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慢》:到底慢到何種程度
原標題:《慢人的形象:到底慢到何種程度》
就好像童年時代,我在塔克拉瑪干沙漠邊緣的綠洲,鉆進密匝匝的沙棗樹組成的圍墻,看見一樹一樹的秋天的紅蘋果(現今已改良品種,稱為“冰糖心”),碩果累累,眼花繚亂,不知摘哪個好。我在德國作家于爾克·蘇比格的故事集《當世界年紀還小的時候》(四川少年兒童出版社)中,選了一篇《慢慢》。
選擇的理由是:我這大半輩子,外力總是推動著我快快,而我的內心總是傾向慢慢。很多快的事兒,我發現,到了我這里轉得緩慢了,甚至,不了了之,不做也罷。我是個慢人,越發喜歡慢生活了。
所以我看了《慢慢》,發現世上還有同類人,有過之而無不及,像蝸牛,慢慢。到底慢到何種程度?
給此書作序的是文學評論家劉緒源,題目也表達了他閱讀的感受:喜歡得沒法說。劉緒源“打心底里喜歡此書”,他表明“想要分析一番卻無從下手”,但又能“真切地感受得到人生體驗”,他界定這是“稚拙的敘述”。我閱讀的感受是,像垂釣一樣,勾起了潛藏在心底的童年,那時,本能地持有萬物有靈的思維和想象。那是我文學的源頭。劉緒源說這部故事集“可以說是兒童文學,但也可以說不是,可以讀給兩三歲的小孩聽,但大人也會為它著迷,其實真正能體驗其中妙處,還是有一定人生閱歷的大人”,我有同感,這就是理想的兒童文學:老少皆宜。
湊巧,我讀到當代俄羅斯作家兼學者葉甫蓋尼·沃多拉茲金的訪談錄《偉大的文學不是憑空產生的》(《世界文學》2024年第2期),他回憶起童年的反復閱讀,現在,他還反復閱讀兒時最喜歡的文學書。他指出:它們不是兒童讀物,因為當時也是寫給大人看的。他得出了一個“奇怪的規律”:好的成人書籍,最終都會變成優秀的兒童書。
我的童年,讀了很多大人的書,那便是我的“童書”,現在,那些童書照亮了我的來路。
看了《慢慢》里的慢吞吞的主人公,仿佛小巫見大巫,遇見了比我還能慢的一個慢人。其實,它寫了這個主人公幾乎一生的慢生活,而且是日常生活,日常生活里打開了他從小到老的慢生活。
所謂的日常生活,相當瑣碎,無非是閱報、走路、看表、問候、戀愛。比如,閱報,讓他去書報攤取一份報紙,他像蹣跚學步的第一步一樣朝書報攤方向走,取回報紙,趕回來,75歲死在家里。作家蘇比格采取極度夸張的文學方式寫慢吞吞的主人公一生荒誕的錯位——他與世界的關系,而這種關系僅維系在瑣碎的細節上。進而把閱報推向極端:他不識字,因為要學認字,他得活1000歲才行。因為他是個慢人,妹妹長得比他快,他吃奶也慢,直到8歲才第一次吃飽。他的聽覺反應也慢,媽媽問他早安,得在前一天晚上問候,那么,第二天早晨醒來時他才聽到。
去與回,說與聽,快與慢,言與行,在這個慢人身上統統錯位。時間仿佛變形、伸長,他就這樣“成長”。
《慢慢》是一篇小小說,其敘述的腔調是疑惑但又好奇,基調是吃不準,不斷提問,又不斷否定,像來回拉鋸,還時不時地假設:“如果”“或者”“可能”。臨近結尾,可以發現這一切都在“我”有限的視角范圍里,卻也是霧里看花。
從開頭“有一個人,他無論做什么總是慢吞吞的”,到臨近結尾“誰想和這樣的人住在一起呢?”,而聲明“我絕不,我和他一定不能同時做一件事情”。
“我”糾結,理性上否定這個慢吞吞的人,可感性上還是接納,前邊所有的敘述盡在“我”的關注之中,只不過,戀愛時,“我”走上了前臺。
關注慢人的“我”,啟動了戀情。開始即結束——也是故事的結尾。告別采取親吻的方式,套用了此前“我”所見所猜的方法,像他的母親問候早安,他想在“我”旅行起程時來個告別吻,“不管怎么樣,我都得給他準備一個見面吻,這樣,他的告別吻和我的見面吻才剛好接上。”吻的時差徹底錯位,因為慢的滯后。“接下來,等他感受到我的吻的時候,我可能又要離開了。”
“可能”,這種不確定、不可料貫穿了整篇小小說,也貫穿了慢人的一生,同時,也盡在“我”的視角范圍內,有愛才關注。而慢造成了親近與疏遠、距離與時間的錯位。夸張就像哈哈鏡,映照出了有荒誕意味的人生。
在《當世界年紀還小的時候》這本集子里,我仿佛看到了“創世”神話,還“小”的世界,那個“小”世界里,一切皆有可能。其中有規則、有秩序、有邏輯、有方法,均為文學的假定。比如《獅子的吼叫》,不是醒獅,而是瀕死的雄獅,一聲吼叫飛出,掛在了樹上,終于掙脫返回,獅子已死,獅吼開始了尋找,而小老鼠放棄了自己的叫聲,接納了獅吼,小老鼠與外界的關系由此發生了變化。比如《柜子上的小孩》,使我想起了卡爾維諾的小說《樹上的男爵》,都在一個物體上不愿下來,不過,一個鋼琴師來調音,小女孩就從柜子上下來了,仿佛是一種人生的“調音”——改變了她的生活狀態,同時,也改變了鋼琴師的生活,他與小女孩的保姆相愛了。還有《聽草長》,使我聯想到劉亮程像呈現夢一樣的作品。我把他的散文當小小說看,好作品就像創世紀,不必分類,看了像啥就是啥。現在,世界“大”了,可我時常感覺出世界的“小”。就如同日本的古典名著《伊勢物語》中數百字的《露珠》,寫了一對戀人的逃離,閃電中,女人看見了草葉上的露珠,而男人疾奔。當下是個快的時代,文學得保持“慢”的狀態,慢下來,才能發現那易逝的露珠。那閃電照亮的露珠是文學應當發現的珍貴的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