日,“訪再韓,共賞新得書畫,宋拓懷仁圣教序,后有汪退翁跋,尚是真跡”等。(葉昌熾:《緣督廬日記》,庚子年)不但覓寶,而且炫寶、賞寶,成為此一時期有此雅好的留守京官們難得的快心之事。
二
前文所述宋廷模曾往賢良寺“晤楊蓮浦售珠,楊彝卿售珊瑚頂”。楊蓮浦即楊士驤,楊彝卿即楊文駿,乃李鴻章的議和隨員,同時正與盛宣懷等人展開庚子救援行動。這是東南各省的官紳士商,聯合對京津地區的難官難民實施的一次救援行動。其中一項內容,就是將東南各省的公私款項匯至京城。葉昌熾用于購買碑刻拓本的款項,就得益于庚子救援行動中的各種公私接濟。作為救援對象,葉昌熾尚有余力搜購一些自己感興趣的碑刻拓本,那么這場救援行動的主持者們顯然就更有資本去大肆網羅各種奇珍異寶了。與葉昌熾等京官的零星購買不同,盛宣懷采取了開當鋪的形式。
庚子年閏八月十六日,盛宣懷致函楊文駿稱,“都門書畫必大賤,能否收買?可詢頌虞”。頌虞,名姚賡韶,盛宣懷的女婿,時在京城。通過與姚賡韶的溝通,盛宣懷很快便匯款五千,請其“代收買精品,務要便宜”,并表示當鋪以“十萬為度,方可商辦”。十月十三日,盛宣懷致函姚賡韶,對在京城開典當進行了通盤籌劃:
九月二十日泐復一緘,何時接到?十月初六日接九月廿五日手書,藉悉五千兩業已收到,典當已定在東西牌樓北仁和舊址,另起爐灶,日后決無糾葛。必須在中外衙門立案。已與嚴小翁商定“恒豐”二字,計集股本十萬兩,應以一萬兩為一股。吳幼舲招集五股;足下招集五股,此五股之內,已招到嚴樂賢堂一股,蔡和厚堂一股,其余三股尚未招到。前已由匯豐銀行劃交電報局舊存洋二萬九千八百四十一元四角,又公砝平銀一千三百十兩。開張之初,即可隨時取用。此事應悉照生意規矩,訂立合同。嚴樂賢堂、蔡和厚堂、陳詠記、顧詮記須各執一紙。我處五股,即請足下會同吳幼舲辦事。源豐潤管事田君已回南,嚴處合同可交其代理人邱君畫押。蔡、陳、顧均請足下代為畫押。將來用款由匯豐接濟。極貴重之物,存放匯豐庫房。股本官利七厘,余利作十成,七成歸股東,三成作花紅,取息三分,一年為滿,均可照行。惟同人之意,目下京中無典,暫為便民,承平之后,南人決不愿在北方留此產業。一年期滿,賣包之后,即須停止。坐落既佳,似不患無人接替。典屋是否暫租,統希足下面與吳幼舲妥商,列入合同為要。
京典規矩,是否與江、浙相同?齊君是否山西人?管事之外,是否有管錢之人?嚴小翁詢及,詳細示知,可交總稅務司代寄為要。手頌近佳。【宣懷】
再,所擬另匯二萬,分設代步二處,照小押店章程,專收精品貴物,皆轉入典中,得利另算,可有自主之權。足下此法甚佳,蓋大典重在便民;小典重在收精品。大典資本不足,以匯豐為后門;小典資本不足,以大典為后門。此尤要緊。但小典必須俟大典開后,方能舉辦,我擬將大典全讓他人做股,而我以兩萬金專托足下辦此小典,最為妥善。是以大典合同空出三股,隨后電致填寫。惟大、小典用人均須精細。總之,好不好全在足下,好則大功,不好則大過,幸勿疏忽。
前付五千金,如能得實便宜精品,望即寄知,如無可得之物,即存作小典資本,切無另用為要。
金價卅換,到滬可得卅六、七換。此物不易寄滬,久存擱利,恐無大益。珠寶、惲王貂皮等,皆須至精至賤,方可下手。再頌日祺。【宣懷】(盛宣懷檔案資料選輯之七《義和團運動》,424、425頁)
十一月初六日,盛宣懷再次致函姚賡韶,對于京城當鋪的運作有進一步的指示和安排:
十月十三復一函,十一、十八復兩電,計入覽。九月三十日先寄電內由匯豐存洋二萬九千八百四十一元四角,又公砝平銀一千三百十兩劃交尊處,作為典本,何以一月有余未奉復電?只接十月十三日來電云:“典初四已開,甚旺。典款幼舲可墊卅萬。前匯三萬已告匯豐,因病未謁,擬請撥”等語。未知足下何以患病?豈洋款至今尚未撥用耶?
此間所允股本五萬,早已備齊,只候足下來電撥付。
彝卿回滬,交來足下親筆一單,所得王石谷諸物,注明買價及值價,尤見足下為我辦事認真,可感之至。(計十種,以及續得精品,均存尊處,明年寄來。)
……
大典五萬,嚴小舫、蔡和甫均有股在內,照生意規矩,合同不可不訂。吳幼舲極精明,足下須竭盡心力,與彼同事,悉照十三復函,必可妥當。
前信遺失,另抄附覽。望速電復。(可托賢良寺電報局柏憲臺代發)。專頌雙佳。(盛宣懷檔案資料選輯之七《義和團運動》,473頁)
由上可知,當鋪名為“恒豐”,由盛宣懷與吳幼舲、嚴小舫、蔡和甫等合股開設,股本共計十萬兩。嚴小舫即嚴信厚,曾入李鴻章幕府,“以鹽務起家”,設立源豐潤票號,“一時業務鼎盛,逞雄南北”。后在上海參與義賑事務,逐漸成為義賑界的領軍人物。庚子年間,嚴信厚在李鴻章的指示下,與盛宣懷等人一起在上海成立東南濟急善會,對京津地區進行救援。信中所謂“嚴樂賢堂”,即嚴信厚家族賬房名稱。嚴信厚在當鋪中投入了一萬元的股本,且“恒豐”當鋪的名字也是盛宣懷與嚴信厚共同擬定的,據此可見盛宣懷與嚴信厚關系之非同一般。蔡和甫即蔡鈞,曾任上海道,庚子年時為上海洋務局總辦。蔡和厚堂乃蔡鈞家族賬房名稱。蔡鈞在庚子救援行動中表現也非常活躍,先是向陸樹藩主持的中國救濟善會捐款五百元,后又向盛宣懷主持的東南濟急善會捐款六千元。與此同時,蔡鈞還參與到盛宣懷的當鋪計劃中,入股了一萬元,可見蔡鈞宦囊之豐。
在盛宣懷的當鋪計劃中,吳幼舲是個關鍵角色。吳幼舲又寫作吳幼齡、吳友麟等,庚子年時為北京匯豐銀行的買辦。庚子國變時,南北之間的匯兌完全中斷,盛宣懷及其東南濟急善會為了將東南各省的籌款匯至京城,作出了種種努力,包括與上海海關副稅務司、上海匯豐銀行大班“熟商”,均無結果。后來,負責東南濟急善會北京分會事宜的楊文駿與吳幼齡商議,吳表示匯豐在京現銀很多,只要將善款交存上海匯豐,“由該行發一電來,即可交銀”。北京匯豐現銀很多,主要是因為八國聯軍在京搶劫而來的銀兩多存在匯豐銀行。京滬之間的匯款渠道由此得以打通。正是有了這樣一個便利的匯款渠道,盛宣懷在京開當鋪的設想才能成為現實。“恒豐”當鋪可說是盛宣懷與吳幼齡共同開辦的,當鋪股本共十萬,一萬為一股,而吳幼齡就招集了五股,占有一半的股份。
吳幼齡手握大量現款,又是盛宣懷眼中“極精明”的人物,對當時京城書畫古玩市場的商機自然不會錯過,其搜羅奇珍異物的傳聞甚至進入了葉昌熾的日記:“匯豐洋行掌柜吳友麟欲以三千金購韓湜畫牛,有高宗純皇帝御題者。”有人敘述吳幼齡其人其事:“他同清室王公密切往來,有些王公常將自宮內偷出來的古董字畫,通過他做借款的抵押品。八國聯軍侵入北京時,很多親王貴族將稀世珍物一箱箱地寄存在匯豐銀行,以保安全。這些古董文物,其中被洋人賤價收買偷運國外的為數不少。”(許彥飛:《匯豐銀行及其買辦漫記》,載《上海地方史資料》(三),212頁)這些親王貴族究竟是將稀世珍物寄存在匯豐銀行,還是當給了“恒豐”當鋪或者低價賣給吳幼齡本人,已無據可考。不過,這些稀世珍物曾集中到匯豐銀行的庫房,應確有其事。如前所述,盛宣懷在給姚賡韶的私函中便特別強調:“極貴重之物,存放匯豐庫房。”
在姚賡韶的建議下,當鋪又分為大典和小典,“大典重在便民,小典重在收精品”,且“大典資本不足,以匯豐為后門;小典資本不足,以大典為后門”。盛宣懷囑咐姚賡韶“將大典全讓他人做股”,他自己則“以兩萬金專托足下辦此小典”。顯然,盛宣懷開當鋪,意在“收精品”。雖然盛宣懷將當鋪股本限定在十萬兩,但“大典資本不足,以匯豐為后門”的做法,表明當鋪的實際用款額度遠不止此。姚賡韶曾表示,“典款幼舲可墊卅萬”,即反映了這一點。專做小典的盛宣懷,表示“小典資本不足,以大典為后門”,說明其專門用來收“精品”的資本應該也不止二萬兩。
三
盛宣懷開當鋪的收獲,雖沒有明確的資料予以統計和說明,但在盛宣懷致姚賡韶的信中,有一條線索可見一斑:“彝卿回滬,交來足下親筆一單,所得王石谷諸物,注明買價及值價,尤見足下為我辦事認真,可感之至。”楊文駿護送被難官商返滬,交給盛宣懷一張姚賡韶親筆所書的購物單,所購之物即“王石谷諸物”。王石谷,名王翚,字石谷,號耕煙散人、清暉老人等,江蘇虞山人,清初山水畫家“四王”之一,“虞山畫派”的開派之人,生前身后一直被視為清朝最有代表性的畫家。秦祖永著于同治年間的《桐陰論畫》稱王石谷“獨開門戶,真畫圣也”。林紓稱“石谷畫為前清第一”,陳師曾則表示“有清一代之山水,王派實有左右畫界之勢力”。甚至到了民初,以王石谷為宗的“虞山派”及其與之有師承關系的“婁東派”,“在北京畫壇幾乎獨占鰲頭”。賀履之在民國初年曾表示,王石谷的畫因被同光以來的鑒藏家“力為提倡一時”,以至不少達官貴人和富商大賈不吝以重金搜求,使得“其價值乃至軼宋元諸家而上之”。也正是由于王石谷畫派在清末民初的巨大影響,及其“仿古畫、臨古畫”的創作方式,“王畫”成為新文化運動時期陳獨秀“美術革命”攻擊的靶心。于此可見,盛宣懷在庚子年所購“王石谷諸物”,正是當時收藏界的熱門藏品。
此外,在盛宣懷致王文韶的信中亦透露出他在庚子年所得的另一件寶物:“宮府所儲,洋人掠載而歸,實已不少。有一人得‘敬天勤民’御寶,將帶回博物院。當查‘文獻通考’,即以三千金購買,并酬以古玉,配以金座,特派縣丞馮啟程(系馮慶鏞子,甚能勤苦),赴陜恭進,一切尚求關照為禱。”(盛宣懷檔案資料選輯之七《義和團運動》,497頁)這些大概只是盛宣懷在庚子年網羅的奇珍異物的冰山一角。至于吳幼齡的收獲,更是無跡可尋。不過,其家族的財富狀況可以給我們提供足夠的想象空間。據上海商業儲蓄銀行與中國征信所在1935年的相關調查,“曾任北平匯豐銀行買辦”的“吳幼舲家庭”,資產數“達1200萬兩”。(《出入于中西之間:近代上海買辦社會生活》,241頁)這筆龐大的財富積累,吳幼舲作為買辦的“薪金”收入幾乎可以忽略不計。當然,這絕不能證明,吳幼齡家族的巨額財產大部分都來自庚子國變期間的國難財,但亦可視為吳幼齡在庚子國變期間獲益相當可觀的一個注腳。
盛宣懷當鋪的具體經辦人是姚賡韶,王伯恭《蜷廬隨筆》有專條筆記:
命運之說,智者不道,然確有可信。姚頌虞者,盛宣懷之婿,少年美秀,又富有多金,為工部額外司員,永無補缺之望。庚子亂時,以兩萬金買得珠寶數簏,皆內府所藏也。回鑾,復重賄李太監蓮英,丐其代為呈進。太后見之大喜,手取十八粒珠串佩之,蓋素所愛也。因問李云:“該員所費幾何?”李對聞系八十萬金,太后笑曰:“此在亂時耳,平時足值二百萬矣。”李唯唯。立時傳旨賜宴,并命以道員即選,所謂特旨班也。已而湖南鹽道當選而補朱延熙。太后問何故,吏部以朱應得司業,既改補徐世昌,合行補外,更有缺出,當歸姚得。未幾又有一道缺,復為他人得去。太后甚怒,責問吏部,則適有一應補班到京,不得不盡其占先。太后怒曰:“事既如此,再有缺出,不補姚者,以違旨論。”吏部悚然而退。又不數日,蕪湖道出缺,以為非姚莫屬矣。姚亦甚自快慰,余偶與姚相見于妙云處,為之稱賀。姚曰三日后引見,即可奉旨矣。余忽訝其顏色委頓,問有何不適,答曰:“無他,第腹中微瀉耳。”夜間酒罷別去,次日忽得告,姚歸竟一瀉而亡,真可驚嘆。古人常言,君相可以造命。由此觀之,徒虛語耳。
王伯恭交游頗廣,筆記所述清末名士數十人,大多是“與之親身交往的經歷”。該則筆記講到姚賡韶死前一日,王伯恭與之偶遇交談,以及姚的突然死亡給王伯恭帶來的“驚嘆”之感,這些內容大概屬實。只是慈禧太后與李蓮英關于“十八粒珠串”價值的對話,顯得有點聳人聽聞。這種傳言進入筆記中,可見此類傳言在當時流傳之廣,予人印象之深,某種程度上反映了時人對于那些奇珍異寶在庚子亂時與太平之時價值天壤之別的普遍認知。
《諫書稀庵筆記》中也有一則筆記,專記姚賡韶,稱“兩宮由西安回鑾,姚以十二萬兩購回宮內陳設古磁等物,獻之上,得旨以道員即選。適逢桂梧鹽道缺出,應即銓選,而已玉樓赴召矣”。兩則筆記均記錄了姚賡韶將庚子年間購得的清宮珠寶上貢以補缺一事,只是細節有異,一謂購買珠寶的資金是“兩萬金”,一謂是“十二萬兩”。據《內務府奏銷檔》,光緒二十八年七月,“工部候補郎中姚賡韶,將向外人贖回二十六年七月宮苑失散之玉冊、玉寶陳設等件,報效恭進”。根據上述資料,結合“恒豐”當鋪相關史料,可以確認姚賡韶正是在經辦“恒豐”當鋪時,搜羅了大量奇珍異寶,并將其中一部分“報效”,以換取補缺的機會。
盛宣懷、吳幼舲、姚賡韶等所獲珍物,基本已不可考,而劉鶚的收獲則歷歷可數。八國聯軍占領北京后,劉鶚攜巨款入都,購米平糶,活人無數。平糶之余,劉鶚還花“四千兩”購買了“字畫古玩”。(《劉鐵云太守來書》,《救濟文牘》卷五,40頁)據劉鶚之孫劉蕙蓀《鐵云先生年譜長編》“光緒二十七年,辛丑”條下言:
本年因大兵之后,清內府所藏及王侯邸第、世家大族的長物,時被洋兵劫掠,散在市肆;人家自己賣出的也很多,因而購得一些宋、元善本書籍及其它古器物。計所得宋、元版本,有下列各書:
北宋元祐本《史記》
北宋刊殘本《史記》九冊
宋刊《史記》一部
按此為南宋刊本,一九四〇年曾重新出現于北京琉璃廠肆。表舅何楚侯先生,見有鐵云先生印記,取以相示。為小字精刻的巾箱本,共三十二冊。完整如新。索價八百元,力不能購,嘆息退還。后售歸燕京大學圖書館,不知今天是否藏于北京大學。
宋刊《西漢詳節》十冊
宋刊圖纂互注《荀子》
宋咸淳刊《說苑》,藝蕓書舍藏
宋刊《大觀類證本草》殘本十冊
元刊《唐文粹》
元刊《宋文鑒》
元刊《屏山集》
元刊《詩學集成押韻淵海》殘本七冊
元刊《圣朝混一方與勝覽》
天祿琳瑯藏殘書十九種
永樂大典三本
除古籍外,還有“立為簋”“虢文公鼎”“鳳尊”“史農觶”“舉父癸爵”“番中吳生鼎”“秦詔版”“漢赤泉侯印”“夷陵長印”等古器物,“黃大癡山水”等字畫,以及“宋拓多寶塔”等碑帖。按劉蕙孫的說法,上述書畫古物均購自庚辛之際的北京城。在1902年底返回上海前,劉鶚繼續在京城搜購書畫古物,其中包括“以二千元購得王懿榮舊藏漢印古錢及瓦當”,當然還有著名的殷墟甲骨。返回上海后,劉鶚相繼出版《鐵云藏龜》《鐵云藏陶》《鐵云藏貨》和《鐵云印藏》。
1907年12月4日,劉鶚在《時報》刊登《國粹求沽》告白,公開出售部分收藏,其中包括“商太卜藏龜,計大小一萬二千片”;“古代秦漢印章,二千余方”,“此中大鉥十余方,小鉥六七百方,漢官印百余方,私印千數百方”;“周秦漢三朝瓦當”,“共計一百九十余品”;“宋拓碑版”,包括“北宋拓懷仁圣教序”、“宋拓九成宮”、“宋拓皇甫碑未斷本”、“宋拓麓山寺”;“唐宋名人書畫”,包括“唐顏魯公三表原稿卷”“宋米元章書送李愿歸盤谷序”“五代董源巨然山水兩幅合裝一卷”“五代徐熙山禽圖卷”“五代周文矩琉璃堂人物圖卷”“宋許道寧云出山腰圖卷”“宋劉松年宋九老圖卷”“宋趙昌花鳥圖卷”等。
劉鶚所藏各種書畫古物,雖不能說完全是其在庚子國變后兩三年內購于北京的,但大部分得之于這一時期的京城,應是毫無疑問的。劉蕙蓀表示,其外祖父羅振玉曾對他說:“當時北京古器物充斥市面,汝祖父實無意收購,倘有意收購,以二三萬元的本錢,可以收價值一千萬的東西。”(《鐵云先生年譜長編》,83頁)
因公開出售藏品,劉鶚還惹上了一次文字官司。1908年4月2日,吳芝瑛在《時報》頭版刊登一則名為“劉鐵云先生鑒”的告啟,聲稱其夫廉泉在辛丑年間向劉鶚借京平銀一百兩,以宋拓李北海云麾碑作抵,“承允可隨時取贖”。后來,廉泉夫婦備款取贖,劉鶚又稱“欲取贖,必償十倍之息”。現聞劉鶚欲將此碑“據為己有,定價出售,不勝駭異”。吳芝瑛表示,“酷好此碑,視同性命,決不輕棄,應如何認息、取贖之處,望彼此各托公正人談判,芝瑛無不遵命”。劉鶚很快予以反擊,表示當時是以百金買貼,而非質押,并稱“閣下此帖系庚子年得諸福山王氏空宅中,亦非尊府舊藏也”。(《廉惠卿先生鑒》,《時報》1908年5月16日)
劉鶚暗示吳芝瑛此貼來路不正,“情同竊取”。究竟孰是孰非,有學者專門進行了考證。據云,該貼乃廉泉“庚子年得之于京師琉璃廠宏榮堂,價六十金”,由吳芝瑛向其叔父吳汝綸“挪款購得”,并非得自王懿榮“空宅”。劉鶚的登報聲明為“欺人之談”,意在混淆事實。(《中國近代文學史證——郭長海學術文集》,第179-185頁)通過這段文字公案,亦可一窺庚辛之際北京古文物市場的大致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