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家是藝術創作的主體
今年2月,首個文生視頻大模型產品問世,人們可以通過文字指令構建“世界模擬器”、生成動態視頻作品。人工智能技術通過不斷迭代,再次掀起針對生成式藝術創作過程和主體的熱議:生成式人工智能(AIGC)設計是否屬于藝術創作,其創作主體究竟是計算機還是設計師?截至目前發展階段,我認為AIGC設計只是人類創作過程的一個環節,人類依舊是人工智能設計創作的主體,而AIGC設計自然也就屬于人類創造的藝術設計作品。
利用AI工具繪制的奧林匹克運動會海報設計 黃喆
在當前的AIGC創作過程中,人類先對計算機輸入自然語言文字,自然語言處理(Natural Language Processing, NLP)系統將人類的語言轉化成計算機可識別的代碼,計算機再根據代碼進行大模型的計算與處理,把已有的風格遷移到新的設計元素中,從而將計算處理后的編碼生成藝術設計作品。但由于自然語言模式的單一性,人工智能生成的藝術作品具有隨機性、多樣性、連貫性等特征,很難精準把握操作者潛在的設計目標,因此操作者需要通過不斷地語義修正,反復調整作品的風格、結構、形式、題材等。我將這一過程比擬成“教育”的過程,人類作為“教師”,人工智能充當“學生”,“教師”通過不斷訓練與檢索,保證“學生”能夠清楚地獲取精準的信息與內容。其中“教師”才是整個教學過程中的主導,因此可以說,AIGC是輔助設計師進行設計實踐活動的環節與工具。
而且,目前的AIGC技術是基于已有的模型庫構建出設計作品,依然停留在對經典作品的學習與模仿之上,其本身并不具備前衛的意識理念與思維方式,缺乏對未來設計趨勢和潮流的判斷與引導,也就無法滿足藝術設計創作所強調的創意與創新。因此,設計過程中的思維與創新主體仍然是設計師,AIGC技術在基礎資料的收集與拓展中輔助設計的開展。
在藝術創作的實踐過程中,創作主體通常指代藝術家、藝術創作的生產者、從事藝術創作的發起人等。藝術設計是主體在創作過程中表現出的能動性和創造性的產物,因此創作主體不僅要掌握精湛的藝術技能,還要擁有高水準的藝術審美。如今,AIGC已經可以作為藝術設計創作的起點,推動藝術設計創作高效開展。例如,通過利用各種AIGC軟件生成的設計作品,可以幫助設計師拓展想象空間、進行風格遷移,作為設計前期過程中的設計意向環節,便于設計師基于生成的作品繼續深化設計方案與成果。在這個過程中,模擬人類思維的意識行為并未達到完全脫離人類主體的創作階段,仍舊以人類作為創造的主體,并形成計算機參與人類創作的多元主體方式。
2022年8月,在美國科羅拉多州舉辦的藝術博覽會中,一幅由藝術家杰森·艾倫(Jason Allen)繪制的作品《太空歌劇院》獲得數字藝術類別冠軍。藝術家利用AIGC軟件生成藝術作品,再通過修圖軟件進行后期潤色。這一事件成為藝術發展史中重要的節點。《太空歌劇院》作為藝術作品,從構圖、技法、題材的角度來評價,并沒有突出的特點,但其獲得認可的緣由正是建構了藝術創作的多元主體方式——將AIGC技術作為藝術創作的輔助工具,充當藝術創作的一個環節,從而獲得其最終的藝術價值與社會認可。
計算機輔助設計的實踐過程,原本依靠計算機輔助軟件迭代傳統的手繪技術,利用數字與信息化技術實現制作與加工,提高設計生產力;如今,計算機逐漸開始參與設計,將設計師的審美轉化成算法,通過大模型生成設計作品,并利用“對話”的語言輸入路徑構建算法,從而替代了計算機輔助技術的設計過程。英國社會學家安東尼·吉登斯曾說:“所謂脫離,是指社會關系從彼此互動的地域關聯中脫離出來,并能介入另一個維度的空間,形成多個主體單元。” 隨著人工智能技術的不斷升級與優化,我相信在接下來的幾年,人工智能的藝術設計主體地位會逐漸上升,并開始“分裂”傳統藝術設計的單一主體結構,產生“脫離主體”效應,藝術設計創作主體將從原本的創造過程中脫離出來。
未來,計算機或許可以將算力轉變成審美,逐漸取代人類的審美標準,使以人類為中心的創作主體“淪陷”,形成“去中心化”的多元創作主體。這一幕似曾相識——19世紀末,照相技術的出現迫使歐洲繪畫開始轉型,傳統的依靠宮廷、畫像題材的藝術作品被攝影技術所替代,但藝術并沒有因為攝影技術的誕生而從此消逝,而是更加強調藝術家主體的意識與審美,從而催生了“印象派”“后印象派”“立體主義”等的興起。同理,雖然人類依靠科學技術實現了智能化的生成作品,但藝術創作作品本身包含著人類意志、心態、經驗、情感等因素的構筑,人工智能仍然無法從這些層面取代人類的藝術創作精髓。黑格爾曾認為,情感、想象、天賦、靈感是藝術創作的主要因素,也是藝術創作主體的表象。“藝術家一方面要求敏銳的理解力,另一方面也心存深厚的情感。”這些都是目前人工智能技術無法取代人類進行藝術創作的原因,也成為人類捍衛藝術創作主體的資本。
此外,我認為人工智能生成式藝術設計作品還存在一些局限性,使得現階段AIGC作品無法完全脫離人類主體而存在。其一,生成的藝術設計作品隨機性較強,有待于深度理解人類的主體創作意識。其二,AIGC設計作品僅能作為設計初期的參考意向或起點,這也決定了AIGC作為藝術創作中的輔助工具形式,限定在“不確定”的環節特征中。其三,AIGC設計作品定位邊界較為模糊,無法滿足設計目標的要求與條件,因此仍然需要依靠設計師來主導策劃完成。
其實,在人工智能高速發展的時代,藝術設計創作者并不需要擔憂,而是應該明白,人工智能僅為設計實踐的工具,并且通過熟悉運用AIGC軟件來啟發靈感,在智能與交互中更加高效地開展工作。意大利哲學家安伯托·艾柯在《開放的作品》中提及,“開放性”是藝術家和消費者的未來,創作者僅是一個建構作品的框架,其未完成的部分還需要“消費者”來填補,由此“消費者”就成了二次創作者。或許在未來,當人工智能的思維與意識逐漸接近人類時,設計師便成為人工智能藝術設計創作的“消費者”,通過消費來進行“二次”的設計創作,而這個過程的本質依然是人類作為主體借助技術的實踐,從而創造單純的技術無法替代的價值,繼續對設計實踐活動帶來積極的意義。
(作者系清華大學美術學院助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