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執(zhí)”的雨果
“作家的固執(zhí),或許是他成長的一種方式。”這是法國索邦大學教授埃里克·安索(éric Anceau)在《拿破侖三世傳》中作出的評判。在這位以研究法蘭西第二帝國史而著稱的當代歷史學家看來,十九世紀浪漫主義文學大師維克多·雨果(1802-1885)之所以能夠在法國民眾中贏得不朽的聲譽,很大程度上乃是源于他的“固執(zhí)”。
無獨有偶,文學史家勃蘭兌斯在《十九世紀文學主流》中也有過類似的論斷:“雨果的頭腦是如此固執(zhí),他一生中所投入的每一個新的概念世界,都為他結晶成為教義的法典……從他成為民主主義者起,他就一直反對死刑。”其實,除了力主廢除死刑,雨果在普及義務教育、倡導新聞自由、消除社會不公等方面也是不遺余力,大聲疾呼,無愧于“當世最偉大的人道主義者”之令名。其中最令人動容的則是他被流放后與復辟帝制的拿破侖三世展開的不懈斗爭——后者是手握重兵的君王,而這位落魄詩人手中只有一管羽毛筆。在長達近二十年的時間里,支持雨果“死磕”的只有一個信念:從長遠來看,思想的力量勝過刀劍。
雨果的固執(zhí)在日常生活及文藝創(chuàng)作中早已顯露端倪。以傳記作家安德烈·莫洛亞講述的一件軼事為例:七月王朝時期,國王路易-菲力浦曾在凡爾賽宮“鏡廳”舉辦盛大典禮,雨果受邀參加,但他發(fā)現(xiàn)好友大仲馬未受邀請,便拒絕前往“捧場”。在雨果一再堅持(并由奧爾良公爵出面斡旋)之下,王室向大仲馬“補發(fā)”邀請函——由于時間倉促,來不及準備宮廷禮服,雨果和大仲馬二人便身著國民自衛(wèi)軍制服赴宴,并在宮中走廊“邂逅”以侯爵身份出席盛典的小說家巴爾扎克。
1829年,雨果創(chuàng)作浪漫主義戲劇《馬里翁·德·洛爾姆》(Marion de Lorme),批判專制王權,遭政府禁演。雨果對審查機構大為不滿,當面向國王查理十世告狀。后者是雨果的忠實讀者,但又不便“毀壞祖制”——自路易十四以來,新聞審查在法國已成定制——于是采取“和稀泥”的策略:一方面維持原判,一方面自掏腰包,以兩千法郎(或說四千法郎)年俸作為補償。圣眷之隆如此,換作旁人或許會感激涕零,然而固執(zhí)的雨果卻斷然拒絕國王美意。他在致國王信中寫道:“我只請求準許上演我的劇作。此外,別無他求。”
不肯善罷甘休的雨果隨后推出另一部劇作《國王尋歡》(Le roi s'amuse),首演大獲成功,但旋即遭禁——官方理由是,“宮廷無法容忍君主在舞臺上受到百般嘲弄”。這一次雨果沒有選擇“上訴”,而是將滿腔怒火化為實際行動——他緊接著創(chuàng)作出更具鮮明反封建思想的名劇《艾那尼》(Hernani)——該劇上演之日,企圖現(xiàn)場喝倒彩的古典主義擁躉臨時倒戈,浪漫派戲劇由此奪取法國戲劇舞臺的統(tǒng)治權。值得一提的是,雨果在該劇“序言”中將文學革命同政治革命相聯(lián)系,宣稱“文學自由是政治自由的女兒”。
平生以恢復君主專制為志業(yè)的拿破侖三世(即路易-拿破侖·波拿巴,簡稱路易·波拿巴)斷然難以容忍這樣的自由。自1848年革命后經(jīng)過普選成為法蘭西歷史上首任總統(tǒng),拿破侖三世頒布了一系列違反共和憲法的法令條例,目的在于維護政權、消滅異己,并為日后的復辟掃清道路。對此,1849年當選議員的雨果在立法會與之展開抗爭。1850年1月,拿破侖三世意圖出臺“法盧法案”,旨在將學校教育置于教會監(jiān)督之下。雨果隨即登臺發(fā)表演講,認為這一法案目的并非“確立教育自由”,而是確立“為教權主義服務的教育壟斷”。他提議的解決方案是政教分離,將教權從國家和人民事務中驅逐出去,同時倡導免費的、世俗的義務教育——“讓人民的心臟和法蘭西的頭腦相通”。
1851年底,拿破侖三世作為總統(tǒng)任期將滿,遂以“國事為重”為借口,要求延長任期至下一個十年。政府及議會內(nèi)部各派反應不一:曾任政府首腦的梯也爾及內(nèi)政部長雷米扎(Charles de Rémusat)一向鄙視拿破侖三世,認為其人資質平平——“缺乏通常優(yōu)秀人物所具有的優(yōu)點——判斷力、學識、健談、經(jīng)驗”,但自命不凡——“他確信自己被至高無上的力量指引去完成一項使命:即完成他家族的復興偉業(yè)。歸根結底,他感到自己注定要創(chuàng)造歷史”。然而,正如雷米扎在《回憶錄》中所說,“這個白癡具有罕見的巨大能量”:他滿口謊言、詭計多端且敢于冒險——“他用自己的幻想干預世間事務,并按照他的怪念頭制造或改變事態(tài)發(fā)展”。
與梯也爾等人主張的議會斗爭不同,曾出任政府外交部長的托克維爾提醒同僚注意:拿破侖三世通過各種手段騙取民眾信任——尤其是人數(shù)眾多但文化教育程度不高的農(nóng)民階層,既然他能以壓倒性多數(shù)贏得大選,自然也能夠通過“投票”變更國體。托克維爾的建議是,通過合法修改憲法延長總統(tǒng)任期,同時規(guī)定總統(tǒng)“掌握武裝力量”但“永遠不得親自指揮”——以免這位“親王總統(tǒng)”心血來潮貿(mào)然發(fā)動戰(zhàn)爭。作為政治預言家,托克維爾日夜擔憂的是這位躊躇滿志的總統(tǒng)倘若不能連任,則隨時會發(fā)動政變。
和托克維爾一樣,雨果對拿破侖三世的政治野心早有察覺。他在議會及報刊媒體口誅筆伐,揭露此人(拿三)打著拿破侖一世旗號招搖撞騙的丑惡嘴臉。得知拿破侖三世一意孤行,將要解散議會之時,雨果率先發(fā)表演講,宣稱議會“這一論壇,是所有專制制度的一切迷信思想的克星,也是人間一切被壓迫者希望之所在……它是產(chǎn)生思想的奇妙機械,是宏偉的文明工具,它一刻不停地提高著全人類的智慧水準,并為人類帶來燦爛的光明”。然而,這樣一個偉大的議會制度,此刻卻面臨解散——此舉意味著“公民權的保障、議事自由、人身自由、稅收監(jiān)督、新聞自由……以至生命權,統(tǒng)統(tǒng)在內(nèi),全都一筆勾銷,消滅了,失蹤了,化為泡影了”。
和托克維爾以及梯也爾等人不同,雨果不僅敢于斗爭,而且善于斗爭。在政變前夕,雨果早早放棄幻想,走下議會論壇,轉而走上街頭,號召具有反抗傳統(tǒng)的巴黎人民拿起武器,構筑街壘,反抗暴政。政變次日,巴黎到處出現(xiàn)署名為“議員雨果”的《告人民書》:“鄭重宣布路易·波拿巴不再受法律保護。廢除特別戒嚴。恢復普選權。共和國萬歲!拿起武器!”——幾乎與此同時,政府四處張榜懸賞:“擒拿或誅殺雨果者得賞金兩萬五千法郎。”許多朋友奉勸雨果不要上街,但他毫無懼色,正如俄國思想家赫爾岑(自1847年起流亡英法)在《往事與隨想》一書中描述的那樣:“1851年12月2日,雨果像巨人般站起來了。他面對刺刀和槍口仍號召人民起義,他迎著槍彈反對政變。”據(jù)傳記作家說,出于對老友的關心,無政府主義者蒲魯東(1849年曾因著文聲討拿破侖三世而被捕入獄)也冒著生命危險走上街頭找尋雨果。二人相遇后,蒲魯東告誡雨果:“你們的計劃是行不通的,不明真相的人民是不會起來斗爭的。”對于友人的這一番好意,雨果婉言謝絕,轉身繼續(xù)投入戰(zhàn)斗。
12月4日,雨果及其“抗暴委員會”領導的反抗運動慘遭鎮(zhèn)壓,雨果本人轉入地下活動。一周后,眼看同僚紛紛被捕,雨果被迫流亡國外,先抵達布魯塞爾,后輾轉于澤西島和根西島——與故國隔海相望。盡管如此,雨果并未停止與拿破侖三世的斗爭。他愈挫愈勇,以筆為槍,繼續(xù)為捍衛(wèi)共和、推翻帝制而奮戰(zhàn)。1852年2月,他在給妻子阿黛爾的信中寫道,他要以“墨水瓶反對大炮”,并堅信“墨水瓶一定會摧毀大炮”。他立誓要把拿破侖三世——這個“共和國軀體上的蛆蟲”(塔西佗語)——“放在鐵格架上”來回翻烤:“如果不是用法律之手,至少用真理的鐵鉗,抓住這個可惡的、戴上皇冠的變節(jié)者,在歷史之火中把他的誓言的所有文字都燒紅,烙在他的臉上。”
照埃里克·安索的看法,拿破侖三世并非如雨果所言——外表“令人憎惡”,相反,此人慣于偽裝,一副“親民”作派。他喜愛浮華、排場,以及任何響亮的、閃光的東西,也就是權力熠熠生輝之表面。對于被人蔑視他并不在乎,只要贏得表面尊重他便稱心如意。他最在意的是如何自我炫耀和自我包裝——“他到處發(fā)表演說。他翩翩起舞,主持朝政,閱兵游行,有若孔雀開屏”。通過一系列不計代價的政治“真人秀”,他一時深孚人望。
但在作秀的表象背后,雨果洞悉拿破侖三世卑鄙、骯臟的靈魂:他仇視人類文明,扼殺精神自由,妄圖復辟倒退。1852年1月,拿破侖三世授意在內(nèi)政部之外成立警務部,由他的親信掌管,公民的人身權利從此不再受到保障。一個月后,拿破侖三世改革宣誓制度,全體官員必須宣誓:“服從憲法與效忠總統(tǒng)。”同時,拿破侖三世下令取締巴黎所有的政治俱樂部,集會與結社也必須事先經(jīng)過政府批準。7月,元老院頒布法令:特別最高法庭將審判反對和謀害共和國總統(tǒng)和國家安全的罪行——一經(jīng)判決,不得上訴。
新近成立的“公共思想局”主管新聞出版,同時也負責審查思想。首當其沖的是報刊印刷業(yè)。1852年2月,“新聞法”規(guī)定:“任何有關政治與社會經(jīng)濟的報刊,必須經(jīng)政府預先批準。”所有上述“報紙或刊物的所有者、在出版前必須交付保證金”。“凡未經(jīng)事先批準、未交保證金或保證金未能全部交付的出版物,將被處以每期或分冊一百至兩千法郎罰金與一個月至兩年監(jiān)禁。”與上述新聞法“配套”實施的是臭名昭著的“治安法”:一切公開煽動犯罪者,凡目的在于破壞社會安寧或唆使仇恨、蔑視政府與皇帝,皆嚴懲不貸。當年11月,外省一家報紙被控侮辱拿破侖三世,結果被判處罰款和封禁——該報所刊載的是路易·波拿巴以憲法為靶子進行射擊的漫畫。
隨著拿破侖三世政權的鞏固,此風愈演愈烈。據(jù)不完全統(tǒng)計,1852-1858年間,數(shù)千人因反政府言論被驅逐出境,或流放至阿爾及利亞,另有近萬人遭非法拘禁或受到監(jiān)視。僅巴黎一地遭逮捕者便逾兩萬六千人。被處罰的媒體中,《新聞報》(La Presse)的罪名是宣傳某次“刺殺國家元首為不可避免之事”,《信使報》(Le Courrier)由于“損害政府聲譽”受到責罰,《旁觀者》(Le Spectateur)則因“聲稱拿破侖為革命的傳教士而受到處分”。
流風所及,連法蘭西學術院也未能幸免。雅典和羅馬的詩人和歷史學家遭到封殺,因為拿破侖三世“從埃斯庫羅斯和塔西佗的著作中嗅到朦朧的煽動氣息”。天文學也淪為“重災區(qū)”——“空中到處都是令人不愉快的影射暗示,需要妥為整頓。發(fā)現(xiàn)太陽上有一塊新黑斑,這顯然是新聞檢查的某種例證。預測有新浪潮,那是出現(xiàn)叛亂的標志。宣布將有月蝕或許也是一種叛逆行為”。一言以蔽之,自由天文學就像自由的新聞報刊一樣充滿危險。因此,皇帝下令,天文學家也需要效忠宣誓。
對于拿破侖三世的倒行逆施,雨果怒不可遏。他刺向暴君的第一柄利刃是1852年出版的《小拿破侖》(Napoleonle Petit含貶義,與其伯父Napoleonle Grand相對)。雖然流放之地條件艱苦,雨果在給妻子阿黛爾的信中卻不無自豪地說:“我現(xiàn)在過著一種修道士似的清貧生活。我的床很小,屋子里沒有生火,僅有兩張草墊椅子。我每天只用三法郎五個蘇……現(xiàn)在我不怕再往下掉了,我生活社會的最底層……每天堅持寫作”——鞭撻暴君所帶來的愉悅和興奮日后也成為他長期流亡生活的重要精神支柱。
盡管《小拿破侖》一書無法在法國出版,但它的譯本卻相繼在歐美各國發(fā)行——當時身在意大利都靈的大仲馬手捧一冊,高聲朗讀,四周聚集的是流亡海外的法國異見分子,“他們能在仇恨中品嘗到一種難以言傳的喜悅……大家都感到歡欣鼓舞,精神為之一振”,正如安德烈·莫洛亞所說,本書“在全世界印行了一百萬份,這一事實證明,精神力量戰(zhàn)勝了武力政變”。迫于拿破侖三世的淫威,法國人民的憤怒不能用行為表現(xiàn)出來,雨果卻用手中之筆盡情宣泄這一種憤怒,讓人們看到了未來的希望。
1853年,雨果出版《懲罰集》。這部詩集共有詩一百零一首,幾乎每一首都是投向拿破侖三世的匕首。以“既然正義……”為例,在詩中雨果抨擊拿破侖三世是“戴上王冠”的“殺人犯”“獨裁者”,他扼殺共和、踐踏人權,使法蘭西民族蒙受恥辱。詩人發(fā)誓要將這名自由的扼殺者釘在歷史的恥辱柱上:“但愿給他緊緊戴上鐐銬……讓金玉其外的親王在苦役中爛掉!”他“渾身沾滿鮮血,凌駕于法國之上,而今還得稱他為‘帝王’!”對于這樣的跳梁小丑,詩人都不屑“用掃帚把他掃出圣克盧宮(Saint-Cloud),那樣會把掃帚弄臟!”
在此前一年(1852年)12月,巴黎盛傳拿破侖三世將實行大赦(前提是“具結悔過”),一批流亡者決定回國。對此,雨果引用友人圣伯夫的名言——“假如我們可以洞察所有人的內(nèi)心,那么人世間又有誰是不可同情的呢?”——表明自己“理解之同情”的態(tài)度:“對于這些承認‘聽信讒言,誤入歧途’的人,這些為回國而寫保證書的人,我表示諒解和憐憫……”作為回應,雨果引用他早期詩劇《克倫威爾》(1827)中兩句臺詞:“行了,我就赦免你。”/“——你有權利嗎,暴君?”并發(fā)表名詩“最后的話”以示決心:“我承受著流亡的刑罰,哪怕是無期徒刑,/……哪怕只有一百個人,我也敢反抗暴君!/在僅剩的十個人中,我是第十個人!/如果僅有一個人,我愿做唯一的那一個!”與此同時,雨果堅信,從歷史來看,流亡會使政治家走向窮途末路,但往往會使詩人千古流芳——奧維德、但丁、拜倫以及斯塔爾夫人……他們皆堪稱世界“流亡文學”史上的光輝典范。
1859年,拿破侖三世對雨果頒布特赦令,妄圖“招安”詩人與第二帝國和解,但固執(zhí)的雨果拒絕同暴君和解,并發(fā)表聲明:“對人民來說,唯一的權力是法律;對個人來說,唯一的權力是良心……我忠于我對良心許下的諾言,我堅持到底,與自由一同流亡。自由回去,我才回去。”在致友人喬治·桑的信中,雨果邀請女作家來訪,宣布在自己的流放地已建成“自由之家”(House of Liberty)。與此同時,雨果多方搜集資料,撰寫《一樁罪行的始末》,全面深入地揭露當年拿破侖三世發(fā)動政變的真相,表達自己與獨裁者斗爭到底的決心。
1870年,拿破侖三世落入俾斯麥圈套,在色當戰(zhàn)役中兵敗被俘(次年獲釋,旋流亡英國,兩年后郁郁而終)。普法戰(zhàn)爭爆發(fā)的當天,馬克思發(fā)表“宣言”(見《法蘭西內(nèi)戰(zhàn)》),對拿破侖三世對德宣戰(zhàn)作出預言:“不管路易·波拿巴同普魯士的戰(zhàn)爭的結局如何,第二帝國的喪鐘已經(jīng)在巴黎敲響了。第二帝國的結局也會像它的開端一樣,不過是一場可憐的模仿劇。”這是一出“復辟帝國”的鬧劇——馬克思在雄文“路易·波拿巴的霧月十八日”開篇稱之為“笑劇”——想扮演英雄的“丑角”拿破侖三世最終仍不免身死而為天下笑。嗚呼哀哉。
法蘭西第二帝國覆亡后,像一個世紀前的伏爾泰一樣,雨果在萬民歡呼聲中重返巴黎。1885年,雨果病逝,法國政府為他舉行國葬,送葬民眾逾兩百萬,為歐洲史上之最。“一個國家把以往只保留給帝王與統(tǒng)帥的榮譽,給予一位詩人,這在人類歷史上還是第一次。”——這位固執(zhí)而倔強的詩人,笑到了最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