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屆“汪曾祺文學獎”短篇小說獎、散文獎評選啟事
汪曾祺先生是中國著名小說家、散文家、戲劇家,出生于江蘇省高郵市。為紀念汪曾祺先生的文學成就,繼承其優秀的文學造詣,彰顯汪曾祺故里文化魅力,江蘇省作家協會、高郵市人民政府聯合舉辦第七屆“汪曾祺文學獎”短篇小說獎、散文獎評選活動。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文藝工作的重要論述為指導,堅持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前進方向,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創作導向,貫徹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弘揚主旋律,提倡多樣化,繼承和發揚汪曾祺的文學遺產,通過獎勵思想性、藝術性相統一的優秀作品,進一步推動文學事業繁榮發展。
二、評選范圍
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在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批準出版發行的文學報刊上發表的短篇小說、散文。
參評作品以首次發表、出版時間為準。
三、獎項設立
第七屆“汪曾祺文學獎”設立“短篇小說獎”、“散文獎”,其中“短篇小說獎”評選5篇,頒發獎金和證書,每篇獎金5萬元;“散文獎”評選5篇,頒發獎金和證書,每篇獎金3萬元。
四、評選標準
1、體現以人民為中心的創作導向,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群眾,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表現中華民族的優秀傳統和實現中國夢的偉大精神。
2、短篇小說需繼承和發揚中外短篇小說的藝術傳統,致力于短篇小說的藝術探索,呈現富于個性的創作風格,充分體現漢語魅力和文本的唯美性,為讀者所喜聞樂見。
3、散文需以反映黨的十八大以來的成功經驗、社會成就和人民群眾幸福日常生活為主題,特別關注有“長江文化”“大運河文化”元素和真情實感的作品,字數5000字以上。
五、評選方式
個人申報自薦、提名委員會提名推薦與評委會投票評選相結合。
六、評選組織
1、組委會。由江蘇省作家協會、揚州市文聯、中共高郵市委、高郵市人民政府等有關單位負責人和專家組成第七屆汪曾祺文學獎組委會。
2、組委會辦公室。評獎辦公室設在中共高郵市委宣傳部,承擔汪曾祺文學獎的行政事務和評獎結果的發布、頒獎活動的組織工作。
3、提名委員會。由組委會辦公室組建提名委員會,負責參評作品的提名推薦,提名委員在全國有影響力的文學期刊或文學選刊的主編、副主編中產生。
4、評委會。由主辦方和國內汪曾祺研究專家及著名文學評論家組成評委會,負責汪曾祺文學獎的復評、終評工作。
七、評選流程
1、作品推薦。個人申報自薦與提名委員會提名推薦同步進行。(1)個人申報自薦限1篇,于2021年11月20日前將作品文字電子版提交申報郵箱,短篇小說:wzqwxjxs2021@163.com,散文:wzqwxjsw2021@163.com,注明首發刊物與時間(附刊物圖片),撰寫500字左右自薦理由;來稿均需注明個人真實姓名、身份證號、地址及聯系方式,并附作者簡介、注明報刊和發表時間。(2)提名推薦:每名提名委員會委員按照評選標準推薦5篇作品,提交推薦理由,在規定時間內報送評獎辦公室匯總。
2、初評產生候選作品。組委會辦公室將所有個人申報自薦的作品和提名委員會推薦的作品匯編后提請初評評委審讀,產生短篇小說、散文各30篇復評候選作品。
3、復評產生入圍作品。復評評委在審讀短篇小說、散文各30篇復評候選作品的基礎上,投票產生短篇小說、散文各10篇入圍作品進入終評。
4、終評評委會集中評選。評委會集中討論評選、實名投票,最終累計獲得推薦票數排序獲“汪曾祺文學獎·短篇小說獎”、“汪曾祺文學獎·散文獎”。
5、頒獎。評選結果由組委會統一發布,在高郵市舉行頒獎活動,向獲獎作品的作者頒發獲獎證書和獎金。
八、附則
1、汪曾祺文學獎每兩年舉辦一次。
2、獲獎作品將由中共高郵市委宣傳部結集出版,不另付稿酬,作品著作權仍歸作者所有。
3、本啟事由中共高郵市委宣傳部負責解釋。
第七屆汪曾祺文學獎組委會
2021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