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往圣之道 隆家世之業
從2022年開始,每年5月15日國際家庭日所在周為全國家庭教育宣傳周。中華民族歷來注重家庭、家教、家風。《顏氏家訓》有言:“夫風化者,自上而行于下者也,自先而施于后者也。”風氣教化是上行下效、先后傳承的結果,家風家訓的形成本質上是長輩示范、子女效仿、代際傳承的過程。
明人先自明 正人先正己
周成王九年,周公姬旦之長子伯禽獲封東夷之地。周公知道自己的兒子人雖寬厚卻略顯自負,又不擅長與賢士交往,憂其能力難以勝任國君之位,便對他進行諄諄教導:“吾,文王之子,武王之弟,成王之叔父也,又相天子,吾于天下亦不輕矣。然一沐三捉發,一飯三吐哺,猶恐失天下之士。”
周公可謂集富貴、權力、名望于一身,但仍然禮賢下士、謙卑恭順,不敢有所放松。他曾多次洗頭洗到一半,來不及沖凈擦干就挽著頭發去接見到訪的客人;多次吃飯吃到一半就吐出口中的食物,趕緊去招待投奔的人才。即使如此,他仍擔心錯過了天下的賢才良士。
明人先自明,正人先正己。周公用自己的待才事例教育伯禽務必謙虛謹慎、戒驕戒躁,切不可怠慢人才。只有善待人才,才能更好地治理國家、延長國運。
“周公吐哺,天下歸心。”周公宣揚與踐行的“有諸己而后求諸人”理念,在伯禽身上收到了明顯成效。此后,他謹守父親教誨的“守恭、守儉、守卑、守畏、守愚、守淺”美德,寬厚孝悌、注重教化、廣納人才,堅持以禮治國,使魯國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發展呈現良好態勢,奠定了魯國近800年的國運基礎,也成為優秀傳統家風中為政禮賢的典范。
言傳身教 教上之教
《晉書》記載了陶侃母親“截發換米、削粱起炊”的故事:冰雪寒冬之際,同郡孝廉陸逵一眾車馬仆從到訪陶家,無奈陶家一貧如洗,于是陶母“截發換米”。陸逵見狀“嘆其才辯、愧其厚意”,感言“至洛陽,當相為美談”。
陶侃在潯陽做漁業官吏時,部下見其生活清苦,便從魚品腌制作坊取了一壇糟魚給他食用。想到母親愛吃糟魚,陶侃便托出差的部下帶給母親。得知此魚來歷后,陶母便將壇口重新封好,叫客人將糟魚帶回,并附上家書:“汝為吏,以官物見餉,非惟不益,乃增吾憂也。”
兩則故事,一是全力以赴支持兒子真誠結交朋友,二是以實際行動勸誡兒子清正廉潔從政,是陶母身體力行施行家教的生動案例。
從歷史分析的角度來看,陶侃之所以能在朱門、竹門“老死不相往來”的兩晉時期,從寒門躋身朝廷要員,統督八州、位極人臣,除了得益于自身勵志盡職、自強不息的優良品性之外,還與其母親言傳身教的嚴格要求關系密切。
陶母所主張的盡其力結交賢良,助陶侃順利踏入仕途;陶母所倡導的謹守法度、清正廉明,造就陶侃治軍嚴明、治政公廉的良好品質;陶母所奉行的勤儉節約,也影響到了陶侃的生活作風,以至晉成帝贊頌其“經德蘊哲、謀猷弘遠”。
《呂氏春秋》云:“不教之教,無言之詔。”不同于正規、專業的學校教育,在家庭教育、家風養成中,父母的言傳身教往往勝過一味講道理,實為“教之上教”。
《顏氏家訓》是南北朝時期顏之推記述個人經歷、思想、學識以告誡子孫的著作,被稱為“千古家訓之祖”。作為孔門弟子顏回之后,顏之推是顏氏家學的承襲者、施教者。他自幼受“博學有志行”的祖父顏見遠影響,勤奮好學,自行鉆研“三禮”和《左傳》等。因博學多識,19歲時被梁武帝任命為國左常侍。他的三個兒子均成一代名儒,長子顏思魯工于訓詁,次子顏愍楚善于音韻,三子顏游秦精于漢學。
顏思魯之子顏師古幼時貪玩,顏之推就以自己“齠齔之時背誦《魯靈光殿賦》而數十年不忘、弱冠之年所誦經書月余便置荒蕪”為例,勸孫兒及早學習。顏師古見賢思齊,善述父之志、弘往圣之道、隆家世之業,終成盛唐經學大師。唐太宗的軍國要務等諸多重大詔令,皆由顏師古執筆。到中唐時期,顏氏家族更是出了書法大家顏真卿以及殉國忠臣顏杲卿。
治家節儉克己 治國廉潔奉公
戰國時期,齊國的田稷出于改善母親生活條件的目的,把下屬送的百鎰黃金交給母親。田母盤問:“子為相三年矣,祿未嘗多若此也,豈修士大夫之費哉!安所得此?”
田稷道明緣由后,遭到母親的嚴厲斥責:“吾聞士修身潔行,不為茍得。竭情盡實,不行詐偽。非義之事,不計于心。非禮之利,不入于家。”
在母親眼里,兒子身為朝廷官員,享名望、受俸祿,就應該上盡忠、下盡孝,無功而受祿有違忠臣之道,送呈賄賂之金不合孝子倫理,故此行為等同于“為人臣不忠、為人子不孝”。
在母親教誨下,田稷及時退還了黃金,還主動向齊王認罪。齊王贊其母大義,不僅赦免了田稷的罪行,還賞賜了田母。
《資治通鑒》還記載了東漢“四知先生”楊震暮夜拒金的故事——
楊震在赴任東萊太守途中,恰好經過昌邑。曾獲其提攜的昌邑縣令王密為報答知遇之恩,特意準備十斤黃金,于夜深人靜之時送給他,并說深夜無人知曉送金之事。誰知,楊震用“天知,神知,我知,子知”的理由予以拒絕。
從舉為茂才、初入仕途到擢升太尉、掌管軍事大權,為官清廉、清白正直的品行貫穿楊震的政治生涯。他立志做“清白吏”的人生信條,也是楊氏一族家訓的價值遵循。
《后漢書》中有楊震教子的相關記載:“子孫常蔬食步行,故舊長者或欲令為開產業,震不肯,曰:‘使后世稱為清白吏子孫,以此遺之,不亦厚乎!’”應該說,楊震在遺留家產給子女這件事上的理解比較透徹。相較于購置產業留于子孫,他認為把做“清白吏”的精神追求留給他們更有價值。
從兒子楊牧、楊秉、楊奉到孫輩楊賜,再到曾孫楊彪,后世的孫楊時、楊士奇等,楊氏子孫得“性公廉、不受私謁”高尚品行的熏陶,均能恪守良好家風,震畏“四知”、秉去“三惑”……
呂祖謙在《少儀外傳》中引用過范文正公的一則故事:范仲淹在次子范純仁結婚時,主張從簡辦理。當聽說女方陪嫁物品中有用錦做的帷幔時,他感到很不高興,認為這樣會壞了勤儉家風,并直言:要是敢帶過來,我就當眾在庭院里焚燒掉。
這看似不近人情、不合常理的節儉,凸顯出范仲淹對勤儉持家美德的深層次理解與堅持。治國如同治家。治家能節儉克己,治國才能廉潔奉公。范仲淹進入仕途后恪守官箴、淳正清廉,故對子孫要求亦高。
《宋史》中記載了范仲淹的節儉事例,如“以母在時方貧,其后雖貴,非賓客不重肉。妻子衣食,僅能自充”。在嚴格家風的管教與熏陶下,范氏子孫皆能遵從家族節儉家風。
《曲洧舊聞》評價:“范氏自文正公貴,以清苦儉約著于世,子孫皆守其家法也。”范純仁拜相后,官職儼然超越其父,但“自布衣至宰相,廉儉如一”。
(作者單位分別為上海師范大學、中共上海市委黨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