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陽修說文論書
作為北宋詩文革新運動的領袖與宋代“尚意”書風的引領者,歐陽修在北宋文壇與書壇上都具備開創性意義。歐陽修的文論與書論多散見其文章與書信中,學界多作兩事而觀之,鮮有討論二者的內在關聯。實際上,盡管文學與書法并未在歐陽修的同一文本被同時提及,但歐陽修的文論與書論在藝術風格、審美取向與評價標準等方面都存在明顯的會通特征,集中體現了歐陽修乃至北宋士大夫階層的人文精神。
復古鼎新的融會貫通
北宋前期,浮華卑弱的“西昆體”與對其矯枉過正、走向怪誕奇險的“太學體”盛行文壇,一時詩文或華麗空洞,或偏激佶屈。對此,歐陽修有懲于唐末五代之亂,主張文章要反映現實,為政治變革、匡時救弊鼓與呼,遂高舉復古大旗,主張在文學思想上以復古取代趨時、在文學形式上以散文取代駢儷、在文學風格上以通達自然取代淫巧奇峭,引領了北宋的詩文革新運動。他由唐上溯兩漢三代,以《詩經》《春秋》《史記》為典范,強調文章的現實意義,賦予文章以明道經世的價值,同時提倡為文簡明通達,反對“務高言而鮮事實”(歐陽修《與張秀才棐第二書》)。歐陽修復古的文學理論正是北宋政治改革現實需求與空疏文風間的尖銳沖突在思想文化領域的體現,因此,他的復古并非唯古是從,而是揀擇其有益于當世的內容加以重構,復古與革新互為主客、融會貫通。在創作實踐中,歐陽修也充分踐行了其兼具復古與革新的文學理論,如其名篇《伶官傳序》,駢散錯落、張弛有度、通達曉暢,沈德潛認為此文“得《史記》神髓,《五代史》中第一篇文字”(沈德潛《唐宋八大家文讀本》)。
在復古與鼎新融會貫通的視域下,歐陽修書論與文論的展開邏輯具備高度的一致性。經歷了唐末五代的戰亂,北宋前期的書法界呈現一派凋零萎靡,書競趨異、人競趨時。對此,歐陽修主張通過取法唐人而上溯魏晉,以求古人書法之“意”,是北宋“尚意”書風的發端。對歐陽修而言,唐代書法更多地承擔著遠接魏晉的媒介作用,如其通過唐代書法家李邕追求魏晉高致:“因見邕書,追求鍾、王以來字法,皆可以通。”(歐陽修《試筆》)由唐而上接魏晉,無疑反映了歐陽修書論背后蘊含的復古理念。在主張上蹈魏晉的同時,歐陽修還認為書法應自成一家:“學書當自成一家之體,其模仿他人,謂之奴書。”(歐陽修《筆說》)可以發現,歐陽修主張的復古是書意之復古,而非筆法之復古。因此,為重建有宋一代書法,歐陽修以魏晉書意為骨,以唐人筆法填充為肉身,復以北宋士大夫之審美重構為情態。以復古之精神激勵當世獨有之書風,可謂復古與革新的互鑒。
在文論與書論領域,歐陽修的復古傾向具備明確的現實關懷,其鼎新精神也并非徹底地顛覆,而是在繼承前代的基礎上開出新的審美趨向與精神內涵,由此可見,復古而不泥古、鼎新而不革故,復古與鼎新的融會貫通,正是歐陽修文論與書論會通的重要體現。
情味雋永的人文精神
歐陽修尤其重視文章與書法作品形式之外的意涵超越。在他看來,文章與書法是表象、呈現與載體,其創造者乃是三才靈秀之人。那么,這些作品更值得關注之處,或者說更適合作為其評判標準的是超越其表征的精神,這種精神蘊含在文章與書法作品中,進而內化成為文為書者的精神與品格。對人、對情、對日常生活的關切是歐陽修文論與書論中人文精神的鮮明呈現,也是其在中國數千年文壇與書壇始終占據一席之地的內在動因。
歐陽修文論中的人文精神體現在其對人的兩重關切上,一是對作為文學創作主體的人的關切,二是對作為文學創作對象的人的關切。歐陽修在文論中對創作主體高度關注,他認為古今文章精魂在于創作主體的“意”:“意得則心定,心定則道純,道純則充于中者實,中充實則發為文者輝光。”(歐陽修《答祖擇之書》)在現實社會中,“意”是具有極強主觀性的產物,不得志之人,其思慮與情感往往更加復雜深刻,也就更能錘煉其意而得之,發于文辭則更易有動人之語,故“窮者之言易工”(歐陽修《薛簡肅公文集序》)。對于作為文學創作對象的人,歐陽修則通過文與道的討論施加關切。他延續了唐代古文家的理念,將文與道統一起來,但并未把文章視為說教式論道的工具,而是認為道呈現在人的生活中,與生活發生關聯始具備價值,故文章應切于人事,其文道觀在一定程度上可解讀為“文以人載道”。
相較于文論,歐陽修書論中的人文精神更多聚焦于創作主體,集中體現為對創作主題思想意趣與精神情懷的重視,強調創作主體對作品的根本性影響和決定性意義。歐陽修重視書法作品背后的情感流露,追尋作品中體現的創作者的用意,并有意識地抽離對技術的過度關注:“學書不必憊精疲神于筆硯,多閱古人遺跡,求其用意,所得宜多。……時有難識處,惟當以意求之爾。”(歐陽修《集古錄跋尾》)歐陽修十分欣賞魏晉法帖,認為它們的可貴之處正在于日常的隨性書寫而非刻意作成,不用意始得妙意,不求工始得渾成,是情感、情趣的自然流露。歐陽修的理念被蘇軾、黃庭堅等人光而大之,最終形成了北宋的“尚意”書風,歐陽修本人的文論與書論也通過“意”這一概念達到了會通。
自然有法的審美傾向
北宋素有“皇帝與士大夫共治天下”的觀念,歐陽修更是中國傳統士大夫形象的典范,在很大程度上影響甚至塑造了士大夫階層追求自然高致卻不失絜矩的審美傳統。在書論與文論中,歐陽修都明確體現出自然有法的審美傾向。
歐陽修提倡流暢自然的文風,主張為文“簡而有法”,反對晦澀險峭與浮華淫巧。他十分欣賞韓愈的文章,卻唯取法其流暢自然、工于用韻,對韓文中晦澀奇崛處則略而不論。在文學創作中,歐陽修更是以溫柔敦厚詮釋風骨,以自然流暢演繹風神。他行文簡易曉暢,又將駢文四六技法融入古文寫作,使文章在頓挫有致、法度和諧的同時,還呈現出一派親切平和氣象。如《秋聲賦》“草木無情,有時飄零”的感慨,真如情之所致,脫口而出;《新唐書》《新五代史》諸篇,則言簡意深、章法自然,更是其文論“簡而有法”理念的深刻踐行。
歐陽修自然有法的審美傾向在其書論中亦有鮮明體現。歐陽修書法重“意”,卻不是忽視法度的狂狷。歐陽修學書師法虞歐,復由唐代書家李邕上溯魏晉二王飄逸筆意,蘇軾評價其書“神采秀發,膏潤無窮”(蘇軾《跋歐陽文忠公書》)。在其書法理論中,歐陽修并不主張完全拋棄筆墨技法,同時反對圖怪求異的書風:“然至于書,則不可無法。……書雖末事,而當從常法,不可以為怪。”(歐陽修《與石推官第二書》)其跋顏真卿書云:“筆畫巨細皆有法,愈看愈佳,然后知非魯公不能書也。”(歐陽修《集古錄跋尾》)論蔡襄書云:“君謨筆有師法,真草惟意所為,動造精絕。世人多藏以為寶,而予得之尤多。若《荔枝譜》《永城縣學記》,筆畫尤精而有法者。”(歐陽修《跋永城縣學記》)值得注意的是,盡管歐陽修在晚年更強調書法悅情養性的功效,提出了“學書為樂”“學書消日”等理念,但這無疑建立在其數十年書法實踐、技巧純熟的基礎上,是一種“見山還是山,見水還是水”的大工似拙境界。
圓融與貫通是中國傳統文化中歷代知識階層普遍向往的境界,文學與書法的會通正是此種境界的具象呈現。宗白華曾指出:“中國的詩詞、繪畫、書法里,表現著同樣的意境結構。”(《美學散步》)歐陽修的文論與書論,是其呈現復古鼎新的思想內核、情味雋永的人文精神與自然有法的審美傾向的融會貫通。他在文學與書法領域的理論與創作實踐,集中體現了北宋知識階層的精神追求與審美境界,此后更有蘇軾、黃庭堅諸人踵事而增華,沿著歐陽修所開創的文風與書風行遠愈深,成就了有宋一代士大夫在文化領域的群體意識。
(作者:祝浩涵,系貴州大學哲學學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