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望舒的一封辯誣函
1937年7月7日,抗日戰爭全面爆發。次年5月,戴望舒由上海到香港,任中國文化協進會理事、中華全國文藝界抗敵協會留港會員通訊處干事等,主編《星島日報》副刊《星座》、詩刊《頂點》,編輯英文版《中國作家》等。1941年12月25日,日軍占領香港。1942年3月,日本憲兵以從事抗日活動的罪名,將戴望舒拘捕。戴望舒備受酷刑,但始終堅持民族氣節、寧死不屈,并寫下《獄中題壁》等充滿愛國情懷的詩篇。同年5月,戴望舒被保釋出獄,但仍受到“不得離港”等限制。直到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無條件投降后,他才獲得人身自由。1946年春,返回上海。
抗戰勝利以后,全國興起檢舉漢奸運動,文藝界也不例外。
1945年9月11日,戴望舒致信中華全國文藝界抗敵協會(后更名為“中華全國文藝協會”),報告自己從港戰發生以來的情況。9月24日,中華全國文藝界抗敵協會復函戴望舒,委托其負責“調查附逆文化人”(《文協函慰上海作家并請調查附逆文化人》,重慶《大公報》1945年9月25日第1張第3版)。可是不久,戴望舒本人卻被檢舉為漢奸。1946年2月1日,桂林《文藝生活》光復版第2號發表《中華全國文藝協會對于懲治附逆文化人的決定》,同時刊發21位“留港粵文藝作家”聯合署名的《留港粵文藝作家為檢舉戴望舒附逆向中華全國文藝協會重慶總會建議書》。《建議書》指控戴望舒在香港淪陷期間,“與敵偽往來,已證據確鑿”,并附證據三件。針對指控,戴望舒寫了一封真切沉痛、感人肺腑的“辯白書”(馮亦代曾保存著這份未刊手稿,幾十年后轉送給了李輝。參見李輝《難以走出的雨巷——關于戴望舒的辯白書》,《收獲》1999年第6期)。他說:“我曾經在這里坐過七星期的地牢,挨毒打,受饑餓,受盡殘酷的苦刑(然而我并沒有供出任何一個人)。我是到垂死的時候才被保釋出來抬回家中的。”還說他拒絕參加敵偽組織及其活動,“沒有寫過一句危害國家民族的文字”。中華全國文藝協會重慶總會大概收到了戴望舒的“辯白書”,最終未采信那些“留港粵文藝作家”的建議,沒有認定戴望舒為“附逆文化人”
風波本已平息,沒想到兩年之后,又有人說戴望舒是被通緝的漢奸。
1948年3月22日,上海《東南日報》第1張第4版刊登消息《粵高院通緝漢奸三百余名傳葉靈鳳戴望舒匿居本市》,內中稱:“廣東高等法院最近通緝漢奸一批計三百余名,文化漢奸葉靈鳳,戴望舒亦在其內。傳葉戴二逆,改姓更名,潛居滬市。”3月24日,重慶《大公晚報》也發表了題名《粵高院通緝漢奸傳戴望舒葉靈鳳匿居滬市》的消息,其電訊頭為“廣州二十三日電”。
戴望舒看到《東南日報》上的消息后,“不勝駭異”,遂于3月24日致信《東南日報》,請予更正。全文如下:
逕啟者,本月二十二日貴報第一張第四版,載有粵高等法院通緝漢奸三百余名消息一則,獨舉出葉靈鳳及鄙人姓名,并稱葉君與鄙人均改姓更名,潛居滬市等語,閱之不勝駭異。按鄙人在港,身陷日寇牢獄,受盡虐刑,始終不屈,事實俱在,人所共知。(憶貴報長春副刊亦曾刊出短文一篇,記鄙人在港時編制民謠打擊日寇事。)勝利后復員來滬,先后在國立暨南大學、國立音專及市立市專等校任教,得暇并為各報章雜志撰文,現寓本市其美路新綠村,從未改姓移名,更無所謂潛居,貴報所載種種,想必出于別有用心者之惡意毀謗,用特奉函,請予更正。是所至感!此上
東南日報
戴望舒頓首三月廿四日
3月26日,這封信刊發在上海《東南日報》第1張第4版“來函照登”欄。戴望舒認為,他在香港“身陷日寇牢獄,受盡虐刑,始終不屈,事實俱在,人所共知”,而《東南日報》所載的不實消息,是別有用心者對他的“惡意毀謗”。
信中,戴望舒提到“貴報長春副刊亦曾刊出短文一篇,記鄙人在港時編制民謠打擊日寇事”。“短文一篇”即指馬凡陀所寫的《戴望舒所作的民謠》,發表在《東南日報》1946年11月9日第2張第7版《長春》。文中說,香港被日寇入侵后,民間廣為流傳一首諷刺日本侵略者為祀奉所謂“陣亡英靈”而建造“忠靈塔”的民謠——“忠靈塔,忠靈塔,今年造,明年拆”,是戴望舒寫的。當時,戴望舒所編制的民謠共有十幾首,其中一首詛咒日本“神風飛機”的民謠是這樣寫的:“神風,神風,只只撥空,落水送終。”在馬凡陀看來,以《雨巷》等抒情詩聞名的戴望舒“忽然寫出這種樸實的作品來”,一點也不奇怪,“因為任何認真地生活在這個時代中的人沒有不受時代的波動的,何況一個敏感的詩人呢?”他還說:“戴先生曾被捕下獄,受盡苦楚,雖然生還,身體大受影響。”此后,漢口《大剛報》(11月12日)、重慶《大公晚報》(11月14日)、貴陽《中央日報》(11月27日)等報紙紛紛轉載了這篇文章,在文末署有“文聯”字樣。11月18日,香港《華商報·熱風》第229期轉發時,改題《香港的戰時民謠》,文末標示“文聯社特稿”。馬凡陀的這篇文章為戴望舒洗清冤白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正因如此,所以戴望舒在信中特別提到兩年前的這篇短文,以正視聽。
1948年4月11日,《青島晚報》上有一則簡訊,題為《戴望舒不白之冤》,對《東南日報》所載消息及戴望舒信作了比較客觀的報道:“日前上海某報記戴望舒附逆嫌疑,與葉靈鳳之名并列。此訊刊出后,載(戴)立函該報更正……上海某報以戴行蹤秘密,實誤傳,戴寓于上海江灣其美路,且常在各種文藝集會中漏(露)臉焉。”
戴望舒寫給《東南日報》的這封辯誣函,未收入中國青年出版社1999年1月版《戴望舒全集》,也不見有論者提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