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襲毒瘤:我們都是受害者
日前,一則以“小滿”節氣為創意的汽車廣告視頻火爆全網,卻在當紅之際被某短視頻創作者揭露其文案涉嫌抄襲。一波未平,某電視臺的舞蹈節目又被曝出與此前大熱的舞劇《只此青綠》高度相似,被網友認為存在“像素級抄襲”的情況。短期內,連續爆發的抄襲風波引發熱議,此類事件反映出種種問題令人警醒。
談及對抄襲行徑的反擊,許多人應該還記得這樣一件事。2020年,一封由瓊瑤等111位文藝工作者聯名發布的公開信,一夜之間登上了各大平臺熱搜。公開信的內容,聚焦對曾有抄襲劣跡的影視劇從業者的抵制,不僅在網絡上引起各方關注,也在現實層面令涉事抄襲者付出了應有的代價。經由此事,我們看到了創作者們在維權方面的鮮明態度和持續努力。
事實上,各方對抄襲行徑的打擊從未休止,近年來我國對知識產權的保護力度顯著增強,相關法律法規不斷完善,文化行業自律標準與維權模式日趨成熟。那么,為何抄襲仍不時發生?一方面,某些居心不良的創作者或文化企業自認為抄襲低成本、高收益,抱有“不被發現就是賺到”的僥幸心理。另一方面,好制度還需被落實,當一些優秀的創意或原創作品遭遇抄襲時,仍存在權益認證難、維權成本高等情況。當維權者還在苦苦捍衛自己的權益時,也許抄襲者已經將黑手伸向了下一個受害者。
此外,相較廣告、設計、舞臺表演等相對容易發現抄襲情況的創作形式外,還有許多更加隱蔽的抄襲方式。比如,有些人將抄襲、剽竊偽裝為借鑒、致敬,打著大眾難以有效甄別其邊界的“擦邊球”;在文學、影視領域,相似的人設、熟悉的情節被某些人拆解得支離破碎再縫縫補補,將“融梗”貫徹到底;在短視頻領域,似曾相識的剪輯手法和高度雷同的文案內容層出不窮,以不同的賬號和面孔反復上演著“克隆”戲碼……
也許一些人認為,只要看起來新鮮、精彩、有趣,抄襲與我們受眾何干?實際上,當被抄襲者受到侵害、當原創力遭到扼殺,我們每個人都是受害者。正如在購買商品時,所有人都不愿為一件贗品付出高價,更不希望自己付出才智與努力的成果被人竊取。更何況,每一次抄襲的發生,都意味著原創力經受一次重創,長此以往或將造成“劣幣驅逐良幣”的局面,當曾經的原創者也被迫步入“惡性循環”,各方只能品嘗惡果。
高品質的文化創作需要良好的創作生態和行業環境,而原創力正是文化產業的生命力所在。抵制抄襲、捍衛原創,不僅需要創作者自身的努力,也需要大眾的共同參與。在媒介愈發多元的情況下,每個人的眼睛都是讓抄襲者難以遁形的利器,輿論場對于抄襲行為抵制的聲量,也將有效驅散不良行為的陰霾,讓原創內容更好實現其價值。唯有共同維護風清氣正的環境,才能鏟除抄襲滋生的土壤,讓行業長期向好發展。
必須注意的是,抄襲不僅是扼殺原創力的“毒瘤”,更是涉嫌違法的惡行。對此,既需要各方加強監督、嚴加懲治,同時,行業也應樹立自省意識,尊重受眾、敬畏規則、保護原創。須知,互聯網時代凡事留痕,如今犯下抄襲的行徑,絕非一刪了之、道歉了事就能根除,曾經抄襲者有恃無恐的情況再難有空間。面對抄襲風波,各方應以此為戒、打造精品,更好彰顯我國文化產業的蓬勃朝氣。
(作者系文化評論人,青年編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