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能吹人,史有明文”
暴風作為一種自然現象,在古代亦有發生,超級狂風給古人也帶來過不少災害。據《漢書》記載:漢高祖二年三月,彭城(徐州)大風,從西北起,折木拔屋,揚起砂石,白天如夜,可見這次大風級別不低;該書還記載,漢文帝二年六月,淮南大風,不僅毀壞民房,還造成死人,瞧瞧,這風更是危害嚴重。
隋唐至五代,風災發生的頻率更高一些,且多伴有大雨、冰雹,有時會造成重大人員傷亡。據《舊唐書》記載:唐代宗大歷十年(775年)7月,“杭州大風,海溢,溺州民五千余家,死四百人”。這次狂風造成的災害更是慘重。而宋、元、明時期,不僅風災的記錄更為詳細,而且出現了狂風把人吹上天的記載。
據《遼史·本紀》卷十六載:遼開泰七年(1018年),節度使勃魯里出發來到鼻灑河的時候,突然天降大雨,且刮起了暴風,把他隨行的43人吹到了空中盤旋良久,最后都墜落在數里外,幸好沒有生命危險,只是勃魯里竟然沒有被刮跑,真是奇跡。
元代名臣郝經的《陵川集》中有他寫的一首詩歌,就記載了元代一次狂風吹跑人的事件:“八月十五雙星會,花月遙光照金翠。黑風當筵滅紅燭,一朵仙桃落天外。梁家有子是新郎,芋氏負從鐘季背。爭看足下來鬼物,云鬢欹斜倒冠佩。須臾舉目視旁人,衣服不同言語異。自說吳門六十里,恍惚不知來此地。甘心肯作梁家婦,詔起高樓榜天賜。幾年夫婿作相公,滿眼兒孫盡朝貴。須知伉儷有姻緣,富者莫求貧莫棄。”詩中的女子,就是被狂風吹上了天,飛行了六十里,最后在那里嫁了人,后來丈夫還當上了宰相。
到了明代,能查閱到狂風吹人上天的事件有兩起。明施顯卿《古今奇聞類紀》卷一天文紀記載了一起:嘉靖元年(1522年),薊州遵化縣有個叫梅小兒的十歲男孩,被狂風吹到空中,飛行到了六十余里外盧兒嶺頭才墜落地上,許久蘇醒了過來,真是萬幸。
明王锜《寓圃雜記》記載了另一起風吹女子升空之事:明正統(1436-1449年)年間,徐州蕭縣有王氏女,出嫁中途,下車方便,忽大風揚塵,女子被吹上空中,須臾不見蹤影。大家都說是被鬼神攝去,她的父母號哭不已。結果,這女子落到了五十里外人家的桑樹上。人們連忙把她救下來,一問才知王氏女是被風刮來的,問她空中什么感覺,她說:“只聽到耳邊風聲霍霍,別的什么也看不見。身體越往上,風就越急,身體顫抖幾乎無法忍受。”正巧這家人是他家的熟人,第二天就把她送回家,繼續完婚。好在還沒耽誤他們的婚姻大事。
到了清代,從文獻記載中可見,風災發生的頻率是隨人口規模的擴大逐漸提高的,且主要集中爆發于東部沿海發達地區的春夏。清嘉慶年間金匱(今江蘇省無錫市)人錢泳,在他的《履園叢話》卷十四就記載了當地的龍卷狂風情況:乾隆五十一年(1786年)四月初八,突發龍卷風,錢泳家鄉的石家橋至沈瀆、官塘一帶,刮倒房屋拔起大樹不計其數,大石、船只等都被吹走。最奇特的是,有鄰居夫婦二人在田中種豆,被狂風卷走數里而墜落,幸好也無恙。
前述史料典籍記載了多起人被狂風卷跑的事件,幸好都沒有生命危險。可是因為人被卷跑,而打官司的卻很罕見。清代著名的大詩人袁枚在做縣令時就遇到過一起這樣的棘手案子。
據袁枚自己著的《隨園詩話》卷四載:清乾隆七年(1742年)袁枚在應天府上元縣當縣令時,五月十日那天,上元縣突然發生了可怕的龍卷風,縣城韓宗梁19歲的女兒韓慧芬在外面收衣服時,瞬間被龍卷風卷走,不見了蹤影。其人竟被吹到了80里外的江寧縣銅井村,當時她墜落在地,不省人事,鄉里人用姜湯將她灌醒。韓慧芬睜眼看時,周圍盡是陌生人,互相詢問得知此地為銅井村。因天色已晚,便在那家人家住了一晚。第二天才被送回城里。韓慧芬回來后,訴說這件奇事,眾人一聽覺著很蹊蹺,而韓慧芬這時已經許配給秀才李調甘為妻。李調甘聽說此事,也覺得不可思議,認為一定別有隱情——發生如此曖昧的事情,這門親事做不得了。
于是,李調甘來到上元縣衙擊鼓告狀,要求退婚。袁枚接案后,先是聽了李調甘的訴詞,接著傳來韓家人等,詢問了事情的經過。為了深入調查事實,袁枚又行文到江寧縣,把銅井村的地保也傳來,到縣衙作證。地保說,當日大風起,確有一銅井村村民姓華,名中元的,在其家門外突然看到一陣黑氣,由北飛來,到他家門口時落下,開始以為是龍取水,后仔細去看,發現一昏死女子躺在自己家門前。該女子經過大家的救治活了過來,問詢得知她是城里韓家的女兒,因天色已晚留宿一宵,第二天送之回家,余情不知。
經過多方訊問,大家供說無異,案情清楚:韓慧芬到銅井村,確系由于風吹所致。也確是銅井村人救活,因為天晚路遠,當天不便送回,才留宿一宵,均為常事,沒有什么異常。而城里那天也確實發生了龍卷風,城里城外毀壞了不少房屋,鄰居市民可以為證。再看韓慧芬端莊本分,不像水性楊花之人。可是無論袁枚怎么說,迂腐的李調甘就是不相信,總是懷疑有曖昧。
這時,袁枚只有回過頭來,再來勸解李調甘:你也是讀書人,應該見多識廣。江南發生龍卷風是春末夏初常有的事,古書上就有女子被風吹走60里的事。說著袁枚取來元朝名臣郝經的著作《陵川集》,找到了那首記載此事的詩歌,念給李調甘聽。袁枚念完說,郝經是元朝的一代名臣,他記載了風吹人事件,難道他會說假話嗎?你看那次被風吹走女子嫁的人后來做了宰相,我只怕你還沒有那么大的福分呢,不要再提退婚了,回去完婚吧!李秀才這才轉怒為喜,表示愿做新郎娶韓慧芬。
于是,袁枚提筆判道:“本月十日,確有狂風。走石飛沙,毀屋傷人。韓慧芬起而收衣,被風卷走;銅井村憑空落下,驚為天人。眾人救助,護送回城。個中細節,俱已詳審。合情合理,沒有疑問。無端猜忌,冤屈好人。天下之大,何奇不有。風能吹人,史有明文。讀書五車,身入黌門。當局者迷,旁觀者清。本官再三開導,秀才撤訴息爭。疑團一一冰釋,兩家重續前盟。姻緣本是前定,無妨委屈;好女不是楊花,豈怕風吹;今日就備花燭,本官贈你鼓吹。全兩美之情,平雙方之恨。即日成禮,夫婦齊眉。朝朝暮暮,兩心如一;恩恩愛愛,永結百年。此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