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陽:建議設立有中國文化內涵的“國家閱讀節”
開展全民閱讀,建設書香社會,是推動文化建設,促進國家和民族發展的重要內容。第十七次全民閱讀調查顯示,2019年我國成年國民各媒介綜合閱讀率保持增長勢頭。近七成成年國民希望,全民閱讀活動再多一些。我國成年國民對當地舉辦全民閱讀活動的呼聲較高,2019年有68.2%的成年國民認為有關部門應當舉辦讀書活動或讀書節。其中,城鎮居民認為當地有關部門應該舉辦讀書活動或讀書節的比例為68.9%,農村居民中這一比例為67.4%。
有關現狀及問題:
一、《全民閱讀促進條例(草案)》沒有明確提出設立“國家閱讀節”。
2017年6月,國務院法制辦辦務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了《全民閱讀促進條例(草案)》,由當時的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發布,自2017年6月起實施。其中第十八條闡述: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在每年4月23日“世界讀書日”、9月28日“孔子誕辰日”及其他重要節慶日期間組織開展全民閱讀活動。國家鼓勵社會組織和新聞媒體在“世界讀書日”“孔子誕辰日”及其他重要節慶日期間開展群眾性閱讀推廣活動。全民閱讀設施管理單位應當在“世界讀書日”“孔子誕辰日”及其他重要節慶日期間組織開展全民閱讀活動和免費閱讀指導服務。其中只是提出以某些紀念日開展閱讀活動,并沒有明確提出設立中國自己的“國家閱讀節”,不得不說是欠缺。
二、不應因已有“世界讀書日”而代替設立有原汁原味中國優秀傳統文化元素的節日。
每年的4月23日是“世界讀書日”(World Book and Copyright Day,“世界圖書與版權日”)。這是西班牙著名作家塞萬提斯和英國著名作家莎士比亞的辭世紀念日。雖然也是世界范圍的讀書活動日,但這無法呈現出中國文化的特點,缺少中國傳統的文化元素。在此期間開展全民閱讀活動,是借此時間,還不能算是真正意義上中國自己的“國家閱讀節”。文化是最具獨創性和差異性的元素。異域和世界不能代替本土。因此,開展全民閱讀,還是需要設立有自己文化內涵的中國的“國家閱讀節”。
三、有些省市已設立自己的閱讀活動時間段,需要集中規范,盡早設立全國性的“國家閱讀節”。
雖然我國目前還沒有全國性的“國家閱讀節”,但隨著全民閱讀活動的開展和深入人心,已有一些省市借書展等時機,或另有時間段設立自己的讀書月、讀書節,集中開展閱讀活動。如深圳讀書月(2000年創立,每年11月舉辦)、“南國書香節暨深圳書展”(簡稱“深圳書展”,于2019年7月舉辦首屆,與讀書月時間不同)、廣州“南國書香節暨羊城書展”(“南國書香節”于1993年創立,2007年與羊城書展“二展合一”)、“上海書展”(已舉辦8屆,每年8月舉辦)、“上海讀書節”(已舉辦21屆,與上海書展時間不同)、“蘇州閱讀節”(“世界讀書日”期間舉辦,2006年創立,已舉辦14屆)等。各省市分別開展的活動,需要一個全國性的節日來集中規范。
基于以上現狀,我的建議:設立中國自己的“國家閱讀節”。世界的不能代替中國的,各省市范圍根據各自的情況,在某個時間段開展的活動,也需要有一個全國性的集中規范。等條件成熟時探討和研究國家級節慶日的設置程序和管理規范。
(作者系全國政協委員、中國美術出版社原總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