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作家暢談“自然寫作”
原標題:當春乃發聲——內蒙古作家“自然寫作”策劃會
3月20日,上午,綠意蔥蘢,墨香氤氳。內蒙古多位作家在春分之日,齊聚呼和浩特,共同探討自然寫作的意義和方法,并為《草原》雜志“自然寫作”專欄出謀劃策。
“自然寫作”專欄由張煒、阿來、梁鴻鷹、施戰軍、陳應松、鮑爾吉·原野、馮秋子、劉亮程、任林舉、艾平、李青松、興安、黑鶴、蘇滄桑、傅菲等國內自然寫作作家、評論家、報刊主編共同發起,并聯合《文藝報》、中國作家網共同推薦。欄目開設以來,引起廣泛關注。為更好地打造“自然寫作”品牌欄目,《草原》雜志舉辦了這次以“自然寫作”為主題的策劃會。
當日,現場氣氛熱烈融洽,內蒙古文聯名譽主席、作家特·官布扎布,評論家、作家興安,作家路遠,內蒙古電視藝術家協會副主席、秘書長、作家杜拉爾·梅,作家王建中,詩人廣子,內蒙古青年雜志社副主編、作家照日格圖,內蒙古大學副教授、青年評論家鄢冬暢所欲言,從不同的角度暢談了對“自然寫作”的認識和思考,并對《草原》“自然寫作”專欄提出了諸多可行的建議。
《草原》雜志主編賈翠霞
《草原》雜志主編賈翠霞開宗明義,《草原》重新倡導“自然寫作”,意在號召廣大作家朋友關注生態壞境,以飽滿的熱情、嚴謹的創作態度和“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生態思想,表達對自然的關切與尊重,以及對生態環境與人類生存境況的反思和憂慮。并表達了將“自然寫作”專欄打造成品牌欄目的決心,以及對這一專欄未來發展走向的期許。上世紀八九十年代,《草原》以“北中國詩卷”影響全國,我們希望“自然寫作”也能夠引起國內文學界的關注和支持,成為新世紀《草原》嶄新的亮點。
在座的作家充分表達了各自對“自然寫作”的主張和思考,并結合自己的創作,對不同時代人與自然的關系的變化以及如何堅守文學生態、擴寬“自然寫作”的視野展開熱烈的討論。
作家們思路活躍,現場討論熱烈,不同的觀點不斷碰撞出新的思想火花。各位作家建議,《草原》作為內蒙古的省級文學刊物,應該進一步加大自然寫作的推介力度,以自然寫作為契機,鞏固文學主張,打造刊物的品牌影響力。同時,拓寬不同形式、不同體裁的自然寫作文本,豐富自然寫作的內容。策劃舉辦“自然寫作”的創作、研討活動,以“自然寫作營”等形式,組織作家真正到自然中去感受自然,并轉化成自然文學的文本。
“自然寫作”大家談
特·官布扎布(作家、內蒙古文聯名譽主席):
《草原》雜志推出“自然寫作”欄目并重新倡導“自然寫作”,值得關注。在我有限的認知里,地球和地球上以本能的形式存在的東西都是自然。它們是以物種和相互間關聯的形式呈現的一種現象。人類也是以這種形式存在的,后來進化成了人,并在人性中孕育出了除本能以外的本性和理性。于是把自己之外的存在稱呼為自然,也從此開始尋找自己與自然的關系和內涵。科學某種程度上是人類“物理性”思維的成果,科學家們在認知物種的構成和各物種之間復雜關系的基礎上發現了組合它們的方法,一下子給人類提供了生產生存資源的無窮力量。文學不是“物理性”思維的產物,但“自然寫作”發起者們的初衷是不是想把作家們的注意力以新的方式引向自然存在呢。從本性中衍生出來的愿望很難有終極價值,而從本能中提煉出的追求才有永恒的意義。所以,以人與自然的關系的角度,重新思考我們的世界,思考我們的寫作,或許會讓我們的文學煥發新的能量。
興 安(作家、評論家、中國當代文學研究會理事):
“自然寫作”是十八、十九世紀以來受到西方文學關注的創作觀念和寫作形式。有人問“自然寫作”與“生態寫作”的區別,我覺得“生態寫作”應該是“自然寫作”的一部分,它要比“自然寫作”的產生要晚得多,應該是工業革命后,科技生產和機械化、城市化給自然和人類生存環境帶來負面的破壞之后,一些作家主動進行的關于人類與自然關系的反思。而“自然寫作”其實在很早就已產生,是古代人將自然作為一種審美對象進行的研究和描述,比如古希臘亞里士多德的《動物志》,被認為是動物文學的祖本,古羅馬詩人維吉爾的長詩《農事詩》,被認為是最早的“自然寫作”。十九世紀“自然寫作”經典作家梭羅(《瓦爾登湖》)受其影響很大。我國古代更早便有關注和描寫自然的作品,比如西周至春秋時期的《詩經》,有一多半與自然有關。還有戰國時期的《尚書?禹貢》,被認為是最早的自然地理著作。
具體到“自然寫作”與“生態寫作”。我以為“生態寫作”更多的是以人為主體的,強調了人的主導性。“自然寫作”則是以自然為主體,或者說將人與自然作為對等的考察和文學創作的因素。傳統意義上的游記散文不是自然寫作,自然文學也不只是文本中的風景描寫。
西方的“自然寫作”觀念也是有一個過程。中世紀后,基督教神學的建立,強調了上帝的神圣地位,并賦予人類高于自然的優越性,即“所有的生物為了人類而造”,自然界的動物和植物都是為人服務的,所以動物或植物在文學中的形象或者是被人類利用的,作為食物或工具,或者作為與人類對立的超自然物。直到近代以來,人類才開始反省和思考人與自然的關系,認識到兩者的關系是平等的互為依存的關系。從這一點看,反倒是我們東方的宗教,包括原始宗教,更強調了人與自然的和諧與依存,乃至崇拜和敬畏,比如“萬物有靈”的觀念。現代以來的自然研究者們,也發現自然界的生物和動物,其實并不低等,只是我們認識的角度不用,或者我們還不了解。比如鳥類,季節性的遷徙、精美的巢穴、準確的定位系統,還比如烏鴉丟石取水的實驗等等,足以證明某些動物是擁有高度智商的,甚至還為我們人類的生存給予啟發。
內蒙古地緣遼闊、生態多樣,多民族相互交融,這為“自然寫作”提供了豐富的資源和可能性。新中國以來,前輩的作家們也為我們或多或少地提供了豐厚的自然寫作的元素或樣本,這也為我們的自然寫作奠定了基礎。
路 遠(小說家、編劇):
雖然在我所有的作品中都有對大自然的詳盡描寫,但那不是“自然寫作”。若干年前曾與評論家李陀先生有過一番深談。他是在看了我發表在《北京文學》上的一個短篇小說《瘋駝》之后,特意讓責任編輯興安約我到他家去見面的。他對我說:“路遠,你小說中表現出來的人對大自然的敬畏,這個夠你寫一輩子的。”正是從那次談話之后,我開始有意識地把大自然作為小說所要表現的主體,陸續寫出了《黑狐》《狂犬》《荒野的精靈》《鼠群漫過草地》等以大自然為主體的作品。
“自然寫作”不能僅僅拘泥于簡單的對動植物、對外部環境的描寫,應該往更深刻的領域探討挖掘。其實仔細思考,“自然寫作”的對象涵蓋面是非常之大的:第一,自然的改變——又可分為人為的改變,其中包括人對自然的破壞,人對自然的利用,人對自然的修復;還有自然自身的變遷,如火山、冰山、地震、洪水、颶風……等等;第二,人類對大自然的敬畏,又包括對無限空間時間的敬畏與遐想,對自然神秘現象的敬畏與崇拜,對自然不可知力量的恐懼等等。第三,人與自然的關系;第四,社會與自然的影響。還應該有很多。
人在改造自然時,對自然進行了無情的傷害,同樣,自然對人的報復也是異常殘酷的,如地震、洪水、沙漠化、蝗災、瘟疫等等。人類如何能與自然達成和諧共存?這可能才是每一個“自然寫作”的作家需要思考的問題。
杜拉爾·梅(作家、內蒙古電視藝術家協會副主席、秘書長):
《草原》雜志社推出自然寫作的創作思路,特別符合我們內蒙古作家的創作理念,我剛翻閱了“自然寫作”的基本定義,是這樣說的:“一切以自然為對象的書寫”為“自然寫作”。那么可以說,過去我們倡導的“生態文學”、“環境文學”都在其中,而我個人的理解,我覺得“生態文學”應該屬于自然文學,而自然文學與“自然寫作”應該有所區別。“自然寫作”以自然為主題,但思考的是人和自然的關系,是一種生命意識自然呈現出來的創作狀態。我覺得在內蒙古作家隊伍中,“三少”民族作家差不多都屬于“自然寫作”。他們的作品貼合自然,融于自然,他們自身就是自然的泥土里萌生的種子,生命呈現也是沒有經歷過修剪的“蠻荒”狀態。“本真”創作是“三少”民族作家寫作的主要特點之一,他們寫出的很多作品都應該屬于“自然寫作”的范疇。
廣 子(詩人、評論家):
無論是重新審視自然還是尋歸荒野,今天的“自然寫作”或自然文學其實遠比梭羅、愛默生、利奧波德們時代的自然文學概念和審美要復雜得多。一方面是文學創新動力自身的吁求 ,另一方面自然本身也面臨著困境。但重提“自然寫作”是必要的,也是有價值的。在目前的文化語境下,將視野朝向自然或荒野也許是一種可能的方向和途徑,甚至出路。
與其討論“自然寫作”這個概念,不如考慮它的現實意義。尤其當我們站在精神的層面來看,會很快發現——自然,它更象是文學永恒的初戀。但必須明確它與生態文學或環境文學的區別,作為一種深度體驗的自然文學,它還有一個重要的毗鄰概念,即同樣為地域性寫作所倚伺的“深度描寫”。“沒有地理上的支撐點,就沒有精神上的支撐點”(程虹),與當下自然所面臨的困境相比,我們面臨著更大的困境。如何尋求我們的精神支撐點,我們的地理支撐點在哪里?利奧波德的“土地倫理”對我們或許已經不適用了,那要如何構建一個新的“土地倫理”,以破解自然的困境。這一系列問題都需要“自然寫作”去面對,去加以思考。
《草原》今年倡導、重塑自然寫作,是一件令人振奮的事。我想,編者們的魄力還可以再大一些。甚至可以考慮把《草原》辦成一個純自然文學期刊,形成一個文學現象,一個新自然文學現象。
王建中(作 家):
與萬物共生。“自然寫作”有質樸、簡單、清潔的思想。理想的“自然寫作”是清水洗過的文字,可見赤子之心、處子之愛、摯子之情。自然是精神的依托。《草原》倡導自然寫作,旗幟鮮明擎起一桿大旗。這是《草原》了不起的一個貢獻,也為《草原》的創新、提升找到一個方向。持之以恒,《草原》將成為“自然寫作”的“重鎮”,對自然文學產生重要的影響,甚至會豐富自然文學的內涵與外延。《草原》倡導“自然寫作”,名至實歸。我相信,它將重開當代自然文學的大河。當下倡導“自然寫作”,還有一種倡導新生活的意味。回到自然,重建一種精神,這也許是《草原》倡導“自然寫作”的一個重要方向。
鄢 冬(詩人、評論家、內蒙古大學文學與新聞傳播學院副教授):
作家的“自然寫作”如果一定要有所超越甚至獨樹一格,應該由對“自然經驗”的摹寫上升到“自然哲學”的建構和傳釋。“自然寫作”的狀態,無外乎有三種:一種是經驗主義,我們所看到的大部分游記類、生活類的作品都歸于此;一種是先驗主義,諸如“三少”民族先民所崇尚的原始宗教其實就是一種人對自然的先驗表達;還有一種,也是“自然寫作”中最應該提倡的,就是愛默生的“超驗哲學”,強調直接越過事物本身而直達本質。在我看來,“自然寫作”的高度就應該在于此。
“自然寫作”不能流于自然表層,而是應該和自然建立一種深度對話關系,值得警惕的是,這種對話關系并非單調的仰視、俯視或平視,而應該是復調式的存在。如果說“自然寫作”者可以把自然當作“主體”,那么也不能輕易喪失“自我”,而應該是主客體頻繁換位,最終在作品中完成了作家的“主體”尋找。更為重要的是最終呈現的是作家的自然哲學觀。只有這樣,我們才能從一般性的狀物寫景作品中區別出來。
照日格圖(散文家、翻譯家):
我跟自然的接觸和了解,還停留在我上大學之前的時光里。10年的農區生活和10年的牧區生活,讓我認識了不同環境下的自然,也讓我了解了人為干擾下,自然的不同的呈現方式。我認為既然現在提倡“自然寫作”,就要有別于之前的游記、單純贊美自然景色的小短文等模式,去尋找和回歸人與自然的關系。在文學中,人與自然的關系無非三種:人與自然和諧相處;人類破壞自然;自然威脅人類。也就是,人=自然,人>自然,人<自然。這就要求作者選好角度,在自然中寫作者的位置,決定了作品的高度和廣度。隨著現代科技的發展,自然對人類的威脅似乎越來越小了,但對于我個人而言,對自然的恐懼沒有停止。現在,我依然記得,12歲那年放羊時,八月末的一場大雨,險些要了我的命。就呼倫貝爾草原而言,大家對它的贊美過多,是因為大家永遠在它對人類最友好的時間段去采風,寫出來的東西自然光滑圓潤,但只能代表片面的真實,或者說,是某種表象。包括我的弟弟、我的父母在內的當地牧民,生活得并不容易。所以我寫自然,就要寫人與自然的對立和統一。自然在賦予我們基本的生存條件的同時,很多時候也威脅著我們的生存。更多時候,我們戰勝自然的方式,就是戰勝自己,讓自己的體魄和內心變得足夠強大,戰勝自己與生俱來的恐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