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水平:老祖宗留下個人愛人
01
鄉土文學記憶中的故事已經十分遙遠,和寫作者的命運關聯也已日漸依稀,土地的記憶早已泛化為大地,傳統更多地升華為一種精神和感情的彼岸,對應著現代城市生活的各種弊端,寫作者給已經進入歷史記憶的傳統賦予了各種幻覺幻影,現實的傳統鄉村被美化后,對日益浮躁的現代社會已經起不到清涼油和平衡器的作用了。
面對鄉土,很多時候我有一種悲壯的酸楚。
不忍回眸。我不知道“命運”是什么,也許是人生某個時機的契合,那是許許多多掙扎和徒勞中一個最意外的結果,無法設計和捕捉。當我離開鄉村,鄉村還依然牽系我,我像一個從未離開母體子宮的嬰兒一樣,鄉村給我養分,成就我的聲名,供養我讓日子把我過老。
當有一天,我發現社會轉型,隨著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的改變,鄉村守不住四合院,丟棄了農具、農田、農事,農民在面對土地的解放和自由,就像潘多拉魔盒,一旦打開,貧下中農的親友團一窩蜂涌向城市。當城市和鄉村共同成為地地道道的城鄉結合部時,我看到鄉村和土地艱苦奮斗的光榮已經成為昨日幻影。我的悲傷只能是我自己的悲傷,我寫的小說故事也只能是我記憶中的鄉村。他們有理由投奔城市,有理由成為異鄉人,有理由生活在城市的福蔭里。我的悲傷是自私的,只是為了微不足道的小說。
我因寫作改變了我的命運。我有什么理由阻擋他們“背井離鄉”?
長期的趨農觀念和制度,導致了中國的工業化、城鎮化進程大大落伍,許多想進城、該進城、可進城的人,大量被積壓于城外,似日益聚集的能量,一旦堅冰化開,農民進城便是勢如破竹。由此,我想到了人和世界上一切有生命的物種,我們都從自然中吸取生命能量,只是人比物更懂得向往生物鏈的高端攫取和世俗欲望的享受。
傳統習俗的內核,詩禮的精神乃至形式,一旦鄉村城市化就基本消失了,只剩下了一個百草叢生的空殼。振興鄉村,也是文學不能放棄最重要的命題:鄉土文學可讓世界了解中國當下社會。
雖然現實社會提供了創作基礎,但如何成為文學,還是需要作家再創造的。我沒有見過一個生活的事件會成為小說,哪怕它再離奇。我常聽到的一句話是:物質極大地豐富了人們的生活水平。我習慣于猜想物質的豐富和生活水平的提高,應該是什么都有,是不是人們的真正需求?似乎又是兩碼事情。事關個人,個人生活水平和個人歸宿,城市化進程和生存質量,比如空氣、比如水質、比如糧食、比如城市噪音,健康已經成為人們的首選,除了缺失了自然山水和心靈,物質富有的城市簡直是一無所有。每個人都經歷著社會變遷,從一套價值觀到另一套價值觀,社會不是穩定不變的,人類都有自身發展的欲望。大潮一樣涌動,回到從前肯定不可能,因此,我一再靠寫作回憶從前。
02
回憶起夜晚降臨時村莊的飯場,人的影子是靠聲音來傳遞的,所有空間向我展開的,正是我理解的這個社會的雛形。一天的忙碌在黃昏到來時安靜了,螢火蟲在對面飛,尤其是夏秋時分,農家院子里的一葦席子,大人和小孩都坐在上面,月明在頭頂照著,在一天的疲勞中進入夢鄉時分,飯場是對勞動生活的一種補充,一種調劑,有時則是一種較真,一種抬杠。
有些時候激動了,幾家女人和兒童相約往山上去,打著手電筒,夜晚的山路崎嶇,當一旦走上山頂時,對山的崇高感就踩在腳下了,極目遠眺,看遠處的燈燈火火,城市向鄉下人展示了一種從來沒有見過,根本想不到會在自己生活中出現的可能。女人說:咱們的身份是農民,農民不拿著鋤頭出門,不把幸福給到田里,任由著大地去生長,城里人吃什么?那遙遠處的燈火,可是吃著咱們種出的五谷雜糧笑呢。
僅僅出于想象的理解,那時的人對人是疼愛的。無論城市人高出了鄉村多少,憐憫之心在鄉村像野花盛開。
我的母親是小學民辦教師,那年月的鄉村小學教師頻繁地走鄉串村,大部分是在夏季放暑假后換地方。那時鄉下沒有汽車,也沒有拖拉機,只有毛驢車。換地方了,我和媽媽開始收拾家當,由調入教師的村莊派來毛驢車接走。行李堆滿了車,我高高坐在上面,一路晃晃悠悠看著驢耳朵走向另一個村莊。
我從不同認識的鄉民人生故事中發現了真理,是底層、大眾和窮人的真理:錢都愛,但最愛的不是錢。鄉民最愛的是懷抱撫慰,是日子緊著一天又一天過下去的人情事理。他們的人生經驗成為我另一種書本,是知識和大腦所無法理解的情懷。毛驢、鄉間小道,村莊里的雜貨鋪、鐵匠鋪、供銷社,所有村莊的村口總有一棵老樹枝葉繁茂,在陽光的照射里,濃葉中露出的屋瓦灰墻,最好的屋子用來做教室,沒有院墻的學校,隔著窗玻璃就能望見青山。
如今回溯起來,才驀然知道童年記憶中的鄉村浸潤對我的寫作左右之大。鄉村具有了一種生命的活性與通達,人生的幕布從那時開始徐徐拉開,所有經歷的言說都紛紛在我的字里行間展開,以往的生活場面被淡縮成薄如紙張的平面,文字跳躍,鄉民們橫立在我的面前,人世兼善天下,鄉村是一部負載著文明氣息的大書。如果一個人出生在鄉村,童年也在鄉村,一輩子鄉村都會給你飽滿的形象。而鄉村,任何一個催人落淚的故事,都要在時間的流逝中消失。寫故事的人,不是隨意地看著過去的日子凋零,而是要在過去的日子里找到活著的人或故去的人對生活某種目的或是方向——苦難的一面。文字不是無限強化它無限的痛苦、無限的漫長,而是要強化它無限的真誠和無限的善良。任何一個催人落淚的故事,都要在時間的流逝中消失,面對那些苦難像中藥一樣的人生,把對農業的感恩全部栽種在自己文字里,沒有比“人愛人”更重要的了。
祖母活著時告訴我人生有兩難,一是認識字,另一個難是和人處事難。
她教訓我的父親:做人要做有用的人,要坐得直,挺得起腰板,對好不要輕易伸手,伸手快要叫人笑話,是你的它等著你,不是你的捉住了也要走,就像流水。
誰能捉住流水?水流百步清,只有到了鄉下,才能明白歲月滴滴答答的水聲,水流消歇了一代又一代人,那些走老了的倦怠的腳步,推著山水。那些風口前的樹,那些樹下聊家常的人,快慢自如地活著,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對他們來說,一輩子的事就是一天的事情,把一天的事情做好,不要太實際的去想明天,明天照樣不會天上掉餡餅,就算是重復日子,也不要實際得識別不了超出眼光三寸以外的地方。無論現在和從前,雞狗畜生,只有回到朝南開的屋門前才有勇氣打鳴吠叫。盡管物質的發展已經代替了人的整個精神面貌,盡管遙遠的鄉下還有人生活在貧瘠中的美麗畫卷中,但他們的胸懷是裝得天下的,他們是一群守著自然秩序的凡人,對所有的有生命的靈物都以兄弟相稱,只因“農民”身份,各安天命,各從其類。突然有一天他們在農村成了多余的人,在城市里也成了多余的人,不是“好馬不吃回頭草”的古訓作用,而是土地養活不了他們了。
03
文字是有故鄉的,如同一個人的腸胃。
多少年之后,我在單元樓里盤了炕,青磚勾縫,榆木炕沿,炕心里鋪了羊毛氈,炕桌上放了我收藏的油燈。傍晚,天光暗了,說不出此時到底藏著什么打濕心靈的東西,它們冒出來,誘使我把燈樹上的蠟燭點燃,心旌神搖那一瞬,我盤腿坐在炕上享受一個人的時光。萬事萬物諸多情誼都有懷戀,只要懂得,都是貴重。
我因炕而寫了我的祖母、中篇小說《甩鞭》中的女主人王引蘭。祖母的窯洞里有兩盤炕,互相對應著。兩領羊毛黑氈,白天時鋪蓋是卷著的,夜晚,卷著的鋪蓋展開來。窯墻上還挖了洞,洞很小,像一眼小窯洞,存放了細糧,比如麥子、豆,都用一斗缸裝。那年月,因為是集體,農民改叫社員。秋后分糧,人均口糧,麥子也就只能分十幾斤,都不舍得吃留著過年。糧食是有味道的,不單單是一個香字。一個冬天里,窯洞里最活躍的是老鼠,聞香而來。祖母不叫它們老鼠,叫老君爺。窯內中堂前的方桌腿上敬俸有老君爺的牌位。黑是老鼠最喜歡的顏色,四只爪子細腳伶仃,夜里走路收收縮縮,不顯山水。
鄉下的一鋪炕有時候能放下七八個人。每到冬天,祖父都要剪羊毛搟氈。搟氈的主要工具是彈杖和一床木梿。彈杖用來反復均勻羊毛,如彈棉花的棉花客,彈杖被拉扯得“嗡嗡嗡”響,好聽極了。搟氈需要豆面,豆面有黏性,羊毛和豆面摻和在一起,怕蟲蛀常要熬一些花椒水攪拌在一起。木梿用來鋪平羊毛,而主要的工序全是腳踩手揉。搟一領氈要用去兩個漢子三天時間,搟氈的日子大多是在臘月天,人閑了,炕也要過年,鋪一炕新氈等于給炕穿了一件新衣。窯炕靠墻的一面要畫炕圍子,故鄉人叫‘炕墻畫’。會畫炕圍子的油匠在鄉間很吃香。炕圍子的造型藝術形式,是壁畫、建筑彩繪、年畫的復合體。躺在炕上臉朝炕墻,看那月光下的美好,常常會覺得自己要融化進去了,整個夜晚的世界會在入睡前忘記貧窮。小時候出山到外村去看大戶人家的炕腰圍子,常見有歷史典故“桃園結義”“三顧茅廬”“太公垂釣”“蘇武牧羊”等。也有戲曲故事“鶯鶯聽琴”“貂蟬拜月”等。各種“選段”的集錦式“會串”在炕墻上,一路看過來,比較歷史典故我更喜歡戲劇故事,“小紅低唱我吹簫”幽幽怨怨似乎更適合生殖的熱炕。“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萬物負陰而抱陽”,炕上的歲月是一個家族的紅火,老婆孩子熱炕頭的故事,早已因為千萬遍的重復變為我們自己的故事。這個世界的奇妙之處就在于窯洞里的炕,看似一副落魄遺老的架勢,可對于中華民族的血脈延續做出了巨大的奉獻。
仲夏夜如水月光下,孩子們在暗影里捉迷藏,一尺厚的蟲聲從黑暗處鉆出來,讓人幾乎找不到藏身的地方。黑黝黝的大山迷離而又虛幻,有夜鳥飛過的地方,一聲飽經滄桑的聲音傳過來:
“搗蛋鬼們該瞌睡啦。”
祖母喜歡坐在馬扎上打瞌睡,她說這句話時,多半明月當空了。是空中飛過的蝙蝠驚醒了她。
鄉村生活的舞臺是院子。勞動是艱苦的,也是快樂的。每一種形式的勞動,都可能帶給靜夜意外的驚喜,很多時候,大人們心不在焉的笑聲里總有對子女們的牽掛,一陣慌亂的腳步聲走過,那笑聲戛然而止:“黑來了,小心磕碰哦。”
童年是一個不知輕重的年齡,跑過柴草垛,誰家娃跌了一跤,“哇哇”的哭喊聲能讓夜宿鳥撲刺刺越過院墻。
大人抱起娃拍打著他的屁股說:
“再哭,狼來了。”
“狼來了。”我的童年記憶一直停留在這一句嚇唬人的口頭禪上。老貓高冷的姿態從院墻上走過,大人們說莊稼地,那些產出的經濟作物,在一天的疲勞中等待又一個秋天的豐收。
無往不勝的歲月,故鄉人沒有因為活不下去時失去活下去的勇氣,而活著,對他們,只要走出院子就能望見高山了,和自然界的沉默比,人沒有不快樂的理由。
我的文學夢想是從不斷的失望中激發出來的,先是我媽不讓我學文化,要我去學戲,我不喜歡學戲,這樣,我必須改變自己的命運,而改變自己命運的唯一出路,只能是投己所好。我開始寫詩,詩是我青春年少里最簡短,最明麗的語言。我在不斷成長的過程中有時候要停下來,不是為了喘息,而是因為一些不曾料想的簡單的成熟。比如,我不想寫詩了,我覺得我成熟了,我想,寫散文比寫詩字多啊,到后來想寫小說,小說的字比散文更多么。我總是在做一個白日夢,用非常微妙的小細節來敘述我夢中的鄉村。我寫他們曾經和我一樣活著時的喜怒哀樂,我寫他們其實是寫我自己。寫我不同時代生活的影子,我要把我這一生用小說貫穿起來,在我還有思想,還年輕,還有努力的時候,我寫我不同時代,不同社會,不同性別的生存狀態。我始終清楚,我活著,而不應該僅僅是簡單得無意識地按部就班地活著,我當與這片土地和土地上普通的人民共生、共度光景。這樣,我活著的人生五味甘苦就是社會的五味甘苦了,我的青衣布褲與在春風中吹生的萬物就相應、相生了,我的悲情愛恨就不是我自己了,因為,我已經成為寫小說的人了,這個時代所給予我的存活現像,我,必須知恩圖報,必須懂得裹有一顆愛心,必須不斷地繼續努力下去!
童年流溢在望遠的目光中早已不歸,可為什么我的記憶總是停留在迎風奔跑的年齡?!
上蒼把我放置在窮鄉僻壤的環境里,我不知道幸福指數會有遞增,對山外的認知少得可憐。一個山里人如果不讀書上學,一輩子生活在山里,知命知足地活著就是幸福。童年的鄉村給了我故事,與蛙鳴相約與百姓相處,生活里耳聞目睹的人事占據了我最早對世界的認識,布衣素鞋,日出而作,日落而歸,有些時候他們也有聲響,譬如生就一張扯開嗓子罵人的花腔,活在人眼里,活在人嘴上,妖嬈得瘋漲。人活著不生事那也能說叫活人?人一輩子不能四平八穩,就連畜生都知道翻山越嶺的日子叫“活得勁了”,那是蹬得高,下得坡的能耐啊。
離開鄉村意味著逃離鄉村,逃離便意味著再也回不去,同樣一個人,誰觸痛了我的感情?人在時間面前就這樣不堪。所以,天下事原本就是時間由之的,大地上裸露的可謂儀態萬千,因天象地貌演變而生息衍進的鄉村和她的人和事,便有了我小說中的趣事,趣聞。鄉村是我整個社會背景的縮影,背景中我得益于鄉村的人和事,他們讓我活得豐富,活得興盛。鄉村也是整個歷史苦難最為深重的體現,社會的疲勞和營養不良,體現在鄉村,是勞苦大眾的苦苦掙扎。鄉村活起來了,城市也就活了,鄉村和城市是多種藝術技法,她可以與城市比喻、聯想、對比、夸張,一個奇崛偉岸的社會,只有鄉村才能具象地、多視角地、有聲有色地展現在世界面前,并告訴世界這個國家的生機勃勃!鄉村的人和事和物,可以縱觀歷史,因此,對于少人缺事的鄉村,我是不敢敷衍的。
我幸福的記憶一再潛入,讓我想起鄉村土路上膠皮兩輪大車的車轍,山梁上我親愛的村民穿大襠褲戴草帽荷鋤下地的背影,河溝里有蛙鳴,七八個星,兩三點雨,如今,蛙鳴永遠鳴響在不朽的詞章里了。墳塋下有修成正果瓜瓞連綿的俗世愛情,曾經的早出晚歸,曾經的撩貓逗狗,曾經的影子,只有躺下影子才合二為一,所有都化去了,化不去的是粗茶淡飯里曾經的真情實意。人生的道路越走越遠,我終于明白了生活中某些東西更重要,首先肯定,于我,幸福一定是根植于鄉土。
04
我用漢字寫我,寫我故鄉的人事,寫永遠的鄉愁,事實上我的鄉民都是一些棱角分明的人,只有棱角分明的人入了文字才會有季節的波動。故鄉裝滿了好人和瘋子,他們中藥一樣的人生,我把他們對農業的感恩全部栽種在文字里,在一茬一茬莊稼人被時光收割后,我寫他們,寫生活中某種忍受,某種不屈。
生是血性的,在農業的大地上呈現千姿百態的圖案,死亡與生命相伴隨,生活的真實總是在文字之外,我無法為寫作下一個什么樣的定義,鄉土寫作的開放程度作為脫離直接鄉村勞作經驗的寫作者,鄉村對于作家來說到底意味著什么?時代在進步,固有的民間心態,鄉民們得意的樣子是不用指著種地過日子了,那些有性格的人慢慢在改變,生殖的大地,作為一個寫作者,我逐步的失去一些想入非非的境界。
我知道想入非非才是一個寫作者生存的能力和手段。
當然,每個作家都有自己的生活經驗可資使用,不一定是建立在當下的準在場,而是建立在自認是好的“過去”之上,用記憶中的經驗寫作,城市也許只是一個鄉土作家身體的居住地。人是時間選擇代替的遺容,一代一代延續著,時間不死。我對鄉民離開鄉村中最明顯的一點是丟棄了陪伴人類生存的神靈,世界在文化巨變前,神們的消失讓我們目瞪口呆。多么遼闊的大地和多么綿長的傳統,才能孕育出這般諸多的神,他們如繁星散落在窮鄉僻壤,默默地閃爍著性靈之光……我懷念那些與神為伴的日子,那些日子里的百姓都有神性的快活。
去年某日回鄉下上墳,看見一位80歲的女人,坐在干涸了的河灘上,手里握著一把青蘿卜,我想不出來該如何去親近她。時間在我們中間,時間不能把她曾經的那些樸素的日子保存到今天。一個孤獨坐在河灘上的女人,年輕時從沒有離開過故鄉,但她知道天下已經開始靠一張紙錢來認路了。
她還是年輕時的衣著,那張臉老了,老得沒有了季節。她是一只孤獨著月光的鳥,翅膀已經脫盡羽毛,沒有多少人知道她給世界帶來了風景。
一個男人坐在飯桌前,他說,一個作家,只要看見一點美好,你就一定要抬頭。
我無法像一個農婦一樣把一生的悲苦交給泥土。那些赤貧的良心,一直都在清除著天下的陰霾,文學遇見這樣的女子,猶如火在柴中行走。
寫作經驗告訴我,比生活中某些東西更重要的,首先于我,豐富的語言和生動的故事一定是來自于鄉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