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花鳥畫的寫實精神
杏花春鳥圖(中國畫) 林 椿(南宋)
中國傳統繪畫可以大致分為人物、山水和花鳥三科。人物畫起步較早,秦漢時,墓室壁畫、帛畫和畫像磚上的作品,已經達到一定的水準,至魏晉南北朝時期,人物畫逐漸完備;山水最初是人物畫的背景,作為獨立的繪畫主體,出現在隋代,成熟于唐代;而花鳥這一題材,一開始,也只是人物畫的裝飾,作為獨立的畫科,發展于隋唐,至五代兩宋,趨于巔峰。三科繪畫不只是題材不同,在技法上,也呈現出明顯的差異。比如人物突出線條,山水注重筆墨,花鳥偏倚色彩。傳統的山水、人物和花鳥繪畫作品中,我認為,宋代花鳥畫最具備寫實主義的特質。
花鳥畫,從五代至宋,工細設色,描摹自然,其寫實程度至今仍可與身邊的自然景物一一觀照。這樣的繪畫傳統,值得我們不斷地研究和借鑒。
在宋畫中尋找鳥類:
追慕曾經的博物傳統
宋代繪畫到底有多寫實,似乎是一個被時光掩埋的秘密。浙江大學和浙江省文物局共同主持的“中國歷代繪畫大系”文化工程中的《宋畫全集》,幫助我的研究打開了一個窗口。《宋畫全集》目前收錄宋畫超過1000幅,我從鳥類主題出發,選定其中有鳥類圖像的作品171幅,外加雖未收入《宋畫全集》,但被認為可信的作品3幅,進行統計分析,并編撰成書——《形理兩全:宋畫中的鳥類》。本書從鳥類主題角度,再現了宋代曾經的名物、博物和格物傳統,重新解讀了“寫生”“寫意”“形理”等習以為常的繪畫理論。
以黃筌的《寫生珍禽圖》為例。黃筌是五代西蜀時期的著名花鳥畫家,他及后代的花鳥畫以工細設色為主,逼真寫實,設色華美,被稱為“黃家富貴”,該畫風是宋代花鳥畫的主流。《寫生珍禽圖》絹本設色,橫70.8厘米,縱41.5厘米,整幅畫面均勻錯落地繪有24只動物,包括鳥10只、龜2只、昆蟲12只。畫中所有的動物,都可以對應到現實的具體物種。可以想見,黃筌在繪制時,確實是對照現實具體寫生所得,因為根據記錄,此前尚無畫家如此繪畫,或畫過這些動物。這24只動物的描繪不僅形態逼真,連大小比例也基本參照物種的實際大小。其中,9種鳥類都是西蜀成都附近常見的野生鳥類。其中麻雀、白頭鵯、白鹡鸰、大山雀和北紅尾鴝,不只在四川,在整個中國南方,都是最常見的鳥類,它們更多出現在城市和郊區一帶。灰椋鳥、絲光椋鳥、白腰文鳥則較多出現在城郊曠野地帶。它們能夠出現在黃筌的筆端毫不奇怪。相信生活在宮廷的黃筌,應該有很多機會觀察它們,或者通過下人捕捉到它們,用以寫生。
在我研究的174幅宋畫作品中,大部分為花鳥畫,也包括了少數含鳥類圖像的山水小景和人物畫,可辨識到具體物種的達到了88%,這個比例遠超我的預想。其中的鳥類圖像,大致可分為工筆可辨識(68%)、工筆不可辨識(2%)、簡筆可辨識(20%)、簡筆不可辨識(10%)四大類,從中可辨識鳥類共計67種。從中可見,以黃筌為代表的宋代花鳥畫家,不止描繪身邊熟悉的鳥類,還大量記錄了偶然闖入視野,包括獵捕和觀察到的鳥類。
系統分析梳理宋代花鳥畫,我們會發現,其實在我國宋代,就已有了現代意義上的博物學傳統。雖然那些宋代畫家并不一定認識筆下的每一種鳥類,也未必為每一種鳥類命名,但這些畫作充分說明,他們是了解并能夠區別不同鳥類的形態特征、行為和生態習性的,這是我國格物窮理、格物致知傳統的體現,更與西方的博物學殊途同歸。
從鳥類中讀懂宋畫:
再現寫生的藝術精神
宋畫中大量陌生、偶然鳥類的存在,說明宋代花鳥畫家在創作時,直接取材于野外,也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寫生”。從而也說明,寫生并非西方美術的傳統,更是中國繪畫早期的傳統。不僅《宋畫全集》中大量存在以“寫生”命名的作品:寫生珍禽、寫生蛺蝶、寫生草蟲、寫生梔子、寫生紫薇……畫史論著中也有不少“寫生”的論述。然而,由于工具不易攜帶和不便于野外使用,中國傳統的寫生到底如何開展,畫史和畫論卻一直語焉不詳,缺乏實證。
在故宮博物院藏佚名《繡羽鳴春圖》中,作者為我們留下了宋代花鳥畫寫生的證據:畫中白鹡鸰的腳上多了一根細線。這應該就是畫家在創作這幅畫時,面對的真實狀態:有一只白鹡鸰被一根細線牽著,綁在一塊湖石上,畫家可以借此描摹寫生。畫家有意無意留下的這根細線,解答了我們的困惑:宋代的畫家,很可能是活捕這些鳥類,然后用一根細線綁在其出沒的生境中,或地面或樹枝上,任由其跳躍,用于觀察,這樣形和神都兼顧到了。
不論是工筆,還是寫意,模仿自然,逼近真實,是宋代花鳥畫普遍的追求。
寫生求形似,寫意求傳神。一幅花鳥作品,如果能夠做到形神兼備,應該可以算是上品了。但宋代畫家的追求不止于此,在他們的心中還有一個“理”字。
蘇軾在《凈因院畫記》中說:“余嘗論畫,以為人禽宮室器用,皆有常形。至于山石竹木,水波煙云,雖無常形而有常理。……常形之失,止于所失,而不能病其全,若常理之不當,則舉廢之矣。”文同更進一步說:“于形既不可失,而理更當知,生死、新老、煙云、風雨,必曲盡真態,合于天造,厭于人意,而形理兩全,然后可言曉畫。”蘇軾和文同所強調的“理”到底是什么,對于“曉畫”和創作如此重要?對此,普遍的解釋認為,蘇軾和文同所指的“理”,與宋代理學的興起與盛行有關。該學說認為,萬物的背后,必有一“理”。其中的“理”,接近于我們通常所理解的“道理”和“原理”,或者“客觀規律”。那么,在花鳥畫中,畫理具體體現在哪些方面,宋代的畫家又是如何講究的?
通過研究發現,尊重客觀規律的精神,體現在宋代花鳥畫家的創作細節之中。首先,不同的鳥類有其特定的生存環境。其次,鳥類與季節的關系也值得留意。我們并不能在一個季節看到所有鳥類,因為很大一部分鳥類具有遷徙習性。植物花卉更有明顯的季節性,植物、鳥類與季節之間的對應關系,是最容易被忽視的畫理。再次,鳥類與食物的關系,同樣值得特別關注,不同的鳥類,捕獵或覓取不同的食物。最后,鳥類的行為、姿態等等也不可忽視。
以上海博物館藏李迪《雪樹寒禽圖》為例。南宋宮廷畫家李迪,畫了一只楔尾伯勞矗立于冬季樹葉盡脫的荊棘枯樹枝頭。對于南宋都城臨安來說,楔尾伯勞屬于冬候鳥,主要棲息在鄉郊曠野地帶,多單獨活動,常見其立于枝端伺機捕食的情景。伯勞有一個特殊的習性,喜歡把獵取的小動物貫穿在荊棘或細枝上,所以,伯勞往往和荊棘枝條同時出現在畫中。李迪所畫不僅形態寫實,姿態傳神,在鳥類與季節、環境、食物的關系上,在鳥類棲息和行為方面,均能嚴格遵循畫理。系統梳理現存的宋代花鳥畫,我們會發現,類似《雪樹寒禽圖》這樣的作品比比皆是。由此可見,“形理兩全”是宋代畫家的普遍追求,甚至是最高追求。
今天我們講宋畫的傳承,需要強調的是后世畫家對宋畫風格、技藝和精神的傳承,以及對宋畫法度的傳承,無論是寫生摹形,還是寫意傳神,宋代花鳥畫對于法度的把握,對于形理的追求,都值得當代創作者借鑒。
(作者:陳水華,系浙江省博物館館長、北京師范大學鳥類學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