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思敬:時光鏈條上的一顆紀事珠——“關于百年新詩學案”的思考
中國新詩已走過了百年的歷程。百年來,新詩的創始者與后繼者篳路藍縷,披荊斬棘,走過了一條坎坷而又輝煌的路。回顧新詩的百年歷程,總結其歷史經驗與教訓,為未來的新詩發展拓寬道路,就成了新世紀詩歌理論工作者不可推脫的歷史責任。“百年新詩學案”的提出,便是從新的角度,運用新的模式對百年新詩進行回顧與思考的一種嘗試。
一、“百年新詩學案”提出的背景與依據
新詩史料的收集與整理,是百年新詩回顧與總結的基礎工程。中國新詩的研究不是個人的事業,即使是個人寫新詩史吧,也要建筑在自新詩誕生以來的不同時期詩人、學者的研究與思考的基礎上。進入世紀之交,新詩史料的收集與整理工作加速運行,呈現了新的局面。2002年劉福春發表了《20世紀新詩史料工作述評》,對20世紀新詩史料工作做了全面的回顧與疏理。他高度強調史料工作的學術價值,指出史料工作應具有獨立的學科地位:“隨著社會分工越來越細,史料工作已經能夠成為一門相對獨立的學科,而且確有自己的研究范圍、自己的治學方法和獨立的學術價值。作為史料,無疑是為史的研究和作家作品研究服務的,而對于史料工作卻未盡然。如果將史料工作與研究工作(理論的、思辨的、抽象的、概括的)視為兩種不同的學術工作,史料工作無疑是一切研究工作的開始,可研究工作未必一定就是史料工作的目的。史料工作有自己要達到的高度與深度。如果說研究工作是總結,是創新,史料工作則是發掘,是求真。研究工作與史料工作的關系應該是互動的,沒有史料工作,研究工作就很難進行和深入;沒有研究工作的帶動,史料工作也失去了最終意義。或者將史料工作稱之為基礎研究可能更合適一些。”正是出于對新詩史料工作意義的高度自覺,劉福春不僅獻出多年收集的新詩史料,在四川大學建立了國內最為完善的中國新詩文獻館,而且在新世紀之初陸續推出《新詩紀事》(學苑出版社2004年)、《中國新詩書刊總目》(作家出版社2006年)、《中國當代新詩編年史(1966—1976)》(河南大學出版社2005年)、《中國新詩編年史》(人民文學出版社2013年)等,為新詩史料的收集與新詩的研究做出了重要貢獻。
與此同時,北京大學中國新詩研究所與北京大學中國詩歌研究院,在謝冕教授的主持下,先后推出十卷本的《中國新詩總系》(人民文學出版社2010年),六卷本的《中國新詩總論》(寧夏人民教育出版社2019年),更是集新詩百年有代表性的詩歌作品和理論文章之大成,標志了新詩史料收集與整理的新高度。
正是在新詩史料收集與整理取得巨大進展的基礎上,世紀之交中國新詩史的寫作也呈現了蓬勃發展的態勢。20世紀80年代,有關新詩史的著作,僅有祝寬的《“五四”新詩史》(陜西師范大學出版社1987年)。進入90年代后,新詩史的著作就開始密集出現了。90年代初期有蘇智華編著《中國現代新詩史》(陜西師范大學出版社1991年),洪子誠、劉登翰著《中國當代新詩史》(人民文學出版社1993年),周曉風、佘德銀、黃子建著《中國當代新詩發展史》(成都科技大學出版社1993年),朱光燦著《中國現代詩歌史》(山東大學出版社1997年)。進入21世紀后,新詩史的出版又呈現了一個高潮:劉揚烈著《中國新詩發展史》(重慶出版社2000年),程光煒著《中國當代詩歌史》(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3年),洪子誠、劉登翰著《中國當代新詩史(修訂版)》(北京大學出版社2005年),陸耀東著《中國新詩史(1916—1949)第一卷》(長江文藝出版社2005年),陸耀東著《中國新詩史(1916—1949)第二卷》(長江文藝出版社2009年),張新著《20世紀中國新詩史》(復旦大學出版社2009年),王光明主編《中國詩歌通史·現代卷》(人民文學出版社2012年),吳思敬主編《中國詩歌通史·當代卷》(人民文學出版社2012年)。與此同時還陸續出現了新詩的編年史、流派史、思潮史、接受史、理論史等方面的相關著作多種。上述諸種新詩史的寫作,不同程度凸現了新詩理論家對新詩、文學史、文藝美學及相關領域的主體性的多重建構。這種歷史敘述,由于寫作者觀察文學現象的角度不同,所使用的研究范式、評價標準的不同,所依據的史料不同,因而呈現出不同的面貌。每一部新詩史所提供的是寫作者的一種立場與角度,正是在不同立場、不同角度的碰撞與交流之中,對百年新詩發展的描繪才能更準確與清晰起來。
新詩史料工作的扎實進展與多部新詩史的出現,為從新的角度、以新的模式總結與回顧百年新詩提供了條件,也觸發了首都師范大學中國詩歌研究中心專家的思考,即:如何在把握豐富的詩歌史料的同時,避開一般新詩史的寫作路數,對百年新詩從新的角度予以回顧與總結?構建“百年新詩學案”的想法就是在這個基礎上產生的。“百年新詩學案”這一名目,是從明末清初黃宗羲、全祖望等撰寫的《明儒學案》《宋元學案》那里借來的,這種“學案體”是繼編年體、紀傳體、紀事本末體、典志體等主要史書體裁之后出現的一種新的體裁。“百年新詩學案”所用的“學案”之名,不是《明儒學案》等的照搬,而是根據百年新詩的發展及研究現狀,賦予其新的內涵。它不同于百年新詩作品或理論文章的選編,也有別于通常詩歌發展史的寫作,這是對百年新詩發展及其歷史經驗的全新敘述。
2017年“百年新詩學案”被批準為“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重大項目”(項目批準號:17JJD750002),正式立項。項目組成立后,先后召開了“百年新詩學案大綱研討會”“百年新詩學案撰寫研討會”“新詩史料與百年新詩學案學術研討會”等系列研討會,統一了對項目的意義、內容、特點的認識,明確了撰寫體例、撰寫要求,并建立了項目組內部通訊制度,統一進度,交流撰寫情況,隨時發現問題并提出解決辦法。
“百年新詩學案”規模宏大,以時間為序,把大陸的百年新詩分為五個階段,每個階段為一卷。鑒于臺灣、香港、澳門地區與大陸的政治體制、文化環境的不同,為敘述的方便,單獨設立臺灣、香港、澳門卷。這樣全書共設六卷,設六位分卷主編,每位主編除親自撰寫外,還從專攻某一領域的新詩理論家中聘請特約撰稿人,組建了高水平的寫作班子,從而保證了這一項目的學術水準。幾年來課題組專家同心協力,精誠合作,艱苦奮戰,現在項目終于完成,其中期成果已在多家刊物上陸續發表。“百年新詩學案”項目的醞釀、立項與完成的過程,實際也正是我們對于新詩百年歷史經驗的重新認識與思考的過程。
二、“百年新詩學案”的出發點:拒絕遺忘
在“新詩史料與百年新詩學案學術研討會”上,謝冕先生提出了“拒絕遺忘”的歷史態度,這為百年新詩學案的撰寫確立了宗旨。謝冕認為,他親自主持的《中國新詩總系》《中國新詩總論》以及首都師范大學中國詩歌研究中心所擔綱的“百年新詩學案”,都是在為新詩百年“做壽”,是對百年新詩前行者的紀念,更是在提醒我們不能遺忘歷史,因為遺忘就意味著犯罪。在他看來,“百年新詩學案”可視為是對新詩發展的“結繩記事”,每一個“學案”即是時光鏈條上的“記事珠”,“百年新詩學案”就是在編一部鮮活的有關詩歌之“事”的歷史,這樣的工程不僅是紀念性的,而且是建設性的,其意義是深遠的。
人在時間中生活,歷史在時間中形成,時間不停地流逝,歷史也就不停地行進。古希臘哲學家赫拉克利特有句名言是“人不能兩次踏進同一條河流”,說的就是宇宙萬物沒有什么是絕對靜止的和不變的,一切都在運動和變化。由于歷史的不可逆性,后代人只能借助前人留下的原生態的、碎片化的史料來還原歷史的本來面目,當然這種還原最大可能也只能是接近歷史,而不可能是完全重現歷史。
而要最大程度地接近歷史,首先要在收集史料、辨別史料上下大功夫,真正做到去粗取精,去偽存真。“百年新詩學案”遵循的是歷史主義的原則,即把一個個的詩歌事件放在當時的特定歷史條件中去考察,不要人為拔高或者貶低,而是運用歷史唯物主義觀點,去發掘史料,考證史實,盡可能把歷史真相客觀地呈現出來。這里最重要的是擺脫種種先驗的觀點,不要帶著某種框框去選擇史料,不要遮蔽文學史實的豐富性與復雜性,盡量讓史料和史實說話,留存鮮活的記憶,為歷史“存照”。至于由于時代限制,一時認識不到或無力完成的部分則交給子孫后代。
以1957年創刊的《星星》詩刊而言,60多年過去了,《星星》的創刊者,大多已經去世,誰能說清《星星》是怎樣創刊的,創刊后又經歷了怎樣的風雨?《百年新詩學案》中收進了王學東撰寫的《〈星星〉詩刊創刊始末》《〈星星〉詩刊為何停刊》《“〈草木篇〉事件”的前前后后》等學案,便圍繞《星星》詩刊,發掘和展示了當代新詩研究中被忽視的一些詩歌史實。作者調查與搜集材料的來源除去《星星》詩刊的文本外,還包括了特定階段的中央相關文件、黨報的文章、編者的回憶、詩人的書信、地方黨委宣傳部和文聯的文件、運動中被審查人員的交待材料等等,其中許多材料被塵封多年,現在被作者一一發掘出來了。以圍繞《星星》創刊的材料說,便引用了四川省檔案館所存的《四川省文聯1956至1967年工作規劃的初步意見(草案)》,《“成都文藝界知名人士名單及文藝座談會記錄”(1956年3—9月)》《創作輔導委員會1956年7月份工作簡報》《文聯黨組關于創辦詩刊的請示報告》等,這就鮮明地表明《星星》創刊是在四川省委宣傳部、省文聯的直接領導下的進行的,屬于“官方行為”,而不是幾位詩人在自發創辦“同人刊物”。再如圍繞《草木篇》事件的材料,不只引用了當時四川報刊與中央報刊上所發表的爭鳴與批判文章,更引用了四川文聯為1957年11月8日至12月2日召開的四川省文學藝術工作者代表會議專門編輯的四本會議參考資料:《“草木篇”批判集》《四川省文藝界大鳴大放大爭集》《四川文藝界右派集團反動材料》《是香花還是毒草?》。這些材料距今已相隔60余年,又不是正式出版物,只有在檔案館中才能找到,作者為查詢、抄錄、復制這些資料所費的周折,所下的功夫,是可以想見的。正是在大規模的細致全面的收集、整理資料的工作基礎上,王學東這幾篇關于《星星》詩刊的學案,既顯示了《星星》詩刊特有的歷史內涵,又深入到《星星》詩刊社及其主管機關的內部運作,揭示了當代“官方詩刊”的文學生產機制,從而為今天和未來的學者研究《星星》奠定了基礎,也為中國當代詩歌期刊史的研究提供了一個真實的標本。
再如,邱景華的《蔡其矯〈肉搏〉創作始末和經典化進程》,是圍繞一首詩的誕生及傳播而作的學案。作者以豐富的材料表明,蔡其矯青少年時代形成的抗日救亡“英雄夢”,是他創作《肉搏》的內因;發生在晉察冀邊區的英雄故事——八路軍的一位新兵,寧愿讓敵人的刺刀穿過自己的背脊,也要叫日本兵倒下——則是觸發他靈感的來源。他借聽來的這個故事,把他一直想上前線與日本鬼子真刀真槍拼搏的心愿和想當抗戰英雄的理想,都移注到這位“肉搏”的戰士的形象中……經過幾個月的醞釀和構思,1942年夏秋之間,《肉搏》寫出來了,首刊于晉察冀邊區的《詩建設》油印詩刊。戰爭環境下,印數很少,影響不大。1953年7月,《肉搏》發表于《解放軍文藝》7月號,這是《肉搏》第一次印成鉛字。1956年6月,《肉搏》收入蔡其矯詩集《回聲集》,作家出版社出版。1960年4月,《肉搏》收入解放軍文藝《百期詩歌選》,解放軍文藝社出版。這期間,由于蔡其矯的詩《霧中漢水》和《川江號子》受到批判,《肉搏》的傳播也進入了漫長的沉寂。80年代初,隨著蔡其矯在詩界的“歸來”,他的舊作《肉搏》,被不斷收入各種各樣的詩歌選集,并且得到越來越高的評價。不完全的統計,進入80年代后,收入《肉搏》的新詩選本達20余種,包括《中國新文學大系 1937—1949》(詩卷)、《“中國解放區文學書系”詩歌卷》等大型書系。此外,還有一批對《肉搏》的文本分析和審美評價,收在各種各樣的詩歌論文集和詩學專著中。從中可以清楚地看出,《肉搏》的傳播在改革開放的40年來呈現加速之勢。這是由于在追求金錢與物質享受的傾向日趨嚴重的社會環境中,《肉搏》所蘊藏的民族精神就顯得越發可貴。如今,《肉搏》已經被詩界和學界普遍認為是表現抗戰時期中華民族英雄精神的經典作品。《肉搏》文本的潛在內涵,《肉搏》超越抗戰時代的深遠意義,伴隨著中國的崛起,面向當代和未來的讀者不斷敞開,從而印證了“百年新詩學案”拒絕遺忘的初衷。
三、“百年新詩學案”的撰寫原則:論從史出
毫無疑問,“百年新詩學案”的提出是富有挑戰性的。把“百年新詩學案”的意義僅僅歸結為提供豐富的原始資料上,還是遠遠不夠的。要知道,史料不會自己說話,史料只有經過反復搜集、比較、選擇、提煉,下過一番爬梳剔抉、去粗取精、去偽存真的功夫,才能呈現出價值和意義。由于在當初的采集、記錄史料的過程中,很難避免采集、記錄者的主觀色彩,在后來的流傳中又難免會佚失和改動,這就大大加深了史料辨識、整理的難度。這里關鍵在于作者要掌握整合史料的歷史闡釋方法,明確史料研究應從社會需求出發,將其從技術層面提升到哲理層面,以求真相、求意義、求價值實現作為最終旨歸。在“百年新詩學案”提出的過程中,這一思路是相當明確的,也就是說,“百年新詩學案”的成果不只是要為中國新詩的研究提供豐富的史料,更是要通過不同歷史階段的系列個案的研究,進入到百年新詩發展過程中的歷史現場,深入到新詩發展的歷史肌理之中,重新闡釋新詩發生、發展中的詩歌現象和詩學問題,諦聽新詩史生長的內在聲音,對中國新詩的生產體制、發展規律等問題做出新的思考。
不同于某些文學史家敘述中“以論帶史”的傾向,“百年新詩學案”更強調“論從史出”,也就是說不是用某一先驗的理論框架去套史實,而是在充分地把握史實的基礎上去提煉觀點。吳思敬撰寫的《詩人公劉與〈阿詩瑪〉》這一學案,便是先從收集公劉參加《阿詩瑪》的整理工作的史料入手。這包括有關撒尼人口頭流傳的民間長詩《阿詩瑪》的原始流傳情況和《阿詩瑪》不同時期的不同版本,包括在20世紀50年代初公劉如何受命參加《阿詩瑪》的整理工作,包括公劉的系列回憶文章《〈阿詩瑪〉的整理工作》《有關〈阿詩瑪〉的新材料》《會見“阿詩瑪的媽媽”》《被遺忘了的平反——〈阿詩瑪〉瑣憶》,以及與其他三位整理者共同撰寫的《〈阿詩瑪〉整理的真相》《〈阿詩瑪〉第二次整理本序言》,還包括公劉如何撰寫關于《阿詩瑪》的電影劇本,以及這個劇本如何被淹沒……正是在對這些資料收集、分析與思考的過程中,作者意識到,公劉參與《阿詩瑪》的整理,實際上是新中國成立后詩人參加少數民族民間文學整理的最早的一次嘗試,距今已有70余年了。公劉參與《阿詩瑪》整理工作付出的艱辛勞動,《阿詩瑪》整理本出版的曲折過程,《阿詩瑪》整理者所歷經的坎坷,以及公劉的《阿詩瑪》電影文學劇本的遭遇,可以構成當代文學史上圍繞《阿詩瑪》的一個特殊的學案。解讀這一學案,對于理解少數民族文學遺產發掘與整理的必要與艱難,了解《阿詩瑪》整理本的誕生與傳播的曲折,以及特定時期詩歌文化受政治文化的干涉與影響,無疑是有重要價值的。
再如,費冬梅的《泰戈爾訪華與新月社的戲劇實踐》,詳細考察了泰戈爾1924年訪華的過程及影響。其中寫到泰戈爾訪華前徐志摩等所做的策劃與造勢;寫到泰戈爾訪華期間做了幾十次講演,主要是宣揚東方文明有其獨特的價值,東方應該警惕西方對金錢物質的崇拜、對暴力的濫用,并且呼吁東方文明應該重視自身的傳統,做出自己的貢獻;寫到由于訪華期間泰戈爾要度過他六十四歲的生日,新月社在徐志摩的張羅下排練了泰戈爾的戲劇《齊德拉》為他祝壽,由林徽因扮演女主角。還特別寫到開場前為強化觀眾對“新月社”的印象,特意請林徽因和一個兒童在舞臺上共同營造出了一個眺望新月的畫面,美麗的少女、天真的兒童和一彎新月,正合泰戈爾“新月集”的寓意和詩境,既表達了對貴客的歡迎和尊重,又宣傳了自己,可謂新月社在文壇令人驚艷的亮相,此舉也印證了新月社之得名與泰戈爾的《新月集》直接相關。作者的結論是,泰戈爾訪華一事,促成了現代文學史上重要文學流派新月社的集聚、命名和在文壇的閃亮登場,并間接促進了中國現代戲劇人才的聯合。
總的來說,“百年新詩學案”針對百年新詩的歷史經驗與教訓,以“學案”的形式展開論述,希望能對百年新詩發展過程中的若干理論話題,諸如中國詩歌是在怎樣的歷史條件下完成現代轉型的,中國新詩現代化的途徑是什么以及如何看待詩與政治、詩與公眾社會、詩與傳統、詩與外國影響和對自由與格律、自我與世界、感覺與理智、寫實與表現、現實主義與現代主義等一系列爭執不休的問題,做出自己的闡釋。
四、“百年新學案”的敘述策略:以“事”為中心
“百年新詩學案”的敘述策略,有別于一般詩歌發展史的寫作,也有別于編年體史著的寫作。一般的新詩史主要是以詩人詩作為中心來敘述的,通常是前面概述時代背景,包括政治、經濟、文化等的形態,后面歸納總結,主體部分是詩人詩作的介紹與分析,偉大詩人占一章,重要詩人占一節,次要詩人占一段,再次要的則占幾行或者一帶而過。不同的詩歌史對詩人的評價或許不同,但大都采取這種敘述模式。從史料呈現的角度看,編年體史著有相當的價值,事件的過程與邏輯秩序能比較清晰地顯示出來,讀者也較容易接受。但編年體著作也有很大的局限,往往要把一個完整的事件放在跨度很大的幾年中來寫,這樣就面臨著史料的碎片化與歷史敘述整體性的矛盾,缺乏整體貫通的主線,很難完整地呈現一個事件,很難完整地描述一個時期的文學思潮的發生與演化,從而也就難于讓讀者展開完整的歷史想象。
“百年新詩學案”,則希望構建一種全新的文學史敘述,它以百年新詩發展過程中的“事”為中心,針對有較大影響的人物、事件、社團、刊物、流派、會議、學術爭鳴等,以“學案”的形式予以考察和描述,凸顯問題意識,既包括豐富的原生態的詩歌史料,又有編者對相關內容的疏理、綜述、考辨與論斷。而這樣相對完整的“事”,在通常的詩歌史或編年體著作中,大多是見不到的,或者雖有所涉及卻又語焉不詳。
艾青是現當代詩歌史上重點論述的大詩人,但是艾青著力創作的某些有代表性的詩歌,卻被多數詩歌史家有意無意地忽略了。“百年新詩學案”中所收袁洪權的《艾青長詩〈吳滿有〉的生產及其文學史問題》,便呈現了艾青創作研究中被人忽視的一個典型事件。吳滿有是延安吳家棗園的農民,邊區大生產運動中著名的勞動英雄。1946年,毛澤東讓從蘇聯回來的兒子毛岸英跟著吳滿有學習,以了解農村、了解農民。吳滿有的事跡還上了邊區小學和初中課本,他很快成了邊區家喻戶曉、老少皆知的“農民明星”。艾青懷著對勞動人民與英雄人物的崇敬心情寫出了長篇敘事詩《吳滿有》,并把初稿親自讀給吳滿有聽,征求他的意見。艾青在長詩附記中還特別強調,他面對的不是吳滿有一個人,而是整個吳家棗園的全體農民。這表明了艾青在延安文藝座談會后的轉變,即由寫小資產階級而轉變為寫勞苦大眾。《吳滿有》不再是“亭子間”里作家的個人抒情,而是深入到人民群眾生活現場的全新創作。1943年3月9日,長詩《吳滿有》由《解放日報》以整版方式推出,成為艾青在延安文學創作中重要的代表作。配合著《吳滿有》這部長詩的出版,新華書店叢書編輯部專門寫了“編者的話”,指出《吳滿有》是“朝著文藝的‘新方向’發展的東西”。可見,無論就艾青個人的創作方向的轉折,還是就邊區的詩歌創作的實績而言,長詩《吳滿有》都是繞不過去的客觀存在。
(作者單位:首都師范大學中國詩歌研究中心)
(此為節選版本,文中注釋已省略,全文請參閱紙質刊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