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范使用漢字 媒體要“作則”也要“督責”
北京冬奧會臨近,冬奧會會徽“冬夢”、冬殘奧會會徽“飛躍”越來越多地出現在人們眼前。這兩個會徽分別以漢字“冬”和“飛”為主體,利用漢字豐富的表意功能與多變的重塑優勢,巧妙地將書法藝術、冰雪運動和人文精神融為一體,構成具有視覺沖擊力的標識符號。漢字不僅具有強大而豐富的表意功能,而且其字形結構具有獨特的藝術和審美價值,豐子愷先生稱其“天生成是美術的”。
然而,信息化、智能化時代對漢字的使用而言是一柄雙刃劍:一方面,數字化讓漢字使用進入一個全新環境,大大拓展了漢字的表現空間和形態,滿足了人們多元、多樣的審美需求和文化表達;另一方面,粗制濫造、任意破壞漢字形體而成的另類字體,似乎成了漢字使用的“時尚”,特別是一些拙劣的字體產品被出版、影視、報刊等大眾傳媒使用,給漢字規范化使用帶來了新的沖擊。例如,除古今知名書法家的書跡進入字庫外,一些明星、網紅等的手寫體也成為數字化漢字,出現了筆畫多余、部件錯誤、偏旁混淆、繁簡混雜等現象,既有損于漢字規范,又戕害了漢字美感。
使用規范漢字,媒體要“作則”。作為漢字這一文化載體的“載體”,媒體是漢字使用的“風向標”,是規范漢字使用的引領者、踐行者和推動者。我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明確規定,廣播、電影、電視、公共場所的設施、招牌、廣告等的用字應當以規范漢字為基本用字。媒體要嚴格遵從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法律法規和相關要求,建立、健全完善的字體準入機制和使用機制,處理好創新與守正的關系,研發、制作或采用基于公共大眾化應用平臺的標準字庫字體,讓數字化字體既具有創新性、獨特性,又具有規范性、標準性;同時要堅決抵制刻意追求標新立異、有悖規范漢字形體、缺乏美感的手寫字體無監管、無門檻、無原則地進入媒體領域,破壞漢字應用生態。
使用規范漢字,媒體要“督責”。互聯網時代,融媒體、自媒體等在漢字使用中發揮著舉足輕重的作用。它們在很大程度上助推了漢字的數字化發展,成了漢字新體、新形、新義的“創作者”。而個別媒體在質量監督方面較為欠缺,導致各種拙劣字體、錯誤字形、惡劣字義呈現出無序傳播和無章使用的狀態,成了漢字不規范使用的“發酵池”“催化劑”。對此,媒體要做好自我規約,自覺遵從漢字使用規范,并充分發揮媒體監督與糾正不良現象的作用,創新宣傳手段和監督方式,不能對不規范漢字的現象熟視無睹,要堅決制止和消除漢字使用的不規范現象,正確引導漢字使用走向規范。
漢字是中華民族文化自信的重要基石,是傳承中華優秀文化的重要載體和工具,推行和使用規范漢字功在當代、利在千秋。媒體作為規范漢字使用的排頭兵,既要以身作則,維護漢字的尊嚴和純潔;也要強化監督責任,糾正漢字不規范使用的行為。
(作者:雷黎明,系西北師范大學文學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