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學下移與君子“文質彬彬”
先秦儒家的君子理念并非憑空產生,其淵源有自。從歷史發展脈絡來看,官學下移是推進先秦儒家君子觀念發展的一個重要因素。就目前研究狀況而言,學界對官學、私學關系下的君子觀念如何發展這一問題并未足夠重視。實則二者緊密相關,私學并沒有完全拋棄官學的教育理念、目的和方式,“君子”是聯結二者關系的一個重要概念。
這里所謂官學,是指周朝官方之學,周王朝以法律形式頒布的教育制度,官學受教育的對象主體是貴族子弟,也包含平民百姓。在周制的各級行政單位上,都設有教育機構,如州、黨的庠、序。官學主要以《詩》《書》《禮》《樂》為教授內容,據《禮記·王制》記載:“樂正崇四術,立四教。順先王《詩》《書》《禮》《樂》以造士。”官學的教授內容與孔子開創的私學之教并非沒有關聯,孔子曾教誨其子孔鯉“不學《詩》,無以言”“不學《禮》,無以立”,以及傳授七十子之徒“禮樂之教”,都說明私學和官學的共通性。官學的目的并非單純的普及教育,更重要的是“選士”,即選拔人才:“三年則大比,考其德行道藝,而興賢者、能者。”(《周禮·鄉大夫》)“選士”制度三年一期,其測試內容是“德行”“道藝”,目的是“興賢者、能者”。鄉大夫主持“選士”的選拔程序,將選拔結果“書于王”,“選士”制度促進了人才培養,為周王朝的行政體系提供了人才保障,同時也促進了民間“興賢”“興能”的良好風氣。但官學隨著周室的東遷而逐漸沒落,春秋時期官學已經嚴重失能,《國語·齊語》記載齊桓公頒布律令以興“選士”:“于子之鄉,有居處好學、慈孝于父母、聰慧質仁、發聞于鄉里者,有則以告。有而不以告,謂之蔽明,其罪五。”鄉長之職本為選賢舉能,無需以律法形式明令禁止其“蔽明”之舉,可見春秋時代官學“選士”之制已呈衰敗之勢。
至孔子時代,官學失能現象愈演愈烈,孔子曾說“學在四夷”,感嘆官學的沒落,《左傳·昭公十七年》記載:“孔子曰:‘吾聞之,天子失官,學在四夷。’”可見官學沒落已成不可挽回之局勢,私學的興起延續了官學職能,先秦儒家君子觀念正是在這一局勢下,經由孔子的大力推動得以發展。孔子大力提倡私學,培養了大量文質彬彬的賢人君子。孔子主張君子“文”“質”兼備,提出“文質彬彬,然后君子”(《論語·雍也》),這一理念深刻影響了中華君子文化。不過,應該注意到,孔子的教育思想、特別是有關“君子”的培養理念,與周代的官學有著緊密的傳承關系。
首先,從培養目的上看,官學追求的“德行”“道藝”與孔子提倡的“文質彬彬,然后君子”相一致。官學本身是“興賢”之舉,是為了選拔出周王朝的行政人員,所以對德行和道藝有明確要求,這從傳授者必須是“里中之老有道德者”的師資要求上就能看到:“古者教民者,里皆有師,里中之老有道德者為里右師,其次為左師,教里中之子弟以道藝、孝悌、仁義。”(《白虎通·庠序之學》)重“道藝、孝悌、仁義”在官學失能后并沒有徹底消失,儒家將其延續下來并使之成為自身學說的核心。《論語·先進》記載:“德行:顏淵、閔子騫、冉伯牛、仲弓;言語:宰我、子貢;政事:冉有、季路;文學:子游、子夏。”孔門對德行的重視毋庸置疑,對“道藝”的重視在孔門七十二子行跡中皆有體現,試以四科之一“言語:子貢”為例,據《史記·仲尼弟子列傳》記載:“田常欲作亂于齊,憚高、國、鮑、晏,故移其兵欲以伐魯。孔子聞之,謂門弟子曰:‘夫魯,墳墓所處,父母之國,國危如此,二三子何為莫出?’子路請出,孔子止之。子張、子石請行,孔子弗許。子貢請行,孔子許之。”田常在齊國作亂,欲加兵魯國以轉移國內矛盾,孔子聽聞魯國有難,令弟子游說各國諸侯以靖國難。子貢一出,魯存而齊敗,漢人極為贊賞子貢之才:“有顏冉之資,臧武之智,子貢之辯,卞莊子之勇,兼此四者,世之所鮮。”(《漢書·宣元六王傳》)所以從“德行”“道藝”來看,孔門培養的學生,和官學教育目標相一致,既有“德”又有“藝”。后世往往將“君子”視為抽象的道德概念,實則與先秦儒家理念不甚相符。
其次,從教學內容上,官學主張“順先王《詩》《書》《禮》《樂》以造士”和“孔子以《詩》《書》《禮》《樂》教”(《史記·孔子世家》)相一致。孔子對《詩》《禮》的重視,于孔鯉承庭之訓,“不學《詩》,無以言”,“不學《禮》,無以立”(《論語·季氏》),可見一斑。《詩》學《禮》學在孔子時代仍具有積極的社會作用,政治活動中的宴會飲酒、朝聘祭祀、諸侯盟會無不滲透著《詩》《禮》精神,所以孔子說“言之無文,行而不遠”。孟釐子曾囑咐其子孟懿子與南宮敬叔向孔子學禮,據《史記·孔子世家》記載:“‘今孔丘年少好禮,其達者歟?吾即沒,若必師之。’及釐子卒,懿子與魯人南宮敬叔往學禮焉。”這是因為孟釐子曾因不懂外交禮節而使魯國形象受損,《左傳·昭公七年》云:“三月,公如楚,鄭伯勞于師之梁,孟僖子為介,不能相儀。及楚,不能答郊勞。”魯昭公與鄭簡公、楚共王三國君主相見,孟僖子(即孟釐子)不能相儀,可以說是一次失敗的外交活動,因而孟釐子死前囑咐其子向孔子學禮。孔子的《詩》教《禮》教在當時社會具有廣泛的社會影響力,這與周制在當時社會仍然施行有關。孔子教育理念中“文質彬彬”之君子是集仁、知、勇三達德于一體的賢能之士。
再次,從官學的“興賢”職能來看,官學通過三年一期的“大比”之制,選賢舉能使俊杰之士進入行政系統,為國家治理提供人才保證。官學下移后,士人的入仕往往借助師長的薦舉得以完成,在孔門內如孔子“使漆雕開仕”(《論語·公冶長》)、子路“使子羔為費宰”(《論語·先進》)等等。這些通過師長舉薦的士人,需要得到來自師長對其“德行”與“道藝”的肯定。季康子曾向孔子詢問弟子可否入仕:“季康子問:‘仲由可使從政也與?’子曰:‘由也果,于從政乎何有?’曰:‘賜也可使從政也與?’曰:‘賜也達,于從政乎何有?’曰:‘求也可使從政也與?’曰:‘求也藝,于從政乎何有?’”(《論語·雍也》)季康子征求孔子的意見,一方面是為了物色家臣,一方面在試探孔子對弟子入仕的態度。由孔子回答可見,其所著意培養的君子,并非只是道德意義上的人格典范,也是能安邦治國的賢能之才。戰國時代儒家對弟子“德行”“道藝”要求更加嚴苛,要求弟子“言必稱師”“不悖師說”,否則絕無入仕之可能,“言而不稱師謂之畔,教而不稱師謂之倍。倍畔之人,明君不內,朝士大夫遇諸涂不與言”(《荀子·大略》)。
總之,周制官學注重“德行”“道藝”的培養,在周室衰微、官學下移后,這一理念并沒有消失,孔子開創的私學繼承了官學的核心理念。先秦儒家主張“文質彬彬,然后君子”,并非一味凸顯作為道德楷模、人格典范的君子,而是集“德行”與“道藝”于一體的賢能之士。
(作者:馬愛菊,系浙江省社會科學院助理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