弋舟:再讀福克納《獻給艾米麗的一朵玫瑰花》
考慮再三,最終,我還是選擇了《獻給艾米麗的一朵玫瑰花》。首先,它當然是一篇不折不扣的“名篇”;但之所以考慮再三,也許恰恰正是在于,它太“名篇”了。許多年來,大約至少有四五次,我見識到頗為自負的寫作者,寫下自己的習作后,以“致敬《獻給艾米麗的一朵玫瑰花》”為名,傲然示眾。我不知道這種現象是因何令我感到了不適,我只知道,名篇“名”到了這種程度,就是應當避讓或者敬而遠之的了。
不是說小說本身不夠好,相反,它好極了。在此之前,偉大的福克納已經寫就了《喧嘩與騷動》,寫就了《我彌留之際》
。就是說,寫作這個短篇的時候,福克納已然是那個偉大而成熟的福克納了。它絕非大作家的早期作品,也因此,絕無那種可能的習作之氣。事實上,小說也的確寫得成熟圓潤,堪稱教科書一般的滴水不漏、四平八穩,即便那個陡然降臨的結局撼人心魄。翻譯成漢語不足七千字的篇幅,在整體上,如今卻只讓我感到了兩個字——持重。
沒錯,福克納寫得太穩了。但古怪之處正在于此,這個在我眼里“持重”的短篇,卻在絕大多數的模仿者眼里,被視為了某種富含懸疑、驚悚的,乃至“腦筋急轉彎”一般輕佻的、具有“噱頭”式漂亮翻轉的短篇典范。或許,我也正是因此而懷疑著以“致敬”此篇為名寫下的那些習作——它們全是奔著學到了一個“好點子”的機靈勁兒去的。
關于此篇的賞析文章早已汗牛充棟,沒錯,說得都沒錯,它的哥特式風格,它的社會學背景,等等,的確都是構成這一“名篇”的重要基座。但是,如若我們并不知道1930年代美國南北兩方的社會矛盾與文化沖突,不知道哥特式風格為何物,我們便無法被小說本身所打動,那只能說明,小說是失敗的,而我們本身的審美能力也堪憂。繼而,作為一個有志于寫作小說的練習者,如果我們只從這個短篇里習得了靈巧,習得了設計驚悚的結局,那只能說明,我們不自知地也將成熟的福克納想象成為如我們一般的淺薄。
威廉·福克納
當我最初讀到這個短篇的時候,我就是一個美國歷史的小白,所幸,我被它震到了;我要承認,最初震到了我的,也是它那個“陰險”的、“詭計”一般的結尾。但是許多年來,這種低幼的見識不斷被“致敬”之作矯正,不斷被自己的寫作實踐所摒棄,如今再讀,我自認自己多少已經明白,如果真的意圖致敬于它,我只能去學習福克納這種“真佛只說家常話,妖怪常說對仗句”的自覺。
“艾米麗·格瑞爾森小姐去世了。”“我們看到了一綹長長的深灰色發絲。”從頭至尾,福克納將這個短篇牢牢地控制在自己的筆下,他的每一個句子,都咬合為一個整體,他的每一筆,都深具“目的”;更為重要的是,他難能可貴地克制住了自己覓到了“一個好點子”的興奮和這種興奮大概率會助長出的賣弄的沖動,行文若定,以一種“真佛”的風度,給我們講了一個“妖怪”至極的故事。
那么,再讀一遍這個短篇小說的名篇吧。讀的時候,請將福克納還原成已經寫就了《喧嘩與騷動》與《我彌留之際》的福克納;請暫時忘記“妖怪”至極的故事與“金點子”,只讀它一句接著一句的樸素,讀它的嚴絲合縫與不動聲色,讀它以《獻給艾米麗的一朵玫瑰花》為名,卻自始至終也沒獻什么玫瑰花的命名智慧;最后,再感知一下那無關哥特式、無關社會學的,人的世界里的幾多靈魂的高貴與幾多情感的邪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