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辦國辦印發《意見》,明確主要目標和任務 深化國有文藝院團改革 繁榮發展社會主義文藝
據新華社消息,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了《關于深化國有文藝院團改革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并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意見》指出,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文藝工作,作出一系列決策部署,出臺繁榮發展社會主義文藝、支持戲曲傳承發展等政策措施,國有文藝院團改革發展取得積極進展。但是,同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相比,國有文藝院團宣傳思想戰線主陣地作用尚待加強,創作生產能力尚不匹配,生機活力還未充分激發。
《意見》強調,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緊緊圍繞舉旗幟、聚民心、育新人、興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務,突出問題導向,堅持分類指導,以演出為中心環節,凝聚共識,激發國有文藝院團生機活力,創作生產思想精深、藝術精湛、制作精良的舞臺藝術佳作,不斷滿足人民向往美好生活的精神文化需求。
《意見》明確深化國有文藝院團改革的主要目標:建立和完善劇本質高量多、劇目紛呈多彩、劇場布局合理、院團人才輩出的可持續發展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實現國有文藝院團創演質量、管理水平、服務效能大幅提升,鞏固和發揮國有文藝院團舞臺藝術創作生產的主導地位和引領作用。
《意見》提出深化國有文藝院團改革的重點任務。
(一)明確功能定位。國有文藝院團是繁榮發展社會主義文藝的中堅力量,是提供公共文化服務、發展文化產業的重要力量。國家直屬院團要強化“國家隊”意識,著力創作體現國家水準和民族特色、具有國際影響力的優秀舞臺藝術作品,示范帶動本藝術門類發展。省(自治區、直轄市)屬院團要充分挖掘地方特色資源,做強區域優勢藝術門類,成為本區域舞臺藝術創作生產的引領者和推動者。
(二)分類推進改革。已明確保留事業單位性質的國有文藝院團,要突出和強化公益屬性,完善財政、人事、收入分配等各項政策,進一步增強活力。已組建的演藝企業集團,要充分發揮聚合優勢,努力成為骨干文化企業。未列入保留事業單位性質范圍的國有文藝院團,要著力提高市場適應能力和發展活力,創造條件轉企改制。
(三)激發國有文藝院團內生動力。實行政事分開、事企分開、管辦分離,改進政府管理和服務方式,強化政策引導、激勵和保障,為國有文藝院團營造更好發展環境。完善轉企改制國有文藝院團法人治理結構,強化內部運行機制和經營管理創新,形成體現文化企業特點、符合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資產組織形式和經營管理模式。建立健全國有文藝院團內部決策和制約機制。
(四)建立健全扶持優秀劇本創作的長效機制。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創作導向,加強現實題材、愛國主義題材、重大革命和歷史題材、青少年題材、軍事題材等劇本創作,深入挖掘中華文化底蘊,積極反映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實踐,提高原創能力。加強藝術創作研究機構建設,鼓勵國有文藝院團或藝術研究院(所)設立創作室等創作機構。中央和地方各類藝術基金,有條件的要將劇本創作資助納入有關中長期規劃,加強對劇本、編導、作曲等原創性、基礎性環節和優秀創作人才的資助。支持劇本創作人員培養,注重扶持縣級以下基層文化機構創作人才。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要支持國有文藝院團提升自身創作生產能力,為劇作家采風、深入生活提供條件。
(五)建立健全促進劇目生產表演的有效機制。建立導向正確、內容鮮活、群眾喜愛、常演常新的劇目生產表演機制,設立藝術委員會或藝術總監崗位,加強劇目生產選題論證評估。根據國有文藝院團的藝術樣式,聚焦經典代表作、新編和改編劇目、現實題材原創新作等不同題材,適應不同演出條件,滿足不同觀演人群需要,推出優秀劇目演出的經典版、駐場版、巡演版,形成劇目生產題材和版本多樣化機制。
(六)建立健全鼓勵演職員多演出的激勵機制。以藝德藝風建設為重點,綜合考核演出數量和質量,根據考核結果合理確定演職員的收入分配、職稱評定和福利保障,為演職員充分施展才華創造良好的體制機制環境。建立健全收入分配激勵機制,細化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等級和檔次。按照多演出多得酬勞的原則,適當拉開演職員收入水平差距,演出收入向業務骨干和作出突出業績的人才傾斜、向一線演員傾斜、向關鍵崗位和特殊崗位傾斜。允許國有文藝院團對高層次人才、關鍵崗位、業務骨干或緊缺急需人才實行協議工資、項目工資、年薪制等分配方式。根據演出數量、質量等因素,合理確定保留事業單位性質的國有文藝院團績效工資總量,單位內部分配時可根據需要設立創作、演出、高層次人才補貼等績效工資項目。
(七)建立健全布局合理的劇場供應機制。采取改(擴)建、新建、租賃、委托經營等多種方式,科學合理增加劇場和觀眾座席數,建立健全城鄉統籌規劃、存量盤活優化、增量不斷擴大、布局動態平衡的劇場供應機制。支持各地結合經濟發展水平、相關規劃、文化基礎和社會需求等因素,加強劇院(場)等設施場所建設,配套建設舞臺演出設施。促進國有文藝院團和劇場深度合作,支持“團場合作”、“以團帶場”或“以場帶團”。
(八)建立健全國有文藝院團雙效統一的體制機制。建立健全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實現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相統一的文藝創作生產體制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