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定浩專欄·詩可以言 《野草》2023年第3期|張定浩:終朝采綠
終朝采綠,不盈一匊。予發曲局,薄言歸沐。
終朝采藍,不盈一襜。五日為期,六日不詹。
之子于狩,言韔其弓。之子于釣,言綸之繩。
其釣維何?維魴及鱮。維魴及鱮,薄言觀者。
——《詩·小雅·采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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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之水早年出過一本書話集,就叫做《終朝采綠》,在后記里她說:“《詩·小雅·采綠》中的綠,是一種染草,又稱王芻、黃草、藎草、鴟腳莎。細莖貼地匍匐,莖梢則挺立起來分作數枝,葉似竹而細薄,九月開花,梢尖上秀出一串褐紫色的花穗。綠的莖葉中含有黃色素,用來染黃,色極鮮好——黃原是庶人的服色,杜詩‘黃衫少年來宜數,不見堂前東逝波’,可知中唐以前猶如此?!K朝采綠,不盈一匊’,固因伊人意在‘所思’,不在藎草,但綠的莖葉纖薄,雖‘處處平澤溪澗側皆有’,采滿一掬,也并不是很容易。我既別無所思,乃專意采集,然碌碌半日,仍不免所得無幾,到底不成染功?!璋l曲局,薄言歸沐’。幾莖細細的綠草,算是記下風露中曾經有過的一點兒辛勞?!?/p>
相較于揚之水日后《詩經別裁》里專門的詩經讀解,這段不經意間對于詩經章句的談論,倒是更為漂亮灑脫,它僅僅通過對于實際名物的具體精細的描寫,自然生出詩意的感發與變幻,雖只是一本讀書隨筆集的后記,卻隱然預示了一條作者后半生樂而忘返的由物理而入文學的幽徑。
“終朝采綠,不盈一匊?!边@句在詩經傳統中一直與“采采卷耳,不盈頃筐”(《周南·卷耳》)相提并論、被視為表達相思的套語,在揚之水筆下卻能夠翻作一種尋微的努力與治學的謙遜,這正是詩的驚奇與寬闊。而所有嚴肅的寫作者,幾乎都會有過“終朝采綠,不盈一匊”的時刻,這似乎是令人感到無比沮喪的時刻,但一旦接受它,一旦意識到這是每個寫作者的必經之路,這種沮喪就會轉化成一種振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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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綠》這首詩,雖位列小雅,但從氣息上似乎更接近國風。孫鑛《批評詩經》說它“兼《卷耳》、《伯兮》兩詩”,就是用《周南·卷耳》的“采采卷耳,不盈頃筐》對應“終朝采綠,不盈一匊”;以《衛風·伯兮》的“自伯之東,首如飛蓬。豈無膏沐,誰適為容”對應“予發曲局,薄言歸沐”,同為歌謠中婦人思念遠行君子時的慣用修辭。方玉潤《詩經原始》更進一步做出判斷:“此真風詩也,何以列之于《雅》?倘所謂變體者非歟?”就詩旨而言,前人幾乎都認為這是一首怨曠之作,講述婦人思念丈夫時的情景與心緒。
這樣解,當然不會錯,但總感覺少了一點什么。關于風、雅之別,方玉潤《詩經原始》援引宋代學者王柏:“風、雅之別,即朱子答問門人之問亦未一。有腔調不同之說,有詞氣不同之說,有體制不同之說,或以地分,以時分,以所作之人分。諸說皆可參考。惟腔調之說,朱子晚年之所不取。至于《楚辭》之《集注》,后《詩傳》二十年,風、雅、頌之分,其說審矣。其言曰:‘風則閭巷風土、男女情思之詞;雅則燕享朝會、公卿大夫之作;頌則鬼神宗廟、祭祀歌舞之樂?!源死浦瑒t所謂體制詞氣,所謂以時、以地、以所作之人不同等說,皆有條而不紊矣。”又引明代學者章潢的說法作為補充,“雅體較之于風,則整肅而顯明,較之于頌,則昌大而暢達。惟彝倫政事之間,尚有諷喻之意,皆小雅之體也,天人應感之際,一皆性命道德之精,皆大雅之體也。其中或近于風與頌者,則又為小、大雅之變體也。小雅未嘗無朝會,大雅未嘗無燕享”。這兩段判別風、雅的文字,我覺得對于理解《詩經》是很要緊的。以《采綠》為例,當年的無名作者寫下這四章十六句詩的時候,自然不必有一個風和雅的框子來自我束縛,但日后被采詩者挑選入冊,又被夫子裁奪審定,這個經典化的過程本身也是一首詩在時間長河中日益豐厚的過程?!恫删G》這首詩從文本的角度沒有透露任何時代、地域或作者的痕跡,詞氣又如此接近于風,所以,它當年既然被置入小雅,似乎總應該有一點特別的理由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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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光地《詩所》論《采綠》:“此詩舊為婦人念君子之作,然其味則已淺矣。反覆辭意,蓋刺人之欲有為而不敏于事者,故言終朝所采無幾。而或借言歸沐而不繼矣,或期以五日采盡而至于六日猶不見其來矣。狩則弢其弓而不張,釣則緄其繩而不下。問所欲釣,則魴鱮也。然薄言觀之而已,未嘗一投竿施餌焉。則亦所謂臨淵羨魚者耳。雖未知所諷,然其取譬則警人者至深切也?!?/p>
李光地為清初名臣,易學大家,編纂過著名的《周易折中》,而他對《詩經》的研究雖不為人重視,也秉持了“漢宋兼采、折中統一”的原則?!对娝分亓x理判斷輕考據論證,主張涵泳本文,直接由文辭推求詩意,不在先儒舊說中糾纏,故常有新警之語。馬國翰《目耕帖》贊嘆他對《采綠》一詩的解釋“極新異而有理”,因為它的由來,是源自一個明白風雅之別的《詩經》資深讀者真切誠懇的感受——“然其味則已淺矣”,而它的方法,也是非常樸素的“反覆辭意”。
但在《采綠》一詩的詮釋史上,李光地的說法卻是空谷足音,之后再無響應者,在這個意義上,《采綠》或許是一首有待重新打開的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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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朝采綠,不盈一匊。予發曲局,薄言歸沐。
終朝采藍,不盈一襜。五日為期,六日不詹。”
綠與藍,都是染草。綠可以染黃,菘藍可以染青,蓼藍可以染碧?!对娊洝分须m多采摘之辭,但這里采的既不是食物、紡織原料,也不是藥材和祭祀用品??偠灾G與藍,不是生活必需品,而是染料,一種為生活增添意義的裝飾品。這是《采綠》一詩隱含的特別之處。染色,自古被視為人生影響的隱喻,《墨子·所染》:“子墨子見染絲者而嘆曰:‘染于蒼則蒼,染于黃則黃,所入者變,其色亦變,五入必,而己則為五色矣。故染不可不慎也?!?這是說染料對于絲的強烈影響,以喻一個人選擇良師益友的重要性;莎士比亞十四行詩第111首:“我的天性/被職業所玷污,如同染匠之手”,這是說染匠之手長期與染料接觸,久而久之就染上了染料的顏色,一如人所選擇的職業對于其天性的影響,恰與墨子說法相對成趣。然而比喻的生命又在于不斷變化,當詩人奧登將自己的批評文集取名為《染匠之手》,這個原本消極的比喻就被他用謙遜的方式重新擦亮了。而揚之水先后將她的兩本著作分別取名為《終朝采綠》和《終朝采藍》,亦有異曲同工的效果,我們會發現,采綠和采藍,本身也可以是一種通往創造性工作的開端。
沿著這個思路,我們會發現李光地的解釋其實是最為明白直接的,而這種明白直接的諷喻不同于風詩的委婉含蓄,正和《采綠》所隸屬的小雅的文體相應。“終朝采綠,不盈一匊”,“蓋刺人之欲有為而不敏于事者,故言終朝所采無幾”,就是一種對于做事不力的直接批評,“整肅而顯明”,很符合小雅作者身為公卿大夫的身份?!坝璋l曲局,薄言歸沐”,“或借言歸沐而不繼矣”,這個人要歸家不再繼續采摘,不是因為天黑了看不見,以至于無法夜以繼日,而僅僅只是因為覺得自己頭發臟亂了,著急回去洗澡。“五日為期,六日不詹?!闭?,毛傳解釋為“至也”,朱熹認為“與瞻通”,兩種都能解釋得通,因為到了自然也就見了,所謂“見到”。關于“五日為期”,毛傳在這里根據《禮記·內則》特別提到一句“婦人五日一御”,于是“六日不詹”就暗指婦人性欲沒有得到滿足,由此產生怨曠,所謂曠男怨女之思,這也引發了后來諸多牽強支離的附會。陳子展就駁斥道:“須知婦人進御有制,且有日限之制,惟天子諸侯有女史專掌其事,乃得實行。大夫倘行此制,誰管這筆閑賬?”后來朱熹《詩集傳》也拋棄了這種“五日之御”的聯想,改從約定日期的層面去理解這兩句詩,“五日為期,去時之約也。六日不詹,過期而不見也”,就一下子清通樸素很多。
但李光地的解釋又開辟出一個新天地,照他的說法,這兩句是說,約定了五日作為采摘完工期限,結果到了第六日還沒有見到采摘者前來交貨,因為這種終朝所采無幾又著急趕回家的做法,顯然是沒辦法完工的。
然而,李光地的說法到底有沒有說服力呢,可否貫通全詩?那還要把這首詩的后面兩章讀完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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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子于狩,言韔其弓。之子于釣,言綸之繩。
其釣維何?維魴及鱮。維魴及鱮,薄言觀者?!?/span>
通常是把“之子”解作丈夫,“言”是表示“我”的代詞。韔,裝弓箭的套子;韔其弓,是名詞作動詞的用法,即將弓裝入套中。綸,糾合,纏繞;綸之繩,即纏好那釣魚的繩子。魴,即團頭魴,也叫武昌魚。頭小身闊,形似鳊魚,味很鮮美。陸璣《詩義疏》稱之為“魚之美者”。鱮,鰱魚。陸璣《詩義疏》:“鱮似魴而頭大,魚之不美者?!北⊙?,詩經中常見的語助辭。觀者,常見有兩種解釋,一種將“觀”訓為“多”,“者”訓為“哉”,“觀者”就是“好多啊”;另一種,認為“者”與“之”或“諸”通用,觀者即觀之或觀之乎。
于是這兩章通行的解釋是說,丈夫如果打獵,我就替他裝弓套;如果釣魚,我就替他纏釣繩。他釣到了什么魚啊,是鳊魚和鰱魚,魚可真多?。ɑ?,我跟著去看看這些魚吧)。但前面兩章不是說苦等丈夫不回嗎,這里怎么會忽然又開始打獵釣魚且觀魚了呢?因此對于這三四章整體的詩意,前人又有兩種解釋,一解是說追思往昔相處之情,另一解是設想有朝一日相聚之景。
但即便如此,這后兩章依舊有一些不可解之處。比如蘇轍《詩集傳》就指出:“田漁,君子之所有事,而婦人不與也。今也狩則欲為之韔弓,釣則欲為之綸繩,言無節也?!泵鞔鷮W者姚舜牧《詩經疑問》也有類似的判斷:“韔弓、綸繩,非婦人事,而況觀其所為釣者乎?此所云云,蓋甚言思之之極耳。”他們倆對詩句中涉及事情有相同的判斷,卻指向不同的解釋,這是很有趣的事。拋開各自的解釋不談,從判斷的角度,他們都認為像打獵、釣魚這樣的事,即便是準備工作,也是無需女性參與的。我覺得這是很有生活經驗的一種判斷,女性可能會準備一些干糧給外出打獵、釣魚的丈夫,但類似套弓袋、結釣繩這樣的事情,其實是打獵和釣魚的一個組成部分,甚至說,也是其中樂趣的一部分,不太需要別人的參與,這一點,我想任何有過類似釣魚或打獵經驗的人都應該能夠體會。
或有鑒于上述的疑問,清代學者錢澄之《田間詩學》又提出一種新的解釋:“此下二章,皆思之不至而預擬其歸后之詞。意以遠出不歸,歸則不令復出耳。往狩則納弓于韔,絕其狩獵之念,不欲其習武事也。若舍狩而釣,則合絲為繩以資之,可與偕隱矣。下章言釣不及狩,其意可見。”我們從錢澄之的解釋中看到了一位非常有主見的女性,想用恩威并施的方式讓丈夫和她一起做煙波釣徒。這種解釋很有想象力,但卻有肢解文本之嫌,因為在原詩第三章的“之子于狩,言韔其弓”與“之子于釣,言綸之繩”之間顯然是一個從句法到意思都相仿佛的并列結構,如果說“韔其弓”可以解釋成收弓于袋中不讓其狩獵,那么“綸之繩”為什么不能解釋成收起釣繩不讓其釣魚呢?單從第四章“言釣不及狩”來解釋,也不是一個好的理由,至少不是一個好的讀解詩歌的方式,因為在詩歌中就是會有這樣的跳脫,比如姚際恒《詩經通論》就說:“只承‘釣’言,大有言不盡意之妙?!?/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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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看起來都是非常細碎的小問題,但一首好詩本身就是一樣精細的藝術品,在細微處的種種揣摩計較,局部看起來仿佛是可有可無的,但正是這諸多的看似可有可無的細微合在一起,才構成藝術品難以言喻的魅力。就像“黃衫少年來宜數,不見堂前東逝波”的風流不羈,原是從“終朝采綠”這樣細碎艱難的勞作處開端的。
“之子于狩”,“之子于釣”,歷代都把“之子”解釋為男性,限制在一個丈夫的角色上。但在《詩經》文本中,“之子”原本并不特別指向男性,比如《桃夭》“之子于歸,宜其室家”、《燕燕》“之子于歸,遠送于野”,《漢廣》“之子于歸,言秣其馬”,其中的“之子”代指的都是女性。而一旦我們跳脫出“之子”就是“婦人所思念的丈夫”這樣一個固定視角,我們會發現,其實李光地的解釋更有啟發性,“狩則弢其弓而不張,釣則緄其繩而不下”,這個人要去狩獵,就宣稱著開始裝弓于袋;這個人要去釣魚,就宣稱著開始纏釣繩,他宣稱的都只是一些粗淺的準備性工作,離真的狩獵釣魚還很遠。但李光地的問題在于,他將“言”解釋成了“說”,這個顯然不符合《詩經》中“言”字句式的慣例,尤其再參考《漢廣》中同一句法的“之子于歸,言秣其馬”,就更清楚。
那么,既然“之子”和“言”是上下對舉的兩個代詞,而“之子”又不限于丈夫,那么“言”所指代的“我”,也可以不限于婦人,可以是詩人懸設出來的一個“我”。由此,第三、四章可以大致是這樣一個意思:他去狩獵,我也開始裝弓袋;他去釣魚,我也開始纏釣繩。他釣到了些什么呀,是鳊魚和鰱魚。是鳊魚和鰱魚啊,我也趕緊去(水邊)觀賞一下。
這是將“之子”的實踐作為對照,來諷刺“我”的光準備不施行,光看不做,呼應于前二章所諷刺的做事不力與敷衍推托?!安删G”、“采藍”也好,“于狩”、“于釣”也好,其實都不能拘泥成事實的陳述,而應當視為詩人的博喻。同時,假如我們再留心一下狩與釣這兩種行為,它們在農耕社會中其實也非主業,更多的也是作為男性生活中帶有娛樂性的附屬行為出現的,恰和綠與藍在所有采摘物品中的位置相應。它們是為生活增添意義之物,是溫飽之外的追求。
《采綠》被視為西周幽王時期的作品,它的作者,或許就是那些在朝政崩潰邊緣艱難呼吸的公卿大夫中的一員,他用男女生活中各自最普通又相對最不實用的行為,來勸諷那些缺乏耐心和怯于實踐的人,而在亂世,耐心和勇氣尤其是更加珍貴的美德。
張定浩,1976年生于安徽,現供職于《上海文化》雜志。著有文集《既見君子:過去時代的詩與人》《取瑟而歌:如何理解新詩》《無形之物》《孟子讀法》、詩集《我喜愛一切不徹底的事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