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設立寧夏首個城市文學獎
關鍵詞:城市文學獎
記者從石嘴山市委宣傳部獲悉,《“石嘴山·寧夏城市文學獎”評選辦法(試行)》于5月17日正式出臺。作為寧夏回族自治區首個城市文學獎勵機制,該辦法旨在推動多出精品、多出人才,提升城市文學原創能力,打造石嘴山市城市文學創作生產的“高地”。
據了解,“石嘴山·寧夏城市文學獎”每兩年評選一次,評選體裁包括長篇小說、中短篇小說、詩歌、散文、報告文學和文學理論評論6個方面。每屆評選作品12部,根據類別對優秀文學作品分別設置5萬元、3萬元、2萬元、1萬元現金獎勵,并設立了“石嘴山·寧夏城市文學獎”特別獎,對在評獎年限內已獲中國作家協會主辦的茅盾文學獎、魯迅文學獎、全國少數民族文學創作駿馬獎的作品,直接授予獎項,無需參評。
“石嘴山·寧夏城市文學獎”評獎堅持思想性與藝術性統一的原則,對反映人民群眾主體地位和新時代現實生活,塑造時代新人形象,表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優秀作品,予以重點關注。兼顧題材、主題、風格的多樣化,注重作品的藝術品質。推動文學創新,鼓勵體現時代精神、石嘴山特色,特別是反映石嘴山市產業轉型、生態環保、民生改善等領域的作品。
“通過設立‘石嘴山·寧夏城市文學獎’,希望寧夏能夠涌現出一批和新時代血肉相連、和美麗石嘴山血肉相連的城市文學作品,帶動更多作者參與到助力城市轉型發展的書寫中,共同推動石嘴山城市文學創作展現新氣象。”石嘴山市委宣傳部相關負責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