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文藝的“發展之問”與“治理之道”
近年來,網絡文藝產業一方面得到了突飛猛進的發展,包括網絡文學、網絡影視、網絡音樂、網絡綜藝、網絡游戲等在內的許多細分類型及依托網絡平臺生長的“泛文藝”產品等紛紛涌現,同時網絡文藝受眾也實現了大規模增長。根據第47次《中國互聯網絡發展狀況統計報告》公布的數據,截至2020年12月,我國網絡游戲用戶規模為5.18億、網絡音樂用戶為6.58億、網絡文學用戶4.6億、網絡視頻用戶9.27億,特別是游戲市場實際銷售收入超過了2786億元。除了用戶市場規模巨大外,各產品門類幾乎也都產生過一些“現象級”作品,其中還不乏得到專業評論家和主流評價體系認可之作。在此基礎上,理論評論界對網絡文藝的研究與批評也在逐漸深入。
另一方面,網絡視聽產品存在的某些問題與發展趨向也在引起越來越多有識之士的關注。如今年全國兩會期間,網絡文藝治理就再度成為了不少代表和委員熱議的話題。多位代表、委員針對當前網絡視聽產品中出現的暴力傾向、情色渲染、審美情趣錯位,以及釣魚消費等影響網絡環境治理和青少年健康成長的問題發聲,并積極探尋解決辦法。此外,當下網絡文藝評價體系的不健全,生產方以流量為王,過度重視資本導向乃至忽視社會效益等問題也在引發文藝理論評論界的批評與思考。應該說,這些反思、質疑和批評都屬于網絡文藝的“發展之問”,其目的也都是探求網絡文藝的“發展之道”。
淺層與深層問題互相交織
綜觀當前網絡文藝存在的問題,大體可分為淺表與深層兩大類。淺表層面主要表現為宣揚低俗庸俗的內容,制造不良感官刺激。比如有的網絡文學作品中有較多色情、暴力內容;有的網絡影視和網絡游戲有意渲染封建迷信思想以及色情、血腥的視覺場面等;有的網絡綜藝節目熱衷于靠“黃段子”“葷段子”獲得關注;還有的網絡視聽節目專門鉆漏洞、找盲區,熱衷于以所謂“大尺度”“擦邊球”吸引眼球;有的網絡文學和網絡影視作品沉溺于以權謀書寫歷史,過度渲染人與人之間的利益分歧與爭奪,歌頌叢林法則、宣揚勝者為王。至于創作技巧稚嫩、制作粗糙等方面的問題更不必贅述。這些問題雖時常受到批評和整頓,但還沒有得到根治。
從更深層面看,以“架空”世界里的“爽感”營造,傳遞錯誤的處世邏輯和行為法則更應引起警惕。比如,有的網絡文藝作品為了達到“爽”的效果,圍繞主人公意志無原則、無底線地設置情節,其“上位”路上的任何“絆腳石”均在可“清除”之列,即便踐踏法律制度、公序良俗、人倫親情也在所不惜。這些作品以“架空”為幌子,讓讀者或觀眾在抽空了歷史背景和現實條件的“虛幻”世界里獲得“代入感”,從心所欲地“爽”一把。在一定意義上,這或許具有現實代償、緩解壓力的作用,但把“網感”等同于“爽感”,并以兜售“爽感”代替對“美感”的營造,把“爽文”“爽劇”作為創作目的,不但會破壞受眾審美口味,而且必將對“三觀”造成負面影響。
在網絡視聽產品中,網絡游戲是最具綜合性的網絡文藝類型,其問題的表現也更加明顯、集中。比如,有的戰爭類網游單純以消滅“敵人”數量的多少作為得分依據,并以此作為玩家獲得榮譽甚至游戲“通關”的前置條件。這一內嵌于游戲的規則看似符合游戲設計的“原理”,其實和現代格斗以及戰爭中應有的人道主義精神均存在明顯背離。再如,有的游戲允許玩家花錢購買道具來抵消角色的“罪惡”,似乎暗示犯罪分子可以花錢免去法律懲罰。又如,有的模擬人生類游戲中,情感乃至家庭可以隨意建立或輕易舍棄。應該說,比起刺激性的場面、赤裸裸的語言、挑逗性的形象,這些潛在的價值導向問題對用戶尤其是青少年群體產生的危害更大,監管難度也更大。
辯證看待網絡文藝“成長的煩惱”
如前所述,關于網絡文藝的質疑和批評,均為“發展之問”,相應地,網絡文藝存在的不足大多也為“發展中的煩惱”。回顧歷史,大多數新興的文藝類型都是“被罵大的”。英國文化評論家特里·洛威爾曾指出,18世紀小說的興起引起過廣泛攻擊,到了20世紀30年代和50年代,類似的命運又發生在了當時新興的電影和電視身上。互聯網是當代社會發展的最大“變量”,與之相伴而生的中國網絡文藝,即便從痞子蔡發表《第一次親密接觸》算起也剛過“而立”之年。若將其放到人類文學藝術史的長河中來看,更是遠未到定型定論之時。更何況,網絡文藝與以往文藝的最大差別就包括了變化多樣、迭代快速,且高度受制于媒介等外部因素,自然也就更加具有不確定性。
這種不確定性有多種表現,甚至會以悖論的形式反映出來。比如,因為高度的互動性、參與性以及用戶生產內容等特性,網絡文藝開創了多元主體參與文化創造的新局面,互聯網給予人們的表達便利降低了文藝創作的門檻。一臺電腦、一根網線,網絡文學的寫作者就可以把自己的作品送到讀者面前,省去了印刷出版的時間差乃至文學編輯這個“中間商”。而隨著信息技術和各類圖像、聲音處理軟件的不斷發展,圖片、視頻、音頻制作越來越尋常,甚至一部智能手機就可以完成音樂、影視作品的制作和傳播。更別說網絡直播興起后建構的全新的藝術“舞臺”,為草根創作提供了更廣闊空間。從本質上說,網絡文藝應是個體創造力迸發的園地,拒絕模式化的批量生產。但是,網絡文藝又天然自帶產業屬性,資本習慣于復制成功經驗以趨利避險的本性促使網絡文藝以最快的速度完成了自身的類型化,跟風甚至抄襲等行為亦屢見不鮮。
再如,依托于網絡言論空間構建的“新批評”場域中,彈幕、點贊、微評等帶有評論意味的新形式,以其即時反饋和龐大體量,沖擊和重構著創作和批評之間的關系,給大眾表達文藝欣賞意見提供了更廣闊的渠道。然而,在“閱讀量”“播放量”等量化指標的壓力下,“水軍”評論、圈層互撕,買熱搜、刷評分等也在滋生蔓延,遮蔽了理性平和的觀點,對正確評價網絡文藝作品構成了某種阻礙,反而破壞了文藝生態。
實際上,網絡文藝發展圖景是十分復雜的。在各種矛盾與沖突中,我們看到的不僅是新興文藝門類的興起,更是社會文藝版圖的重構;不僅是文藝樣式的增加,更是文藝方式的再造;不僅是審美取向的變化,更是審美范式的創新;不僅是文藝新人的成長,更是文藝代際的深刻嬗變。毫不夸張地說,這個充滿不確定性的文藝“變量”,不見得會完全摧毀文藝的舊世界,卻必將建立一個文藝的新世界。正所謂,“若無新變,不能代雄。”文藝的演進之路從來就是新意迭出的。不過,新舊之變并非線性替代,而是結構變遷,是突破與包容并存共進的過程。因此,辯證分析網絡文藝的“發展之問”,實質上是要解決這樣一個問題:網絡文藝作為新興的力量,如何有效有機整合到當代中國文藝乃至全社會發展格局和進程之中,發揮文藝應有的社會功能?
提升網絡文藝行業治理能力與水平
提升網絡文藝行業治理能力與水平應是網絡文藝治理的宏觀目標所在。也因如此,網絡文藝治理必須建立在法治軌道之上,健全相關法律法規。同時也不能忽視批評對創作的引導作用,努力建構符合網絡文藝特點的科學的評價標準和評論話語體系。同時必須看到,網絡文藝融入經濟、文化和社會之深,牽涉相關利益主體范圍之廣,以及用戶規模之大,均遠非以往任何文藝類型可比。因此,其治理之道必然更加復雜,必須依靠多元主體、做到多方施策。
筆者以為,當前頗為重要而緊迫的任務是提升網絡文藝的行業治理意識,健全行業治理體系。行業治理是現代社會治理的重要內容。由于國情的差異,不同國家的行業治理方式和體制各有不同,但以行業組織作為行業治理的重要承擔者是比較普遍的選擇。近些年來,網絡文藝領域的行業組織受到廣泛關注,并已有了一定發展。早在2010年,全國政協委員、書法家言恭達等即倡議成立網絡藝術組織,形成網絡文化主流引導力量。在網絡文學領域,自2014年浙江成立省級網絡作協以來,省市兩級網絡作協可謂遍地開花。其他網絡文藝門類從業者“組織起來”的愿望和行動也日趨明顯,比如2017年中國電影評論學會網絡影視評論委員會成立,發布了《網絡影評人七大公約》。這些年,以新文藝群體和組織為工作對象的專委會也正在逐漸成為作協和各藝術家協會的“標配”,而“文藝兩新”中相當一部分即網絡文藝從業者。依托于這些行業組織而舉辦的交流、研討和評論活動等,除了學術和藝術功能外,事實上也起到了行業治理的作用。不過,與網絡文藝的龐大體量和迅猛發展勢頭相比,行業組織建設的體系性、精準性以及治理能力都還有可提升的空間。
與此同樣重要的是,提升網絡文藝從業者的思想和人文素養,引導其形成正確的創作觀和職業觀。網絡文藝雖具有更強的技術含量,說到底還是生產創作者價值觀念、思想水平、文化素質和審美情趣的綜合反映。網絡文藝從業者的素養既包括關于當代中國發展道路的歷史、現狀和前景,以及中國與世界關系的系統化認識,也包括家國情懷和中華美學的理解體認。網絡文藝從業者應通過創作實踐,把正確的國家觀、歷史觀、人生觀、文化觀、審美觀納入從創意到創作、從主題設定到敘事邏輯、從人物形象到場面呈現的全鏈條,經由文字或影像、聲音的途徑,完成內容和形式編碼,并通過有效的表達和指引,讓用戶在網絡文藝的欣賞和消費中,以場景化的方式,“捕獲”作品內在的思想和藝術訴求,進而喚起人們對社會文化歷史、現狀和前景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