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IP的影視改編應平衡忠實與新變
杰出的改編之作將自身與受眾對歷史的追懷、對當下的思考、對自我的激勵相連接,不僅促進了文學經典的廣泛傳播,也在與不同時期觀眾的持續對話中,實現了自身的經典化。
不難發現,成功的改編之作通常不糾纏于個別情節、細節的“忠實”,而是著力于整體精神、意蘊層面的對話與融通,在尊重原著與全新創作之間尋求理想的平衡點。
日前,新近由金庸武俠小說改編而成的電視劇播出,引發一定關注。長期以來,將文學IP改編為影視作品的情形十分常見,甚至堪稱影視劇創作領域的一項傳統。優秀文學作品堪為影視劇創作的靈感池、素材庫,影視劇則為文學作品的廣泛傳播賦予強勁動能。不少讀者、觀眾執著于比較影視改編作品是否符合原著,然而在筆者看來,這并非評判改編之作優劣的關鍵,作為一部獨立的藝術作品,文學IP的影視改編作品如何在尊重原著與求新求變之間游刃有余地發揮藝術創造力、寄托時代精神,是值得關注的問題。
實際上,改編自文學IP的影視作品要想完全符合原著,理論上不可能做到,這一點可以從主觀、客觀兩個方面來把握。就主觀方面而言,闡釋學理論認為,闡釋行為是基于闡釋者“前理解”的再創造,即影視創作者在個體生命體驗、價值與趣味偏好等因素的綜合作用下面對文學作品,其理解無法做到與原著作者完全相同,我國古人講“詩無達詁”,說的正是這個道理。就客觀方面來說,文學作品建立在文字基礎上,讀者通過復雜的想象、建構,在頭腦中建立起獨屬于自己的人物形象、藝術情境。而影視作品的畫面、聲音等是被創作者制造出來的,立體而具象,具有唯一性。也就是說,影視與文學有著不同的語言系統和審美方式,不僅規模、體量的差異必然帶來增刪、取舍,視聽作品拍攝制作和文學文本寫作的邏輯、方法、流程也大相徑庭,就算影視創作者努力追求“還原”,就算讓文學原著作者親自擔任編劇、導演,不同的藝術語法也無法實現嚴格意義上的精準對應。
改編行為本質上屬于二度創作,將文學IP改編為影視作品的過程不是亦步亦趨地復刻,而是積極主動地創造,與原著的不同之處、影視創作者著意凸顯強化之處,恰恰是此類作品的重要看點,其間往往隱藏著創作者的苦心孤詣乃至社會時代的文化密碼。以金庸作品改編為例,在20世紀五六十年代的香港,《射雕英雄傳》《神雕俠侶》等多部小說被改編為電影。基于彼時的社會狀況、文化心態,小說蘊含的愛國主義情懷、中華民族精神自然而然地成為這一時期金庸武俠電影鮮明的創作主題,體現出強烈的家國情懷與民族認同感。21世紀初,內地影視制作水平迅速提高,《笑傲江湖》等金庸小說不止一次地被改編為電視劇,其中“央視版”尤其受到觀眾歡迎。這批電視劇注重畫面精美、視聽語言考究,思想內容方面則在江湖風云的基礎上,強化了作品的情感濃度,有力實現了文藝作品、文化產品溫潤心靈、豐富人們精神生活的功能。
可見,那些廣受歡迎、廣為流傳的改編之作并不必然以符合原著為主要追求,而是積極發揮二度創作者的能力,在特定的時期和情境中承載相應的文化信息、承擔相應的文化功能。在這方面,古典小說《西游記》的影視改編堪稱經典范例。1986年版電視劇《西游記》可謂是創造奇跡的作品,播出經久不衰。這版電視劇保留了原著的主干情節和人物關系,而在作品風格、主要人物的性格特征乃至思想主題等方面,都與原著小說存在一定差異。不過,這版電視劇對主要人物精神信念的肯定、張揚與原作相通,那份激情、自信、童真與達觀,準確地反映了20世紀80年代的時代氣息,就連制作上的不成熟之處亦分明訴說著一代中國電視人篳路藍縷、以啟山林的情懷,劇集創作者的這份情懷又與劇中師徒四人的理想境界構成深刻的回應與交互。杰出的改編之作將自身與受眾對歷史的追懷、對當下的思考、對自我的激勵相連接,不僅促進了文學經典的廣泛傳播,也在與不同時期觀眾的持續對話中,實現了自身的經典化。
不難發現,成功的改編之作通常不糾纏于個別情節、細節的“忠實”,而是著力于整體精神、意蘊層面的對話與融通,在尊重原著與全新創作之間尋求理想的平衡點。在某種意義上,劇烈的新變也可能是表達尊重的一種方式,一如電影《大話西游》之于小說《西游記》。只不過,顛覆性的改編往往需要創作者擁有極強的表達意識和駕馭作品的能力,并在鮮明的風格化特征和受眾包容的審美心態、“敲骨吸髓”式的解讀興趣之間,達成較高默契。顯然,這是一個相當復雜的課題。倘若影視創作者面對各類文學IP時,僅能注意到其中的情感元素,武斷地將偶像劇式的情感表達作為文學IP影視改編的主要乃至唯一追求,這樣的改編之作能有多少藝術、文化價值,就需要慎重評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