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浩:譯事隨想
我常說,我是翻譯實踐者,不是翻譯研究者。猶如作者及其作品是文學研究的對象,譯者及其譯作則是翻譯研究的對象。我對各種哲學性和文化性的抽象理論不感興趣,而只重視翻譯經驗談;對翻譯批評持謹慎態度,因為我認為最好的批評者實踐水平應高于被批評者,應有能力拿出更好的譯文。除非必要,我不輕易批評同行,因為我是運動員,不是裁判員或評論員。誠如魯迅所說,他不相信“小說法程”之類的東西,我現在也不相信“翻譯技巧”之類的東西。我的技巧說來很簡單,做到卻不容易。我常對學生說:“汝果欲學譯,功夫在譯外。”翻譯不用特意學,只要你能用兩種語言的各種文體熟練寫作,自然就會翻譯了。再找已有的多種譯本對比原文和自己的習作來揣摩,自會有得,即可入手。這就像學寫作或學畫畫,與其研讀理論,不如觀摩范本來得便捷。一般理論是用來提高認識,開拓思路的,是后行的,不是先行的。真正有用的理論是在實踐中提煉出來的方法和方針,屬于翻譯理論研究的對象而非成果。
翻譯猶如畫畫,初學往往崇尚意譯,實際上是為功力不濟找借口,這與文人畫多寫意是同樣道理。隨著功力增長,描摹愈來愈工細,自然就愈接近直譯了。所謂直譯,借用柯爾律治的話來說,就是“以最佳語序排列的最佳詞語”。具體來說,即以句子為單位,語序符合譯入語習慣,同時較諸原文,字字有著落,不增不減,語氣相似,文體相當。檢測功力的一個指標是詞典。初學用雙語詞典(或叫翻譯詞典),例如英漢詞典,進而用雙解詞典,最后用單語詞典,即英英詞典。抱一本雙語詞典干活不能叫翻譯,只能叫搬運,因為其中的單詞是詞典編纂者翻譯的,所謂譯者只是把詞典的譯文照搬到自己的譯文中而已。這樣的翻譯,叫做詞典翻譯,功勞應該一半屬于詞典編纂者。能夠全程用單語詞典做翻譯才算是真正的翻譯。而具體能用什么詞典也是一個指標。翻譯20世紀以前的英國文學應該用《牛津英語詞典》,20世紀以來的則輔以《新牛津英語詞典》和《朗文當代英語詞典》;翻譯美國文學應該用《第三國際韋氏英語詞典》,輔以《牛津美語詞典》。這些是頂級配置,其余等而下之,可以不論矣。詞典選用不當,許多詞義都查不到,怎么可能譯得正確呢?養成用單語詞典做翻譯的習慣可以大幅度提高詞義辨析能力,而詞義辨析能力是譯者功力的一個重要體現,其高低與選詞正確率的高低成正比。至于母語,譯者掌握的詞匯量在一般情況下應該足以不用查詞典,詞典只是用來印證不確定的措詞的。僅用《現代漢語詞典》不夠,最好用《漢語大詞典》,輔以《辭源》《辭海》。
翻譯是一門手藝,凡手藝必有技術,也可以達到藝術的高度。技術未必是藝術,而藝術必然包含技術。技術的運用即藝術,所謂“運用之妙,存乎一心”。如前所說,翻譯與寫作一樣,如果能達到文體自覺,可以說就進入藝術境界了,只不過翻譯需要達到兩種語言的文體自覺,這就是為什么世界上其它地區付給譯者的稿酬要倍于作者所得的原因。要熟悉各類文體,除了廣泛閱讀,多見多識,別無捷徑。文體以雅俗論,不以古今論,盡管有些詞語會因古舊而顯得雅。所以,翻譯中的文體對應應該是雅俗等級的相應,而非時代早晚的相應。用“詩經體”譯《斯卡布羅集市》是不錯的,因為二者文類皆屬民歌;譯赫西俄德的《工作與時日》則未必對,盡管時代相近。有的譯者所謂語感只不過僅指譯文的語感而已,而非譯文與原文間的文體對應。對兩種語言中各類文體掌握不足,就會造成文體不相應。
譯者是手藝人,應該保持謙卑的姿態。翻譯工作的性質決定了譯者永遠是第二位的。他是站在發言者身后的那個人。如果他試圖站到前面來,就是僭越;如果他試圖說他自己的話,就是背叛。他可以用木雕或剪紙的形式逼肖《清明上河圖》,但不可以把它臨摹成潑墨大寫意。他應該是個性格演員,演誰像誰,而不應是個本色演員,演誰都像自己。有的詩人譯者把莎士比亞的十四行詩也譯成自己慣寫的自由詩體;有的學人譯者把但丁的《神曲》譯成散文體。這不是不可以,但這不是最好的,因為文類不相應,說明譯者力有未逮。譯者的創造性應該體現在如何逼近,而非遠離原文,在于創造貼切的妙譯,而非所謂“超越原文”的蛇足,猶如畫畫寫生或臨摹,無論形似還是神似,總要以似為能事;不似,只能說明功力不到,再怎么利口逞辯,也無濟于事。翻譯與創作的根本區別就在于,前者有原文為參照而后者沒有。所謂意譯一旦超出了可識別范圍就不再是翻譯,而是近乎剽竊的創作了。仿作和改作則是另一回事。埃玆拉·龐德的《震旦集》屬于脫離原文對譯文潤色加工的產物,他所做的相當于古代譯場中“潤文”者,或現代出版界不懂原文的編輯所做的工作。若奉如此“譯品”為圭臬,就會偏離譯學正道,因為它不以原文為參照。
譯者須另有專業,翻譯應居于業余地位,否則會淪為無所不譯的翻譯匠。而正是這專業決定了譯者的翻譯領域,例如,法學譯者須以法學為專業,醫學譯者須以醫學為專業,文學譯者當然須以文學為專業。而即便是以文學為專業的譯者,也不是什么樣式的文學作品都譯得好的。僅以翻譯為專業的翻譯匠則無論譯何種其他專業文獻多半會讓人覺得不可靠,而且其譯作往往有一股說不出的“匠氣”,猶如文人畫家眼里的某些專業畫家的作品那樣。
翻譯又是涉外文獻研究的基本功,是細讀的細讀,若想換一種語言毫無遺漏地準確轉述,非吃透原文原義不可。錢鍾書有言:“從事文字工作,最容易的是編寫大部頭書,洋洋灑灑,易摻水分;其次是論文,自應要有新觀點、新材料,但若有自己尚未弄懂的問題,盡可按下不表;再其次是注釋,字字句句都得追究,萬一遇到攔路虎,還可以不注或徑作‘不詳’、‘待考’,一般也是容許的;最難的是翻譯,就連一個字都逃不過去了。”說句玩笑話,錢先生這說的是直譯,若是意譯,還是繞得過去的。我曾在一次講座上說:“翻譯應以直譯為常。直譯就像直道而行,遇到障礙,就退一步從邊上繞過去,若障礙大,就再退一步,總之要貼著邊繞,不能跑遠了,這就是直譯,意譯是變。然后還要再回到直道上來,跑遠了就不是翻譯了。”翻譯即換一種語言轉述(英語“translate”的本義)。轉述有兩面:理解和表達。理解了,表達不好,是譯入語能力有欠缺;未解或誤解了,亂表達,是譯出語能力有欠缺;既不解又表達不好,是兩者都有欠缺。總之,譯出語和譯入語能力,如車之兩輪,鳥之雙翼,要大致相當,若過于懸殊,必然會失衡。盡可能均衡提高兩種語言的詞匯儲備、詞義辨析能力、文體意識、寫作能力,是譯者畢生都需要努力的,而這是無止境的。
翻譯是一種遺憾的藝術,作品似乎永遠沒有完成的時候,好在原文永遠在那兒,可以照著不斷修改,但也不得不隨時接受讀者檢驗。自覺的譯者往往能夠自行發現自己的錯誤,欣喜于自我的長進,否則也會歡迎真實中肯的批評。聞過則喜,知過必改,修辭以立誠,這就近乎修行,由技而入道了。
一般來說,手藝人很少公開評論人家的作品,更少談論自家的技術秘訣。以上所說,不過是些牢騷以及與同道共勉的話。作為手藝人,也許我說得已經太多了,不如還是讓作品說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