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屆“汪曾祺文學獎”評選啟事
為繼承和發揚汪曾祺先生的文學遺產,江蘇省作家協會、中共高郵市委、高郵市人民政府聯合舉辦第八屆“汪曾祺文學獎”評選活動。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文化思想,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創作導向,貫徹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弘揚主旋律,提倡多樣化,繼承和發揚汪曾祺的文學遺產,通過獎勵思想性、藝術性相統一的優秀作品,進一步推動文學事業繁榮發展。
二、評選范圍
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在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批準出版發行的報紙刊物上發表的短篇小說、散文作品。參評作品以首次發表、出版時間為準。
三、獎項設立
第八屆“汪曾祺文學獎”設立“短篇小說獎”和“散文獎”,其中“短篇小說獎”評選5篇,頒發獎金和證書,每篇獎金5萬元;“散文獎”評選5篇,頒發獎金和證書,每篇獎金3萬元。
四、評選標準
1 體現以人民為中心的創作導向,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群眾,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表現中華民族的優秀傳統和實現中國夢的偉大精神。
2 具有較高的創作追求,富于創新精神,反映豐富而廣闊的社會生活。
3 短篇小說需繼承和發揚中外短篇小說的藝術傳統,致力于短篇小說的藝術探索,呈現富于個性的創作風格,充分體現漢語魅力和文本的唯美性,為讀者所喜聞樂見。
4 散文以反映新時期以來社會建設取得的偉大成就和人民群眾日常幸福生活為主題,特別關注有“長江文化”“大運河文化”元素和真情實感的作品,字數5000字以上。
五、評選方式
提名委員會提名推薦與評委會投票評選相結合。
六、評選組織
1 設立第八屆汪曾祺文學獎組委會,負責評獎工作的組織領導、評選結果審核以及處理評審過程中出現的相關問題等。
2 設立第八屆汪曾祺文學獎評委會,評委會下設提名委員會、復評委員會、終評委員會,負責參評作品的提名推薦以及復評、終評等工作。
3 組委會下設辦公室,承擔汪曾祺文學獎的行政事務和評獎結果的發布、頒獎活動的組織工作。
七、附則
1 汪曾祺文學獎每兩年舉辦一次。
2 作者如不拒絕作品獲獎,則視為同意中共高郵市委宣傳部可以將獲獎作品結集、出版而不另付稿酬,作品著作權仍歸作者所有。
3 汪曾祺文學獎評選經費在高郵市文化發展基金內支出。
4 本啟事由第八屆汪曾祺文學獎組委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八屆汪曾祺文學獎組委會辦公室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