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抒發”不是兒童詩的主要表現方式
拙文《成人作家和兒童詩》在《文藝報》發表后,引起一些關注,薛衛民先生的批評文章尤值得重視。薛先生是著名的兒童詩作家,有創作經驗又有理論素養,論文思慮深邃、見解獨到,讀后深受啟發。因切入的角度不同吧,理解上還是有些出入,寫出來就教于薛先生和諸位讀者。
拙文不是質疑成人創作兒童詩的合法性,而是質疑成人以自身情感為表現對象、將抒情言志理論不加任何限定搬到兒童詩創作中來的合法性。抒情言志是中國詩歌“開山的綱領”,但抒誰之情,言誰之志,以及如何抒情言志,是可以作許多不同的引申的。一些人依葫蘆畫瓢,談兒童詩也常將“抒發”認作創作的主要手法。抒發是講究“真實情感的自然流露”的,成人的真實情感自然地流露于兒童詩,很容易和兒童讀者的感受、理解形成矛盾。艾略特說詩不是要表現情感而是要逃避情感,這是最應逃避的內容之一吧?不管人們此前是否提出來,都對兒童詩的存在基礎形成挑戰。《成人作家和兒童詩》只不過將這種早已存在的矛盾揭示出來,為兒童詩的創作作點新的思考,最終的目的也不是對兒童詩的合法性進行否定而是進行辯護。上次文中說的是一般情況,也有例外,如王立春的《毛絨絨的夢》:“在我很小很小的時候/就有了你了/我的孩子……”表現的主要是成人的情感。一些以兒童詩形式寫成的搖籃曲也多如是。在一定條件下,理解成人情感、成人世界,是兒童詩的任務之一,但這未從整體上改變兒童詩創作不適合“抒發”的特征。
但成人情感和兒童情感、作家情感和人物情感、對內在情感的表現和對外在世界的描寫,能絕然地分開嗎?不能。每個成人都是從兒童走過來,內心深處都隱藏著一個童年的自我,這個童年的自我就是成人的精神故鄉,創作,特別是兒童詩的創作,需要經常返回到這個精神的故鄉去。對于薛文的這些表述,我沒有異議,并認為這是作者論文最深刻、很值得進一步探索的地方。但故鄉之為故鄉是因為現在自己不在那兒了,即使一輩子也沒有離開那個小山村,時間也已不是那個時間了。故鄉是一段歲月,是空間的也是時間的。說一個兒童詩的創作者需要經常返回到童年的自我中去,大致有兩種情況。一種是回憶童年,較多以自己的童年生活為表現對象,這和強調作家深入生活、寫包括不屬于自己曾經經歷過的生活是一樣的,不算現在的成年自我的抒發;另一種是創作者用以選擇、評價、改造表現對象的思想情感中包含了較多自己童年時曾經經歷過的情感情緒、感受世界的方式,即一些人常說的兒童文學作家要永葆的童心。在一定意義上,這是可能的,只是,這已不是純然的童年視角,而是經過歲月酵化、經過長期的藝術實踐而形成的創作模式。創作,即使是以自己的童年生活為表現對象的創作,依靠的也不是生活經驗的富裕而是藝術經驗的富裕。這里的童年視角主要也不是抒情言志的范疇。
淡化“抒發”,主要以性格演員而非本色演員出演于兒童詩,能有效地阻止或消除兒童詩中的成人本位嗎?不一定。淡化“抒發”,主要不是以成人自己的情感作為表現對象,卻從一個側面為成人化的情感情緒在兒童詩中出場形成了阻遏,但一首詩表現了什么樣的情感,主要不是由被表現的對象決定的。兒童詩是基于生活、特別是基于兒童情感創造出來的情感概念,其中有創作者的聲音,有接受者的聲音,有被表現對象的聲音,深入一點,還有時代的聲音,歷史的聲音,意識形態特別是主流意識形態的聲音,各種聲音融合在一起,其中,起主導作用的,應是創作者的主體意識。因為畢竟是創作者在感受、寫作,將各種聲音融合成一個有機的整體,讀者的聲音也只有被作者意識到并予以響應,才能在文本中表現出來。正是在這一意義上,我說兒童詩中響徹的是成人作家的聲音而非兒童讀者的聲音。這就隱含了一種可能,就是作家不顧讀者的興趣、能力和成長需要,將自己的意志強加于讀者,強迫兒童讀者扭曲自己向作者的指令生成。在兒童詩及整個兒童文學中,類似的情形并不罕見。克服這種現象,關鍵在作者較為平等地對待自己的讀者和自己的描寫對象。情感概念是一個整體結構,對話類型只是其中的一維。這一維可以表現為各種形式。有偏重一言堂的,也有偏重復調的。較理想的是作者較深入地理解讀者和被表現對象,努力發掘“物種自身的尺度”(馬克思語),從兒童的興趣、能力、成長需要出發,向作為被描寫對象和讀者的兒童順應,向心靈中那個童年的自我順應,成人要給的,正是兒童想要的,在尊重物種自身尺度的同時進行對兒童的規訓和引導。如此,主體的尺度和物種自身的尺度便在成長這個兒童文學的基本主題上統一起來了。