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議《阿城文集》
《阿城文集》是沒法批也沒法評的,只能議。何以故?因為它涉及的行當太寬泛了,甚至無妨說太龐雜了,雖然自有其條理,終是不成系統,雖然有不少有趣的知見,卻又缺少理論的嚴謹,稱不得學問。這里面,有知識結構的飽滿沉實,有才情的恣意揮灑,有獨具慧眼的發現,也有抓住一點不及其余的專注執拗。若要“一言以蔽之”,無妨說那都是他個人的看法,便是那些引經據典旁征博采得來的,最后也都成了阿城個人的說法。而在我看來,對于這種樣子的一些看法或說法,你說他哪個對或哪個不對,哪個好或哪個不好,其實是沒什么意義,更沒什么意思的。最好的辦法,就是跟著他的“說”,給一點我的“議”,也就是我個人的看法或說法。有話可說的便議一議,說不上來的便不議,故曰“漫議”。
我和阿城的關系
其實我和阿城沒什么關系。不僅緣慳一面,干脆也從未有過任何來往。我和他的惟一的一次交集,是在閻綱那里,但他恐怕并不知道有過這件事。1984年冬偶遇閻綱,他說編《小說選刊》時有過一次為難,同一時間內有兩篇好小說,先是權衡哪篇做頭條,后來覺得都應該發頭條,又權衡哪篇這個月發哪篇下個月發。兩篇小說,一篇更有味道,一篇貼近現實。斟酌再三,決定還是遵循主流的標準,先發貼近現實的。結果,我的《會計》,就比阿城的《棋王》早一期被轉載。有了閻綱這個介紹,12期選刊一到,趕緊看《棋王》,結果是越看越——傷心。為什么竟會是“傷心”呢?和《會計》一樣,《棋王》很可能也是一篇最終仍沒被讀懂的小說。您千萬別把這個話看得太重,這是很常見的事,這樣的小說多了去了。這兩篇小說,表面上很不一樣,一個貼近現實,直白而淺顯,一個回溯古意,內斂而蘊藉,但卻有一個共同點,就是都有某種人們不易讀懂的東西。人們可能很容易察覺它的“新意”,啊,還沒見有人這樣寫改革的。啊,還沒見有人這樣寫知青的。但它“多”出來的東西究竟是什么,就不是那么容易分辨的了。而等到人們已經很容易把這些東西分辨出來的時候,再從一篇老早的小說里去分辨它,就沒什么意義,也沒什么意思了。比如有一種改革,開幾次會一動員,多數人就都成了改革派,然后這多數的改革派就都一門心思去改革別人,那么這種改革恐怕是有問題的,或者說是可疑的。現在再說這個還有意思嗎?沒意思了。
《棋王》果然有了這樣的經歷。它先是被歸入“尋根小說”,后來又被剔出,因為它好像沒怎么“尋”,或者所尋的也不是那個“根”。然后又被歸入“文化小說”,認為它推崇的是道家文化,但很快便被驅逐出境,因為它那個道家文化相當地不地道。還有人做過某種勇敢的嘗試,提出中國的傳統文化本來就是儒、釋、道合一的,結果不僅跟小說對不上接頭暗號,反倒是自己走進了一片沼澤地。它讓人覺得這種“合一”,并不是打通經脈之后而融為一體,只是各按不同比例攪拌在一起的混合,而且又沒有一個各按多少比例的統一配方,結果比例各不相同,每個人攪拌出來的混合物都跟別人的不一樣。如果把這樣的混搭也算作文化,更不要說中國傳統文化,恐怕是要貽笑大方的。
所以這回讀《文集》,開卷第一篇便是《棋王》,開讀之前,便提醒自己多加了一個小心——時隔三十余年,重讀舊文,總該讀出一點新解來。一般來說,讀前先有“預設”,其實是讀書之大忌,但既然是為了批評而讀,還真是不能不加上一個這樣的小心。后來看到一篇文章,大意是說從《文集》里看到的阿城,還是上世紀八十年代的阿城,心中不免竊喜。我知道人家這個話自有人家的語境,但我反正不會也在這個語境里。拋開這三十年發生了多少大大小小的變化不提,起碼這三十年里你吃掉的那些窩頭咸菜米飯烙餅,豈不都白吃了?
在讀出像回事兒的“新解”之前,一連串的新感覺早已噴涌而出。“解”是需要經過一番思考才能得出的理性結果,而感覺是可以直接跳出來的。啪!跳出來一個。啪!又跳出來一個。不能全玩空對空,舉一個實例吧。看著看著,便想到了茨威格的《象棋的故事》。然后,就想起當年初讀《棋王》時也想到了《象棋的故事》。接著就分辨出,這回想到的,和三十年前想到的,相當地不一樣。這事兒的深處有些問題相當繞,不容易說明白,只說容易明白的。三十年前這個話題引起過爭論,有人在說到《棋王》時連帶著說到了《象棋的故事》,立即遭到非議,說這兩篇小說完全不一樣,也沒有可比性,你既然說的是《棋王》,把《象棋的故事》扯進來干什么?很抱歉,這兒不得不特別加個說明。前不久看到過一篇評論,黑板報表揚稿那種,說某篇小說寫得好,好得不得了,怎么個好法?“太像博爾赫斯了!”您圣明,這是現在流行的批評學方法論,擱在三十年前,這等于直接罵人。在這樣的語境里,無論你聯想到的是“模仿”、“學”、“像”,或者哪怕只是“受到啟發”,無不含有貶損之義。然而無論如何,就算阿城在寫《棋王》時根本不知道世界上還有一篇叫《象棋的故事》的小說,還是擋不住有人在讀《棋王》時會想到《象棋的故事》。拋開“學”、“像”之類不論,好像你也很難否認這兩篇小說之間有著某種關系。
可是現在再說這些還有意思嗎?好像也沒多大意思了。
在連續幾次啪啪啪之后,我意識到有某種不對勁兒的地方。如果再過十年,我再一次重讀《棋王》,會不會再冒出幾個啪啪啪?不能說一定會,但恐怕多半會。那么,這是什么在變?誰在變?很明顯,是我在變,不是阿城在變,是閱讀在變,文本沒有變。不是說不可以這樣做;對經典文本不斷做出新的闡釋,正是批評的應有之義。但我決定給自己出的是另外一個題。我仍然主要把阿城視為一個小說家,而現在面對的卻是一個七卷本《文集》,正好是一個機會,可以從小說以外,來看看他為什么會寫《棋王》,為什么會把《棋王》寫成了這樣。于是,讀完《棋王》,便去讀“之七”了。
阿城的電影世界
阿城不常在國內文壇露面,又很低調,大略說,我記得他,但不常想起他,而近期幾次想起他卻都是因為電影。就在去年,還有一件事讓我印象深刻,在一張專業大報上,登了一篇電影評論,講到我們當下的電影已經完全沒有了精神和情懷,以及那個被稱為“爛片高票房”的鬼魅現象。這篇文章配發了一個題圖,用的卻是一個老電影的海報。有趣的是,這篇文章里并沒有提到這部老電影,而文章中涉及的爛片高票房中那個為爛片提供高票房的主要群體,依我猜,絕大部分都壓根兒不知道有這部電影。事實上,再往前十年,有一次,因為寫作上的需要,我拿著一個包括這部電影在內的四部電影的名單,開著車轉遍了我所居住的這座省會城市的大街小巷,光顧了所有我遇到的公私影碟店,無論是正版的還是盜版的,一個也沒有買到。然而,再退回二十年去,也就是這部電影公映之后,它卻獲得了金雞獎的最佳故事片、最佳女主角等五項大獎。這部電影的第一編劇就是阿城。
《文集》中說到電影的篇什不太多也不太少,主要在“之六”。阿城的父親鐘惦棐是有名的《電影的鑼鼓》的作者,雖然他弄出來的那個鑼鼓聲已經遠去,我恐怕還是很難從中國電影史上抹掉,那么電影之于阿城就得算是家傳之業了,只是他沒有把它當主業去做。讀他的與電影有關的文字,里面有許多有趣的看法和說法,但很難說就是一種電影理論或理念。有些段落,看上去他也是在試圖梳理某一時期中國電影的走向,但又讓人明顯感到,那是一個內行觀眾的眼光,而不是電影史家的眼光。他無法站到自己的身外去看事物,這是他的宿命。實際上他談到其他話題時也是這種態度,借用佛教的說法,他顯然更在意這是否是他自己的知見,倒不太在意是不是“正見”。他推崇費穆的《小城之春》和石揮的《我這一輩子》,我想很多人都會有同感,但未必都同意它們是這一時代(縱貫近三十年)最好的兩部電影,再無出其右者。這里面就有個人的偏愛。他推崇侯孝賢,甚至還帶有私誼成分,并因此延伸到侯孝賢的專用編劇朱天文,而他自己也并不避諱這個。他同樣執著于自己的電影理念,其中突出的有兩項,一,他認為中國電影的傳統是世俗化;二,他向往看電影成為一種生活方式。直到今天我仍然愿意相信這兩個理念是好的,甚至是對的,但時至今日,它們又確實完全無法與當下的現實有效對接。
比較起來,還是一些與編劇有關的說法更靠譜。其中最具顛覆性的,是關于電影文學劇本的作用。至少,對于我,它把我此前對于這個問題的看法徹底摧毀了。我一直認同“劇本劇本,一劇之本”的說法,一直認為中國的電影拍不好,是因為普遍對劇本不重視。而這個“劇本”,自然是指“文學劇本”。有次我被要求將自己的一篇小說改編成電影劇本,當時還告誡自己,既然是“文學劇本”,就要寫得能有獨立的閱讀價值才好。真讓人臉紅啊,現在阿城告訴我們——對了,他說是他爸說的,電影文學劇本是專門寫給審查者看的,因為他們看不懂工作本。他還講了他這方面的一些經歷,其中那些在國外、境外的經歷,證明了這一點。比如有次朋友的電影拍到一多半,實在拍不下去了,就請他幫忙改劇本,人物和人物關系都可以推倒重來,但是已經拍了的素材要盡量用上,包括對著口型另寫臺詞。可不是,這才是編劇能夠露一手的地方!作為編劇,他多次說到電影是導演的作品,制片人的作品,那不是謙虛,而是因為他知道編劇的作用。但這是在國外,一個潛在的前提是導演、制片知道自己在編故事上不如編劇。在國內就行不通了,因為國內的導演、制片都認為自己才是那個最會編故事的人,通常都是自己先把故事編好,再讓編劇寫出來,送去受審查。編故事需要技巧,需要天賦,這個國內的導演、制片也承認,因為這兩樣都比較虛,他們覺得自己都不缺。編故事還有一個硬要求,就是得有知識,這個他們就不懂了。
所以對這一類導演,包括那些私交不錯的,在其他方面的缺陷,阿城還是寬容的,偶有批評,也相當溫和,惟獨對他們的缺知少識,就不給面子了。比如張藝謀,在北京奧運開幕式上,定下的主題是“和”,但在演出時,那個大大的“和”字,卻被寫成了篆體的左“木”右“口”。在全世界面前展示了一個根本不存在的漢字,不是一個錯字的問題,而是名人們缺少知識的問題。
阿城的文化觀
看阿城的文化觀,知識是一個合適的窗口。
阿城的文化觀里的那個“文化”是相當狹義的。他所定義的“文化”,向上與“文明”劃清了界限,向下與“知識”劃清了界限。他強調,“文化”就是,也只是一個與“武化”相對的概念,其余的都與文化無關。《文集》“之六”,書名就叫《文化不是味精》。他這樣強調,顯然是有具體針對性的。在當下的現實中,“文化”這個概念已經被毫無限制地泛化了,成了一個什么都可以往里面裝的大筐。我們都記得那個非常流行的說法,到處都可以堂而皇之的登上各種媒體的頭版,叫做“文化搭臺,經濟唱戲”。這個話很耐人尋味。搞文化的人不會說這個話,他知道文化當不起如此重任。搞經濟的人也不會說這個話,他知道能搭起臺來讓經濟唱戲的是資本。讓文化摻和到經濟活動里,能起的作用也就是當個味精,有一點調味功能,但不會有任何營養價值和卡路里。
阿城把“文化”與“文明”劃分得很清楚。他認為“文明”是有先進與落后之分的,而“文化”沒有。文化只有差別,但無關好壞。我覺得這點很重要。中國有悠久的文化傳統,但中國的文明相當落后。人類文明的進步是非常緩慢的,但幾千年下來,差距也拉開得很大了,而已經落后了的要趕上去也不容易。最近鬧得沸沸揚揚的王寶強夫婦離婚鬧劇,郭德綱師徒互咬丑劇,都是典型化程度極高的例證,表明在不少地方已經進入后工業文明之際,我們這里還處在農業文明占主流的情況之下。
阿城把“文化”狹義化,雖然很讓它失去不少原來那種抽象、朦朧的意蘊,但有一個最大的好處,就是明確了它的功能與作用,如果換成大白話來表述,就是它該管什么能管什么,就好好把這些管起來,別到處亂插腳。他說,文化就是相對于武化而言。動物都有本能的攻擊性,也就是武化,人與其他動物的區別,就在于制訂了一些價值規范,來限制和減少攻擊性,這就是文化。這個很有意思。戰爭可以說是百分之百的武化行為了,人類還對其做出各種限制,例如不得濫殺平民,不得虐待俘虜,不得使用生化武器等等。搞武化時也得講點文化。這也讓我聯想到一個作品,即著名詩人郭沫若的一個歌詞:美帝國主義,萬惡滔天,他臨到死亡的邊緣,膽敢對中朝人民進行細菌戰……讓美帝國主義和他的臭蟲虱子跳蚤蒼蠅一直完蛋!
阿城對中國的傳統文化是持肯定態度的,但給“孝”打了一個很大的折扣,基本上將其歸零了。這位周游過世界不少地方的主兒告訴我們,在外語中,壓根兒就不存在一個相當于“孝”的字或詞。他指出,在動物界,一般都是母獸將幼崽養到足夠大后就不再管它,讓它自己去謀生了。人有別于獸,又因為是群居,就不再趕走幼崽,當然,反過來,也不會趕走那些失去謀生能力的老人,而是由這個群體把老人們養起來。在這一點上,中國的部落首領(酋長、君主)顯然比別處的智高一籌,他們從幾千年前開始,就通過“孝”,再通過“百善孝為先”,把這個義務轉嫁給了個人,即誰的老人誰負責。老實說,我是頭一回聽到這種說法,但想了想,恐怕阿城是對的。前幾年,一曲《常回家看看》,據說曾讓多少人潸然淚下,近日更聽說有人提議將其立法。恐怕不止是“看看”的問題吧?那些語言里根本就沒有“孝”字的人們,老人自有國家(或社區)養著、照顧著,有了空就回家看看,自是一番濃濃的親情。親情是雙向的情感交流,而“孝”則是單向的道德義務。咱們行嗎?到家一看,老人孤獨無助,需要的不是臨時性的“看看”,而是經常性的照顧,你能留下來不走了?狠狠心走了,下次再來會不會有心理障礙?你不妨打眼看看,會不會越是那些“加大力度”地倡導“孝”行天下的地方,就越是那種政府不肯負起養老責任的地方。
阿城把“文化”和“知識”也清楚地分開了。他強調指出:知識不等于文化,有知識的人不一定就是有文化的人。這個沒問題,我們隨手就能舉出很多例子,開出一個很長的名單。但是我覺得他對這個問題的另外一個方面講得少了些——雖然有知識的人不一定就是有文化的人,但沒知識的人肯定成不了有文化的人。那些倡導“文化搭臺,經濟唱戲”的多半就是這種人。實際上阿城對知識看得很重,從他的文字中,我能明顯感覺到他喜歡那些有知識的人。他說到趙樹理:“鄰居中我記得還有一個趙樹理家,好多外文書,長大之后,看他的小說文章,絲毫不提外國,厲害。”寥寥“厲害”兩個字,含著多少欽佩和景仰!對比我們眼下的一些先鋒派,根本讀不懂外文,卻經常高談闊論博爾赫斯、卡爾維諾的語言如何如何地好。再比如他對王朔的交口稱贊。這事兒也挺有意思。人們往往覺得阿城和王朔是兩個完全不同的人,其實這是一種誤解。阿城為什么贊賞王朔?因為王朔是個有知識的人。你不能因為王朔說過一句“我是流氓我怕誰”,就真以為他是流氓,或者是痞子,甚至把他的作品稱為痞子文學。這正是沒知識的表現。王朔不僅有知識,而且好像比阿城還要看不起沒知識的人,比如他曾對郭敬明有過一個一句話的批評,那句話里充滿了輕蔑,讓人覺得他說這句話時肯定是眼睛看著別處,連眼角的余光都不會朝人那邊挪一挪。當然,郭敬明終歸還是一位“成功人士”,因為人家有能力。在咱們這兒,決定一個人能不能“成功”,不看知識看能力。
阿城的民族歷史觀
阿城的歷史感很扎實。你看他無論說到哪個行當,包括那些對他來說恐怕只能算是業余愛好的領域,比如音樂、繪畫、攝影,更不要說考古了,都會有一個歷時性的脈絡在,哪怕只是作為一種背景。什么叫“歷史”?不就是一個“歷時性的脈絡”嗎?
不過他很少直接說到歷史觀,他的歷史觀常常是跟他的民族觀扭結在一起的,所以我把它叫做“民族歷史觀”。我承認,這兒不排除可能有一點我自己的主觀故意,那是因為我覺得阿城的這種民族歷史觀太有現實針對性了。
什么是“我們的”歷史?這個問題看起來很容易回答——當然是中國的歷史啦。那么,什么是“中國的歷史”呢?就變得復雜了。有一種說法,叫“厓山之后無華夏”。連阿城也引用過這句話,不過他說的是漢族文化的延續,不是歷史本身。若以此論歷史,“中國的歷史”在公元1279年農歷二月初六就中止了,直到1911年10月10日才重新接續上。以這樣的民族歷史觀看歷史,《清史稿》就不用說了,就是正兒八經的“二十四史”,得有一半要從“中國的歷史”中剔除出去。沒研究過,所以一時真說不好為什么國人的歷史觀會混亂到這種程度,只能略略猜測其中之一端,那就是某種廉價、庸俗的偽“愛國主義”,給一種偽“大漢族主義”提供了大行其道的機會。
為什么是偽愛國主義?因為他連他要愛的這個國是什么“國”都沒搞清楚,你讓他怎么去“愛”?在不少人的腦袋里,漢族人當皇上的才是中國,其他民族的人當皇上的就不是中國了,那么“中國”才存在過多少年?阿城把這個問題揭示得特別清楚。他從周朝講起,指出:“孟子就說周文王是‘西夷之人’。”不知阿城是不是有意從皇家不是漢人的朝代說起,又或者是認為此前并無“漢”的概念。周朝前面的商朝,實行分封制,有“商君夷民”之說,也就是封一個商人當君王,去管理那里夷人的民。您瞧,說的是商君夷民,不是漢君夷民。有人說“漢”作為一個民族的概念,是漢朝以后才有的,可能是對的。那么,孔孟儒學推崇周禮,是因為那個“禮”好,而不是因為它是漢族人的“禮”。由此看來,2500年前的孔孟,比現在的有些糊涂人明白得多。
講完周文王是西夷之人,阿城接著往下講:“秦更被稱為‘戎狄’。唐的皇家的‘李’姓,是李家人還沒當皇帝時被恩賜的。這李家人生‘虬髯’,也就是卷毛連鬢胡子,不是蒙古人種,唐太宗死前囑咐‘喪葬當從漢制’,生怕把他當胡人埋了。”李家王朝的民族觀念比現在的有些糊涂人也開放得多,“皇家重用的軍事大員安祿山是突厥人,史思明是波斯人,安祿山當時鎮守的河北,通行胡語”。唐以后,除了宋朝的趙家是漢人,再往后就沒有漢人當皇上的份兒了。為了喚醒某些糊涂人的迷糊,阿城還特別提醒:“明的朱家卻是回族,這族譜保存在美國。”
可能有讀者會問,產生這類糊涂想法,不就是大漢族主義在作祟嗎?你為什么卻說是偽“大漢族主義”呢?
答:由漢族人持有的大漢族主義才是真大漢族主義,不是漢族人卻拼命鼓吹大漢族主義,只能是偽“大漢族主義”。
你是血統純正的漢族人嗎?你能證明你是血統純正的漢族人嗎?
你會說口音純正的漢族話嗎?
阿城告訴我們:“漢族其實是雜種。”
阿城又告訴我們:“所謂的北方話,其實是鮮卑語的變化。”
這個“所謂的北方話”,就是現在在全國大力推廣的“普通話”的基礎。它的流行地域正是現在的河北,而這個地域又確實曾是鮮卑人當皇上的地方,包括北齊的高家,是高度鮮卑化了的漢人。一直到唐朝,這地方還“通行胡語”。我確實聽到過一個說法,認為現在被列為全國第二難懂方言的潮汕話(榜首是溫州話),恰恰是最接近于兩千年前古代漢語發音的口語。兩千年前還沒有錄音技術,這事兒不太好證實,但用“大數據”的眼光看,南邊的漢人比北邊的漢人更“純”些,倒是有的。即如今之河北一帶,南北朝時,就是好幾個民族的人殺來殺去。所謂“五胡亂華”,這兒當屬最亂的地方之一。胡人殺了不少漢人,漢人也殺了不少胡人,至今還有人津津樂道一個漢族武人發布的“殺胡令”。但又有一種記載,說他們只殺男人,不殺女人,戰爭中擄獲的女人會被當作戰利品,分配給勝方將士享用。一場大仗打下來,擄獲的女人往往以數萬甚至一二十萬計,一時這么多的漢女成了胡人的性奴隸,一時又有這么多的胡女成了漢人的性奴隸,不說正常的民族交融,單是這一條,就很難保持血統的純正了。恐怕也正因為這個,北方的偽大漢族主義者也比南方更多些。
這事兒就沒治了?上網一查,有治。DNA分析已經有了鑒定民族成分的技術:“在很多情況下,足夠多的Y染色體的位點,比如16個位點,足夠區分兩個混血不算太嚴重的民族。”而利用常染色體技術,甚至能大致算出一個混血者中各個民族的血統各占多少比例。這天晚上睡前想起了這個事,想到某個極力鼓吹偽大漢族主義的主兒,被揪了根頭發送去檢驗,結果他的漢族血統還到不了80%,甚至有個主兒50%以上是滿族血統,不免在被窩里偷著樂了小半宿。為了慎重,次日給清寒女士打了個電話。她是我認識的作家中這方面的權威,卻被澆了一盆冷水。她說真要可靠,得有更多的位點,現在這個水平,私下里怎么說都行,但拿到法庭上當不得證據。
看來一時還沒治。
不是結論的結果
現在,您大概能明白阿城為什么會寫《棋王》,為什么會把《棋王》寫成這樣了吧?如果您還不明白,我也沒辦法了。前面已經說了,它本來就是一篇可能最終也未被讀懂的小說。
這是人類在認識客觀世界時不斷發生的事,常態。
而《阿城文集》的一個好處,就在于它非常飽滿地表達了這種多元、多義的豐富性。正是這一點,讓這些文字得以和那些有噱頭但沒有知識的文字很容易地區別開來。
比如他很看重常識,《文集》“之四”就叫《常識與通識》。但他也在這本書的附錄中收入了唐諾的評論文章,說“回歸常識世界”固然有一種“除魅力量”,但做起來很麻煩,要花很多時間,而蘇格拉底認為與其把時間花在這上面,不如去做“更要緊的事”——“認識我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