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漫小說發展與社會性別問題演繹
1929年,在談論“女性與小說”話題時,英國女作家弗吉尼亞·伍爾夫(Virginia Woolf,1882—1941)寫下了散文名篇《自己的房間》(A Room of One’s Own,1929)。她認為,女性要寫小說,必須要有錢和自己的房間;換句話說,由于社會對于女性做了種種限制,她們不得不成為父權的奴仆,日夜為家庭操勞,在此背景下女性如果要有所成就,必須仰賴一定的物質基礎,并且有辦法擺脫外界的干擾。在后來的歲月里,女性地位有所上升,社會給予了職業女性更多的認同。然而,伍爾夫語帶幽默的批評時至今日仍然有效,女性若要成就自身,仍然需要克服種種困難。現實的壓力在文學中有所反映,浪漫小說可以為我們提供一個管窺女性社會心理的機會。
教化與追求:浪漫小說的早期形態
浪漫小說(romance novel),也譯成愛情小說、羅曼史小說、羅曼司小說等,是以男女戀愛婚姻為主題,主要面向女性讀者的文學類型。據研究,最早的浪漫小說在12世紀已經存在于法國,但中世紀的浪漫小說具有悲劇的特質,而通往美好結局的現代浪漫小說的濫觴,可以追溯到簡·奧斯汀(Jane Austen,1775—1817)的《傲慢與偏見》(Pride and Prejudice,1813)和夏洛蒂·勃朗特(Charlotte Bronte,1816—1855)的《簡·愛》(Jane Eyre,1847)。
在《傲慢與偏見》中,英俊而富有的達西為普通鄉紳的女兒伊麗莎白所吸引,但伊麗莎白對他存有偏見,一直拒不接受。為了伊麗莎白,達西改掉了自己的傲慢,在種種誤會消除之后二人終成眷屬。而在《簡·愛》中,相貌普通的家庭教師簡·愛與主人羅切斯特之間的愛情同樣波折,最終更為主動的簡·愛以自己的善良和頭腦贏得了羅切斯特的愛情。說“贏得”并不過分——無論簡·愛還是伊麗莎白,進入富有生活的途徑都只能是婚姻。
兩部小說都是女作家寫的,并且都從女主角的角度講述故事。從一開始,這類小說的作者和讀者群就更傾向于女性。無論描述遭遇還是刻畫心理,都使得女性讀者容易將自己代入,與女主角一起,經歷戀愛的曲折。而各種漫長愛情的結局,幾乎都是通往婚姻。評論家將這一系列小說描述為“女性通過婚姻變得富有”的故事,并以“灰姑娘情結”為此命名:在平凡的“灰姑娘”成為王子心上人的童話故事中,已經孕育了這個母題。
浪漫小說可以與歐洲和美國18世紀末以前流行的“行為指南文學”(conduct literature)進行對讀。這類小說充滿訓導性語言,其中很大一部分面向女性讀者,通過警戒性的故事,希望將貞潔、順從、勤儉持家等道德規范灌輸給讀者。英國作家塞繆爾·理查森(Samuel Richardson,1689—1761)1740年出版的《帕梅拉,或美德的好報》(Pamela, or Virtue Rewarded)是這類作品中比較早的。小說中女仆帕梅拉屢次拒絕富有主人B先生的非分之想,最終后者痛改前非,向帕梅拉正式求婚,二人終成眷屬。此書出版后廣受歡迎,因為它改變了當時“行為指南”文學中常見的不守規矩的人得到報應的結尾,轉而強調美德的好報,制造了大團圓的結局。男女關系中延宕的張力最終得到正面的解決,滿足了讀者尋求安慰的閱讀心理。但是,當時上層社會對書中打破階層界限的婚姻多有不滿。顯然,通過婚姻改變命運,并不是上層社會尤其是男性樂于讀到的情節。
由男性寫作的“行為指南”文學意在道德教化,其中蘊含的兩性之間關系完全是主動與被動的關系。與此相比,《簡·愛》這樣的小說無疑賦予女性更多的主動權,并且在社會階層方面持有更為開放和平等的觀點。使“簡·愛們”跨入上流社會的不再只是恭順的服從與對貞潔的守護,更是自我個性和勇于追求的精神。這種變化確是在女性作家筆下發生的。雖然故事基本情節有相似之處,但浪漫小說的女作者們將女性被動等待富有男性救贖的故事,在某種程度上改寫成了女性通過各種努力收獲愛情的故事。在小說中這愛情只是“恰好”來自富有的男性,而女性的人生努力方向則在于最終獲得專一的愛情。
資本的珍寶:誰為精神上的“房間”買單
雖然在《簡·愛》這樣的早期作品中已經孕育了浪漫小說的種子,但在多年以后浪漫小說才成規模地出現,形成了一種文學類型。談到浪漫小說發展史,不能不提到禾林出版公司(Harlequin Enterprises Limited)。這家創辦于1949年的加拿大出版公司不僅是英語世界浪漫小說最著名的出版商,也是以雄厚資本和商業眼光形塑浪漫小說的主要推手之一。雖然創辦之初出版過各種題材的通俗小說,但從1957年開始,禾林專注于浪漫小說的出版,因為它發現中產階級女性讀者對于同質化的愛情小說有著值得關注的熱情,她們會重復購買這類小說,這使得打造一個專出浪漫小說的圖書品牌成為可能,更成為一條行之有效的獲利之路。其他一些出版社雖然沒有完全放棄別的文學類型,但至少開發了浪漫小說的產品系列,比如戴爾出版社(Dell Publishing)和福賽特出版社(Fawcett Publications)的浪漫小說系列。細分市場的概念引領出版商發現了中產階級女性這一龐大的閱讀群體,明確的商業目的使他們在分析和遵從女性大眾心理方面絕不馬虎。禾林的成功在整個圖書出版史乃至文化產業史中也是一個重要的案例,它提示了細分市場的重要性、營銷在文化產業中的巨大作用,更顯示了女性的消費潛力。
不過,女性為何如此鐘情于浪漫小說,愿意為它們掏腰包呢?美國學者珍妮絲·A. 拉德威(Janice A. Radway)在研究著作《閱讀浪漫小說:女性、父權制和通俗文學》(Reading the Romance: Women, Patriarchy and Popular Literature,1984)中探討了其中的原因,她通過調查得到的結論是,許多女性通過閱讀來找尋在現實愛情和家庭生活中無法得到的溫情,并且以閱讀作為抵抗現實、進入自我空間的方式,因為閱讀是完全私人的事情。換句話說,雖然無法真正脫離現實,但女性讀者至少以閱讀的方式在精神上追尋“自己的房間”,在這個房間中,不僅現實世界給予女性的壓力不復存在,還有可以代入的女主人公的角色,借此可以體驗鮮活的生活場景,邂逅理想的伴侶,享受溫情的心理撫慰。
暴戾與容忍:傾斜的性別天平
一些浪漫小說確實有溫柔的男主人公,但更多的男主人公只是偶爾表現出溫情,大部分時間里,他們暴躁、陰郁、喜怒不定,在戀愛關系中讓女性不斷去揣摩和猜想。許多浪漫小說中甚至不乏暴力和虐待情節,而在其上仍然開出了愛情之花,女主人公對于自己的感情生活也甚為滿意。無論暴力因素的多與少,這些男主人公都非常強勢和自信,他們相貌英俊、血統高貴、身居高位或者擁有財富。小說的女主人公則常常堅強、善良,地位卑微但擁有美德。女主人公在一開始時必定拒絕男主人公輕浮的追求,隨著時間的推進,誤解消除,愛情生發,這也常常伴隨著男主人公向善的變化。
例如,禾林出版社1981年出版的珍妮特·戴利(Janet Dailey)的小說《達科他之夢》(Dakota Dreamin’),講述離婚后帶著兩個成年子女的女主人公移居鄉下農場,遇到男主人公——傲慢而粗野的鄰居,并多次與他發生矛盾,最后二者產生愛情,男主人公在這時展現出了從未有過的溫柔一面。裘德·德弗羅(Jude Deveraux)《魔法之地》(The Enchanted Land,1978)講述女主人公和一位農場主由契約婚姻而產生愛情的故事,這位男主人公被一些讀者形容為“嫉妒、自私、有虐待傾向”,而另一些讀者則根據一些情節認為他溫文爾雅,具有令人欣賞的男子氣。
作為通俗讀物的浪漫小說很少有耐心慢慢講述純情故事的發展,很多小說甚至以強制性關系作為男女主人公日后關系的開篇。在這類浪漫小說中,二人先有關系之實,再從男主人公不斷追求、女主人公不斷拒絕的過程中逐漸了解彼此,最終成為終身伴侶。美國作家凱瑟琳·伍迪維斯(Kathleen Woodiwiss)1972年出版的長篇歷史浪漫小說《火與花》(The Flame and the Flower)便是這一情節模式的早期作品。《火與花》講述因過失殺人而陷入逃亡境地的女主人公,被時為船主人的男主人公強迫發生關系并懷孕。雖然二者起初都沒有結婚的意愿,但在隨后的一系列故事中還是產生了感情,最終成為夫妻。這部長度遠超一般浪漫小說的作品大獲成功,給出版商帶來了豐厚的利潤,使其他出版商看到出版平裝浪漫小說的盈利空間,紛紛效仿。一大批浪漫小說也效仿《火與花》的情節設計,使女主人公先屈從于暴力,再慢慢愛上男主人公,比如伍迪維斯《風中的灰燼》(Ashes in the Wind,1979)、德弗羅《黑色里昂》(The Black Lyon,1980)等。
對不熟悉浪漫小說的讀者來說,強迫關系變成完美愛情,這恐怕匪夷所思。但此種情節套路自有其邏輯:違背女主人公意愿的強迫,有時被描繪成男性不懂如何表達愛意時失措的選擇,有時又被設計成男主人公誤以為對方是風塵女子時的失誤行為,潛在的意思是,面對一位貞潔高尚的女性,他們是不會這樣做的。無論如何,只有當他們對女主人公的愛意完全明晰,溫柔的一面才逐漸顯露出來。如果說這些情節對女性讀者有何教育意義,那么只能是:女性必須學會解讀男性的心理,即便他們性情古怪甚至有虐待傾向,也要給予他們充分的理解,因為那必定事出有因。
以浪漫方式讓父權結構合理化
值得深思的是,在20世紀六七十年代西方女權運動如火如荼之際,為何浪漫小說會呈井噴式發展?在互聯網甚至Me-Too運動興起的時代,為何強迫關系變成完美愛情的套路化小說能延續至今,并且演變成“霸道總裁愛上我”的主流敘事模式?這無疑與現實社會中的女性心理有關系。
2011年,一位名不見經傳的媽媽級作者E. L. 詹姆斯(E. L. James)創作的虐戀三部曲《五十度灰》(Fifty Shades of Grey,后被改編成同名電影),在發行首周就進入了《紐約時報》的暢銷書榜,成為當年歐美出版界最引人注目的文學現象。小說描寫純真的女大學生安娜前去采訪英俊、多金的年輕企業家格雷,對方傾倒于她的靜美、智慧和獨立精神,而他的神秘也讓她產生一種欲望。格雷讓安娜事先簽署了一份確定二人SM關系的協定,宣稱自己是安娜唯一的主宰。但大多數時候格雷都表現得像一個完美的情人,尊重安娜的意愿,只在其可接受的范圍內發號施令。正如《新聞周刊》一篇評論所說,《五十度灰》“是一部有如香草拿鐵一般的SM小說”,它的精神實質還是一個浪漫故事,讓人既感到刺激又感到安心。
《五十度灰》的暢銷是“霸道總裁愛上我”這個世界級文學現象的一個表現。在這里,父權主義演化到了極致,行事霸道被視為男子氣質的一種表現,男性不擇手段追求自己的欲望對象被賦予正當性,女性則極端被動。有趣的是,當年《五十度灰》得到了兩性的肯定。丈夫們為妻子讀此書后的變化感到竊喜,格雷用來捆綁安娜手腕的銀灰色領帶和小說一樣賣到脫銷,有評論稱“它讓褪色的婚姻重燃激情”。而女性讀者則通過代入女主角,獲得了被“庇護”的心理感受——如在現實生活中一樣,小說中的女性處于弱勢,很難控制自己的命運,但她誤打誤撞,幸運地遇到了專橫而真摯、英俊而富有的理想情人。
正如拉德威所論述的,最受歡迎的浪漫小說都帶有這樣一個信息,即保持女性的獨立性、滿足女性欲望與父權制可以同時存在、并行不悖。“霸道總裁愛上我”式的浪漫小說滿足了女性在性別不平等的現實下與社會和解的愿望,而這種愿望的實現只能借助既有的父權秩序。從這個角度來說,浪漫小說堪稱現實性別關系的注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