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寸之地,以明博暗——淺談艾瑪《白耳夜鷺》的創作精神
一、一以貫之的現實主義精神
從2007年創作的第一部小說《米線店》開始,艾瑪就確立了現實主義的創作原則。張麗軍從歷史的視角對“70后”作家群進行梳理時談到,以衛慧、棉棉、魏微、魯敏、徐則臣、張學東、艾瑪等為代表的“70后可謂是既‘斷’又‘續’、既‘新’又‘舊’、既開放又保守地處于歷史、文化和社會夾縫中的一代尷尬群體”。在這種尷尬的境遇中,艾瑪則填補了文學傳統的“斷裂”。她的閱讀喜好十分廣泛,但存共通之處——關注人生、關注社會、關注現實。現實主義文學思想再加她自身所擁有的歷史背景,使她的作品內容能與前一時期、后一時期的小說對話,成為銜接新舊時期小說的橋梁。在她的短篇小說中,既能看到“50后”“60后”作家群語境中常見的時代體驗(如《初雪》),又能看到“80后”作品中表現的消費主義時代逐利求欲的心態(如《白耳夜鷺》);既有上承沈從文的古典主義寫作風格(如《白鴨》),又有消解小說情節、依靠純話語敘述的先鋒寫法(如《路過是何人》)。初讀艾瑪,甚至懷疑文章并非出于一人之手,不得不為她的語調多變和敘述靈活所折服。深入細讀又發現,創作十余年,無論是涔水鎮的屋檐,還是島城的海潮,無論是村民,還是知識分子,背后都指向同一個中心——現實主義。
“一個好作家,即便只是在完全虛構的世界里講述‘非人’的故事,骨子里也要或多或少地流著些現實主義的血”,艾瑪在談到受《聊齋志異》的啟發時這樣寫道。在她2014年創作的《歧途》中,作家世外桃源般的生活以及作法的道士,還有渴望為愛情變成人類的小灰兔,從情節到字里行間都帶有“聊齋”的風采。當作家筆下夢幻的童話照進了生活的現實,我們看到了一個因忙碌而忽視孩子成長的父親的內疚,也從小灰兔的視角看到了人類世界的殘酷不公與真愛短暫。小說敘述的模糊與留白使作品解讀充滿了多義性,但每個讀者都會讀出點故事。
在《白耳夜鷺》小說集中,少有人物扭轉自身命運、走向成功,大多來時庸庸碌碌,去時碌碌庸庸。“初雪”來時,來家拜訪的年輕人使“我”想起了多年前自己違心陷害了一位法律界泰斗的過往,過往已過,現實再也無法改變;旁人所不理解的馬德走了,臨終也沒有留下一個好名聲,兒子小勇的愛情事業雙失利……諸如此類,不勝枚舉。在《四季錄》的讀書會上,艾瑪闡釋了現實主義小說的追求:“現實的真相,永遠比小說中更殘酷。無論身處哪個時代,生活要繼續向前,就勢必要付出一些代價,而歷史要繼續向前,最好的處理方式就是:在原來的溝壑廢墟上,鋪上泥土,種上鮮花。”既不掩蓋,也不丑化,能對現實給予正視與改善就是小說創作的意義。
艾瑪有歷史和法律的雙重學科知識背景、雙重的地域文化,再加上豐富的人生閱歷,使其看待事物更加深刻,也為她的寫作提供了豐厚而遼闊的資源與視角。艾瑪對現實主義的貫徹,突出表現在她對社會事件、社會制度的關注:“現在的我,可能更關注制度建設中的人們的生活。我們正在建設法治中國,我認為這個過程中人們的生活、人們的精神世界是值得去寫的。”人的心靈是感性的,社會制度是理性的,正是溫熱而柔軟的人性與文學,才能反襯出現實的殘酷,也更突顯了人文關懷的必要性,這是艾瑪創作的初衷,也是現實精神的核心。
二、法理之上的人性體恤
對艾瑪的訪談中,很多人問她自身如何平衡法律和文學之間的關系。法律的學習與教學使她能敏銳地捕捉到社會事件的關注點,她甚至跟朋友調侃道:“我這幾個短篇,其實也可以換個題目寫成學術論文。”《白耳夜鷺》中撲朔迷離的案情得益于法學所帶來的邏輯的理性和嚴謹,這為艾瑪的創作打上了獨一無二的印記——欲說還休的懸疑,事實背后的隱情,使小說題材在泛泛的愛情故事、瑣碎的日常生活中脫穎而出。又因為熱愛文學給她帶來的敏銳的感受力,使得艾瑪能夠拋棄“平庸的學術理性”,以小說的形式最大限度地宣泄內心的感受。艾瑪認同“法律是人類共同生活的選擇”的說法,在小說中體現了對法和情的獨特思考,也暗含著令人動容的人情。
《白鴨》是為一例。其上篇講述了北宋時期通判大人到上城查案,下篇則寫了“我”在外漂泊多年攜妻回到家鄉上鎮“偶遇”故人小豪,都緊扣“白鴨”劉流兒的故事。“白鴨”就是替罪羊,犯法之人可以用大筆的金錢“買”人頂罪:富者舍財留人,貧者舍人留財,暗中交易,各取所需。從公義的角度,作惡者沒有受到懲罰,是違背法律、公理的。從宏觀的角度,心照不宣的白鴨使上城“物盛民安、詞清訟簡”,也在某種程度上縮小了貧富差距。從當事人的角度,下篇中的“我”家境貧寒,父母早亡,一事無成,用六年的牢獄生活換了價值五十萬的黃金,出獄之后攜妻遍覽山水,生活愜意。小豪雖免除了牢獄之災,但由于后來恩伯中風,生活窘迫無比,好似以另一種方式償還了年輕時犯下的“血債”。因此,“白鴨”雖不合法,但卻“合情”。上城也好、上鎮也罷,幾百年都在延續著相似的故事,展現著艾瑪對于人情的思考。
三、生命感受凌駕于事實真相
艾瑪的小說具有先鋒意識,不同于傳統小說的封閉式結構,她的故事真相總是隱藏在敘述者背后,似昏黃而模糊的微光卻使窗外人始終看不清也摸不透結局。
李屹在讀完《白耳夜鷺》后感慨:“不敢相信自己找到的是完整的小說”,“怎么有作者敢這樣‘放棄’故事的明線?”這正反映了艾瑪的創作追求——相比故事情節的敘述,她更重生命感受的流露。在《白耳夜鷺》的創作談《一點題外話》中,艾瑪這樣寫道:“希羅多德在《歷史》中提到了關于導致希波戰爭的兩種說法,他說:‘這兩種說法,哪一種合乎事實,我不想去論述。’他關心的是另外的東西,我也是。”艾瑪真正想呈現給讀者的不是“解謎”般的閱讀體驗,也并非孰正孰惡道德說教,而是亡命天涯之人的精神常態——失語、恍惚。表面上的“我”蒔花弄草、酒館偷閑,但攝影師的調查乃至一舉一動都撥弄著“我”敏感的神經。在與秦后來談到此事時,“我”故作鎮定地“裝出一副特別興奮的樣子”,為了逃避過去的罪孽,“我”偽裝的面具已經習慣性地生長在面頰上。而犯罪場景、故人往事卻深植于記憶中,像一面掛在床頭的鏡子,在每個寂靜的深夜將明月的冷光反照到“我”臉上:驚醒,心慌,難眠,又是一夜。艾瑪曾說“我偏愛人物,勝過故事。”于是,深藏秘密卻始終未提姓名的“我”,一位又一位地出現在小說中。“我”是《白耳夜鷺》里殺掉木歌而流亡外省的兇手,“我”也是《初雪》中為保全自身而陷害前輩的退休教授,“我”還可以是《往事一頁》中與好友丈夫暗生情愫的喪偶婦人。“我”姓甚名誰并不重要,這并不妨礙“我”使讀者記住、給讀者以震撼、留讀者以余味,這要歸功于艾瑪對每個主人公苦心孤詣的體諒與摹寫。作者真正將自身的生命體驗、心理感受投射到人物當中去,人物才“活”起來。
我們在書中讀到了一個個委頓平庸的生命:他瞞過愛人,帶著親手做的手切糕,穿過大半個城市來探望“朋友”;他沒有勇氣為出軌負責,卻總宣稱是妻子“要死要活”不肯離婚;他以無知之箭射傷了前輩,還為了自保誤將前輩送上了批斗場……作為知識分子,他們共同的“懦弱”本質暴露無遺,這種“懦弱”在艾瑪冷靜的心理剖析下擁有了獲得諒解的機會,他們的困境與窘迫全都躍然紙上,與無數讀者產生共鳴。
“白耳夜鷺”是孤獨的鳥,沒有亞種分化、沒有表親,就如彷徨在車水馬龍中的知識分子。熙熙攘攘的熱鬧不屬于他們,深埋在心中的秘辛使他們在喧嘩的鬧市中仍深感孤獨。艾瑪以生活經歷與現實案件為素材,用現代、多樣的筆法不斷地衡量著法理與人情的重量,完成了以人性之明博罪罰之暗,勾勒出知識分子們孤獨的內心旁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