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寫作將帶來一場大浪淘沙式的“洗牌”
【面面觀·人工智能網絡文學創作】
網絡文學創作“非人化”導致人的精神主體性與實踐主體性的雙重失落,將會使本就原創性不足的網絡文學面臨創新危機,不斷徘徊于故事的類型化與情感的有限性當中。
伴隨著人工智能(AI)技術的高速發展,人工智能寫作日益成為文藝創作領域的熱點話題。網絡文學作為現代科技與文學結合的產物,與人工智能寫作的交叉融合尤為深入。網絡文學中的人工智能寫作主要表現為一種人工智能取代人類而獨立創作的“智媒生產”,即人工智能通過在海量的文本數據中訓練,總結寫作規律,繼而創作出具有連貫性的故事結構和風格化表達的網絡文學作品。人工智能寫作目前已初具標準文本的邏輯規范,并在某些類型寫作與應用文體上已超過一般的人類水平。為此,學界普遍認為人工智能因缺乏必要的生存體驗和情感共鳴無法寫出真正具備生命溫度和思想深度的文學作品,這種文學寫作的“非人化”現象引發了“網絡文學創作是否將要被人工智能替代”“人工智能是否會終結網絡文學”等現實社會焦慮問題。
人工智能時代網絡文學創作中人的主體地位不可替代。上述現象的產生主要源于人類擔心自身在文學創作中的主體地位被人工智能所取代。這首先需要回答的是人工智能的本質屬性問題,即人工智能是什么,它與人類存在怎樣的主體性關系?從詞義上來說,人工是“人造”“合成”的意思,人工智能即與人類自然形成的智能不同,屬于人造的或合成的智能,其目的就是要它完成人類心智能做的各種事情。也就是說,人工智能本質上是人類智慧的衍生物或者說是集成者,是一種“類人主體”。智能化程度較低的人工智能只能簡單模仿人類的行為和活動,并不具有與人類相似的或相等的創造能力。人工智能的智能化程度不斷發展極有脫離人類掌控的風險,當下的人工智能已經擁有深度學習、不斷自我進化、獨立完成復雜任務等能力,但是,人類始終是決定其深度學習、人機協同、群智開放、自主操控等功能的終極者。
人工智能寫作的創作主體具有跨界融合性。在高度精確的語言模型與龐大的數據算法面前,網絡文學創作邊際已經呈現整合態勢。如加拿大批評家諾思洛普·弗萊通過文學原型論告訴讀者,文學中存在著可以獨立交際且較為穩定的結構單位,不同的故事有共同的內在結構。但是,這種理論描述始終是抽象的,并不能真正指導一位作家乃至一部作品的誕生,它更多的是告訴讀者應該怎樣去閱讀文學作品,文學寫作依然被當作屬于少數具有文學天賦的人才能從事的職業。基于對文學原型語言模型和算法機制的熟練掌握,人工智能寫作不僅能將文學原型具象化,還能結合特定的情境對文學原型進行豐富、加工甚至改造,進而直接寫出一部完整成熟的文學作品。這種能力某種程度上對人類的文學寫作產生了顛覆性意義。盡管網絡文學從誕生開始,機械化、套路化、程式化就是其為人所詬病之處,但網絡文學畢竟也需要人類主體能動性的介入,讀者還是可以從語言表達、故事框架、思想表達等方面分辨出作家的高下和作品的優劣。人工智能寫作則不然,如其訓練得當,在掌握大量語料和邏輯,并獲得現實經驗的基礎上便存在創作出優秀文學作品的可能性,從而對網絡文學創作者的主體性帶來深刻挑戰,為網絡文學創作者帶來較強的危機感。
人工智能寫作的網絡文學創作主體性經歷著雙重洗禮。這種主體層面的危機感既是精神主體性也是實踐主體性的。文學主體論強調的是人在文學創作中的主體性地位,尤其是強調人的精神主體性在實踐主體性之前的優先性。在數智時代,“作為創作主體的作家”受到人工智能的雙面影響。一方面,人工智能化的過程中作家的精神主體性會失落。人類在媒介中對信息的自主決策權讓渡給算法,AI技術代替了人進行內容的選擇,興趣方向的自主性并非完全自身建立,變相地削弱了創作主體的主體性,導致人無法在文學創作這一精神活動中充分發揮主觀創造能力。另一方面,精神主體受限的同時,實踐主體的地位也出現旁落趨勢。在網絡文學創作實踐中,人由主體實踐地位漸漸變成非核心參與者,人工智能的類人化發展越來越顯示出“人”的一面,人工智能的超能力正在取代人的創作職能,使得人在創作實踐中的客體地位大于主體地位。進而言之,網絡文學創作“非人化”導致人的精神主體性與實踐主體性的雙重失落,將會使本就原創性不足的網絡文學面臨創新危機,不斷徘徊于故事的類型化與情感的有限性當中。
然而,還應看到的是人工智能寫作推動網絡文學創作主體性的釋放。在人工智能時代作為主體的人與作為客體的技術并不是簡單的、線性的對抗,而是融合了互構與互訓。既要看到“人”主體位置也要承認其客體化處境,人不僅僅是發號施令的單向度主體,也成了與智能技術共生的有機體,承認創造主體在人工智能時代下的多重受動性。根據部分網絡作家的描述,人工智能不僅會幫助他們進行諸如資料查詢、方案構思等前期準備活動,幫助他們更好地完成場景想象和人物刻畫,快速、準確地完成文本編輯與校對,還能在后續圖書推廣過程中分析市場數據、市場趨勢和讀者喜好,從而更快捷地完成作品市場推廣。從人類媒介發展的歷史進程來看,媒介技術的不斷進步并未讓文學消失,相反可以為文學的持續性生長提供新的活力和動力。
歸根結底,人工智能是技術,技術是人類文藝創作中的外在要素而非全部,更不能取代人類文藝創作內在的精神特質,人工智能并不會取代人的主體性地位,反而會釋放人類主體性的巨大潛能,從而真正實現“人機協作”。人工智能所帶來的媒介革命及新的媒介文化將會帶來一場大浪淘沙式的“洗牌”,倒逼網絡文學創作者深化生命體驗、提升精神素養、追求文藝精品,從而進一步推動網絡文學去蕪存菁,實現經典化。
(作者:王琦,系大連理工大學哲學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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