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論文造假該有系統性處理
近日,一則“學生發123頁PDF材料實名舉報導師事件”引發輿論關注。舉報者在材料中圖文并茂地列舉了其導師存在指導學生論文造假、一稿多投等諸多問題。
這起堪稱“論文級別”的舉報材料,宛如投入學界的一顆“炸彈”。涉事校方有必要對這起學術不端事件作出系統性處理。首先,要嚴肅追究導師的造假、抄襲責任,同時維護他所帶學生的合法權利。對于之前在導師指導下卷入造假的學生,要合理界定責任,不能簡單地也按學術不端處理;而對于尚未畢業的其他學生,則要安排好這些學生的轉導師事宜。其次,從校方對已經承認有學術不端行為的當事教授的處理看,解聘固然及時,卻還不夠——相對于學術不端的嚴重性而言,解聘的處理仍很“輕”,甚至談不上什么處罰。由于沒有撤銷教授職稱、取消導師資格這類學術處理及開除這類行政處理,僅僅是解除聘用合同,當事人在檔案中沒有污點的情況下,完全可以“另謀高就”。需要由校學術委員會根據調查結果,作出認定與通報,向師生和公眾說明有哪些學術不端事實,建議校方對當事人作出怎樣的學術處理。如今校方在進一步調查,希望最終能對此作出回應。跳出個案看,治理高校的學術不端,不只需要學生自揭“師門家丑”,還需要堵住學術造假、抄襲的漏洞。123頁學術不端舉報信,不只是寫給涉事校方的,也是寫給學術界的,必須重建學術生態,堅守學術底線,才能捍衛學術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