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窈窕淑女”再探
《關雎》是今本《詩經》的第一篇,其中的“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一句可謂婦孺皆知。關于“窈窕”一詞的含義,毛《傳》解作“幽閑也”。《楚辭·九歌·山鬼》亦有“子慕予兮善窈窕”一語,王逸注云:“窈窕,好貌。”此外,有人將“窈”“窕”分開訓釋,如揚雄《方言》卷二:“美狀為窕,……美心為窈。”陸德明《經典釋文》引王肅之說:“善心曰窈,善容曰窕。”今人多以“窈窕”為不可拆分的連綿詞(聯綿詞)。但隨著安大簡《詩經》的問世,又出現“窈窕”本作“要(腰)翟(嬥)”、意為細而長的腰身的新說,爭議再起。本文試結合新出王家嘴楚簡《詩經》以及《詩經》文例,進一步說明“窈窕”當解作連綿詞,與細腰無涉。
安大簡《詩經》與“窈窕”的新爭議
2019年,《安徽大學藏戰國竹簡》第一輯問世,刊布了戰國時代的《詩經·國風》寫本,引發學界廣泛關注。其中開篇的《周南·關雎》,“窈窕淑女”之“窈窕”寫作“要翟”,整理報告以及徐在國《“窈窕淑女”新解》(《漢字漢語研究》2019年第1期)均指出“要”為“腰”的初文,“翟”當讀作“嬥”(引李家浩說),并據《廣韻》引《聲類》“嬥,細腰貌”以及《荀子》《墨子》諸書中“楚王好細腰”的說法指出“窈窕”本作“要(腰)翟(嬥)”,意為細而長的腰身。
針對整理者的新解,杜澤遜在《安大簡〈詩經·關雎〉“要翟”說》(《中國典籍與文化》2020年第1期)一文中提出不同看法。他認為釋“窈窕”為“腰嬥”過于拘泥形訓之法,《毛詩》“窈窕”與安大簡《關雎》所見“要翟”、馬王堆漢墓帛書《五行》所引“茭芍”、《毛詩·小雅·大東》所見“佻佻”、《韓詩·大東》所見“嬥嬥”、《經典釋文》所引“窕窕”、《楚辭·九嘆》王逸注所引“苕苕”,乃至《九歌·湘君》所見“要眇”、張衡《西京賦》所見“要紹”、張衡《南都賦》所見“偠紹”、《廣韻》所見“騕褭”,均為音近義同、形容姣好之貌的連綿詞,“要翟”不過為一組連綿詞各種字形之一種。
孫可寒《安大簡〈詩經〉“要翟”訓釋補議》(《現代語文》2021年第3期)一文雖然認同“窈窕”為連綿詞,但仍從“窈”“窕”二字從“穴”的字形出發推測其本義。從出土文獻看,“窈窕”一詞最初并不以“窈”“窕”二字記錄,基于“窈”“窕”字形的推測頗為可疑。不過該文有一點值得重視,即通過征引《詩經·衛風·碩人》“碩人其頎”等文獻,指出先秦以女子高大健壯為美,將“窈窕”釋為“細腰”不符合當時的審美觀念。
在此之前,王化平在安大簡《詩經》讀書班上已經引《陳風·澤陂》“有美一人,碩大且儼”指出將“窈窕”理解為細而長的腰身與先秦的審美觀念不符(《安大簡〈詩經〉討論紀要(2019.9.22—25)》,西南大學漢語言文獻研究所網站,2019年10月3日)。此外,有多位學者在安大簡《詩經》讀書班上強調“窈窕”當為連綿詞的觀點。
本文亦認同“窈窕”為連綿詞。一般認為,連綿詞雖然有兩個音節,但只有一個語素,不能拆解。王念孫在《讀書雜志·漢書十六》中便指出:“凡連語之字,皆上下同義,不可分訓。”王國維《聯綿字之研究》稱:“聯綿字,合二字以成一語,其實猶一字也。”因此,前面提到的揚雄、王肅等人將“窈”“窕”分而釋之的說法難以成立。連綿詞的單個音節通常沒有特定含義,因此可以用不同的字記錄。如“窈窕”,又可寫作杜澤遜已經指出的“要紹”“偠紹”“要翟”“茭芍”等,以及杜氏所未提及的“夭紹”“懮受”“窈糾”(見《詩經·陳風·月出》)。因此,如若拘泥于字形或形訓,如姚際恒所主張的“窈”“窕”字從“穴”,猶后世言深閨之意(《詩經通論》),恐不得其實。連綿詞或雙聲,或疊韻,或雙聲疊韻。“窈”為影母幽部字,“窕”為定母宵部字,二者聲紐不同,韻部幽宵旁轉,屬于疊韻連綿詞。
杜澤遜認為“佻佻”“嬥嬥”“苕苕”“窕窕”等也是“窈窕”的記錄形式。不過“窈”“窕”讀音有別,“佻佻”“嬥嬥”“苕苕”“窕窕”等詞均未涉及“窈”之音,它們應屬于與“窈窕”音義相近的疊音詞,而不能直接等同于“窈窕”。《廣雅·釋訓》:“嬥嬥,好也。”“嬥嬥”與“窈窕”一樣,均訓“好”,可用于形容女子或男子。
王家嘴楚簡《詩經》的新線索
繼安大簡之后,王家嘴楚簡向世人呈現了新的《詩經》戰國抄本。2021年,在湖北荊州紀南故城(即楚國郢都)附近的王家嘴798號楚墓出土了一批楚簡,其中包括《詩經·國風》《孔子曰》以及疑似樂譜,墓葬年代為戰國晚期早段。最近發掘者蔣魯敬、肖玉軍在《湖北荊州王家嘴M798出土戰國楚簡〈詩經〉概述》(《江漢考古》2023年第2期)(以下簡稱《概述》)一文中初步介紹了這批材料,該文提及今本《毛詩·關雎》“窈窕淑女”的“窈”“窕”,在王家嘴楚簡中分別寫作“要”和從“止”從“要”之字(承作者蔣魯敬先生見告,《概述》一文印刷有誤,誤將二字次序顛倒)。這一信息,有助于我們進一步理解“窈窕”一詞。
在安大簡《詩經》中,“窈窕”一詞寫作“要翟”。“幼”以及從“幼”得聲的“窈”為影母幽部字,與“要”(影母宵部)聲紐相同,韻部幽宵旁轉,且在古書中有通假辭例,如《漢書·元帝紀》“窮極要眇”,顏師古注:“幼眇讀曰要妙。”《禮記·喪大記》“既祥,黝堊”,鄭玄注:“黝堊或為要期。”可見,“窈”與“要”相通并無障礙。“翟”為定母藥部字,“兆”以及從“兆”得聲的“窕”為定母宵部字,聲紐相同,韻部宵藥對轉,且在傳世文獻與出土文獻中均有不少辭例(高亨纂著,董治安整理:《古字通假會典》,齊魯書社1997年版,第805~806頁;白于藍編著:《簡帛古書通假字大系》,福建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197頁)。可見“窕”與“翟”相通亦無問題。
再看王家嘴楚簡的“窈窕”。與“窈”對應的字寫作“要”,“要”“窈”音近可通,已如前述。至于從“止”從“要”之字,發掘者認為應是從“兆”省,“兆”“要”二字古音同屬宵部,且“兆”“要”相通(見夏家臺楚簡《呂刑》),從“止”從“要”之字應是一個雙聲字。發掘者的說法可信,該字從“兆”省聲,自然可與“窕”相通。
此外,“窈窕”在馬王堆漢墓帛書《五行》所引《關雎》中作“茭芍”,“茭”為見母宵部字,“芍”為禪母宵部字,從韻部看,“茭”與“窈”、“芍”與“窕”相近;從聲紐看,“窈”之影母、“茭”之見母均為牙喉音,“窕”之定母、“芍”之禪母亦相近(周祖謨:《禪母古音讀如定母說》,《輔仁大學語文學會講演集》第2輯,1941年),“窈窕”的另一種記錄形式為“懮受”,“受”便是禪母字。“茭芍”與“窈窕”也是音近相通的關系。
可見,出土文獻所見《關雎》“窈窕”,用字各有出入,與今本《毛詩》的“窈窕”均只是音近相通的關系。即便是字詞關系已經相對穩定的西漢,馬王堆帛書還是采用了與“窈窕”字形差距甚遠的“茭芍”。這可以進一步說明“窈窕”只是一個雙音節連綿詞,不能過于坐實其前后兩個音節的含義。尤其是與安大簡同屬戰國竹簡的王家嘴楚簡,并非寫作“要翟”,可對安大簡整理者的說法進一步構成挑戰。
從《詩經》文例看“窈窕”的性質
《詩經》的文例是認識安大簡“要翟”含義的重要切入點,目前尚未見有學者從該角度予以討論。《詩經》等先秦典籍中,同一書內的篇章雖然未必成于一時,但由于文體與時代均相近,同一書之內的文例自然能大體反映同一時代、同一文體的語言習慣。
“窈窕”若依安大簡整理者解作“要(腰)翟(嬥)”,則“要(腰)”為名詞,“翟(嬥)”為形容詞。之后緊跟的“淑女”,“淑”為形容詞,修飾名詞“女”。但這種在一個四言句中表現為“名詞+形容詞+形容詞+名詞”的結構,或者說在定中復合名詞之前再添加主謂短語的結構,并不見于今本《毛詩》,這顯然是對安大簡整理者的說法不利的。
與此相對的是,“連綿詞+定中復合名詞”的四言句式在今本《毛詩》中有大量文例可供印證,如:
同在《周南·關雎》一詩中的“參差荇菜”,朱熹《詩集傳》云:“參差,長短不齊之貌。”“參差”是一個雙聲連綿詞,“荇菜”為定中復合名詞。
《召南·甘棠》中的“蔽芾甘棠”,朱熹《詩集傳》云:“蔽芾,盛貌。”“蔽芾”為雙聲疊韻連綿詞,“甘棠”為定中復合名詞。
《召南·行露》中的“厭浥行露”,毛《傳》云:“厭浥,濕意也。”“厭浥”為雙聲連綿詞,“行露”為定中復合名詞。
《邶風·凱風》中的“睍睆黃鳥”,毛《傳》云:“睍睆,好貌。”“睍睆”為雙聲疊韻連綿詞,“黃鳥”為定中復合名詞。
《大雅·抑》中的“荏染柔木”,朱熹《詩集傳》云:“荏染,柔貌。”“荏染”為雙聲連綿詞,“柔木”為定中復合名詞。
類似的文例尚有《唐風·綢繆》中的“綢繆束薪”、《小雅·采菽》中的“觱沸檻泉”等。
此外,《毛詩》還多見“疊音詞+定中復合名詞”的形式,如《周南·兔罝》“肅肅兔罝”、《周南·漢廣》“翹翹錯薪”、《小雅·桑扈》“交交桑扈”、《小雅·青蠅》“營營青蠅”、《小雅·黍苗》“芃芃黍苗”等。疊音詞與連綿詞一樣不可拆分,且以記音為主。
從安大簡《詩經》中的《關雎》《甘棠》《行露》諸篇看,上述文句的語法結構與今本《毛詩》并無不同,區別僅在于記錄連綿詞或疊音詞的字有所出入。
可見,從《詩經》的文例入手,亦可進一步驗證“窈窕”當解作連綿詞,系美好之意,而不宜理解為細而長的腰身。
(作者:陳民鎮,系北京語言大學首都國際文化研究基地、文學院副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